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docx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_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方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仔细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办字*4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字*46号)、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120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养好、工作力量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夯实城乡基层民主自治根底,为建立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供应顽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1、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会成员。 2、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 3、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 4、选优配强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 5、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的比例; 6、建立健全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方法步骤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年10月至2023年2月进展,一般应根据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挨次进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年12月底前根本完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23年2月底之前根本完毕。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选举预备阶段(*年11月15日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温金花同志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组长,镇长王东彪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郑细梅等同志为副组长,镇其它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建办和民政所。同时,成立1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深入调研。组织力气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村(社区)“两委”班子的现状、年龄构造、学历构造,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把握党员群众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思想动态和可能消失的问题。对状况简单、治理薄弱、冲突较多、干群关系不太和谐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要进展仔细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并派出得力干部驻村(社区)指导,为顺当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根底。对党组织脆弱松散、干群冲突突出的村(社区)要先行整顿,对存在突出问题还没解决的,不要“带病换届”,不能为换届留下“后遗症”。 3、召开发动会议。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后,村(社区)“两委”也要抓紧在11月中旬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任期届满审计。根据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在县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的催促指导下,镇党委部署安排镇财政、农经等部门,仔细开展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审计结果会准时张榜公布。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村(居)集体财务收支状况、债权债务状况,政府拨付和承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治理使用状况,村(居)集体生产经营和建立工程的发包治理以及公益事业建立工程招标投标状况,村(居)集体资金治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状况,土地补偿安排和使用状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未进展审计的,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 5、开展选举培训和教育。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发动部署会议后,将实行分级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举办换届选举业务专题培训班,以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培训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实施步骤、关键环节、重点政策、工作纪律、职责分工等。 6、落实选举工作经费。镇里将依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需要,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对经济困难的村(居)委会会赐予适当经费补助,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展。 (二)依法选举阶段(*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一是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年11月16日至*年12月底) 1、组织开展“两推”。连续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即党员和群众推举、镇党委推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的方法。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展全额推举。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依据“两推”得票状况,对比候选人资格条件进展筛选,根据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2倍人数,讨论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 3、组织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展考察。通过与现任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干部,局部党员、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等进展民主测评和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他们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建立状况、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评价以及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调整的意见,拟定候选人建议方案。 4、开展联审。拟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由镇党委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委、综治、计生、民政等部门进展联审。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依据推举、考察状况,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联审同意,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书记、副书记等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6、做好选举前预备。召开党员大会前,上届村(社区)党组织要向镇党委进展报告。驻村指导组要帮助各村(社区)党组织预备好工作报告、会议主持词、选举方法(草案)、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票箱、封条等材料和物资。 7、严格执行到会人数规定。各村(社区)党组织要依据选举时间,提前通知党员参与会议,实到会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展投票选举。预备党员可以参与会议,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会议选举。各项工作筹备完后,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展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详细选举中,可以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或者先选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以推行“公推直选”,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会议。会议主要程序:作工作报告;组织党员酝酿争论。由支部将候选人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通过选举方法(草案);通过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当场公开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 9、报告选举结果。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后,报镇党委批准,镇党委再将选举结果报告县委组织部。 二是村(居)委员会的选举(*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0日)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或7人组成,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撤换。提倡根据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缺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在村委会选举中,应当对以下四种人员进展选民登记: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与选举的村民;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与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与选举的公民。但要开据不参与户籍所在村选举的证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参与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打算,并公布处理结果。村民对处理打算不服的,在选举日前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争论打算。 在居委会选举中,应当对以下四种人员进展选民登记:户籍在本社区,并在本社区居住的: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要求参与本社区选举的;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宅且居住满一年,本人要求参与本社区选举的: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要求参与本社区选举的。