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范文九篇.docx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范文九篇 更新时间:2023-07-26 来源:发言稿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言稿范文(精选8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言稿范文(精选8篇) 2023-02-03 与驻村工作队谈心谈话记录【5篇】 2023-02-03 派出所政审意见怎么写五篇 2023-02-03 讲情怀方面存在的问题八篇 2023-02-03 人大代表会议争论发言稿简短集合4篇 2023-02-03 【-发言稿】 纪检监察干部忠实履行职责和使命,需要切实把工作做深做实了做严。做深,要做到忠诚洁净担当。详细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范文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心纪委依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地提出了推动“三转”的部署,其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明确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视执纪问责职能。 两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现实中依旧存在“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某些地方职能发散有余、聚力缺乏,工作方式和作风难以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影响了监视执纪问责的成效。像纪委牵头治理“三偷”(指偷伐生态林木、偷采国家矿产资源和偷排工业污染物)这类“乱伸手”的状况,这两年来在各地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不会转”的问题。对于局部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特殊是一些基层纪委来说,仍没有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对牵头治理“三偷”这类工作,符不符合“三转”要求、算不算越位,仍旧存在怀疑。纪委作为党内监视执纪的特地机关,维护党的纪律是其根本任务,抓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才是主业。“三转”的实质正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业主责,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条件下,把更多的纪检监察力气调配到“监视执纪问责”的“刀刃”上。纪委“乱伸手”、越俎代庖、大包大揽,不仅会分散有限的资源力气,造成机构和职能方面叠床架屋,铺张人力物力,还会导致监管职责混乱不清,给事后追责问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四周威严,必需紧紧咬住本职,立足于“监视的再监视,检查的再检查”,以强有力的监视问责推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不敢转”的问题。一些地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照旧习惯于让纪委充当“救火队”、“开山斧”的角色。对当地纪委来说,不去干这些“副业”是“违令”,干了属“越位”,辛辛苦苦干了很多,主业主责反倒没有精力去抓。而一旦出了问题,纪委很简单成为“挡箭牌”和“替罪羊”,“连问责都不好意思”。甚至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动工作时,也习惯于借力于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经常陷入“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裁判员”混进“运发动”,“监视员”变成“共同体”,监视执纪问责的工作很难开展。事实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打算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视责任。因此,各级党委必需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并积极支持纪委履行好监视责任。同时,对于职责外的工作安排,纪委也要敢于“说不”、擅长“说不”。唯有牵住了“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才能不断深化“三转”,让纪检监察力气从过去“包打天下”的重压下解放出来,回归到监视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 三是“不想转”的问题。少数纪委领导干部受错误政绩观、权力观的影响,观念跑偏,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忧假如专司纪检监察业务,有可能被认为不懂得搞活经济谋进展,渐渐远离权力资源集中的实权岗位,以后沟通时机和晋升空间都会受到影响。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原来参加的一些“中心”工作交出去后,权力小了,说话办事就会失去“话语权”,就会渐渐被边缘化;抓执纪办案简单得罪人,工作中有所顾虑。因而,一些地方还存有不想转、不愿转的问题。但我们知道,并非聚焦主业了,工作的事就少了,或者没事干了,就干不出政绩了。恰恰相反,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心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拢五指攥成拳,“老虎”“苍蝇”一起打,狠刹“四风”,受到了党中心和广阔人民群众的高度确定。这就是对聚焦主业、深化“三转”的最好诠释。 监视执纪问责,这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这方面工作做好了,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就能对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出更加强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比纪委冲锋上前忙活招商引资等,效果要大多了 其次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视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华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视,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监视,防止权力腐败。而加强党内监视,防治权力腐败,就必需有一支好的执纪队伍和一套能“进展铁面无私的监视检查”的好机制。 毋庸置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监视职责,查办了一系列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为维护党的纯净、促进党的事业向前进展立下汗马功绩。但是,我们看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也凸显一些冲突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 党中心、国务院对纪检监察工作历来非常重视,尤其在近年来,党的最高领导几乎每年都亲自出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方向,为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战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 (一)队伍不稳定,素养不高强。表现在人手新、业务生疏。纪检监察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难以形成人员稳定、业务熟识、素养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据悉,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换岗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半以上。很多乡镇纪检干部(根本无专职监察干部),几乎是一年一换,且根本上未作任何岗前培训,上任后不知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内容、根本业务学问,更谈不上有什么办案业务技巧。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都是从头讲最根本、最寻常的学问,无法逐年提高。这样长此以往,纪检监察人员不稳定,办案力量和业务学问水平提不高,不能发挥应有的监视作用,不能准时有效查处违纪案件,不利于有效行使党内监视权。 (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所任命的干部监视难以到位、有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中心以下各级党委、纪委的常委(基层的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反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委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打算立案,但在打算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根据干部治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织打算立案,在打算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打算立案;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打算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打算立案。这些规定,对于纪检机关行使职权、履行监视职能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纪委监察机关各级人员的人事任免、职级待遇、工资福利都要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使纪委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行使监视权、查处违纪案件时面临逆境,而引发出一些问题。 1、不敢报、查。在受理了举报同级党委班子尤其是党委、政府(科局)主要领导人违纪信访后,纪检部门领导会因考虑很多因素而不敢上报;对某些属纪委职权范围内查处的对象,因牵连到某主要领导人的,也不敢查处。 2、不能报、查。有些纪委领导人本身就与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人有着密不行分的关系:决策某项违纪违规的工作时自己参加了;有了某种利益自己沾上了;自己的提拔任用全是仰仗某某领导人,等等。似这种“荣辱共享、利益共沾”的状况,假如遇上有人举报某某领导人或有下属违纪案件涉及到某某领导人,该纪委领导肯定会“照顾”,该类案件是不能上报、不能查处的。 3、无法报、查。由于应查处的案件与某领导人有某种微妙关系,领导往往出面关注,不予批准立案,该案的查处就无法进展下去了;有些涉及同级主要领导问题的举报,由于纪委主要领导人考虑与同级党委及领导人的关系,在“把关”时不予准许上报,作为其下属的纪委其他人员和监察干部即使想报告上级也无法或“不便”上报了。 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困难的几点建议 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必需从制度设置上建立一套科学的“权力配置”, 着重从体制、运行机制和主要领导干部配置等方面进展改革。 (一)改善纪检监察人员治理机制。对全国纪检监察人员实行“上统”“下派”。马上现行的纪检监察人员归属同级党委、政府治理使用改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治理使用,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治理和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派。他们参与派驻单位党组工作,但无经济利益和人事调配选拔之牵连。 (二)各级纪委书记应参与同级党委会工作。纪委书记应担当同级党委常委(乡镇党委没有常委的应担当委员),全部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任免均由上级纪委监察机关行使。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监视,防止因自身的任用提拔及经济利益而对举报同级党委及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实行迟报、不报,造成监视缺失。 (三)纪检干部队伍实行专业化建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承受常常性的专业培训。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下派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纪检员、监察人员均应是有肯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肯定纪检监察工作阅历、有较丰富的专业学问的人员。不得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提拔干部、安置干部的过渡跳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办案力量。 (四)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沟通回避制度。纪委书记和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组长、不设纪检组的纪检员及各级监察部门领导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不能在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过长。即在某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长于五年。新选拔纪检干部不得直接在原单位任纪检组长、纪检员及监察部门主要领导,必需首先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一段时间或经过特地培训,熟识和把握了肯定纪检监察专业学问、工作技能而后派驻其他单位。这样,既可避开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土生土长”或在一地方一单位呆时间过长形成肯定关系圈而工作起来抹不开情面,又可尽快提高新任纪检干部的业务素养而避开工作被动。 第三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一、解决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缺乏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标准领导机制。 建立完善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纪检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听取汇报并讨论纪委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 2、完善组织机构。 