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模板实施方案草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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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模板实施方案草案(3篇).docx
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模板实施方案草案(3篇)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模板 实施方案草案篇一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医化、合成革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落实深化整治“一厂一策”方案,明确整治规划和时间表,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任务,严控区域化工恶臭,确保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促进医化和合成革行业安康有序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问题清单。企业根据行业整治标准或标准开展自查,医化企业要求开展ldar检测,排查车间、公用设施(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站、危废堆场等)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且可能泄漏排放的各种设备和管线(包括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泵、压缩机、泄压装臵、开口阀或开口管线、取样连接系统、泵和压缩机密封系统排气口、储罐呼吸口、检修口密封处等),建立档案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各地环保部门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合成革企业可参照医化企业要求排查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点以及泄漏点,并建立档案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二)实施一厂一策。每家企业依据自查发觉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并于5月10日之前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其中医化企业要求在医化行业“52”条整治标准的根底上加大深化整治提升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末端治理等水平,严控化工恶臭发生率。合成革企业根据合成革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标准加强源头掌握,提升装备水平,完善“三废”处理设施,确保“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各企业严格根据时间表落实整治内容并按月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整治进度。环保部门依据企业整治进度定期开展检查。 (三)强化环境治理。加强企业内部环境治理,制定实行环保奖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定期开展员工环保培训和教育,增加员工环保意识,提升企业内部环境治理工作。加大对企业环保执法力度和执法频次,完善特别气象条件下企业限产停产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限产停产规划,强化特别气象条件下企业限产停产措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地环保部门要求成立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出台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医化行业和合成革行业整治提升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加强整治提升措施落实,落实责任人,排出时间表,保障整治资金,确保企业整治提升到位。 (二)强化督查。环保及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市县两级督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问题严峻或进度严峻滞后的企业或车间实施停产整治。市里将组织ldar检测机构对医化行业不定期进展ldar抽测,对排查问题不到位的企业或车间实施停产整治。 (三)强化考核。将医化及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生态市建立、“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将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与工程审批、总量安排、信用等级等方面挂钩,对整治不到位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加密执法频次,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到位。 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模板 实施方案草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治理工作,整顿标准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爱护生态环境。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治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治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气、整合资源,有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治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治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标准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根据“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标准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大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准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削减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疗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峻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迎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惩罚,情节非常严峻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标准采砂治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展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治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呈现场巡查,查是否根据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展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阅历收合格前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治理奠定坚实根底。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展。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纳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播送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准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展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治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状况进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马上停顿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全部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治理条例、省河道采砂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治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展全面清理整顿,严峻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撤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根据法律法规上限进展惩罚。对拒不执行行政惩罚打算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迎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稳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阅历,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觉的问题进展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稳固成果。并根据省河道采砂治理方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标准治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打算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细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详细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视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协作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准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协作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峻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展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协作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展安全检查,严峻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展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协作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展调查,制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大路的治理,查封、驱除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大路,依法查处随便在国道、省道、县乡大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治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状况,对不仔细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治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厉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供应爱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展严厉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协作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协作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撤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治理监视工作,协作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展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视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熟悉。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密协作,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到达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熟悉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加做好河道采砂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迎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气氛,提高广阔群众的守法意识 治理方案实施细则模板 实施方案草案篇三 为促进茶产业安康进展,促进茶农持续增收,依据区政府工作报告进展现代农业相关精神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区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教育为主、严格执法的要求,围绕茶叶种植、加工、营销各个环节,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严峻打击使用禁用农药、掺杂使假、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茶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全区全部从事茶叶农资经销、茶叶生产种植、茶叶加工及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二)整治内容: 1.经营主体。对各类茶叶经营主体开展清理检查,审核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经营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坚决撤消其营业执照。 2.加工环节。对全区茶叶加工企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执法检查,严峻打击掺杂使假、卫生条件不达标等行为。对于掺杂使假的企业,除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展惩罚外,区经信、电力部门对茶叶加工企业依规按程序进展停电处理,企业不得享受各级扶持政策。 3.营销环节。重点查处新茶旧茶混合包装、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储存假冒伪劣茶叶产品等行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建立茶叶市场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抽样监测、定期通报等制度。 4.种植环节。加强农药销售市场监管,制止农资经销商销售禁用限用农药。加强宣传教育,制止茶农购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进入茶园。 四、工作步骤 全区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至10月初完毕,分三个阶段进展。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4月30日)。区政府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区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发动会议。各产茶乡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与各茶叶加工厂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产茶乡镇为全部茶业从业人员发放公开信,并在重点区域张贴宣传标语。2.综合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产茶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组织专班,到茶园、进厂房、入市场,依法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媒体网络上公开曝光。区政府依据状况,组织力气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自20xx年3月开头,全区设立茶叶掺杂使假举报嘉奖制度,对于查证属实的,一次性赐予1000元的现金嘉奖,并为举报人保密,由区食药监管局负责制定兑现方法。 3.稳固总结阶段(10月初)。总结阅历,建立长效监视执法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全区成立以常务副区长刘传钢为组长,副区长饶玉梅、黄光学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广电局、区供电公司以及产茶乡镇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农业局(联系方式:0717-7821345),负责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各产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2.明确职责。根据部门负责、协调联动、属地为主的要求,区、乡(镇)、村三级发动,根据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产茶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党员、中心户、网格员等力气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公开信的发放率到达100%,群众知晓率到达100%;负责协作区直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为;负责组织特地力气开展监视检查。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持综合整治活动秩序,严峻打击阻碍执法行为。负责对制茶企业发生的治安案件做到100%查处。 区食药监管局:负责牵头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对茶叶变质、食品添加等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与法定食品检测机构讨论确定茶叶非法加糖的检测和判定标准,加大产品抽检频次,提高检测效率。负责指导茶叶生产单位改良生产条件、优化卫生防护、做好产销记录,保障产品质量;负责催促茶叶经销单位严格进货查验,强化对加糖茶叶的筛查,做好经营台账,实现产品可追溯。负责受理掺杂使假的举报投诉,核实兑现相关嘉奖。 区农业局:负责茶叶投入品(特殊是国家禁用农药)及重金属的监测监管;负责指导抓好茶叶标准化基地建立。负责编印茶叶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区工商局:负责对商标使用、假冒伪劣、销售欺诈、虚假宣传及主体资格等行为的查处;负责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市场评比等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茶叶质量专项监测行动。 区质监局:负责对茶叶标准、茶叶包装等方面问题的查处;负责指导茶叶加工企业严格按标准明确的栽培技术、采摘技术、加工要求、成品茶质量、包装检验要求组织生产,严格质量等级,以标准占据市场,确保各项标准有效实施;负责查验茶叶生产单位产品包装物进货来源,从源头把关茶叶包装物质量。 区经信局: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对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企业进展停电处理。 区供电公司:负责对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企业进展停电。 区广电局:负责加强对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进展曝光。 3.严格要求。ht各成员单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协作区食药监管局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执法检查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做到有举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各执法主体要仔细执行案件移交的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要严厉工作纪律,对工作中优亲厚友、通风报信,影响整治工作成效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