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范文(精选1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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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范文(精选17篇).docx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范文(精选17篇)【篇1】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一)电话催办、函询;(二)召开会议;(三)个别谈话、约谈;(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六)实地调研、暗访;(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第八条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第九条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2】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加强整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记者:请您结合福建省巡视整改工作实践,谈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的理解和认识。刘学新:今年2月22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福建省进行了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福建省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福建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帮助。省委对巡视整改高度重视,把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和推进全省巡视整改工作,做到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整改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我们深刻认识到,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牢不牢固的试金石。作为政治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以抓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实际行动坚决践行“两个维护”,通过“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是推动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从以往情况看,有的被巡视党组织抓整改前紧后松,有的整改敷衍应付、走过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对整改的日常监督。举例来说,福建省土地领域腐败问题上轮巡视就已发现,但一直没有整改到位。本轮巡视严肃指出后,在省纪委监委的严格监督推动下,各责任单位分工协作、联动共治,相关问题正在深入整改。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应有之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能都处于基础性地位。把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给纪检监察机关,有利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优势,把监督挺在前面,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建立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把整改日常监督做深做细做实,形成巡视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等问题,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图为泰宁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民营企业了解相关情况。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探索日常监督有效路径记者: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进行了哪些积极的探索?刘学新:福建省纪委监委把监督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协助省委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一方面,我们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对自身承担整改任务的监督。成立省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集中整改阶段,我们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一周一督查、一周一对账,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一条一条地对账销号。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的专项监督。按照省委部署,省纪委监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组,由省纪委监委正厅级干部任组长,协助省委强化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专项督查组建立“三色”督查法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经检查确认已完成的任务标识绿色,对正按序时推进的任务标识黄色,对临近时限前三个工作日而未主动报进度或超期未完成的任务标识红色,及时对有关单位进行预警、催办。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我们注重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责任。通过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下发通知、督导督办等多种形式,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自觉推进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在十届省委五轮巡视及市县党委巡察中,将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履行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使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触角纵向延伸到底。记者:如何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融入纪检监察机关已有各项监督之中?刘学新:中央巡视反馈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融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中,联动协同发力,提升监督效能。具体讲体现在“三个结合”上。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巡视巡察结合起来。针对这次中央巡视指出我省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等问题,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我们把有关内容纳入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同时,我们将各地整改情况纳入省委巡视和市县党委巡察的重要监督内容,推动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各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紧密结合今年以来在全省开展的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厉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比如,针对文件多、会议多、检查评比项目多等问题,省纪委监委督促省扶贫办会同16家职能部门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解决扶贫领域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问题。其中,将2023年省级原计划开展的20项检查整合为4项;设区市原计划开展的219项检查整合为29项。与“1+X”监督机制结合起来。近年来,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1+X”监督机制。“1”是指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X”是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职能监管责任。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中,我们坚守职责定位,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推动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合力监督。比如,针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我们督促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等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督查等工作,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持久抓、长效改上下工夫,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记者:前一阶段集中整改主要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我们会采取哪些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刘学新: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制订的165条细化措施中,要求9月22日前完成的78条已经全部完成,要求年底前完成的有3条提前完成,其余的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包括“不吃公款吃老板”“文山会海”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都得到了有效整治。综合各方面情况看,巡视整改发挥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健康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抓好巡视整改既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也要全面整改,关键是真改实改。对此,福建省委已经召开了系列会议,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纪委监委主动跟进,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省委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下一阶段,我们将更加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努力实现“监督在一线跟进”,将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工作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化完善一线跟进监督的内容和方法,在强化日常监督上集中发力,为巡视整改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篇3】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一)电话催办、函询;(二)召开会议;(三)个别谈话、约谈;(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六)实地调研、暗访;(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第八条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第九条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4】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机关内部督查,目的是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督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2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3领导批示事项。委主要领导同志对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4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项。第三章督查责任主体第四条市纪委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责任主体,负责制发督查通知(单)、做好督查管理、监督督查事项落实,并适时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反馈督查情况;定期编写督查工作通报。第五条各责任部室是督查事项的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室工作事项的统筹推进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第六条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工作作风监督责任主体。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第四章督查工作方式第七条督查工作方法步骤1制发督查通知(单)(以汴纪督文号印发)。