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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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docx
【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7年,全市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决策部署,不断擦亮卫生计生品牌,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高州有两家三甲医院,县域出院量30.6万人次、手术量5.2万例,县域住院率95.1%,县级医疗卫生综合实力全省县级第一,基本上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市总人口181.3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6.15万人,生育二孩登记夫妇1.5万对,已生育二孩1.14万人。人口出生率13.97,政策生育率96.82%,自然增长率8.4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89。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一、2017年工作情况(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高州医改经验受到国家卫计委、中央改革办和中央宣传部高度肯定,把高州医院作为医改样本在改革情况交流、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专刊报道,认为高州医改经验可推广、可复制。4月,我市代表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的最优秀水平接受国家医改办专家组复评,得到充分肯定。6月,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广东调研医改工作,我市作为唯一一个县级市在汇报会上作经验发言。(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确定选址在石仔岭片区,目前完成了50亩土地证办理、确定了招标代理,完成了地质资料的初步勘探和初步的图纸设计。二是市人民医院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在市沿江北路,人民医院专家邨东侧,目前,完成了土地围蔽、效果图设计等工作,土地证在办理中。三是乡镇卫生院基建项目。中央投资项目云潭、古丁、新垌、潭头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以及市急救中心已完工,沙田、石板、分界、平山、谢鸡、石龙、泗水镇卫生院综合楼在抓紧推进。四是完成了全市镇级卫生院“五个一”设备配套和验收工作。(三)创建省卫生强市战略启动实施。根据省创建卫生强省的决定,茂名市要求我市在2018年率先创建省卫生强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加快发展”的思路,初步拟定了创建省卫生强市工作方案,对照卫生强省主要28项评价指标开列任务清单,补齐短板,目前,我市达标的有15项,接近指标值的有11项,离指标值较大的还有2项。该项工作待茂名市方案下发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6月,市中医院顺利通过了国家“三甲”中医医院评审。全市能提供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42间,开设中医门诊和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384间。中医药服务量年增长为10%-20%。14间卫生院完成了中医馆建设,正在规划和进行东岸等10间卫生院的中医馆建设。4月,我市下发了高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及高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7-2018年)等文件,全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五)与华润医药集团达成战略合作。7月,我市与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市中医院、二院、妇幼保健院与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药房托管协议。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在高州设立华润高州医药物流配送中心,选址拟定在宝光顿梭路口。(六)人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制定完善了高州市卫生计生系统院长(主任)工作实绩考核方案,方案包括医疗质量、护理治理、财务管理、党风廉政、身体素质等16个子方案,考核结果作为院长(主任)聘任、先进评选、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等评定依据。完成了卫计系统基层股级单位的换届工作,新任院长3名,提拔任命副院长13名,交流院长21名。抓好医疗机构人才招考工作,全年招聘137人。培训基层卫技人员6期,共培训157人。落实了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津贴。评选优秀护士52名。对推荐优秀卫生站进行了复核。完成了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审核。(七)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签约率84.7%,完成健康档案125.9万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率91%,排查疑似患者4778例,确诊4479例。2017年,我市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报告法定传染病18种,发病2769例,死亡10例。报告发病数比同期下降7.5%,死亡数比同期少1例。传染病发病数前三位的病种为乙肝、肺结核及手足口病,死亡病种为艾滋病,占7例。全市未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非典、霍乱和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深圳泰康10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期临床试验项目等项目在市疾控中心顺利开展。(八)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3月,广东经济科教频道反映茂名市存在黑色“卖血”产业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的行为,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现象。4月,我市新建无偿献血屋在瀛洲公园竣工并投入使用。截止目前,我市完成计划献血2627人次,献血量56.6万毫升,占全年任务的51%。街头献血2120人,互助献血4136人。(九)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全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创新宣传方式,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25场(次),刊出专栏58期,举办培训班28期,印发宣传资料25万册,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全市全年生育二孩登记夫妇1.5万对,已生育二孩1.14万人。二是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年内接受检查夫妇13227对。6月,市保健院在全省县级率先成立不孕不育防治研究中心、生殖健康筛查研究中心为生育夫妇提供优质服务。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增设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引进先进移动护理设备;组建产科抢救专家组,开通绿色通道,目前孕产妇死亡率为0,为高龄产妇提供了安全保障。三是积极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广泛开展“我不生多孩,诚信守国策”承诺活动,启动仪式现场16090对育龄夫妇签名承诺不生多孩。全市开展承诺活动517场,承诺不生多孩育龄夫妇53620对,占目标人群的51.6%。四是落实奖扶政策。全年扶助特殊困难家庭268户,发放扶助金134万元,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计生对象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3650人次。五是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建立顿梭社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点,举办科学育儿讲座13场。六是在省计生飞行检查中,省检查组高度肯定了我市计生工作。2017,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下一年的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卫生强市有几个硬指标比较难实现,基层卫生院受医保限额影响遇到发展瓶颈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进展,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二、2018年重点工作(一)加快医改步伐,争取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制定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医改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二是出台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三是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交易管理办法。