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个人借款合同(7篇).docx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通用7篇)正式个人借款合同1 质权人(甲方)_ 出质人(乙方)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年_字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供应质押担保。 其次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三条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年_月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供应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连续购置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归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撤消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力量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商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商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商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违约金;假如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展赔偿,补偿违约金缺乏的局部: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商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阻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出质人(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2 借款人名称 (甲方) 借款人地址 借款人证件 证件号码 借款人通信地址 借款人联系电话 传真: 出借人名称(乙方) 出借人地址 出借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借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双方协商全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为力量,能实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并担当民事责任。 1.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 甲方承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精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款力量的信息。 其次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2.1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_整(¥_ 元 )。 乙方可分批放款。 2.2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特殊提示: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国家明令制止的产品。该借款必需用于_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付息 3.1借款利率为: 本借款前六个月的借款利率为13%/年,超过半年,自第七个月开头,借款利率每月增加1%,依次类推。 3.2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按实际提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3.3 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如贷款本金的归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归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借款人须于每一付息日当日付息。 3.4 甲方付息采纳: 的方式。 3.5 甲方若在实际借款后三个月内提前还款,应按三个月向乙方支付利息。实际借款日起三个月后还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3.6 起息日从乙方实际放款日开头计算。 第四条 借款支付 4.1乙方在确认本借款合同及其担保抵押合同实际抵押登记生效并持续有效后,即向甲方支付所借款项。 第五条 借款归还 5.1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期限向乙方还款付息。还款日以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号为准。 5.2出借人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3甲方按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归还所借款项,甲方需考虑划款在途时间,若还款到达乙方账号的时间超过合同商定的期限时,借款结息日以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号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实际借款三个月后,若甲方需要提前全部还款或局部还款,应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提前还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第七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纳如下方式担保: 7.1、由 _公司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年个人借保字_号。 7.2、由_公司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年个人借保字_号。 借款人未按上述商定供应担保,或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出借人有权拒绝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有权按合同商定取得所借款项。 8.2 甲方应按合同商定归还本金和利息。 8.3 甲方应按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 8.4甲方应担当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全部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手续费、询问费等。当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上述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偿,并从垫付之日起计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5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履行以下必要帮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协作乙方对其借款使用状况及其经营状况、收支状况进展的监视,有义务准时供应乙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保证所供应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精确的。 8.6甲方应在以下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认为以下事项可能严峻影响甲方归还力量的,有权要求甲方重新供应担保,在甲方供应新的担保之前可停顿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如甲方无法供应新的担保,乙方可依据实际状况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局部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马上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对甲方还款力量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案件、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大事; (2)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甲方姓名/名称、住宅、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甲方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局部; (6)甲方为第三方供应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力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经营消失严峻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对其偿债力量有负面影响的其他大事; 7.7甲方必需供应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并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 7.8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时,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重新供应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撤消、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削减或可能削减或被实行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甲方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大事等。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商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罚息)。有权按本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费用。 9.2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商定发放借款。 9.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供应甲方付息还本的状况。 9.4乙方依据法律规定,对甲方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供应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除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调查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信息。 9.5乙方有权随时检查借款用途、要求甲方供应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其它乙方认为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报告,甲方不得拒绝。 9.6乙方在发觉甲方消失财务状况恶化等状况导致丢失或马上丢失归还力量时,有权停顿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局部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马上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及处理 10.1甲方有属于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甲方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乙方认为影响债权安全的; (2)甲方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其他担保合同中有违约行为,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按期订正;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为第三人债务供应担保有可能影响其归还力量的。 10.2甲方消失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停顿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并可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局部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马上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0.3甲方未按合同商定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时,乙方有权按担保合同的商定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并追究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有权根据公证书托付书给予的权力直接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4:如借款人未如期归还借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出借人达成协议,则构成借款逾期。出借人有权就逾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万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如借款人未按时足额付息,出借人有权就应付未付利息金额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万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出借人有权就挪用贷款局部自挪用贷款之日起每日按日息万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10.5因甲方违约,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用、鉴定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担当。 10.6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由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连续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义务。 