对重要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制发督查通知(单),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部室、配合部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单)主送工作责任部室,涉及县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同时送市纪委联系执纪监督室。2督促提醒。对于一般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对于重要任务事项,采用书面形式抓好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3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于督查面较广,或者任务事项复杂,市纪委办公室报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工作小组,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第八条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科学安排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防止督查检查重复扎堆。第五章督查工作机制第九条任务分解制度。对于复杂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室、责任部室、责任人和任务时限,并结合实际制定督促检查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第十条批示件办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分类办理。对需要督办的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加强跟踪催办,确保落实到位。要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第十一条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各责任部室应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1及时报送。工作任务确定后,各责任部室要尽快确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人,由督查工作联络人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2定期报送。各责任部室承担的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需长时间推进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条目形式,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说明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步计划和工作措施等。如个别任务事项有其他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报送。第十二条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催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形成通报并向领导报告情况。第十三条督查专报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及时向领导提交专题报告。第十四条督促整改制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室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开展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第十五条挂账督办制度。对督促检查任务台账明确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解决或久拖不决的问题,综合施措,重点督办。第十六条核查复核制度。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和复核,实地查看情况,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第十七条安全保密制度。督查台账由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六章督查结果运用第十八条用好正反典型。市纪委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对各责任部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室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任务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责任部室给予批评。第十九条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与机关日常考核奖、文明奖、综治奖等奖励奖项的发放挂钩(具体挂钩事宜由书记专题会研究后实施)。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县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机构)的督查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实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篇5】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抓好巡察整改监督是组织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践行“两个维护”和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重要抓手。组织部门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建立组织部门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机制,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要理好问题,做好集中研判。问题明确才能对症下药、靶向治疗。通过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报告、联系巡察机构就巡察发现的党建方面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形成的报告,结合移交的领导干部情况汇总等方式,专门召开研判分析会议,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委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提出整改的明确要求。要抓住重点,提高督查质量。明确日常监督的任务、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查账。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目标,重点督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以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度建设、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看问题整改是否落地有声,看办理结果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看是否举一反三,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督查方式上,以“听、查、访、看、评”为主进行综合督查。要注重结合,加强干部了解。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考察了解干部,全面掌握干部工作、生活、社交情况,从而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与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相结合,将整改工作情况和实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内容,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跟进管理。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档案,从而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班子、认识干部,避免“一次考察定任用”现象。要进行问责,强化责任落实。问责是一把利剑,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做到精准问责,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四不放手”:即问题线索没有查清弄实的不放手、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手、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手、制度建设不健全的不放手。督查成果要通过巡察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对整改被动应付、雷声大雨点小、有雷声无雨点的,组织部门将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严肃追责问责。【篇6】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翻看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的新闻可以发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代表中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时,都有这样一句话。这在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中是没有过的,意味着十九届中央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是党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然而,不论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回头看”还是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巡视整改不到位都是一个突出问题: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在巡视组撤离后基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摆在那不下发,锁在抽屉里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巡视整改前紧后松,呈报巡视整改报告后,整改力度就明显减弱了;有的巡视整改说做不一、不严不实,存在挂空挡、走过场现象分析个中原因,除了主体责任不落实,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2023年7月1日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从以往的情况看,对巡视整改的监督,较多依靠巡视工作本身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的关心、对整改效果的关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监督合力。俗话说:“井无压力不喷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如果缺乏监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为松懈而虎头蛇尾,因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强调巡视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这就是说整改不是一时一事,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交了整改报告就大功告成,必须持续跟进、精准发力。鉴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时,明确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正如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所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是一种过程的监督,有利于实时的监督和管控,从而从过程上保证巡视整改长流水、不断线,在“长”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别是紧盯一些重点问题和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一些需要花较大力气啃的“硬骨头”和较长时间治理的沉疴痼疾驰而不息抓整改。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新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其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抓手。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纷纷成立了监督检查室,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已成为监督检查室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巡视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就会增强。今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要求强化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日常4个阶段的协调协作,确保巡视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针对2023年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近期江苏省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小组,首次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工作的协作,就从巡视对象确定到重要情况沟通,从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形成一种接续的、协同的效应,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效能。