选民不得在两个以上社区重复登记。 我镇居委会的选民登记根据选民主动登记和居民选举委员会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展。鼓舞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假如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选民数量未到达选举要求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实行上门登记的方式进展补充登记。登记选民应不少于全体选民的40%。 3、依法做好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工作。明确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根据德才兼备,遵纪守法、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素养好,带头致富力量强和带着群众致富力量强,热心为群众效劳,办事公正,群众公认的列为候选人资格条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把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村官选入村委会;鼓舞社区民警、群众组织负责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专职工、以及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宅且居住满1年的各类社会优秀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由登记参与选举的村民填写候选人提名票,按得票多少挨次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与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与。坚决杜绝指派、派选等违法违规行为。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产生:选民填写提名票;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举;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推举;个人自荐。经资格审查后成这初步候选人,再经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展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票必需在过半数登记选民参与方为有效,同一张提名票同一人只能被提名一个候选人职位。鼓舞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组织选举竞争活动,积极提倡候选人依法进展自我宣传。 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一般按3至5人配备;居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结合实际制定村(居)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依据本村(居)状况争论确定后生效,并依据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展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依据上级精神,扩大村委会“自荐直选”试点比例的要求,我镇会安排1个村委会“自荐直选”试点;其他村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需实行“海选”的方式,由登记参与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居委会实行直接选举。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实行有效形式客观、公正地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状况、现实表现、工作力量、中选后的治理准备以及规划为村(居)民办哪些实事、好事等状况。同时,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允许候选人进展有序竞争,亲自向村(居)民介绍自己的根本状况、履行职责的设想,印发书面材料向村民进展自我介绍。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时,要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得以威逼、贿赂、诋毁他人或以不切实际的承诺等不正值手段拉选票。投票选举当日,除允许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会场发表履职责演说、答复村民提问外,其他竞争活动必需停顿。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详细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予以公布,保证村(居)民群众的投票权。在村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为便于居住偏远的村民投票,也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要严格掌握流淌票箱的使用和监管,流淌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的选民使用,使用流淌票箱投票的人员名单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争论打算,并张榜公布。依法办理托付投票手续,标准代写选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直接参与投票的登记参与选举的村民,可以书面托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没有近亲属的,可以书面托付本村其他有选举权的村民代为投票。代为投票的村民不得违反托付人的意愿,每个有选举权的村民承受托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不得将他人的托付再托付其他村民投票,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承受近亲属以外有选举权的村民的托付。托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托付投票的证明材料进展核实,并在两日内公布托付人和受托付人的名单。在社区居委会选举时,实行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居民代表选举不得办理托付投票;实行户代表选举和全体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托付投票,托付事项与村民托付投票一样。要普遍实行隐秘写票制度,村(居)民群众在无干扰的状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中推举人员担当选举监视员,报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争论通过,组成选举监视小组,共同监视中心会场、投票站和流淌票箱的投票选举过程。要组织由本村或本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等组成选举观看小组,对选举进展全程观看和记录,对选举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为化解争议和维护选举的公正公正供应参考依据。村(居)委会成员中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选证书。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28日) 1.做好移交工作。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后,镇民政部门和村(居)委会要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监视上一届村(居)委会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居)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册、集体资产、工作档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移交完成后,村(居)委会要进展成员分工,尽快顺当开展工作。要深入细致的做好离任村(居)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气氛。 2.抓好村(社区)配套组织建立。推行镇干部担当村(社区)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工作力气。要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规划生育等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经选举兼任村(居)民小组长。推选产生村务监视机构,探究建立社区监视委员会。 3.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镇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制定村(居)委会三年任期进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修订村(居)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财务治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理顺村(居)各类组织关系。落实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程、村(社区)“两委”议事规章,及村(居)民理事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实行“四定两监视”和“双述双评”,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考核治理。 4.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要对全部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展培训,我镇要对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进展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力量。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3月中旬前)。 1.自查。各村(社区)将选举中形成的文件、公告、表格、提名票、选票及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收集整理成册存档,报乡(镇)普查,写出总结报告并附有关表格。 2.组织验收。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要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检查验收,凡没有依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进展选举;对选举中存在的严峻违法情节的,要坚决订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居)委会,要责令仔细改正。 四、需重点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一是严把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素养好的、带头致富力量和带着群众致富力量强、热心为群众效劳、办事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群众公认等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本条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注意从年富力强、热心效劳、思想观念比拟新、擅长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选拔。在坚持候选人根本条件的根底上,如有以下六种情形的不能列为候选人:政治素养不高,道德品质不好,大局观念不强,在重点工作面前不与上级政府保持全都的;民办法识不强,团结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担当的;作风漂移,言行不一,我行我素,以权谋私,贪图享受,揽功诿过,沽名钓誉的;参与邪教组织,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组织非法和不正值上访的;参选目的不纯,非法拉票,操纵阻扰破坏选举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我镇将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详细条件,讨论提出不宜中选的情形,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是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镇党委要对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进展审核,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展联审。