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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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版本号: 2021版V1.0编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月本技术规范书对应的专用部分目录序号名称品类优化清单对应型号1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目 录1 总则12 工作范围12.1 供货范围12.2 服务界限12.3 技术文件2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24 使用条件34.1正常工作条件34.2特殊工作条件34.3 安全性要求35 技术要求45.1 基本功能要求45.2 设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55.3吊舱转接支架和接口要求75.4 电磁兼容性能75.5 环境适应性能75.6 可靠性要求75.7 功耗要求85.8 外观及结构86 试验项目及要求86.1 试验环境86.2 基本功能检验86.3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86.5 机械性能试验126.6 电源性能及功耗试验136.7 防护等级试验136.8 质量检查136.9 结构和外观检查137 检验规则147.1 型式试验157.2 出厂检验157.3 抽样检验158 设备售后服务要求15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69.1 标志169.2 包装179.3 运输179.4 贮存18附录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1931 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设备采购的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提出了该类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条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本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条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条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规范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7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条件并按本技术条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9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1.10 投标方应提供不少于5年的产品质量保证期。2 工作范围2.1 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为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详见专用部分附表2.2。2.2 服务界限2.2.1 从系统生产厂家系统安装位置的运输全部由投标方完成。2.2.2 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招标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投标方完成,招标方协助投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讯材料等所有材料由投标方提供,通讯布线及接线在招标方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投标方完成。2.2.3 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的监督下对系统进行调试,并按本规范的相关要求。2.2.4 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投运。系统投运并稳定运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2.5 投标厂家需提供设备样机至评标现场供现场专家评审。2.3 技术文件2.3.1 在订货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型式实验报告、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和主要技术参数。2.3.2 在技术协议签订10天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及拷贝光盘2份。(a)系统配置图。(b)外形图、安装尺寸基础图。(c)系统使用说明书。2.3.3 系统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 系统的开箱资料除了2.3.2条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中文或中英文对照),部件清单,易损件的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一式8份。2.3.4 投标方应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本2份。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版本都有可能被修订,应用时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658 -2012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GB /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DL/T 288-2012 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技术导则DL/T 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QJ 2245-1992 电子仪器和设备防静电要求HB 6434-2001 机载电子设备接口设计基本要求HB 6167-1989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RTCA/DO-160F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 2423.