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docx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_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办好*会建立生态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意见,稳固近三年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区委、区政府确定,连续在全区开展以“办好*会 建立生态城”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会、建立生态城”为主题,稳固好三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连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2023年*会。 二、根本原则 1.严格依法整治,形成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依法依规整治的意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划细化整治标准,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督查考核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展阶段性总结,对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懒散、不作为等状况进展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合理合法。 2.加强整管并重,形成学习探究“六化”机制。严格实行监视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城市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探究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划国际化、作业精细化、参加社会化、治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机制长效化”的*特色城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稳固整治成果,破解城市治理的难题。 3.注意新闻宣传,形成公众参加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气氛。注意以人为本,准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民参加。整治行动要始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政府部门的常规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确保市容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持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商业气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加、城市治理高效运转的格局。 三、任务目标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河道进展清淤、截污、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河道全流域、上下游的系统治理,提升河道沿线环境水平。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居民小区撤除违章建筑,修理或更新小区车行道及人行道,增绿补绿提高绿化水平,楼体立面粉刷,屋面防水修理改造,小区院墙翻新改造,增设文化设施及健身器材设施,增设停车位及完善小区活动场地,修缮楼体内共用部位,到达干净美丽、和谐宜居、设施完善、干净有序的小区环境。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围墙封闭,按市场化原则推行物业治理、社区治理或业主自治。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根据导则,对市政道路的功能进展治理和完善,车行道要求车辆行驶舒适、安全、顺畅。人行道要求铺装平坦、美观、抗滑、耐磨。检查井要求齐全平稳、无响噪、无破损、无沉陷、开启敏捷。路缘石、挡车柱等道路附属设施要求以人为本、设施完善、外观干净、环境协调。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对*区内存在雨污混流、管网老化、历史遗留问题、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雨污水管网进展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体系,提升排水输送力量,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通过雨水管网建立,削减积水点,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力量,扩容排水设施,增加积水位置收水排水力量。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掌握各类新生违法建筑,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撤除规划。违法建筑撤除后准时组织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便民摊点群运行标准有序,城市治理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占路经营得到有效掌握,占路烧烤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次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整治标准,游商浮贩得到疏导标准。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标准有序。 6.建立扬尘治理和暴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建立工程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出入车辆实行清扫、冲洗,对堆放、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行遮盖措施。城市主干道洒水降尘、高压冲洗率不低于10%;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提升长途汽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暴露土地以及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绿化景观;在城区道路、街巷两侧、商铺门前以及老旧庭院、小区的暴露地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空闲地块优先考虑建立公园绿地,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要种植地被植物。 7.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实现生活垃圾、混合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数量充分、设施完好;强化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监管、考核,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治理,完善治理和作业队伍,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作业。全面提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质量。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全掩盖。科学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要增设完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得到明显改观。完善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疏导经营业户到隔离护栏后标准经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禁停标线要施划完成,消防车道要环行畅通;占用消防通道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等的建(构)筑物必需全部予以撤除。 四、工作安排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路河、*河、*河等3条河道实施清淤、截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完善督导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统筹调度全区楼院楼体整治工作,确保我区按规划完成15处楼院楼体整治。开展楼院楼体整治评级竞赛活动,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积极性,完善整治后楼院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整治*路(啤酒街)、*片区及*广场周边、*路等12条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整治内容包括车行道补强盖被、人行道翻建、检查井整治、低洼部位积水治理、无障碍设施整治、调整路沿石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按*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23-2023年)要求,积极协作市市政公用局,改建雨水、污水管网。对我区多处排水不畅的雨污水管网和积水点实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撤除存量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重点撤除居民小区楼院、背街小巷、占压燃气等市政管网所涉及的违建以及群众反映剧烈的热点、难点违建。全面推动网格责任制,坚决遏制、严峻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立行为。加大便民摊点群设置力度,加强监管已设便民摊点群,标准疏导现有占路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占路经营行为。加强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整治。对学校周边占路经营实行专项整治。连续探究实施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6.建立扬尘治理和暴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撤除工地重点做好围挡设置、撤除扬尘抑制、建筑垃圾清运、未清运垃圾掩盖等工作;开发建立局负责房屋征收房屋撤除治理;区属公司和管委会负责拟收储土地房屋撤除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非征收工程撤除备案上报治理,由区开发建立局协调市开发局对撤除单位进展立案查处,由区执法局、环保*分局对撤除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查处。