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展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列为正式候选人参与选举,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是合理确定委员职数。根据精干、高效、减负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据各村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工作需要等方面合理确定,一般根据3至7人配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按5至7人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穿插任职,但不搞“一刀切”。提倡具备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副书记。 四是优化班子构造。注意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年轻化和学问化,进一步提高村(社区)“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力争其中选为村“两委”成员或村“两委”正职。提倡效劳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到社区工作。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确保村“两委”委员班子中女性成员和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在新一届村“两委”委员中相宜担当村妇代会主任的女委员,原则上推选担当村妇代会主任,确保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班子。注意选优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大学生村官担当,没有大学生村官的,一般由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中35岁以下或较年轻、喜爱青年工作的成员兼任。 五是拓宽选人渠道。各地要引导和鼓舞党员和群众把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村官等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同时,可结合实际把符合条件的“村医”、“村教”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适宜人选的,可实行以强带弱的方式,通过邻近强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兼任或邻近强村(社区)干部跨村(社区)任职,也可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发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社区)任职等方法,产生党组织书记。鼓舞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专职工以及户籍不在本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区,但是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宅且居住满1年的各类社区优秀人才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当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工作要求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进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全镇基层组织建立和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对于贯彻落实县委有关会议精神,促进全县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幸福*建立;对于扎实推动“连心、强基、榜样”三大工程,加强基层效劳型党组织建立,稳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党的执政根底;对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基层民主,保障广阔村(居)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各村(社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熟悉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心组织,仔细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两委”换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肯定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包村责任制,对换届选举过程进展全程监视,准时把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展。要仔细分析当前农村工作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准时讨论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消失的新状况,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留者安心,退者顺心,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各村(社区)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二)严厉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明确换届选举“十严禁”,即: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等方式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冲击选举会场、毁损票箱、撕毁选票;严禁编造传播谣言、诋毁中伤他人;严禁以威逼、哄骗等手段侵害他人选举权利;严禁选举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违法行为的人员进展打击报复;严禁在换届前非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严禁换届后不按规定进展交接。各地要加大“十严禁”宣传力度,确保掩盖到每个村(社区),让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县、镇、村三级要健全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十严禁”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中选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取消中选资格。违反治安治理规定的,依法赐予治安治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实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党员、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使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增加广阔群众的民办法识和法制观念,主动参与选举活动,充分表达自己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利。要充分发挥报纸、播送、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先进典型和阅历做法,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亲密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大事。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信息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布。 (四)强化督查指导。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通过调研走访、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准时了解把握工作进展,讨论解决突出问题。县直单位包村工作组和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既要做好连心小分队的效劳员、联络员,又要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员,要特地指定一人负责,深入所包村一线,在换届选举期间派驻到所挂点村,与镇派驻人员共同指导该村的换届选举工作。状况特殊简单的村,在报请县委或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要派驻工作组进展整顿,待整顿完成后再进展换届选举。各地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进展状况,要准时报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举的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相关单位: 依据xxxx选关于做好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xxxx底全面完成。为切实做好组织工作,保障我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正、公正有序进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县委部署要求,以提高素养、优化构造、激发活力、推开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依法选举、保证农夫群众的意愿,选举产生讲奉献、有本事、重品德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统筹做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视委员会,村妇女代表会,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布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力量、执政水平,为加快新农村建立更具活力、更具人文,更为宜居的漂亮青树供应顽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及范围 全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3年3月1日开头,到2023年5月底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方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法(以下简称“一法两方法”)的规定和市、县统一要求,我镇22个村民委员会都必需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三、目标要求 (一)精简村干部职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设3人;人口在1000至3000人的村,设3至5人,各村要严格根据职数设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积极推行村“两委会”干部“穿插任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整体部署、通盘考虑。各村要留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教师、乡镇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治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对基层的效劳人员中重点培育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鼓舞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穿插任职”削减干部职数。