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 17626.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4 使用条件4.1正常工作条件a) 环境温度:-20+55b) 环境相对湿度:90%c) 海拔:03000md) 设备使用年限:大于或等于10年e) 工作电源:应使用机载发电机供电(28V DC±20%),纹波系数3%f) 使用地点:户外(具备防潮、防高温能力),可在中等雨(雪)环境下短暂使用4.2特殊工作条件针对具体工程,用户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特殊工作条件(专用部分表格1.2)。当超出正常与特殊工作条件时,由用户与供应商协商确定。4.3 安全性要求a) 系统不应影响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b) 光电吊舱整体防护等级参照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执行,不低于IP65c) 三防(防潮湿、防盐雾、防霉菌)设计符合RTCA/DO-160F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相关规定d) 在距500kV及以上交直流输电线路20m50m时能正常使用5 技术要求5.1 基本功能要求5.1.1 光电传感器功能要求5.1.1.1可见光摄像机功能要求1) 对巡视目标区域能进行可见光真彩色摄像2) 配置为高清可见光摄像机3) 可实时输出和显示可见光视频4) 镜头具有连续变焦、自动对焦功能5) 支持曝光补偿、增益、白平衡、聚焦的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6) 视频应可在机载端保存并导出。5.1.1.2 红外热像仪功能要求1) 可获取巡视目标的红外视频和热图数据2) 具备实时测温功能3) 属于制冷型红外热像仪,具有多个视场或采用变焦镜头4) 红外热像仪探测器工作在长波段5) 具备自动对焦功能6) 支持伪彩显示,并可实时输出,在显控设备实时显示时,可标出温度最高点位置及温度值7) 红外视频和热图数据可在机载端保存并导出8) 保存和导出的红外视频文件可使用配套专业分析软件打开,并完成单帧图片的温度分析,包括且不限于最高温最低温显示、框选目标测温、线选目标测温、点选目标测温等。5.1.2陀螺稳定平台功能要求1) 可集成一个或多个光电传感器2) 传感器瞄准线相对于陀螺稳定平台的方位角、俯仰角可控制3) 具备保持传感器瞄准线对地稳定(惯性状态)、传感器相对于直升机稳定(锁定状态)不同的工作模式切换功能5.1.3显控设备功能要求1) 显控设备应与光电吊舱配套2) 显控设备与吊舱直连,实现吊舱全部功能,并能够独立完成对光电吊舱主要功能项的测试3) 显示设备应采用高亮屏,并在强光下能清晰显示4) 控制器符合人机工程学设计,便于操作5.1.4 红外测温校正源(黑体校正源)设备功能要求1) 配置为高性能的黑体校正源2) 具备光电吊舱红外热像仪检定校准功能3) 可在户外现场条件下使用4) 外形尺寸合理,便于携带5.1.5 其他功能要求1) 在红外和可见光视频上叠加当前日期、时间、经度、纬度、海拔高度、速度、吊舱方位角、俯仰角、杆塔编号2) 具有自检功能,可在显控设备上显示自检结果3) 提供热图数据专业分析软件,可将热图数据转化为规定格式的文件,并且能够生成固定模板格式的红外巡检报告,报告模板可以由甲方自定义4) 对于关键的操作步骤应在显控设备进行弹窗提示或警告提醒(如提醒录像是否开启、提醒是否已经放置存储文件等)5) 支持可见光和红外两路视频同时在显控设备上分屏显示、存储6) 具备卫星地图实时显示、导航功能;支持甲方装订巡检任务线路;可叠加载机及巡检目标信息;能对巡检目标逼近自动提示5.1.6 电源技术要求1) 应使用机载发电机供电(28V DC±20%)2) 纹波系数3%5.2 设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5.2.1检测性能要求1) 可见光图像检测效果要求如下:距离目标50m处可清晰反映销钉级缺陷(可清晰识别长度10mm的销钉)2) 红外检测效果要求:巡视距离50m时,检测线路设备温度的绝对误差2K,并可判别线路设备±0.5K的相对温差5.2.2可见光摄像机性能指标要求1) 可见光摄像机配置为高清摄像机,其有效像素要求:1920(H)×1080(V)2) 帧率:25fps3) 灵敏度:0.5Lux(最大增益,50%视频输出时)4) 信噪比:54dB5) 光学变焦:30倍6) 高清视频接口协议应支持HD-SDI、GiGE、CameraLink、YPbPr中的一种5.2.3红外热像仪性能指标要求1) 传感器类型:制冷型2) 工作波段:8-14m3) 有效像素:640(H)×480(V)4) 帧率:25fps5) 等效焦距:短焦距30mm、长焦距90mm6) 像元尺寸:30m7) 热灵敏度(NETD):25mk5.2.4显控设备性能指标要求1) 显示屏尺寸:15.6"2) 分辨率:1920×10803) 显控设备重量:20kg5.2.5重量和尺寸要求1) 光电吊舱重量(含转接支架):35kg2) 球体直径:360mm3) 高度:550mm5.2.6陀螺稳定平台性能要求5.2.6.1回转范围要求1) 方位角:360°连续2) 俯仰角:+20°-110°(陀螺有效稳定范围为+20°-85°)5.2.6.2回转速度要求1) 角速度:60°/s2) 角加速度:60°/s25.2.6.3稳定进度要求1) 稳定精度(RMS):0.025mrad2) 测角精度(RMS):1mrad5.2.7视频及数据记录要求1) 两路视频能够同时记录时间10小时 2) 巡检视频和数据等应记录在配套的存储介质(如存储卡或固态硬盘),存储介质应该能够快速插拔和便于携带,并配备读取存储介质的工具或仪器(如读卡器)5.3吊舱转接支架和接口要求5.3.1吊舱转接支架(减震支架)具有震动隔离的作用,机械强度满足吊舱挂装要求。5.3.2转接支架(减震支架)在不同飞机平台之间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5.3.3电缆走线充分考虑安装及检查的易操作性(电缆长度能够满足不同作业机型布线要求),布置于吊舱的侧边。5.3.4电气接口设计满足HB 6434-2001机载电子设备接口设计基本要求,吊舱与飞机系统的连接电缆由乙方提供,电气接插件需采用标准航空电连接器。5.4 电磁兼容性能5.4.1 电磁兼容设计符合RTCA/DO-160F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相关规定,在距500kV及以上交直流输电线路20m时应能正常使用。 5.4.2电缆采取屏蔽措施,高频电缆采用双层屏蔽同轴电缆,传输控制信息的电缆应采用双绞线。5.4.3符合HB 6167-1989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中对射频敏感性的相关规定。5.5 环境适应性能仪器必须具有适应环境温度、高海拔、湿度及大气压力变化的能力,至少应保证在环境温度-20+50范围内,仪器能够可靠稳定运行,且监测结果不受影响。