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友善管理工作制度三篇.docx
老年友善管理工作制度三篇老年友善管理工作制度一篇一、公司组织架构二,工作职责及岗位说明书(一)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2、根据董事长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5、领导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权力和责任:权力:对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董事经营目标的建议权对副总经理、财务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及其它员工的人事任免权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控权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董事会预算内的财务审批权责任: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费用预算及计划和预算的实施结果负全面责任对因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对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对提交的报告、报表、决定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负责公司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考核指标:营业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应收账款、重要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控制、关键人员流失率、计划与执行能力。(二)业务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1、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协助上级进行市场分析、制定销售预测和业务开展计划;2、协助上级制定部门销售任务指标、计划与策略、确保部门业务的有效拓展;3、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制定该业务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控制计划,确保业务目标实现;4、协助上级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保证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5、制定定期销售分析报告,保证公司对主营业务所需采购的信息来源;6、公司及竞争对手促销活动的调查、分析、销售预测及销售信息的反馈;7、共同协调、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各种关系;8、公司各类销售数据分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9、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潜在客户;考核指标:销售额,业务计划达成率,客户投诉满意率,客户满意度,实际回款率,新客户实现率。老年友善管理工作制度二篇第一条为了制(修)定严密完备、切实可行,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支持性文件要求的规章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使其得以贯彻执行,实现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所有的规章制度,均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制(修)定,即由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第三条办公室是公司级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会签且形成送审稿进行最后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完成编号、印刷、下发等工作,并建立发放登记和制度文本编号登记台帐。第四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制(修)定本部门归口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会签、送审,并对本部门归口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第五条各实施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级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六条编写内容和内容层次要求1、规章制度,一般应由名称、编号和正文三部分组成。2、名称既要简明、准确地反映其所包括的内容,又要与其他类似的制度有所区别。并通过建立编号登记台帐进行管理。第七条对原制度进行修定时,如果适用范围和目的不变,则制度的编号仅改变为新版本。原版本自新制度下发实施之日起作废收回。第八条规章制度的编排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完成,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印刷、下发。第九条所有制度,均应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定后,填写公司拟文稿纸,经有关部门会签,由办公室负责对送审稿进行最终审核,并按规定统一编号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第十条办公室应按需求确定下发文本的数量和编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并确定持有者,并进行登记建帐,以便控制使用,防止混乱或丢失、损坏。第十一条对于已纳入公司规章制度册的制度进行更改或作废时,由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规章制度更改(作废)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下发规章制度更改(作废)通知单。各单位应责成专人,按规章制度更改(作废)通知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所有制度册的相关制度内容进行修改,并按规定填写规章制度修改记录表。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能认真贯彻执行规核、处罚意见,按规定报送办公室。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老年友善管理工作制度三篇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2023年者,每年14日。(四)工作满202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末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