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放管服自查自纠报告(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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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放管服自查自纠报告(四篇).docx
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放管服自查自纠报告(四篇)精选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一 一是积极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xx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仔细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精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熟悉,有序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连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良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夫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动“先照后证”改革 。我局根据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打算保存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工程录公告(第一批)名目(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工程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根据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动“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依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讨论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银行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完毕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动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动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银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治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治理信息化、便利化、标准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一是在省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作提升平台建立质量,完成“一张网”建立任务。仔细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展早安排早部署,仔细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细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依据省银行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特别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宅(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特别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特别名录治理职责。企业经营特别名录治理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将有经营特别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特别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示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特别”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特别名录治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根底制度,经营特别名录制度是详细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根底,经营特别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特别名录的治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完毕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特别名录,被列入经营特别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选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黔西南州银行以效劳企业进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仔细了解企业状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效劳承诺制、预约效劳制、延时效劳制制、上门效劳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供应精准效劳,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创新进展。 精选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二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动。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连接。依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连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打算取消62项中心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工程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工程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标准行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标准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的打算(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标准行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比上述文件仔细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展了清理标准,将清理标准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依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展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标准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状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根据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良。 四是讨论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视治理实施方法。为标准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视治理,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视治理方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视治理方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视治理实施方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状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亮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状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名目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力量。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立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进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忱。放宽企业住宅(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宅(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便利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效劳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立刻就办”、“想方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效劳口号,使窗口效劳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肯定成效,为市场增加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应意见状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殊是广阔群众参加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立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状况进展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惩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方法进展,监管仍旧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熟悉不到位,思想熟悉上还存在误区。比方,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情愿对审批职能进展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亮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殊是投资工程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旧存在,有些还比拟突出。一个备案工程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效劳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效劳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加。政务效劳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亲密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效劳中心。已进政务效劳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原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峻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视治理方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究建立动态治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动“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公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状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准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治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标准事中事后监管。依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法,催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催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掩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别”改革试点,连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究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治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效劳大厅建立,实现物理集中,供应全掩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效劳;同时,要根据“互联网+政务效劳”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立,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展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托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治理局行政许可实施方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标准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根据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治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担当的职能职责的实际状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存、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存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惩罚、行政强制、行政惩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穿插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治理局担当的市政道路治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打算(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惩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治理”等3项局部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立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效劳、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治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治理亲密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推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治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根底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标准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展信息公开,便利市民查询监视。 (三)行政惩罚案件治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治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惩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根底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惩罚案件的治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简单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惩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惩罚打算。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状况进展监视、治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一是局部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视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标准,缺乏连续保存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交通治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治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像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简单的状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根据一样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担当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工程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局部工程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承受网上询问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托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常常更换状态。 精选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三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展政审批中介效劳市场安康进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标准行政审批中介效劳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效劳事项进展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展,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效劳事项进展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存的中介效劳事项进展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存的中介效劳事项进展讨论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根底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存的中介效劳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效劳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承受社会监视。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立。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工程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全部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视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峻的惩罚、最严厉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试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根据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对20xx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展对比,进展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状况的根底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具体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状况及负担水平。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白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根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打算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留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标准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别环节进展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章,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进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洁、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效劳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效劳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效劳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效劳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消失群众其次次补报材料的状况。 精选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四 依据黔西南州20xx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实施方案(州府发20xx7号)、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仔细深入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各项工作,现将兴仁县20xx年1月至7月份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改革工作,深化行政治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效劳水平。 (二)理顺关系、分清职责。仔细对各单位部门的职责进展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哪些、做哪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三)不断优化政府效劳。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效劳”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足度。深化政务平台建立,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问题,透亮标准业务操作,着力解决“相互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 (四)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落实国务院、省、州打算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人员对机关连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展再次清理;清理机关连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安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爱护以及可能阻碍市场公正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侵害学问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正公正、透亮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阔群众的期盼,与经济社会进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清理标准中介效劳事项和中介效劳机构进展缓慢。目前,我县中介效劳市场不成熟,中介效劳市场承接力量缺乏,中介效劳与行政机关利益关联,中介效劳主体缺少,中介效劳收费不合理等。 (二)工作推动进度较为缓慢。局部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管审批工程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提高熟悉,完善职能,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削减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打算性作用,依据上级的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