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局执法年终总结.docx
广播电视局执法年终总结 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为了标准我市卫星电视播送地面接收设施的治理,维护数字电视网络建立的顺当推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播送电视的安全传输。因而加大了对卫星电视播送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实行有效措施,使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亲密协作,齐抓共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撤除收回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61套,发动群众主动撤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详细督办,部门主任带着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熟悉,讨论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当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特地下发了景广发5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卫星电视播送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治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标准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二、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屡次进展沟通协调,形成统一熟悉,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治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立保驾护航,又要爱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效劳态度,多推优待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标准而有序地进展。 三、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根底上,今年又特地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各乡镇及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播送地面接收设施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播送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阔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抗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怀、支持、参加卫星电视播送地面接收设施治理的良好气氛。 四、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力量和素养 我局平常很注意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常常组织执法人员仔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播送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与了州法制办在州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治理力量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急躁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撤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五、加大力度,敏捷处置,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先网内后网外的工作思路,先后对嘎洒、勐养、大渡岗、景讷、普文和基诺山等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进展清理整治。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并实行自行撤除,撤除收回和强制性撤除等三种方式由当事人选择。自行撤除:以教育为目的,请当事人自己撤除,不优待,不惩罚;撤除收回:以教育为目的,并赐予适当优待政策(入网安装费可减免100元),卫星设施由执法人员收回;强制性撤除:以教育为目的,若当事人拒不执行,又的确存在违规行为,我们执法人员就实行强制性撤除。并赐予没收等惩罚。通过多种方式并进,目前以上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根本清理完毕。网络外,我们实行完善手续的方法,对那些符合条件的违规用户,通过教育后,赐予办理相关手续,允许接收境内传输的卫星电视节目;对于那些拒不办理合法手续,又违规事实清晰的用户,我们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性撤除并赐予没收等惩罚。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车辆15辆,出动执法人员46人,撤除收回161套,发动群众自行撤除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今年10月14日,在我局局长亲自主持下召开了暜文镇曼坝芽村和曼果糖村干部协调会议,解决了该两村85户私自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在自行撤除的同时优待每户150元的入网安装费用。通过一系列的敏捷处置和整治行动,不但净化了网络建立的环境,入网户数明显得到了增加,而且也标准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的治理。同时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敬重。 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始终未得到根本治理,地下销售非常猖獗,给广电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带来巨大困难和压力。 (二)卫星电视治理工作本钱较高,经费和人力缺乏等问题影响了治理工作的成效。 (三)有线电视网络部门在提高效劳质量,标准效劳行为,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方面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七、下一步主要工作 连续开展其它乡镇的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