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拆迁协议和补偿协议(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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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拆迁协议和补偿协议(七篇).docx
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拆迁协议和补偿协议(七篇)精选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一 根据“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严格属地治理、明确职责、注意引导、源头监管为根本原则,突出抓好“两违”,使扩散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镇辖区面貌明显改观。 (一)严格属地治理。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支两委人员是属地范围内“两违”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属地治理责任。 (二)明确职责内容。其中包括: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仔细履行教育、引导催促辖区内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立的职责;消失“两违”大事准时上报;全面协作镇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立的日常监视检查,妥当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强化源头监管。镇政府要以铁的手腕准时制止新消失的“两违”大事,确保“两违”零增长。对不仔细履行职责,造成新“两违”大事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各村(居)范围内新消失“两违”大事,未准时上报镇政府职能部门单位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 2.未按规定要求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消失随便承诺、纵容“两违”,一经查实,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判,累计发生2宗以上的,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告诫(含)以上的处理。 3.各村(居)对巡查中发觉和接到群众举报的“两违”大事,该村支两委不组织人员到现场协作镇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展制止、劝阻工作的,消失村支两委不协作或敷衍工作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并通报批判; 4.各村(居)年度累计发生5宗主房未批先建或5起违法用地或10起严峻超层或超面积的,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并通报批判;年度累计发生10起(含)以上主房未批先建、10起(含)以上违法用地、15起以上严峻超层或超面积的,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告诫(含)以上的处理。 5.仔细履行教育、引导催促辖区内村民依法用地、依法建立的职责,不定期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相关法律法规,且每月至少一次。未仔细履行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判。 消失上述状况,村支两委人员受到书面检查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0.5分;受到通报批判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1分;受到书面检查并通报批判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1.5分;受到告诫(含)以上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2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村民学习“两违”学问。各村(居)要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由村委支书为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以组织会形式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引导催促辖区内村民依法用地、依法建立,从而削减村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立行为。 (一)考核以各村(居)为根本单位,每年12月中旬由镇“两违”办牵头,镇纪委办、镇党政办组织考核实施,考核结果于当年年终总结大会上公布。 (二)考核结果将依据整治工作进展状况予以通报,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成效显著地村(居)将从中评比先进、赐予表彰嘉奖;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仔细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干扰阻碍整治工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值利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精选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二 为标准我镇农村住宅建立治理,坚决遏制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立行为,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建综20239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乡村建立规划许可实施方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好我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打造宜居环境、建立富美潘家庄、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目的,根据“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属地治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注意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根本原则,立足实际,细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上下联动亲密协作,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调查核实零死角、依法惩治零遗漏、“两违”现象零增长。把抓好“两违”整治作为抓产业环境、抓进展空间、抓工程建立的重要手段,通过“两违”整治,拆出环境、拆出空间、拆出公正、拆出漂亮、拆出政府公信力。 清理整治行动范围涵盖全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立,包括违法占用、违法建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四重点”:即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立、严峻影响村镇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有步骤、定规划、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转变全镇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全镇面貌明显改观。 (一)成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谭 xx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王 xx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xx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令xx 镇农业效劳中心负责人 成 员:雷 xx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但xx 镇法庭庭长 许大涛 镇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全体基干民兵、矿山执法站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效劳中心,令狐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详细负责清理整治行动资料收集、信息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清理排查小分队 各村(居)成立由包村组长任队长,包村干部及村常务干部为队员的清理排查小分队;负责在本村(居)内逐组逐户地毯式排查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立,不留死角死面。根据一户一档要求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调查笔录、现场勘测笔录、勘测定界图、村组证明材料、占用地类判定材料、规划判定材料等相关证据,核实违法主体信息、家庭人数、建立时间、地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构造、建立现状、用途、历史成因等根本状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见附件)。对清理排查过程中发觉或接到举报正在实施违法建立的,马上进展制止并上报镇农业效劳中心、自然资源所,将违法行为消退在萌芽状态。