5.6 可靠性要求a)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hb) 连续工作时间:8hc) 吊舱整机使用寿命:10年d) 电路关键部件、芯片、电机、角度传感器、滑环、陀螺等核心元器件为工业级或以上e) 红外制冷器工作时长:2000hf) 滑环工作使用寿命:5,000,000转5.7 功耗要求a) 峰值功耗:200Wb) 平均功耗:低于峰值功耗的80%5.8 外观及结构a) 吊舱系统应遵循简单、可靠、适用的原则,采用标准化设计,并满足常用巡检直升机安装挂架的要求。b) 外观应整洁、无损伤,结构上应针对现场安装过程的起吊、固定工作进行设计。c) 系统的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并进行表面防腐处理,非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老化材料。d) 应具有永久标识,铭牌、文字及符号应简明清晰。e) 应满足防腐蚀、防霉菌、防潮湿、防盐雾要求,并具有防止动物影响的措施。f) 分体机各零部件及相应连接线应有防松措施,无机械损伤。g) 分体机外接数据线应采用屏蔽线,数据线与电源线均应采用保护措施。分体机的电源和信号插口应采用防水航空插头,应具备防误插设计。6 试验项目及要求6.1 试验环境除环境影响试验及运行中试验之外,其它试验项目应在如下试验环境中进行。a) 环境温度:+15°C+35°C。b) 相对湿度:25%75%。c) 大气压力:550hPa1060hPa。d) 挂载平台:直升机或模拟直升机的挂载平台。6.2 基本功能检验6.2.1试验方法a) 按照设备操作说明,架设吊舱系统,完成开机检测和各个功能模块的测试。 6.2.2判定准则系统应具备本技术规范书5.1和5.2中规定的功能。6.3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6.3.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 监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b) 接触放电或空气放电。c) 在外壳和工作人员经常可能触及的部位。d) 试验电压:接触放电 8kV,空气放电15kV。 e) 正负极性放电各10次,每次放电间隔至少 1s。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2中规定的a级要求。6.3.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 监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b) 频率范围:80MHz3000MHz。c) 试验场强:10V/m。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3中规定的a级要求。6.3.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4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 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b) 试验电压:电源端口4kV,数据端口2kV。c) 在施加干扰的情况下,监测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4中规定的a级要求。6.3.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 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b) 试验电压:4kV。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5中规定的a级要求。6.3.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试验电压:10V。b)扫描频段:150kHz80MHz。c)试验波为1kHZ正弦波对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扫频速率1.5×10-3十倍频程/s,驻留时间1s,扫描步长1%。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4中规定的a级要求。6.3.6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b)稳定持续的磁场强度:100A/m。c)1s3s短时作用的磁场强度:1000A/m。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8中规定的a级要求。6.3.7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 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 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b) 磁场强度:1000A/m。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达到GB/T 17626.9中规定的a级要求。6.4 环境适应性能试验6.4.1 低温试验(1)试验方法将整套吊舱系统放入恒温恒湿箱,接入工作电源,确认各功能部件运行正常,且监测系统采集时间间隔为默认采集间隔。按GB/T 2423.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在本标准4.1中规定的环境参数下进行试验,观察和统计系统工作状态。(2)判定准则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30分钟内,整套系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试验结束时设备工作正常。b)试验过程中,图像断开次数不超过2次。c)未出现无效数据。d) 吊舱控制无异常。e) 保存文件无异常。6.4.2 高温试验(1)试验方法将整套吊舱系统放入恒温恒湿箱,接入工作电源,确认各功能部件运行正常,且监测系统采集时间间隔为默认采集间隔。按GB/T 2423.2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在本标准4.1中规定的环境参数下进行试验,观察和统计系统工作状态。(2)判定准则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30分钟内,整套系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试验结束时设备工作正常。b)试验过程中,图像断开次数不超过2次。c)未出现无效数据。d) 吊舱控制无异常。e) 保存文件无异常。6.4.3 交变湿热试验(1)试验方法将整套吊舱系统放入恒温恒湿箱,接入工作电源,确认各功能部件运行正常,且监测系统采集时间间隔为默认采集间隔。