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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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docx
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筑牢民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惠水县公安局迅速行动、压实责任,以“四项措施”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组织领导再加强。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查纠整改实效、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贯彻执行,带头记录填报;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动引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部门(警种)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严格防止干预司法的重要指示精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将落实“三个规定”精神实质传达到每位民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二是制度机制再健全,记录报告再落实。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特别是记录报告情况作为是否依法办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指标,综合运用实地督导、定期通报、警务督察、案件审查、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全局民警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下发“三个规定”记录表,抓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旬报制度落实。同时,加大内部氛围营造,在执法办案场所等场所悬挂“三个规定”全文告知牌,时刻警醒提示,筑牢底线红线;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公众主动告知“三个规定”有关内容,争取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示范带动再强化,学习教育再深化。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三个规定”落实的有力抓手,局党委班子成员、所队负责同志,尤其是“一把手”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记录填补。加强集中学习,深入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厘清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件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督导问责再严格,专项整治再统筹。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督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同步聚焦顽瘴痼疾,挂图作战、清账销号,全面推进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及时传达学习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二、迅速执行规定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三、完善长效机制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