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镇“两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发动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推动等步骤开展,以点带面,分阶段、分步骤同步推动。 (一)发动部署,宣传发动。讨论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两违”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做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土地治理法新农村建立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加、大力支持专项整治的舆论气氛,让群众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镇政府作为本辖区内“两违”清理整治的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两违”状况进展逐户、逐片、逐村调查摸底,全面把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状况,并归集分类、建立“一违一档”台帐,形成“两违”清单,调查摸底不全面、不彻底、不照实上报的要追究挂村领导、村(居)支书、主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重点突破,全面推动。马上启动违建撤除工作,集中力气实施撤除,形成示范带动,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动。在重点突破根底上,要准时总结阅历做法,结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问题。同时要建立完善落实拆违的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巡查机制、首查责任制度和责任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一)属地治理,部门联动。“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催促全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听取阶段性“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状况,讨论解决“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亲密协作,依照职责分工,细化详细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配强执法力气,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对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在分类清晰后,以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牵头实施,其他部门积极协作。组建强有力的队伍,特地从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一支“两违”清理整治队伍。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动,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立、严峻影响村镇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进展整治。在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正公正。详细要做到“四个坚决、四个绝不允许”: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撤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对专项整治对象,要坚决依法办事,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涉及到哪些,都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在思想教育无效的状况下,要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强行撤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对组织和参加“两违”的党员干部,以及“两违”背后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依纪依法严厉查办、严惩不怠,绝不允许内外勾结、以权谋私。依据属地治理原则,“两违”撤除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能部门都要无条件地通力协作。在强力推动“两违”整治工作中,镇派出所要讨论制定依法处置紧急大事的预案,组建一支“两违”清理整治安全保障队伍,依法依规化解冲突,处置好各类突发大事,确保“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顺当开展。镇农业效劳中心主导,镇自然资源所协作,制定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立的详细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当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意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拓专栏、专题,准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引导群众熟悉“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推广好阅历、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镇政府要开通“两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承受群众举报。定期公布撤除状况,加大对群众反映剧烈、影响恶劣的“两违”案例查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两违”可耻、违法必究、公正公正的正确导向,促进全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安康扎实、有序推动。 (四)依法依规,堵疏结合。“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涉及诸多法律、政策问题,要依据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土地、村镇建立、大路、水利、林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公正。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要以村镇规划为指导,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乡村建立规划许可实施方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满意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要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实行违法建筑“零补偿”规定,让违法抢建无利可图。有违法建立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抵押等手续;对违法建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不得违法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供水、供电、通信等公用企业单位不得违法向其供应相关效劳;要进一步探究多种方式推动村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严格村镇规划掌握,促进土地节省利用。 (五)完善机制,源头防范。建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降落实到村(居),依托农业效劳中心、自然资源所、镇村(居)干部,尤其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并组建一支巡查队伍,加强对辖区内“两违”的日常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农业、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按网格化治理模式加强巡查,准时发觉、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舞广阔群众参加“两违”整治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承受群众监视,为广阔群众参加专项整治行为制造平台和渠道,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精选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严格爱护耕地”的根本国策,切实加强土地治理,严峻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标准土地市场秩序,依据永顺县“两违”整治会议精神,经乡党委政府讨论,打算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将来”的工作原则和县级要求,分阶段出重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到达“综合整治,集中拆违,狠刹违法用地歪风,促进依法、合理、节省、集约用地”的目标。通过“两违”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制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主要以爱护根本农田为主线,重点清理整治集乡所在地居委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以及20xx-20xx年全乡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后新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立案件。