通过“两委会”换届,力争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高于上届。 (三)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养。要重视选拔思想解放、情愿效劳群众、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优秀青年、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鼓舞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担当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通过换届,力争使村民委员会成员中50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局部别比上届有所提高。同时,要保证每个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 (四)严格依法办事。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根据“一法两方法”组织实施,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选举步骤、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式样、统一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省民政厅印制的中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要严格根据直接提名、差额选举、隐秘划票、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的组织程序进展选举。 四、人选条件 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仔细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举条件。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榜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文化、懂经营、会治理、民办法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力量; (四)办事公正,热心为村民效劳;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安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制定本村选举方法时,可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详细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三)3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峻违反规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常常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五)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以及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六)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七)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威信的; (八)不能履职或丢失行为力量、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详细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争论通过。村选举委员会要根据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仔细进展资格审查。不能单纯强调“能人”标准,新选任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能够长期驻村,杜绝“走读”现象。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视,政府实施,乡镇负责,驻镇单位协作”的工作运行机制。镇上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视。各村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整个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展。 (一)预备阶段(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选举程序、时间要求和组织领导;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播送、专栏、标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广阔群众进展宣传发动;三是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审计工作。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村务事项进展全面公开,尤其对灾后重建和救灾款物发放及使用状况要准时公开、公示,自觉承受群众监视。对群众反映问题意见较多的村,镇上组成特地工作组,进展专项审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换届选举前;四是培训选举工作骨干。镇上对派驻各村指导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选举骨干进展培训,以提高熟悉,熟识程序,增加民主法制观念。 (二) 选举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7日)。主要做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 3月16日至3月23日)。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详细指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由村民小组长召集和主持本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把遵纪守法,能够代表、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肯定组织力量的人推选出来。各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至少应有1名妇女参与,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 不再担当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所缺名额可按推选时的得票, 以得票多者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马上公布公告, 并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二是制定好村选举方法 ( 3月24日至3月31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提前帮助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好村选举方法, 在选举方法中明确村民委员会班子的职数、候选人的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详细投票、选举程序等, 交村民会议争论同意后执行。三是搞好选民登记 ( 4月1日至4月10日)。全部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展登记,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展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 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对特别状况选民的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争论打算。 全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4月15日前)张榜公示, 授受群众监视。村民对选民名单核对无误并无异议后,填发选民证。四是搞好候选人提名 (4月11日至4月30日 )。提名推举候选人要实行填写提名表的形式,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简洁地用口头形式提名推举, 或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确保选民的直接提名权。在提名候选人时,要引导村民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事、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提名实行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提名的方式,由村选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展预选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需在选举日的7日前,按得票多少的挨次张榜公布。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应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答复村民提出的问题。五是依法按程序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投票选举(2023年5月1日至5月7日)。全镇选举日统一为2023年5月6日。召开选举大会, 组织选民投票是整个换届选举的关键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将村民委员会印章交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封存保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当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印章交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将在各村投票选举时派出指导组, 现场指导选举大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即5月1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详细时间和地点,办理托付投票手续,填写选票, 制作票箱, 确定和培训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布置投票会场,设立隐秘划票间。选举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会场,在选举日不能参与投票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托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承受的托付不得超过3人, 投票时要检验托付书。每个投票站应当有3名以上监票人员。选举大会应当通过本次大会的选举规程。推选监、计票人员。 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当监、计票人员。选举实行隐秘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展。选举会场应当设立隐秘划票处和代填处,要引导选民到隐秘划票间划票, 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托付其他选民或在代填处代写, 代写人不得违反托付人的意愿。投票时要组织选民有秩序的投票。投票完毕后, 应在选民的监视下公开唱票、公开计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与投票, 选举有效; 候选人获得参与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中选”的“双过半”原则,积极发动、组织选民参与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中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中选证书。选举完毕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村民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