对长途汽车站广场、海丰广场、儿童公园等广场、游园,山东路、瑞昌路、重庆南路、燕山立交桥、山东路中心分车带等城市道路,海瑞社区、商城社区、海琴社区等老旧庭院等居民庭院的暴露地实行绿化,恢复绿化12余公顷。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7.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去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实行撤除、清运、掩盖、绿化等方式,消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过城河道内积存的混合垃圾、生活垃圾。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数量充分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车。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治理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和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确保卫生保洁常态化、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根据属地治理原则,全面排查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撤除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路桩及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取缔影响消防车道通行的占路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治理标准农贸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排查、整改、标准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清理取缔。对居民群众居住生活的确需要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要在人行道设置隔离护栏,将经营业户标准疏导到隔离护栏后,划定范围,标准经营,确保车行道畅通有序。对确需并有条件停车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增设完善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对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改装承重道板,标准停车秩序。开展社区居民协商和冲突调解等活动,准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效劳业进展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消防大队、四方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连续重视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效率意识、精品意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催促各牵头单位按规划推动各项整治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区市容环境整治的督导工作,加强整治工程进度督查,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准时通报发觉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本行业、本工程内的市容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3.营造良好气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录像、信息文字资料等,通过比照整治前原状和整治后现状进展成果展现,准时归纳总结整治成果和阅历进展推广和宣传,营造深厚的工作气氛。 区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区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为全面加强*区大气和流域污染综合防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23-2023年)、*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23-2023年),着力治理阴霾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安康,制定我区2023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立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安康为动身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以“调构造、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为着力点,加大监管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着力推动能源构造和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开展污染源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建立治理水平,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立为统领,以爱护*、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统筹规划、完善设施、截污治污、恢复生态”为着力点,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理顺机制、强化考核,深入推动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努力建立漂亮*。 (二)根本原则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统筹兼顾,防治并重。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安康为目的,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长久战。坚持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既要强化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存量,又要以环境空气质量倒逼产业构造和能源构造调整,推动经济进展方式转变和城市治理水平提升,削减污染物排放增量。二突出重点,联防联控。既要突出抓好颗粒物的污染防治,也要注意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项污染物实行协同掌握;既要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掌握,也要加强对扬尘、机动车尾气以及工业、效劳业废气的污染治理;实施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三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加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一治河先治污。根据先截污、后清淤,先治污、后景观的挨次推动河道治理工程,消退污水直排现象。二辖区负责,跨界统筹。明确河流整治辖区负责制,对跨界河流实行全域统筹。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创新环境监管体系和工作制度,增加环境监管力量,扩大社会参加度,落实流域污染防治责任,保障工作成效。 (三)目标任务 2023年*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在2023年69微克/立方米、102微克/立方米的根底上分别降低6%、*%,力争分别降低至65微克/立方米、88微克/立方米,遏制阴霾加重趋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023年底前,全区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实现“水清、河净、富有生气”的水生态景观; 2023年底前,各流域环境根底设施得到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力量满意流域污染防治实际需要;重点河流水质到达年度改善目标。2023年底前,消退河道内污水排放现象,省控重点河流监控断面水质到达全省年度改善目标。全面实施河道截污整治,消退规划确定的21处污水直排口,配套建立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排水管网建立任务。 二、大气污染治理 (一)调整能源构造,掌握煤炭消费总量 1.不再审批新上传统燃煤工程,新上工程需要热源的,使用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供热。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 2.挖掘集中供热潜力,优先满意一般居民供热需求。新建建筑集中供热全部实行分户计量,协作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鼓舞公共建筑和有经济承受力量的企业退出燃煤集中供热;逐步改造市区供热管网,实现热网互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开展建筑节能改造。采纳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优先进展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 2023年实施5680户棚户区改造,逐年推动,争取用5年时间根本完成棚户区改造4.45万户,逐步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 1.治理燃煤锅炉废气污染。实行限期治理措施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对全区24台燃煤锅炉进展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低氮燃烧改造,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行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实施最严格的大气环境治理制度。严厉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峻违法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对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新建扩建工程限批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根据*市政策规定,实施燃煤质量掌握。全面提高现有工业、供热和民用燃煤的煤质标准,制止销售燃用硫份、灰份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从源头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 (三)提升城市建立精细化治理水平,防治各类扬尘污染 1.实行措施监视有关责任单位做到房屋撤除前、撤除中实行加压洒水、封闭等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掩盖,准时清运。