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另一方面,要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况和巡视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最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如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2023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对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直至2023年12月十一届市委巡视进驻,绝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依据中国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7月23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湖南省委反馈巡视意见后,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少峰任副组长,负责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将与巡视机构督查督办、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真正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篇7】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细则明确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巡察整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巡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盯住问题不放,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正视问题,客观分析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细则强调夯实被巡察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建立整改台账,以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以问题和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以问题和任务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并以此建立措施清单、成效清单、佐证清单,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细则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相关责任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于签收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每年12月底前将全年办理情况汇总通告县委巡察办。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制定日常监督计划,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后,相关责任部门强化整改跟进监督,根据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通过定期、不定期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谈话座谈等方式,会商巡察整改工作。细则鲜明强调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县委巡察组负责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的受理、了解、研判、报告工作;县委巡察办负责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登记、备案、移交、督办、归档工作;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发函至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责任部门,建立严谨、规范的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管理台账,定期统计汇总,及时跟踪督办。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有关事项,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县委巡察办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移交。【篇8】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办公厅、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第三条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视整改任务、被巡察单位、属于市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第四条日常监督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动靠前、深入一线,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工作原则。第二章日常监督内容第五条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视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是否做到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承担巡视整改任务和被巡察地区(单位)是否按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第六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是否及时出台,是否突出讲政治要求,是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是否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并定期梳理汇总;是否抓住突出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因事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调度推进,逐项销号办结,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处理到位;是否向社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整改成果,自觉接受监督。第七条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处置办理情况。是否把核查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摆到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是否按照有关管理权限,对接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及时分拨办理,加强跟踪督办;是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逐件落实、按时办结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案件质量。第八条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认真分析总结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是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行规范完善,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强化制度执行,把制度刚性约束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形成权力制约监督“长久立”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体制机制。第九条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和“过关心态”;是否存在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做表面文章,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是否存在线索处置不严肃不及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推进整改工作。第三章日常监督方式第十条会议监督。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以及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适时列席市委听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参加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巡察情况会议、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视巡察情况会议;列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情况,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可参加或者列席上述会议。第十一条审阅监督。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审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审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逐一指出,进行“再反馈”。巡视巡察反馈3个月后,审阅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审阅其他有关材料。第十二条报告监督。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统一部署,督促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办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完善驻在部门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报告。第十三条信访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及时妥善办理,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巡视巡察发现的反映相关问题信访举报较多以及办理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地区(单位),要约谈相关负责人,促进问题解决。第十四条检查监督。集中整改阶段,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监督工作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开展集中整改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对巡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回头看”检查和专项检查,或者结合其他工作检查同步进行。每一轮市委巡察都要将上一轮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让“再监督”成为常态。第十五条评估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巡视反馈第3个月后的三周内,各纪检监察室会同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地区(单位)反馈问题整改办结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综合研判整改的状况和尚存的问题。评估意见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存档备查,并转送市委督查室、市委巡察办;其后半年,根据深入整改和日常监督情况,再进行一次评估。第十六条联动监督。市纪委监委应加强同市委督查室、市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参加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市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七条专项监督。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围绕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深入整改一线,实施重点精准监督,确保整改实效。第十八条执纪监督。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并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案件监督管理室在集中整改期间每周通报一次线索处置和办结情况,对进展迟缓的,专门督办。各纪检监察室应加强对联系地区(单位)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处置的督促办理和业务指导,同步建立台账,跟踪了解情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线索,督促相关地区(单位)即转即办、快查快结。有关地区(单位)对巡视巡察移交重点及疑难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在形成处理决定前,应同市纪委监委对口纪检监察室沟通。第四章日常监督成果运用第十九条市纪委监委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视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第二十条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省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第二十一条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