在人员的配备上,要充分考虑纪检干部的优化组合,确保23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除担当乡镇党委委员的纪委书记外,同时汲取精通某些专业技术学问或技能(如法律、审计等)的人员担当专职纪检干事。既保证了编制人数落实到位,又强化了乡镇纪委的“话语权”,从而提高乡镇纪委的政治地位。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通过加强正面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工作的信念和决心。 重视纪检干部在职培训教育。有规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拓宽乡镇纪检干部的学问面,提高综合素养。 二、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帮助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立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 2、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室(中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状况进展监视。 3、开展对执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推动乡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民主监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治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状况的监视检查。 4、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5、根据治理权限,直接查办或帮助查办乡镇所属单位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规案件。 6、负责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视机构的组织建立、日常治理和工作考核。 7、仔细贯彻执行纪检监察“片组+巡查”制度,积极参与所在片组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进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索和实践探究“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很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定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行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需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当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觉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表达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良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立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进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将来 现实是将来的根底,而将来是现实的进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动身点,而将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将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进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将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效劳民生、科学进展、以人为本、公正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进展的力量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表达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的分散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进展总目标供应顽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进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第五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养如何打算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念.据基层调研发觉,局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掩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肯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心情.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简单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大事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沟通时机少,提拔时机更少. (二)队伍建立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局部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视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养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长、向纵深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视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难.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学问,更没有案件查办力量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力量滞后,协调力量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缘由分析 (一)熟悉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进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治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办了其治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殊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视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视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视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打算了乡镇纪委必需承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视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担当有肯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夫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需承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承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展监视,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力量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时机少,业务学问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学问构造单一,协调力量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视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养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学问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视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心步伐,大力推动“三转”,但局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加、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力量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阔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信念,增加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立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学问培训.实行走出去的方法,有规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业务学问培训、跟班轮训和参加办案,提升“实战”力量.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常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业务力量,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学问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力量、驾驭全局的力量、科学决策的力量和抓班子带队伍的力量. (三)供应鼓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状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供应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治理,彻底转变派驻机构出名无实、形同虚设的为难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到达肯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养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第六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进展形势是良好的,但基层纪检监察面临的要求更加严格、领域不断地扩展、任务更加繁重、标准要求更高的变化,使我们必需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熟悉上存在缺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工作在思想熟悉上存在局限性,主要突出表现在乡镇纪委书记抱有自己的工作被“边缘化”的心态。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集中于自己的专职,不去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事情,片面地认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和党委政府中心的工作不牵连的,所以心情上消失失落,认为自己被“边缘化。”因此,为了避开影响自己的绩效,个别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待工作产生松懈麻痹的想法,且习惯用老方法、旧观念、老套路来解决各样的问题,对反腐败在各个阶段呈现的各个问题熟悉不够充分,不擅长讨论新的问题、缺少创新精神、对自身的工作熟悉在思想上存在缺陷,加上在对于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上单面认为只要增加人数就够了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缺乏大局意识、效劳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把反腐败现象放在社会经济环境下,放在党建立大局工作中,以为严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尽管中心纪委书记屡次明确授权给地方监视检察,但是对于同级党委的监视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上还是难以实施。其次是对派驻机构治理的体制没有明确的区分,派驻机构说是双重的领导制,但是因人事治理在部门,且各样的事情都要依靠于人事部门,因而在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当部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发生冲突时,就会发生倾向于重部门工作而轻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尤其在办案过程中简单受到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最终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导致专职不专现象严峻,多数乡镇纪委与党委的办事机构和各个组织存在简单的关系,工作关系不明确,难以集中精力解决各种问题。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科学工作方法尚未形成,且缺乏有效的实施,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片面的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只是“管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习惯用旧方法、旧观念,没有仔细地讨论工作方法,不注意工作策略,没有真正地以人为本。对于干部存在问题,没有实行任何的措施,且没有真诚和他们沟通,帮忙他们发觉存在的问题,只是简洁地处理所犯的错误。 二、加强和改良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观念创新是创新工作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制造性,首先就要从创新思维方面入手,把正确的思想观念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努力做好“三个转变”,敢于创新,突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针对反腐败现象勇于讨论创新,提高工作质量。