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抓好建筑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制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和措施,准时查处市级执法平台转办的运输撒漏视频信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依法查处露天燃烧垃圾、落叶等废物以及加热、熔融沥青不使用密闭装置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关停中心城区非法石子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削减作业扬尘。根据属地化治理原则,严格落实道路保洁清扫效劳标准,增加洒水频次,提高保洁标准。更新使用“干湿两用”、“洗扫一体”等新型能源环保型扫路车,在作业中实行洗扫、先洒水后机扫等方式,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到达100%,非结冰日作业时实行喷雾降尘。定时对城区主要道路进展洒水、高压冲洗,非结冰日主干道每天冲洗2次,高压冲洗每周3次,次干道每周冲洗1次。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 (四)连续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定期组织成品油市场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进展监视检查。受上级业务部门托付,依法对辖区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实施检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展惩罚。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连续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落实国I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23辆。加快淘汰财政供给单位的黄标车。讨论出台国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落实*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关于黄标车禁行的规定。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 1.加强工业扬尘、粉尘治理。催促燃煤企业建立封闭式煤场、渣场,催促工业企业物料、废渣堆场完善防尘措施,完成6个工业扬尘治理工程,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煤场封闭改造工作。2023年石炭线煤场完成防风抑尘墙建立,2023年实施车辆出场冲洗轮胎、煤堆掩盖和喷淋。 责任单位:环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强效劳业大气污染掌握。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餐饮业环保审批改革试点,强化执法监管。2023年试点汽车4S店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2023年在重庆路汽车大道开展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加强城乡绿化生态建立 加强城市绿带屏障建立和城市暴露土地绿化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道路、铁路两侧的防护林带建立;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推动城市绿道建立,通过道路绿带、滨水绿带、步行道等形式形成绿色生态走廊。加大城区暴露土地的绿化建立力度,全面排查现有闲置地、暴露地和边角地、以及人行道树木缺株死株,加快补绿添绿,恢复绿化,实施浮山、双山等山头绿化整治,有效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流域污染治理 (一)整治污染河流,消退污水直排 1.根据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和整治工程方案,优先安排截污治污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2.做好有关河道整治工程主体责任下放各项工作的接收。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3.组织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完成水清沟河等河道截污整治任务,沿河没有排污管网的,建立截污箱涵,使沿河污水得到全部收集与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整治规划已确定的21处污水直排口,组织开展河道环境日常巡查监管,对新发觉的污水直排口准时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协作市有关部门在*河、*河下游等重点河流实施垃圾清理、清淤、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一体化综合整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面貌,突诞生态效应和民生效益。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力量 根据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排水管网建立规划,建立完善排水管网,解决管网不配套、不连接、不贯穿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加强排水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严格环境准入 1.加强涉水建立工程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立工程“三同时”监管,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穿、不连接和污水处理力量缺乏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建涉及水污染排放的建立工程。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要求 2.强化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推行重点涉水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监视指导排水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舞企业实施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循环利用,削减尾水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强化刚性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每季开展“整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安康”专项执法行动。 环保、公安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对恶意倾倒污水、破坏污染防治设施等造成严峻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水质状况。实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理清上下游污染责任。落实“超标即应急”制度,发觉超标快速查清污染来源,限期整治达标。对没有按期整治达标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完善河流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制度 1.推行“河长制”治理。在重点河流五个断面确定由区级领导担当河长、河道治理责任单位负责人担当河段长,落实流域污染治理与爱护责任。河长制实施状况与政绩挂钩、与干部使用考核挂钩。 责任单位:区城市治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强社会监视。开展“顺手拍”活动,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立环保义务监视员队伍,强化社会监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视作用,宣传环保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定期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状况进展调度、督查和考核,保障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2.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优先安排财政投入,保障各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顺当推动。同时,鼓舞通过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资金渠道。 3.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大力宣传大气和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参加环境爱护,组建环保志愿者组织,广泛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环保义务监视员队伍,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舞公众监视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大气和流域污染监管信息。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依据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立、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开工作体系”重点等事项,讨论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根据中心、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建立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足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根本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简单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层根底工作。 综合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合力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普遍问题、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整合现有综治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则。