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打算调整“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 长 副乡长 成 员: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建立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当进展,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气集中办公。 2、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出本辖区专项行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展。 3、广泛发动宣传。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组干部参与的发动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各村、居委会要在人员集中路段,张贴好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利用播送、电视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的严峻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阔干部群众自觉参加整治工作。 4、选点拆违。突出以群众反映大、违法占地面积大的典型案件,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建立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重拳出击,营造良姨的整治气氛。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1、分类整理。对清查出来的状况进展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各村张榜公布,承受群众监视。 2、自查自纠。为削减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催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撤除,尽量削减强制撤除。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撤除通知书,明确时间,限期腾空、撤除。对于占用非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撤除后可免予惩罚;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撤除并复耕后可免予惩罚。 (三)强制撤除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 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根本农田的必需撤除(包括已下发行政惩罚打算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剧烈的必需撤除;严峻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需撤除;严峻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立的必需撤除。 (四)深入推动阶段(11月-12月) 在重点突破的根底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阅历做法,全面推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熟悉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简单性和艰难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熟悉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协作,精力上高度到位。把专项行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领导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讲究方法,注意实效。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联动机制,亲密协作,通力合作,把拆违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做到边宣传边撤除,边自纠边撤除。每周准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状况,做到突出重点、注意实效,切忌走过场。在加大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力度的同时,坚决打击阻止土地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坚决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以实例教育广阔干部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在详细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实行宣传教育与强制手段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3、深化整治,严厉纪律。要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立的巡查力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572229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用地问题,做到反映一起,查处一起,对严峻违反土地治理法律法规,涉嫌土地犯罪的,要主动协作国土资源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专项行动期间,相关人员要严格纪律,对每宗违法建筑的处理做到依法、公开、公正、公正,自觉承受群众监视,坚决杜绝说情风,对为违法违章建房者供应包庇、纵容的单位和个人,对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对参加、怂恿、充当爱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严厉处理。 精选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四 根据“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严格属地治理、明确职责、注意引导、源头监管为根本原则,突出抓好“两违”,使扩散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镇辖区面貌明显改观。 (一)严格属地治理。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支两委人员是属地范围内“两违”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属地治理责任。 (二)明确职责内容。其中包括: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仔细履行教育、引导催促辖区内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立的职责;消失“两违”大事准时上报;全面协作镇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立的日常监视检查,妥当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强化源头监管。镇政府要以铁的手腕准时制止新消失的“两违”大事,确保“两违”零增长。对不仔细履行职责,造成新“两违”大事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各村(居)范围内新消失“两违”大事,未准时上报镇政府职能部门单位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 2.未按规定要求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消失随便承诺、纵容“两违”,一经查实,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判,累计发生2宗以上的,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告诫(含)以上的处理。 3.各村(居)对巡查中发觉和接到群众举报的“两违”大事,该村支两委不组织人员到现场协作镇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展制止、劝阻工作的,消失村支两委不协作或敷衍工作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并通报批判; 4.各村(居)年度累计发生5宗主房未批先建或5起违法用地或10起严峻超层或超面积的,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书面检查并通报批判;年度累计发生10起(含)以上主房未批先建、10起(含)以上违法用地、15起以上严峻超层或超面积的,视状况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告诫(含)以上的处理。 5.仔细履行教育、引导催促辖区内村民依法用地、依法建立的职责,不定期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相关法律法规,且每月至少一次。未仔细履行的,对该村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判。 