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pdf
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化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1、目的、目的为了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加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 3、职责、职责3.1、技术副总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规范的需要,并为了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3.2、安委办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安全培训。3.3、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委办的安全培训计划。3.4、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4 4、工作程序:、工作程序: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委办负责编制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4.2、管理人员的培训。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2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423、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24、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安委办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需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后,取得“安监证”才能上岗。4.3、从业人员的培训一般从业人员(操作工、班组长、)4.3.1、一般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才能上岗。432、各车间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等。433、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取证培训,特种工作人员的取证情况由安委办负责建立取证、换证档案。434、新入厂职工(包括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操作岗位。5 5、培训内容、培训内容5.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5.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规章、章程、规范和标准。5.1.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5.1.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5.1.4、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方法等。5.1.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1.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5.2、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5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规章、规范和标准。52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安全消防知识、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52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524、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525、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526、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527、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528、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29、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管理等。5.3、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5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规章、规范和标准。5.3.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5.3.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53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5.3.5、安全消防知识和危险化学品知识。53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管理等。5.4、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5.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4.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43、岗位安全注意事项。544、作业现场危害因素。5.4.5、作业安全防护。546、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547、安全消防知识和危险化学品知识。548、事故应急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分析等。5.5、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55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5.5.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55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55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555、有关事故案例等。556、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责任人:安全科、劳人科、行政办公室。二级(车间)安全教育:557、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5.5.8、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559、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5510、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511、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5512、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5.5.13、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5.14、有关事故案例;5.5.1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责任人:所属车间。三级(班、组)安全教育:551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5.17、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5518、有关事故案例;551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责任人:所属的班组。5.6、其他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5.6.1、转岗人员按新员工部门、班组的培训内容进行教育培训。562、脱岗六个月以上人员和下岗再就业人员按新员工部门、班组的培训内容进行教育培训。5.6.3、外来施工人员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公司、部门两级安全培训教育。5.631、公司培训教育内容: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b、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c、相关安全、消防知识。d、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分析等。563.2、部门(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培训教育内容:a、作业现场危害因素及应急措施。b、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c、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分析等。d、出入证发放管理规定。5.6.4、参观学习人员5.64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64.2、进入作业现场的相关注意事项,作业现场危害因素及应急措施等。5.6.5、生产班组周安全学习活动的主要内容565.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65.2、安全生产理论知识、文件、通报等。5.653、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岗位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重要信息等。5.654、事故应急预案等。5.655、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6 6、管理办法、管理办法6.1、公司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以上的技术和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接受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并且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生产班组周安全学习活动。6.2、各部门员工每年必须参加由公司和其所在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同时必须参加生产班组周安全教育活动。在岗员工每月接受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6.3、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6.4、新从业人员应接受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 学时,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6.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每两年一次的安全培训复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锅炉水处理、焊工操作人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等。6.6、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7、对于外来施工人员,应对其进行公司、部门两级培训教育后方能进行施工作业。6.8、对于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公司应对其进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的安全培训教育后,并有专人陪同。6.9、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当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予以记录。7 7、附件、附件安全培训需求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台帐转岗、脱岗及下岗再就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其它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3 职责3.1 设备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培训,各部门负责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设备安全部负责对车间级和工段(班组)级培训抽查和监督。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管理。4 工作程序4.1 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4.2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法人及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职业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复审。4.3 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其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的学习和培训。4.4 新进职工培训教育学时不少于 24 小时。4.4.1 新进职工经到设备安全部进行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总务部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到车间或部门。4.6.2 车间或部门根据培训合格介绍单进行车间级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分配到班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车间将反馈信息单定于次月上交设备安全部。4.7 转岗“复工”安全培训教育4.7.1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实行相应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离岗六个月以下,试其情况,应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非本公司职工调入,无论是否改变工种,应按新职工进行安全教育。4.7.2 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投产以前,应及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岗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4.8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制造部负责并实施。教育内容是车间生产特点和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4.9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是: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4.1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4.10.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4.10.2 特种作业人员按计划参加学习、培训、和复审,未按期参加复审教育考试者原操作证作废。4.11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4.11.1 凡外单位来公司承包工程,检修检测的人员必须经设备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审查其资质合格后,方可入公司。4.12 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4.12.1 车间要根据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安全教育档案中。4.12.2 设备安全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每人培训教育学时不少于 10 小时。4.12.3 在进行设备大修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好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设备安全部,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监护制度。4.12.4 班组要做好交接班和每月两次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