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pdf
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倡导节约用电,努力营造舒适、文明、安全、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节约能源法、电力法、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和*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提倡节约用电,杜绝浪费,倡导全体第一条学校提倡节约用电,杜绝浪费,倡导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学生养成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第二条学生宿舍用电实行“一室一表、第二条学生宿舍用电实行“一室一表、定额免费、定额免费、超额购电”的管理办法超额购电”的管理办法。第三条为确保用电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学第三条为确保用电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宿舍区内人员应遵守以下用电规范:生宿舍区内人员应遵守以下用电规范:(一)不在学生宿舍内及宿舍楼公共区域使用电炉、电暖气、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烫斗、电热毯、电烤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具。(二)不在学生宿舍内及宿舍楼公共区域私拉电线、私装插座、另接灯头、私接楼道内电源、私自拆移宿舍电表等。(三)不在学生宿舍内及宿舍楼公共区域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四)学生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有人在场,且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人员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用电电器,关闭电源,确保安全。第四条按照第四条按照*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宿舍免费用电额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宿舍免费用电额度及购电相关规定如下:及购电相关规定如下:(一)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额(一)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额 8 8 度度。(二)免费用电定额每月下拨一次,节能办公室每月 1日将当月免费定额用电量输入电表;不足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含半月)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具体以校历安排为准。(三)超额部分由学生自行缴费(三)超额部分由学生自行缴费。学生宿舍按 0.5 元/度(如供电部门调价,学校也将相应调整收费价格)的价格用校园一卡通在学校圈存机缴费购电。完成自助购电操作流程后,系统将会自动将所购电量充入用户电表内。(四)学生可通过登陆(四)学生可通过登陆http:/10.13.7.122:8080/Default.asp*,http:/10.13.7.122:8080/Default.asp*,实时实时查询本宿舍剩余电量、已用电量等相关用电信息。(五)当宿舍剩余电量不足(五)当宿舍剩余电量不足 1010 度时,预警系统会通过度时,预警系统会通过短信进行提醒短信进行提醒。(六)学生毕业时,如所购电量尚未使用完毕,学校将把剩余电量对应数额返还至每个宿舍长的校园一卡通内,由宿舍成员自行进行协调分配。第五条校内各学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用电第五条校内各学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用电安全,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安全,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工作舍用电管理工作。第六条如违反本办法,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第六条如违反本办法,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其纪律处分。第七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第七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实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大学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办法大学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办法为规范*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学生宿舍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学生宿舍网管理者、使用者,必须遵守本一、凡学生宿舍网管理者、使用者,必须遵守本办法办法。二、学生宿舍网使用者有偿使用该网络,使用前二、学生宿舍网使用者有偿使用该网络,使用前要注册帐号、签署有关协议要注册帐号、签署有关协议。三、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三、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联网的先后、离端口的远近而变化。四、学生宿舍不能私自拉网络线,一经发现,中四、学生宿舍不能私自拉网络线,一经发现,中止其网络服务止其网络服务7 7至至9090天天。情节严重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五、学生宿舍网仅供教学、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五、学生宿舍网仅供教学、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他用户提供有偿服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他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架设服务器对外提供各种服务。六、学生宿舍网的六、学生宿舍网的 IPIP 地址分配为静态分配地址分配为静态分配。静态IP 地址由用户办妥相关手续后,由网络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分配。七、七、对于每个用户只限一个静态对于每个用户只限一个静态 IPIP 地址,地址,不得乱不得乱设乱用设乱用IP 地址。对不遵守协定、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中止其网络服务 7 至 90 天。八、用户对系统所分配的网络地址在分配的有效八、用户对系统所分配的网络地址在分配的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期内享有专用权。九、学生宿舍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学生宿舍网或通过使用学生宿舍网从事攻击性、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学生宿舍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十、所有楼内的网络设施(包括信息插座,布线槽,光纤,交换机,机柜内跳线,网线,模块等)均属*大学所有,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特殊情况要在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或擅自维修。如有异常,请及时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十一、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相关法十一、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情况律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警告并勒令改正;2.取消联网资格 7 至 90 天;3.完全终止其相应网络服务;4.分交学生处和校保卫处处理;5.交公安机关处理。十二、学生宿舍网用户有权利对网络中所发现或十二、学生宿舍网用户有权利对网络中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学校反映、制止或向学校反映、举报举报。学生宿舍网用户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有义务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十三、学生宿舍网用户有权利要求通过宿舍网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有权利要求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或网络管理单位追查或协助追查通过学生宿舍网侵害其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十四、学生宿舍网用户有权利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十四、学生宿舍网用户有权利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网络管理员的职权;员行使网络管理员的职权;有权利对学生宿舍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通过正常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十五、本办法由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十五、本办法由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十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十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