商业策划方案范文商业策划方案范文大全(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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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策划方案范文商业策划方案范文大全(六篇)有关商业筹划方案范文一 乙方: 甲方房屋位于 门市楼 其次单元,第一层、其次层共四间,乙方需求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以下房屋租赁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赁日期和付款方式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万元,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租赁,若不能按时一次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担当。 二、使用方式 1、楼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乙方使用,商业楼各种设施的治理、维护费用,各种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因业务需要,需使用本房屋时,乙方按期交回房屋,甲方退回剩余期限的房租。 3、在进展装修时,不准转变原设计构造,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室内外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双倍赔偿。 4、乙方经营工程为眼镜,如转变经营工程或需转租他人,需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经营影响市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租赁期满如乙方愿续签合同,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同等价格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有关商业筹划方案范文二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效劳企业之前,由开发建立单位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效劳,是指由开发建立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纳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修理、养护、治理,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立单位,乙方为物业效劳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进展选择、修改或删减;商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商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局部。 6.依据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其次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局部。 7.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商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甲方(开发建立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乙方(物业效劳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治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供应前期物业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工程根本状况 第一条 本物业工程(以下简称“本物业“)根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其次条 物业效劳用房 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效劳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治理,但不得转变其用途。 (物业效劳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其次章 物业效劳事项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效劳工程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工程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治理人员根本状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效劳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效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立等档案资料;依据法律、法规和临时治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治理效劳制度。年度、季度效劳工作规划应在本物业治理区域内进展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治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构造、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运行和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心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治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治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治理 ; 5.负责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治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帮助做好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察、门岗执勤等。 前款商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制止行为进展监视治理; 9.帮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10. ; 11. 。 第五条 乙方供应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担当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托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担当。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效劳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业效劳质量标准 第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商定供应前期物业效劳。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效劳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效劳标准。 本物业物业效劳等级标准为 级。(详细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制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治理规约以及物业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准时进展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准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帮助处理。 第四章 物业效劳费用 第九条 物业效劳收费实行下述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商定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担当。 (二)酬金制。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商定预收物业效劳费,在根据下述第 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商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连续使用,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担当。 1.每 (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费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费中提取; 3. 。 第十条 物业效劳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详细标准商定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厂 房: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 元/月.平方米。 本条商定的物业效劳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效劳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效劳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效劳费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酬金。 物业效劳本钱或物业效劳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局部: (1)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修理、养护费用; (3)物业治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治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治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效劳费按 (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效劳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商定的的,从其商定。 物业效劳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物业治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由甲方担当,按 支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商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从其商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商定,业主应准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效劳费用。 第十五条 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心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效劳费的,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费用收支明细状况。 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效劳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对物业效劳费用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效劳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 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元/月/辆 (4)电动车 元/月/辆 (5)三轮车 元/月/辆 (6)自行车 元/月/辆 (7)其他 。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 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元/月/辆 (4)电动车 元/月/辆 (5)三轮车 元/月/辆 (6)自行车 元/月/辆 (7)其他 。 3.其他 。 (停车效劳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 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效劳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效劳的内部治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治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察和日常维护等效劳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托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修理、养护及其它特约效劳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商定。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立部物业承接查验方法规定进展物业承接查验; 2.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立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状况书面告知业主。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担当。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构造、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具体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详细时限。 5.查验中发觉的问题、相应解决方法准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其次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担当相关责任。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托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3) 。 业主房屋专有局部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担当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准时履行修理责任。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其次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商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展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3.制定临时治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治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治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治理效劳方案及物业效劳年度、季度工作规划。监视、检查乙方物业效劳工作开展状况;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效劳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协作乙方做好物业效劳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预乙方依法、依本合同商定内容所进展的物业效劳活动;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应由甲方担当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全都的物业效劳用房; 9. 根据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立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 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供应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11.