按GB/T 2423.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在本标准4.1中规定的环境参数下进行试验,观察和统计系统工作状态。(2)判定准则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30分钟内,整套系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试验结束时设备工作正常。b)试验过程中,图像断开次数不超过2次。c)未出现无效数据。d) 吊舱控制无异常。e) 保存文件无异常。6.4.4 低温覆冰试验(1)试验方法将整套吊舱系统放入恒温恒湿箱,接入工作电源,确认各功能部件运行正常,且监测系统采集时间间隔为默认采集间隔。在-100之间、90%RH以上环境中且系统覆冰条件下,全部数据采集功能开启,保持24h。(2)判定准则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30分钟内,整套系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试验结束时设备工作正常。b)试验过程中,图像断开次数不超过2次。c)未出现无效数据。d) 吊舱控制无异常。e) 保存文件无异常。6.5 机械性能试验6.5.1 振动试验(1)试验方法吊舱系统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中央,按照GB/T 2423.10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并在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下进行试验。(2)判定准则试验后,吊舱系统应无损坏,紧固件、连接件、模块及元器件无松动、脱落等现象,且通电后吊舱系统在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6.5.2 垂直振动试验(1)试验方法本试验通过模拟导地线振动,检验安装在导地线上的吊舱系统耐受垂直振动的能力和对导地线的损伤。参照DL/T 1098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布置参见DL/T 1098,将吊舱系统按要求固定在受张导线上,导线张力为1025%CUTS。振动条件要求振动频率f为25Hz50Hz,吊舱系统安装处导线振幅A=±0.5mm,振动次数N=1×107次。同时测量吊舱系统夹头处的导线动弯应变值(不应大于允许值±100µ±120µ)。(2)判定准则试验后,检验吊舱系统各部件无松动,无损坏,夹头无滑移、无明显磨损。吊舱系统夹头处的导线未损伤。吊舱系统能正常工作。6.5.3 碰撞试验(1)试验方法吊舱系统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碰撞试验台中央,按GB/T 2423.6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下进行试验。(2)判定准则试验后,吊舱系统应无损坏,紧固件、连接件、模块及元器件无松动、脱落等现象,且通电后吊舱系统在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6.6 电源性能及功耗试验6.6.1 电源供电试验(1)试验方法使用带直流电压表的稳压电源,接入电源的输入端,当供电电压为本标准5.1.6中要求的电压值时,观测系统工作稳定性。(2)判定准则供电电压为5.1.6中要求的电压值时,系统可稳定工作。6.6.2功耗试验(1) 试验方法使用带有功率表的稳压电源,接入系统电源输入端,启动吊舱系统,持续工作3h,并记录和计算设备的平均功耗和峰值功耗。(2)判定准则应满足本标准5.7中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6.7 防护等级试验(1)试验方法依据GB 4208中规定的试验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2)判定准则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6.8 质量检查(1)试验方法通过计量称重设备对吊舱系统进行质量检查。(2)判定准则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6.9 结构和外观检查(1)试验方法通过目测对吊舱系统进行外观和结构方面的检查。(2)判定准则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5.7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7 检验规则系统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和抽样检验三类,试验项目按表7.1所列规定执行。表7.1 直升机巡检光电吊舱系统检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分类检验项目依据条款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抽样检验1基本功能检验功能检验6.22电磁兼容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6.3.1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6.3.24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6.3.35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6.3.4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6.3.57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6.3.68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6.3.79环境试验低温试验6.4.110高温试验6.4.211交变湿热试验6.4.312低温覆冰试验6.4.413机械性能试验振动试验6.5.114垂直振动试验6.5.215碰撞试验6.5.316电源性能及功耗试验电源供电试验6.6.117功耗试验6.6.218防护等级试验防护等级试验6.719质量检查质量检查6.820结构和外观检查结构和外观检查6.9注1:表示必须做的项目,表示可选做的项目,表示不做的项目。7.1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该是制造厂家将系统送交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由检测单位依据试验条目完成检验,并出具型式检验报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定型前。