消失上述状况,村支两委人员受到书面检查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0.5分;受到通报批判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1分;受到书面检查并通报批判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1.5分;受到告诫(含)以上处理的,年终目标治理考核扣除2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村民学习“两违”学问。各村(居)要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由村委支书为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以组织会形式组织村民学习“两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引导催促辖区内村民依法用地、依法建立,从而削减村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立行为。 (一)考核以各村(居)为根本单位,每年12月中旬由镇“两违”办牵头,镇纪委办、镇党政办组织考核实施,考核结果于当年年终总结大会上公布。 (二)考核结果将依据整治工作进展状况予以通报,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成效显著地村(居)将从中评比先进、赐予表彰嘉奖;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仔细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干扰阻碍整治工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值利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精选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严格爱护耕地”的根本国策,切实加强土地治理,严峻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标准土地市场秩序,依据永顺县“两违”整治会议精神,经乡党委政府讨论,打算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将来”的工作原则和县级要求,分阶段出重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到达“综合整治,集中拆违,狠刹违法用地歪风,促进依法、合理、节省、集约用地”的目标。通过“两违”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制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主要以爱护根本农田为主线,重点清理整治集乡所在地居委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以及20xx-20xx年全乡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后新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立案件。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打算调整“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 长 副乡长 成 员: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建立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当进展,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气集中办公。 2、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出本辖区专项行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展。 3、广泛发动宣传。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组干部参与的发动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各村、居委会要在人员集中路段,张贴好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利用播送、电视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的严峻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阔干部群众自觉参加整治工作。 4、选点拆违。突出以群众反映大、违法占地面积大的典型案件,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建立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重拳出击,营造良姨的整治气氛。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1、分类整理。对清查出来的状况进展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各村张榜公布,承受群众监视。 2、自查自纠。为削减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催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撤除,尽量削减强制撤除。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撤除通知书,明确时间,限期腾空、撤除。对于占用非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撤除后可免予惩罚;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撤除并复耕后可免予惩罚。 (三)强制撤除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 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根本农田的必需撤除(包括已下发行政惩罚打算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剧烈的必需撤除;严峻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需撤除;严峻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立的必需撤除。 (四)深入推动阶段(11月-12月) 在重点突破的根底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阅历做法,全面推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熟悉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简单性和艰难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熟悉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协作,精力上高度到位。把专项行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领导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讲究方法,注意实效。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联动机制,亲密协作,通力合作,把拆违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做到边宣传边撤除,边自纠边撤除。每周准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状况,做到突出重点、注意实效,切忌走过场。在加大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力度的同时,坚决打击阻止土地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坚决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以实例教育广阔干部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在详细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实行宣传教育与强制手段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3、深化整治,严厉纪律。要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立的巡查力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572229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用地问题,做到反映一起,查处一起,对严峻违反土地治理法律法规,涉嫌土地犯罪的,要主动协作国土资源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专项行动期间,相关人员要严格纪律,对每宗违法建筑的处理做到依法、公开、公正、公正,自觉承受群众监视,坚决杜绝说情风,对为违法违章建房者供应包庇、纵容的单位和个人,对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对参加、怂恿、充当爱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严厉处理。 精选拆违补助协议书汇总六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非法用地整治和违法建立(以下简称两违),依据土地治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城市道路治理条例、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治理共同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准时发觉、制止和消退两违行为,确保我镇土地资源的节省、集约、标准和高质量利用结合我镇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准时发觉、快速沟通、快速处置的工作模式 (二)总体目标 加强检查,实施全面动态监视,坚决查处未经批准的两违行为,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建立,严峻影响城乡规划,增加全镇人民依法使用土地和建立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土地和城市建立的综合治理水平。 (三)根本原则 坚持规划第一、建立治理并重的原则;坚持属地治理原则;坚持早、小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公开透亮、注意实效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营造宜居、工作、旅游的环境。 (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河田镇两违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决策调度全镇两违整治作,积极妥当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大事,确保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彭金良同志,副主任为彭海滥、彭瑞武、朱少晓同志, 员从各部门抽调。主要负责快速掀起全镇“两违”整治专项行动高潮,指导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内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并制作台账;制订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开展专项拆违行动期间,领导小组下设 6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1.拆违行动组 组 长:彭进亮 副组长:黎仕勇、邱义宾 成 员:镇综合执法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拆违现场违章建筑的撤除工作 2.群众工作组 组 长:镇驻片领导 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成 员:村(社区)“两委”全体干部、村小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拆违现场处置以及群众的劝告解释工作 3.宣传舆论组 组 长:罗智潜 成 员:镇各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拆违行动宣传工作;拆违行动现场录像、宣传报道以及舆情监控、处置等工作 4.维稳应急组 组 长:陈燕柳 副组长:房荣恒、彭定伟、黎文海 成 员:彭晓东、彭少航、彭帝华、各村(社区)治保 主要职责:负责拆违现场突发大事应对及安保工作 5.行动督查组 组 长:朱伟斌 成 员:徐海丽、彭及俊、彭少狄、罗雪妮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人员到位和履职状况。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朱贞洁 成 员:彭华伟、彭及兴、朱锦山 主要职责:保障拆违行动当天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落实“两违”整治职责 全镇各村(社区)委、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根据属地治理原则,把“两违”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发生。以下单位相关人员对相应辖区内“两违”行为负有治理和查处工作职责: 1、镇:在防止和制止“两违”行为中,镇委书记、镇长为主要责任人,镇分管领导、国土所负责人、城建办负责人、镇驻村领导、镇驻村工作队队长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属地治理原则,担当辖区内“两违”治理监视责任,指导催促各村(社区)委开展工作; 镇分管领导负责“两违”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总结反应等工作;镇驻村领导、镇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组织挂驻村的“两违”巡查、发觉、制止和报告工作。 (2) 落实举报受理、巡查和监管职责,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各类违法建立案件;建立治违网格化和日常巡查机制,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发觉或接到村级报告或群众举报的新增“两违”案件,准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做好宣传制止工作,直至整改到位。 (3) 与县有关部门亲密协作下,组织实施辖区内“两违”强制撤除工作。 (4)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 (5)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出庭应诉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2、村(社区)委:在防止和制止“两违”行为中,村(社区)委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包片村(社区)委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协作上级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2)对辖区内违法建立负有监视治理责任,不得纵容、包庇、放任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 (3)对本辖区的“两违”行为进展巡查,发觉状况应马上制止并向镇一级报告; (4)协作帮助镇及相关部门实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5)落实“一违一档”工作。 3、供电、供水部门:对难以撤除违法建立,协作镇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立不予供电、供水效劳。 (一)明确巡查制度 1、各村(社区)委巡查职责: 全面掌控本辖区内土地使用状况,加强建房治理,严把建房上报审批关;对本村村民违法建立行为准时制止,并责成违法行为人马上自拆;对不听劝阻的,在违法建立开工当天书面报告镇政府;在拆违时协作做好强拆对象的思想工作。 2、镇政府巡查职责: 全面掌控负责辖区的土地使用和建立状况,细化干部责任,做好辖区内建立的日常动态巡查治理;对接到的举报或巡查过程中发觉的违法建立进展马上制止,并准时组织力气撤除“两违”建筑,坚决防止违法建立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明确报告交办制度 各村(社区)委要全面掌控辖区内土地使用状况,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治理,发觉“两违”行为马上制止,并报告镇综合执法部门。镇政府于每月底将“两违”整治状况统计上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突发或重大“两违”状况即时上报。 (三)明确处置制度 1、新增在建“两违”处置程序: 根据“打早、打小”根本原则,加大对各类违法建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觉的正在实施的各类违法建筑,一律依法快速撤除。 (1)对形象进度在正负零(即地面以下根底建立)以下的违法建筑,由镇政府组织安排将根底局部去除,并做好登记; (2)对形象进度在根底以上,由政府负责撤除在建墙体,并准时组织安排将根底局部去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由镇级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成存量的“两违”建筑处置: (1)违法建(构)筑物违反土地治理、城乡规划、建立治理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立的连续状态,在本方案实施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立,依照建立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2)存量的违法建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除: 违法占用根本农田、生态林区、防洪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 未依法取得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且不符合城镇掌握性具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或严峻影响规划的; 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建筑物共有局部擅自新建、搭建的; 影响消防安全或违反上级有关建筑物构造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许可内容建立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未撤除的; (3)属其他情形的存量违法建筑,由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赐予查封后待处理。 (一)村(社区)委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镇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立不巡查、不报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导致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建成的; 2、执法主体在调处和撤除违法建立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不到拆违现场或散布不利拆违言论或通风报信等不积极履行职责行为的; 3、村级集体组织非法出租、买卖土地或村干部带头违法建立、纵容包庇违法建立的; 4、其它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依据督查核实,对新增违建未准时发觉、上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