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pdf
附件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 一 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发挥中医优势,提 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 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 四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呼吸病诊 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 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 五 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 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 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中医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肺病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第 七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专科门诊,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 设肺病科专病门诊,并开设肺病科病房及提供肺病科急诊服务。第 八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 疗 室(含中医特色治 疗 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 院感染管理要求。中医医院肺病科病房应设检查室、治疗室、血气分析室、肺功能室、支气管镜室、抢救室或肺病重症监护室,并符合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医特色治疗室(如 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音疗、理疗等)。第 九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 专业技术人员。第十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 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仪 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设备;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肺病科专科设备如:呼吸机、血气分析仪、雾化吸入仪、纤维支气管镜等。第 十 一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 规范与各种诊疗设备(包括特色诊疗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 全。三、人员队伍第 十 二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 0%,并根据 工作需要配备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 十 三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 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人才梯队。第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医师应接受过中医肺病科专科训练,掌握中医学和肺病 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中医肺病科常见病种(病 证)的诊 断标准,掌握本科室主要病种诊疗方案、临床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 常用中药方剂2 0 0首,重点掌握1 0 0首(见附件),掌握肺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及常用急救技术。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 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病和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肺病科急症和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中医类别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 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肺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 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诊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纤维支气管镜室医师应在肺病科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 专业培训。能够掌握纤维支气管镜室的管理制度、诊疗常规、操作程序、并发症的处 理,以及常规调护方案,并能处理纤维支气管镜检查过程中紧急情况。第十五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专科培训 后,在肺病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肺病科疾病的诊断标准、本学科主要病 种的诊疗方案、临床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诊疗技能、肺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进修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 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等,了解肺病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肺病科专病的诊疗专长。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 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危重及疑难肺病的诊疗技术方法,掌握肺病新进展。第 十 六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一定的行 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1 0年以上工 作经历和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 肺病专业学习和工作1 0年以上经历和中级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人数在1 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 医院肺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 中医肺病专业工作2 0年以上,并在相应级别的专业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及 以上职务,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 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学科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科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 中医肺病专业学习和工作1 5年以上,并在相应级别的专业委员会任职,在专业领域 有一定学术地位。学科带头人在专业有专业特长,组织本科室学科发展,指导专科项 目的制定与实施。第 十 八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肺病专业1 0年以上的工 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高 级研修班、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老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中医 肺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第 十 九 条 中 医 医院肺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 徒、名医讲堂、名医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第 二 十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 业的护士 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 0 0学时。第 二 十 一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应应熟悉肺病科常见疾病的中医药诊疗基本知 识,掌握肺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肺病科中医护理常规和 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肺病护理指导。第 二 十 二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是肺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 院应具备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 有1年以上肺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 有2年以上 肺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第 二 十 三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急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纳 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医师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四、服务技术第 二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 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第 二 十 五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肺脏疾病的诊治能力。二级中医院 应能开展感冒、时行感冒、哮病、喘证、肺炎、咳嗽、肺胀、肺痈、痰饮等相关专科 的常见、多发病的常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 肺痈、肺痿、肺痹、咯血、肺岩、外感高热、喘证、哮病急性发作、喘证急性加重等 肺病科疑难、急危重症的诊疗工作。第 二 十 六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展各种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发掘中药外敷、针刺、灸疗、中药泡洗、耳穴、中药超声导入、穴位贴敷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第 二 十 七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的中医临床指南和中 医临床路径,结合各专科临床实际形成本科室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并应用于临床,定期对本科室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第二十八条 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强化中医基本功训练,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 度,查房内容要求体现中医辨证思想,做到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充分发挥上级 医师对下级医师中医诊治的指导作用,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科室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 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 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五、环境形象第 三 十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 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第 三 十 一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 廊、治疗室等区域。