b)正常生产时,每4年进行一次。c)停产1年后又恢复生产时。d)生产设备重大改变时。e)正式生产后,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吊舱系统性能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应至少包含本标准表2中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g) 合同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时。7.2 出厂检验每台系统出厂前在正常试验条件下逐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出厂。7.3 抽样检验包含到货抽检和送检两类,按南网物资品控要求执行。应至少包含本标准表2中抽样检验的检验项目。8 设备售后服务要求7.1仪器在交付前需在国家级或省部级检定机构完成交付前校验。7.2保修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仪器。质保期满后2年内,仍需进行质保,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仪器。7.3应甲方需要,提供安装和调试服务,提出技术建议。7.4应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现场安装调试。7.5应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7.6其它:7.6.1供货方应设立专人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设立维修电话。7.6.2设备故障报告后,应在24h内做出响应,必要时48h之内派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故障。7.6.3设备如需返厂维修,维修时间不超过两周,否则提供替代作业设备。7.6.4除未按操作规程要求或人为性造成设备损坏外,质量保证期内应免费修理。7.6.5供货方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当光电吊舱(含转接支架)需适配新的机型时,供货方应配合申请适航证书。7.6.6当国家通用航空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光电吊舱(含转接支架)的使用提出新的要求时,供货方应配合满足相关规定。7.6.7供货方应建立完备的设备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已供货的设备硬软件版本、出厂和入网检测报告、历史故障记录、历史维护记录等。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9.1.1铭牌吊舱及主要部件应有明晰的铭牌,铭牌内容如下:a) 吊舱设备型号。 b)产品(设备及部件)全称。c)制造厂全称及商标。d)额定参数。e)出厂日期。f)出厂编号。9.1.2 包装标志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应标有显著、牢固的包装标志,内容包括:a)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b) 吊舱设备名称、型号。c) 吊舱设备数量。d) 包装箱外形尺寸。e) 净重或毛重(kg)。f) 包装箱外面书写"防潮"、"小心轻放"、"不可倒置"等字样。g)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h)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i) 工程项目名称。9.1.3 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在包装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应根据被包装吊舱设备的特点,按GB/T 191和GB 6388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9.2 包装9.2.1 基本要求吊舱设备的包装应满足GB/T 13384,符合牢固、美观和经济的要求,做到结构合理、紧凑、防护可靠,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保证吊舱设备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引起设备损坏、散失、锈蚀、长霉和降低准确度等。9.2.2 包装环境要求吊舱设备包装时,周围环境及包装箱内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无异物。9.2.3 装箱要求吊舱设备包装后,其包装件中心应尽量靠下且居中。吊舱设备装在箱内应予以支撑、垫平、卡紧,吊舱设备可移动的部分应移至使吊舱设备具有最小外形尺寸,并加以固定。9.2.4 分体包装要求吊舱设备如有突出部分,在不影响其性能的条件下,应拆卸包装,以缩小包装件体积。9.2.5 产品防护吊舱设备的防振、防潮、防尘等防护包装按GB/T 13384中的有关规定进行。9.2.6 随机文件清单随机文件应齐全,文件清单至少包含:a)装箱清单表。b)使用说明书,应包含蓄电池充电方法。c)出厂合格证。d)出厂检验报告。9.2.7 随机文件包装随机文件应装入塑料袋中,并放置在包装箱内。若整套吊舱设备分装数箱,则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9.3 运输包装完整的吊舱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9.4 贮存包装好的吊舱设备应贮存在环境温度-25+45、相对湿度小于80%的室内,且周围无腐蚀性挥发物,无强电磁场作用。附录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A.1 系统可靠性可用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来考核。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是指两次相邻故障间的正常工作时间(短时间可恢复的不计)。A.2 状态监测系统故障定义:系统控制的状态监测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造成所控制的单个或多个监测点测值异常或停测,称为状态监测系统发生故障。A.3 状态监测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如考核期一年)可按式(B.1)计算:MTBF=i=1nti/i1nri(B.1)式中:ti统计期内,第 i 个单元的正常工作时数。ri统计期内,第 i 个单元出现的故障次数。n系统内状态监测系统总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