首先是从微观治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转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越是繁重繁忙,越要防止抓住详细的事物状况,要考虑各样事项,从长远和全面来考虑问题,为了提高纪检监察水平就要加强全局性的观念。二是由封闭式治理转向开放式治理,要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统一、工作的协调性、保证内部整体性,从而延长到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既要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也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各样的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参透性,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面的力气来抓好党风廉建立。三是由粗放式治理向现代式治理转变,既要努力把握现代式的治理方式,又要讲究效率,以现代新科技手段来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七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一、纪检监察必需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消失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仔细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规划总结等都要准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全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划和安排,准时提交局党组争论讨论,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立状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忙协调解决在工作中消失的冲突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担当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协作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留意防止和克制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处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视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视治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准时发觉药品监视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制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加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状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状况进展检查复核,从中发觉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视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视水平,增加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治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讨论分析缘由,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改良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视制约机制。 要实行“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峻、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需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赐予时机,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治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加强自身建立,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立: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仔细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加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力量。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视检查业务活动,增加感性熟悉和实践阅历,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识药品监视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识业务才能使监视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行缺少,用有“为”来到达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别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需严格要求自己,标准言行,留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现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意调研,做讨论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索,擅长从平常的工作中总结、发觉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讨论,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留意捕获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阅历。 四、增加创新意识,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动事业进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加创新意识,制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阅历系统化。要依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讨论、总结本单位工作阅历,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制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阅历。二是要把上级精神详细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洁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阅历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许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根底上树立新观念、开拓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擅长思索,积极探究,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阅历和风格。 五、加强队伍建立,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养。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养建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构造不合理,整体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气,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沟通、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时机、多种渠道选拔、沟通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养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有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沟通阅历、开阔眼界、提高素养,努力培育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作局面。 纪检监察工作必需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协作,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讨论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消失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出办法、想方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仔细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视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状况进展监视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视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嘉奖惩办、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坚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意讨论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第八篇: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规划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养如何打算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念。据基层调研发觉,局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掩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肯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心情。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简单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大事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沟通时机少,提拔时机更少。 (二)队伍建立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局部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视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养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长、向纵深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视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难。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学问,更没有案件查办力量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力量滞后,协调力量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缘由分析 (一)熟悉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进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治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办了其治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殊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视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视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视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打算了乡镇纪委必需承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视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担当有肯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夫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需承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承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展监视,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力量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时机少,业务学问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学问构造单一,协调力量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视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养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学问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视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心步伐,大力推动“三转”,但局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加、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力量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阔纪检监察干部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