以网格化治理、社会化效劳为方向,搭建基层综合效劳治理平台,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基层效劳治理力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任务目标 2023年,科学规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大力推动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立,深入推动基层平安创立活动,冲突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足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2023年底前,平安*建立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效劳治理平台建立稳步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本形成,流淌人口、特别人群效劳治理和关心帮扶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连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 2023年底前,平安*建立深入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冲突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效劳治理水平提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工作安排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集中部署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市统一部署要求,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组建特地工作力气,配备制式武器和防暴装备,在全区车站、码头、景区、饭店、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武装巡逻,力争做到暴力恐惧案件“零发案”。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严峻打击刑事违法犯罪。针对入室盗窃、扒窃拎包、“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压发案、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推动严打斗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3.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区域、简单场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推动整治“黄赌毒”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率到达100%。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动、全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公安*分局、区信访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推动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立。全面整合、维护原*、四方两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投资力度,推动“天网”工程建立,实现对全区主要干道、重点要害部位的全掩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区警务室建立。筑牢“守土有责”意识,扎实推动社区警务室标准化建立,根据市要求打造5个社区警务示范派出所和*个示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基层警力下沉。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分级分类治理,深入组织开展“无命案街道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综治主题创立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满足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发动机制。进展壮大专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大力进展保安队伍、社区辅警队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气,提高见巡率,增加群众安全感和满足度。标准见义勇为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广泛发动社会力气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加基层治安防范力量。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提升流淌人口效劳治理水平 9.完善流淌人口居住证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效劳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推动流淌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综治、计生、劳动等多平台资源和力气,提高流淌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联网采集流淌人口信息到达采集总量60%以上。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开工作体系 11.健全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不连续的排查活动,定期召开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议,全区冲突纠纷调解率到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加强联动机制建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开工作机制。标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连接联开工作制度,推动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提高调解水平,增加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开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工作制度、根底保障建立,再培育推广1-2个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14.加强司法工作室建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长,在全区各社区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室建立,推动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治理帮扶 15.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治理效劳中心建立,搭建平台,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治理效劳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强化重点人员治理措施。利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电子定位治理,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率掌握在0.06%以内。 责任单位: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7.标准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视治理、教育帮扶、档案治理“四个标准”,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长业务技能、心理学问培训率到达100%,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就业救济(安置)活动, 帮忙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掌握在2%以内。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9.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联合团区委、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除服刑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中旬 20.开展“阳光起航”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以教育矫正和帮教效劳为重点,积极推动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爱效劳和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社会力气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加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培育社会协同主体作用,调动公众参加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整、居民自治有效连接和良性互动。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讨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规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大资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对工作赐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立。根据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综治队伍的思想建立、业务建立和作风建立,建立完善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现场观摩、阅历沟通等形式,提高综治干部工作力量。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修改完善综治暨平安*建立考评方法,做到结果考评和过程考评有机结合;完善见义勇为表彰嘉奖和抚恤救助机制;落实领导约谈、通报批判、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拒绝等制度。 (五)营造良好舆论气氛。大力弘扬平安文化,深入宣传平安建立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平安建立知晓率和参加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气氛。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餐饮效劳环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