四是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的质量。(二)推进创建省卫生强市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出台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制订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打造省卫生强市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三)加快推进卫生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养老康复中心建设,提升养老健康事业水平。二是加快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进度。三是加快推进华润高州医药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和市慢病站搬迁选址落实。五是推进市中医院康复养生新院建设。六是促进基层卫生院项目建设并督促指导开展医养结合业务。七是加快推进高州市精神病院建设步伐,及时为辖区精神病患者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八是推进建设“高州云医疗”工程,实现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惠民。(四)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在抓好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一是切实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重点做好登革热、手足口病、艾滋病、性病、乙肝、麻疹等易传染疾病的防控。二是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采购供应、冷链配送等工作,确保疫苗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精神病患者的诊疗。(五)推进计生服务管理创新。一是尽快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加强对政策实施后的跟踪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应政策。二是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集中整治“两非”,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使计生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三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危急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加强对高龄产妇管理和出生缺陷防治。四是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扶助力度,抓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抓好青少年健康发展、科学育儿、老龄健康服务。(六)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落实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督促检查。二是加强行风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深入贯彻“好心高凉”精神,大力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以质量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生命线,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贯彻行业作风“九不准”规定,完善医德医风评价机制。四是完善正面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务人员社会地位、待遇和职业荣誉感。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七)加强统筹兼顾,抓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开展卫生计生先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卫生计生宣传力度。加强先进经验推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三是落实精准扶贫、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等责任,加强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卫生应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坚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公卫服务、妇幼保健等工作得到上级表彰或获评省市先进,计划生育工作今年有望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连续12年),圆满实现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保类争先”的年度目标。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党政重视,强化保障。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适应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新常态,全面启动了卫生和计生机构改革工作,合理疏导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情绪,凝心聚力形成推进计生工作的整体合力。年初,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部署安排计生工作,分解任务,严格奖惩;年中,组织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省卫计委专家现场授课,学习新时期计生工作要求;年内,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全体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深入对口联系村扎实开展计生工作,在机构改革的大环境下,保持了狠抓计生工作不松劲的强力态势。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3次专题研究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奖惩评估等事项,解决了人财物等一系列难点问题,确保整体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目标责任严格落实。始终把计生工作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工作,县委、县政府与各计生综治部门、乡镇、机关单位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和综合治理职责。今年以来,县委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工作抽样调查3次,综合治理单位督查2次;对上年度工作落后的4个村实行重点管理;对今年上半年综合考评排名末位的1个乡镇实行“阶段性重点管理”,切实把计生工作责任传导落实到单位、乡镇、村组和个人。三是财政投入保障有力。今年,在县级可用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足额拨付卫生计生经费,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机构改革,落实到位。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系整合。推进新机构在12月实现了合署办公;卫计局机关按“三定”方案设置内设股室,调整了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二是推进执法服务体系整合。在整合技术服务资源的同时,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所)”于8月底“三定”到位并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优势互补,稳定了队伍,强化了职能,促进了工作。三是推进基层工作体系整合。明确乡镇一级设置卫计办,统筹卫生计生资源,增加公共卫生服务职能。12个乡镇调整明确了卫计办主任,原各乡镇计生办及服务所工作人员整合到位。三、加强管理,夯实基础。一是医卫体改不断深化。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所县级公立医院(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4月份顺利通过国务院医改办复评检查组的验收检查。巩固基本药物网上平台集中采购制度,适度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政策,基层用药紧张问题得到缓解。前11个月基药销售总额为1821万元。试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启动大病保险追补试点。