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其次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特地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效劳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治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根据物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商定独立开展物业效劳活动,承受业主、甲方的监视,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效劳工作开展状况; 3.依法和本合同的商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协作甲方制定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物业治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依据规章制度供应物业效劳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赐予协作;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治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协作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效劳工作;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治理相关规定及临时治理规约的行为,应实行告知、奉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可选聘专业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效劳业务,但不得将全部治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状况,编制物业效劳方案、年度季度效劳规划、年度修理养护规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依据物业实际状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制止行为和留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治理效劳协议; 10.乙方应准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治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治理的重大事项,准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11.因物业修理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商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当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治理效劳档案,并负责准时记载有关变更状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退出本物业治理区域的物业效劳,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退出手续; 14. ;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章 物业治理效劳期限 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连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治理人。 第八章 违约责任 其次十五条 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未完本钱合同商定的物业治理效劳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肯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赐予乙方经济赔偿。 其次十六条 因乙方缘由未能到达商定的治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商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肯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赐予甲方经济赔偿。 其次十七条 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商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治理效劳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擅自提高物业治理效劳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局部,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其次十八条 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缘由,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担当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治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缘由,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其次十九条 以下状况乙方不担当责任: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缘由导致乙方的物业治理效劳无法到达合同要求的; 2.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治理效劳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修理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临时停水、停电、停顿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缘由消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损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有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商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治理用房、物业治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准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立部物业承接查验方法、山东省物业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工程退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行预见状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裂开、救助生命、帮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大事,甲方、业主应积极协作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实行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担当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展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效劳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市(县)、区物业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托付人: 授权托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附件二 : 物业构成细目 (一)面积 净用地面积: ; 道路广场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建筑基底面积: ; 总栋数:1.多层 ;2.高层 ; 3.商业 ;4.配套用房 ; 建筑高度: 1.多层 ;2.高层 ; 3.商业 ;4.配套用房 ; 建筑构造: ; 抗震设防烈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地上( 个),地下( 个); 非机动车停车库(位):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构造: ; 房屋主体构造: ; 公共门厅: ; 公共走廊: ; 公共楼梯间: ; 内天井: ; 户外墙面: ; 屋面: ; 扶手护栏: ; 电梯井道: ; 架空层: ; 设备间: 。 (三)共用设施设备 消防设施: ; 监控设施: ; 避雷设施: ; 人防设施: ; 垃圾转运设施: ; 电梯: 部; 污水处理站: 座; 单元路灯: 只; 单元电表箱: 只; 栋号配电箱: 只; 单元对讲防盗门: 套; 主干道路(5米以上): 米; 六角砖路面: 平方米; 公共路灯: 只; 建筑小品: 个; 共用架空层: 栋共约 平方米; 围墙: ; 大门: ; 公共卫生间: 处; 休息设施: 个; 文体设施: 处; 宣传栏: 个; 信报箱: 套; 给排水管线: ; 雨水井: 个; 污水井: 个; 化粪池: 个; 垃圾箱: 个; 游泳池: 平方米 个; 会所: 平方米 个; 幼儿园: 平方米 所; 商业中心: 平方米 个; 高压配电设备: 套; 箱式变电站 套; 二次供水设备: 套; 污水处理设备: 套。 (四)植株、绿地 绿地总面积: 平方米; 草坪面积: 平方米; 灌木花丛: 丛; 乔木: 株。 (五) 。 附件三: 物业效劳用房明细表和测绘图 附件四: 1.人员配置 2.工程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治理人员根本状况 附件五 : 前期物业治理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具体详细) 综合效劳 1. ; 2. ; 3. 。 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治理 1. ; 2. ; 3. 。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治理 1. ; 2. ; 3. 。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治理 1. ; 2. ; 3. 。 车辆停放治理 1. ; 2. ; 3. 。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帮助治理 1. ; 2. ; 3. 。 装饰装修治理效劳 1. ; 2. ; 3. 。 物业档案资料治理 1. ; 2. ; 3. 。 其他效劳 1. ; 2. ; 3. 。 - 4 - - 1 - 有关商业筹划方案范文三 甲方:-商业投资治理公司 乙方:-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丙方:-商业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阅历和声誉的商业投资治理公司, 2、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阅历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3、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阅历和声誉的商业投资公司, 甲乙丙三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河南省境内进展商业工程的发觉、开发和投资,故经友好协商,三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根本合作原则 1.1甲方负责在河南省境内商业工程的调查和推举; 1.2乙方负责对所选定的商业工程的投资建立; 1.3丙方负责进驻乙方所投资建立的商业工程。 二、甲方详细负责的合作事宜 2.1甲方在河南省境内所自行调查,或受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托付调查的以下各类具备开发、投资价值的商业工程,均须同时优先推举给乙方、丙方选择 2.1.1 2.1.2 2.2甲方在向乙方、丙方所推举第2.1条规定之商业工程时,应保证自己对各详细推举工程的调查、分析和建议均已尽自己最大的推断力;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是甲方的尽职行为决不能少于同行业对于一个阅历丰富的投资治理公司所期望的应有力量和技巧。 2.3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将自己向乙方和丙方所推举的第2.1条规定之详细商业工程另行推举给乙方及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资料之日起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未赐予任何书面答复; 2.3.2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资料之日起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明确书面答复无意实施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 2.3.3虽然乙方和丙方均在甲方向其报送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资料之日起天内明确书面答复情愿实施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但须延期实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及丙方提出的延长期限; 2.3.4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资料之日起天内,仅有乙方或丙方中的一方书面同意在甲方建议的周期内实施此工程; 2.3.5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之间未就该详细工程中甲乙双方之间的详细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3.6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之日起天内,乙丙双方之间未就该详细工程中乙丙双方之间的详细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届时乙方亦不同意自行开发此工程; 2.3.7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未能依法取得该详细工程的开发资格; 2.3.8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详细推举商业工程,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前终止该详细工程的实施工作,致使或者工程无法正常进展。乙方、丙方一方或共同做出此类书面决打算,或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内均确认此事实或均未予答复; 2.4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举的详细商业工程一经乙方按第3.4条规定方式选定,则甲方须与乙方就此详细商业工程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并须严格根据该详细工程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5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举的详细商业工程如仅经丙方按第4.6条规定方式选定,则自丙方另行选定开发商后,甲方与丙方选定开发商就此详细商业工程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严格根据该详细工程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乙方详细负责的合作事宜 3.1如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工程,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举: 3.1.1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予答复; 3.1.2甲方在乙方正式托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托付的详细工程的调研。 3.2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详细推举商业工程资料之日起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工程、乙方规划于何时实施此工程、如丙方不同意实施此工程时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工程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一样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工程等内容。 3.3对于乙方托付甲方进展的调研工程,如乙方转变经营规划致使该工程取消或延迟,则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3.4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选定详细甲方推举商业工程之日起天内须与甲方就此详细商业工程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3.4.1乙方与丙方共同选定详细商业工程; 3.4.2丙方不同意实施该详细商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