若甲方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并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乙方亦有权依据实际状况停顿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局部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马上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及变更 11.1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按手印后成立,同时按合同商定落实相关担保手续,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正式成立,借款合同正式生效。 11.2合同的变更:对于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全都,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可连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三条 附件 以下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具有与本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1、同意函(如有)。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3.1甲方已仔细批阅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已向甲方做了具体说明。双方对合同全部内容不存在误会与疑义。 13.2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合同及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一样法律效力。 13.3任何书面通知均应寄送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准时通知对方。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3 出借人(甲方):_联系地址:_ 借款人(乙方):_身份证号:_地址:_电话:_ 保证人(丙方):_身份证号:_联系地址:_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情愿为乙方借款向甲方供应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都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万元整(小写:¥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_账户名称:_账号: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年_月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全部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商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假如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视借款使用状况,了解乙方的偿债力量等状况,乙方应当照实供应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局部借款,并对违约局部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在_日内,与甲方一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毁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担当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局部,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局部,根据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商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见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恳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纳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准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 乙方:_ 丙方:_ 签订约日期:_年_月_日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乙方(借款人):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丙方(保证人):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乙方因周转资金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供应连带责任保证。就借款以及保证事宜,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借款本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上述款项已经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经收到。 二、 借款期限:共计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按月结算,乙方应当于每月_日之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最终一期利随本清。 四、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逾期支付局部根据本协议商定的借款利率的1.5倍支付违约金。 五、 丙方同意供应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归还乙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且本协议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效力。 六、 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的全部通知均应根据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签收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_日视为送达(即使消失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也视为送达)。 七、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 协议三方均同意由见证人 对本协议签署过程进展见证。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签署地点: 见证人: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用途为,借款期限为_XXXX_年,从_XXXX_年_月_日至_XXXX_年_月_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情愿担当一切法律责任。借款人:出借人:(签字)(签字)见证人签名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用途为. 其次条:借款期限为_XXXX_年,从_XXXX_年_月_日至_XXXX_年_月_日。 第三条: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情愿担当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 第七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甲方对于借款用以下第种方式担保。 由保证人担当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用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抵押期限为_XXXX_年(或至甲方还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止)。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_XXXX_年_月_日_XXXX_年_月_日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全都,达本钱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息,百分之八。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日,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4止。照实际借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叁佰叁拾叁元整;逾期不还的局部,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担当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清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担当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X): 乙方(签字、盖X):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借款延期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出借方(甲方) 地 址: 借款方(乙方) 地 址: 签订地点: 鉴于乙方因不能如期归还月日在甲方所在地项下的借款元(大写:,乙方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依据原合同应向甲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应于截止到_年_月_日止,上述借款未归还金额写: 元整),现商定延期到年月次性还清。 二、借款利率与利息 1、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商定执行。 2、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季结息。 3、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有关事项及按原合同商定定条款执行。 四、延期借款合同补充条列 1、原合同借款形式: 原合同签订地点: 2、如借款期之日乙方未根据合同规定,主动还清全部款项,乙方情愿承受人民法院起诉。 五、借款方(乙方)承诺与保证 本人乙方_月息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本人放弃对此的抗辩权利并同意担当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将争议交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并情愿担当借款人所指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它乙方未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情愿担当违约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出借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 七、本协议与原借款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及原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根据原借款合同执行。 八、保存原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与延期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盖X):乙方(姓名、盖X):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正式个人借款合同7 贷款方:中国_银行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 职务: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借款方: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保证方: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借款方为进展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其次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_年_月_底前 元 其次期 _年_月_底前 元 第三期 _年_月_底前 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其次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 2.还款方式: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承受贷款方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规划执行、经营治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借款方应供应有关的规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展归还。 第八条 商定条款 由于经营治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的确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归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打算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立等措施,或者由于不行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铺张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供应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一样。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铺张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状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准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公章) 代表人:_ 日期:_ 借款方:_(公章) 代表人:_ 日期:_ 银行帐户:_ 保证方:_(公章) 代表人:_ 日期:_ 银行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