截止到11月底,全县参合率达97.22%,统筹地区政策内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15万,共补助19.51万人次1.35亿元,二次补偿841.77万元,统筹地区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二是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在去年顺利完成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等重点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启动了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目前中央资金已到位,正进行规划设计和原房屋拆迁。县疾控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已完成征地及规划设计;县妇幼保健院已完成选址,正向上级部门申报。开云、贺家卫生院完成主体建设;马迹完成地勘、土地平整及围墙建设;江东卫生院改造部分已完工,新建部分已征地,新桥卫生院正在申报建设成为县人民医院分院,2家卫生院的周转房建设已完工;9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基本完成,全县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三是健康服务全面落实。圆满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免费救治救助45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完成4413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全县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94.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超80%,各乡镇适龄儿童接种率为96.5%,婚检率、产筛率分别为93.68%、83.9%,孕产妇死亡率为22.7/10万。疾病防控能力稳步提高,全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甲类传染病未出现二代和死亡病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续展工作顺利通过省卫计委现场评审。开展国家母子健康手册试点和湖南省“健康宝宝”特别行动试点工作,得到国家、省卫计委检查组肯定,截止11月30日,我县母子健康手册共发放4443册,其中计划怀孕妇女发放848册,孕妇发放1784册,儿童发放1811册。实现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全免费,全县全年补助人数3550人,补助金额110余万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全年无重大医疗安全纠纷发生。四是计生工作持续加强。2017年度,全县总人口46.3万,育龄妇女8.84万。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共出生人口5806人,其中政策内出生531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6%,出生率为12.5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2。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截止到11月底,共采集流动人口105949人,流入人口1343人,发放流动人口婚育1440本。有序推进扶助对象确认、审核工作。全县共确认农村奖励扶助3788人,特别扶助152人,手术并发症扶助22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1902人,发放奖励金219.23万元,全县县级配套资金已安排到位,待上级资金到位后,直接打卡发放。加大整治“两非”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乡镇孕情跟踪监测,加大“两非”案件查办力度,今年查处“两非”典型案件3例。改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和承诺制,全县申领生育服务证4985本。精心组织计生协会活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共建幸福家庭”系列活动,为留守儿童送去关怀和温暖。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县共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951人次(其中城镇387人,农村4564人),目标人群覆盖率9O.47%。持续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全县共落实各类节育手术835例。严格审查把关。组织、宣传、人社等相关部门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前置审查,对拟推荐、表彰、提拔的1722人、168家单位进行计生审查,查处23人。稳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成功创建省市县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16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2个、县级12个。四、落实决策,统筹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大走访活动,开展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等主题宣传5次,走访农户1007户,发放综治维稳宣传资料2000份,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10条,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5个,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各类安全事故;局党委多次讲评部署,将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的电话100%建立台账和上报,做好民调准备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信访维稳方面,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7件,其中来信来电45件,个人来访32件,目前已全部化解或回复,市县领导批办的2起重点案件全部在一个星期内结案,并以书面材料向当事人答复和向上级汇报,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案件和重大群众纠纷。机关计生工作方面,把属半边户的男职工配偶纳入管理范围,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方面,调整了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制定了奖励办法,定期召开招商例会,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3名工作人员专抓此项工作。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完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单位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与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形成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良好态势。今年共发现4起下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按照严肃纪律要求,分别给予了罚款、行政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及开除公职等处分。文明创建方面,在成功创建市一星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软硬件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213人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每周五下午认真清扫衡山大道责任区路段,从未间断。党组织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大走访、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取得明显成效。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卫计系统法规员参加省市县级培训和考试,全年无重大违法行政和侵权案件。政务公开方面,加强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完善便民服务内容;在县电视台、党政门户网站、衡山新闻网上开展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在县政府网站上规范公开法律法规、政务信息等,提供政策咨询、投诉受理和生育服务证在线办理等便民服务;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持续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决策落实方面,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5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参加会议,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好本单位档案归档、移交、保管等工作,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