第 三 十 二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 防治肺病的理念,介绍中医药防治肺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 防治肺科疾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病种的变化而及时调整。第 三 十 三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 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触 摸屏、视屏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六、附则第 三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第三十五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肺病科诊 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第三十六条民族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制定。第 三 十 七 条 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中医医院肺病科常用中药方剂目录1.白虎汤(伤寒论)2.百合固金汤(慎斋遗书)3.贝母瓜萎散(医学心悟)4.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5.半夏白术天麻汤(医学心悟)6.半夏泻心汤(伤 寒论)7.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8.八正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9.八珍汤(正体类要)10.补中益气汤(脾胃论)11.柴胡疏肝散(景岳全书)12.川 苜茶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13大柴胡汤(金匮要略)14.大承气汤(伤寒 论)15.导 赤 散(小儿药证直诀)16.定 喘 汤(摄生众妙方)17.当归补血汤(内外伤辨惑论)18.大黄牡丹皮汤(金匮要略)19.大黄附子汤(金匮要略)20.二 陈 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1.二妙散(丹溪心法)22.葛根基连汤(伤 寒论)23.瓜萎蓬白白酒汤(金匮要略)24.甘麦大枣汤(金匮要略)25.归 脾汤(校注妇人良方)26.桂 枝 汤(伤寒论)27.黄连解毒汤(肘后备急方)28.黄黄桂枝五物汤(金匮要略)29.蒿苓清胆汤(重订通俗伤寒论)30.蕾香 正 气 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31.济 川 煎(景岳全书)32.荆防败毒散(摄生 众妙方)33.金铃子散(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34.九味羌活汤(此事难知)35.咳 血 方(丹溪心法)36.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37.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 直诀)38.六一散(伤寒标本心法类萃)39.苓甘五味姜辛汤(金匮要略)40.苓 桂 术 甘 汤(金匮要略)41.六 君 子 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42.理中丸(疡 医大全)43.麻黄汤(伤寒论)44.麦门冬汤(金 匮 要 略)45.麻杏石甘汤(伤 寒论)46.麻 子 仁 丸(伤寒论)47.平 胃 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48.青蒿鳖 甲汤(温病条辨)49.千金苇茎汤(金匮要略)50.清气化痰丸(医方考)51.清营汤(温病条辨)52.清燥救肺汤(医门法律)53.三仁汤(温病条辨)54.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5.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6.桑菊 饮(温病条辨)57.生脉饮(兰台轨范引 医录)58.四逆散(伤寒论)59.肾气丸(金匮要略)60.四神丸(证治准绳)61.四物汤(仙授理伤续断秘方)62.失 笑 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3.桑 杏 汤(温病条辨)64.芍药甘草汤(伤 寒论)65.苏子降气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6.酸 枣 仁 汤(金匮要略)67.三子养亲汤(皆效方录 自 杂病广要)68.桃核承气汤(伤寒论)69.孳防大 枣 泻 肺 汤(金匮要略)70.天麻钩藤饮(杂病证治新义)71.痛泻要方(丹溪 心法)72.温胆汤(三因极一病证方论)73.五苓散(伤寒论)74.五味消毒 饮(医宗金鉴)75.吴茱萸汤(伤寒论)76.旋覆代赭汤(伤寒论)77.血府 逐 瘀 汤(医林改错)78.犀角地黄汤(小品方录 自 外台秘要)79.小柴胡汤(伤寒论)8 0.小建中汤(伤寒论)8 1.小青龙汤(伤寒论)82.香 蕾 散(太 平惠民和剂局方)8 3.杏苏散(温病条辨)8 4.小 陷 胸 汤(伤寒论)8 5.逍遥 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8 6.茵陈蒿汤(伤寒论)8 7.一贯煎(续名医类案)8 8.右归饮(景岳全书)8 9.越鞠丸(丹溪心法)9 0.玉女煎(景岳全书)9 1.玉屏风散(医方类聚)9 2.银翘散(温病条辨)9 3.养阴清肺汤(重楼玉钥)9 4.炙 甘 草 汤(伤寒论)9 5.左 金 丸(丹溪心法)9 6.猪 苓 汤(伤寒论)9 7.止 嗽 散(医学心悟)9 8.真武汤(伤寒论)9 9.增液承气汤(温病条辨)1 0 0.竹叶石膏汤(伤寒论)中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 一 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脑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 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 二 条 本 指 南 旨 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脑病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 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脑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 四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在脑病科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 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 五 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脑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 加强对脑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 安全。二、基本条件第 六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脑病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第 七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开设脑病科门诊,条件允许可以开设中风病、头痛、失 眠等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病房,条件允许可以开 设脑病科重症监护病房及配备康复治疗室、中医特色治疗室。第 八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等,各区域布 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防护及医院感 染管理要求。第 九 条 中 医医院脑病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 业技术人员。第 十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 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选择性配备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 设备及相应的康复设备,如:中药熏洗设备、经络治疗设备、离子导入设备、红外治 疗设备等。第 十 一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 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根据本科室情况,制定中医特色治疗(如外治及非药物治疗)等脑病科常用诊疗技 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三、人员队伍第 十 二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 0%,并根据工 作需要配备康复师等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第 十 三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 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对于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 队。第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医生应接受过规范化的中医脑病科专科训练,掌握中医 内科脑病学和神经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 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 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临床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诊疗技能,熟 悉2 0 0首方剂,重点 掌 握1 0 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脑病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 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证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脑病科急症和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 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脑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 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诊疗方案做出最终决策的能力。第 十 五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脑病 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脑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临床 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诊疗技能,脑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 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等,了解脑病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具备一项以上中医脑病专病的诊疗专长。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跟师学习、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等方 式,重点培训少见、危重及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掌握脑病新进展。第 十 六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脑病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 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一定的行政管 理能力者担任。三级中医医院脑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脑病专业1 0年以上工作经历 和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医医院脑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脑病专 业学习和工作1 0年以上经历和中级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 十 七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者,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 医脑病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并在相应级别的专业委员会任职,在脑病专业领域有 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确 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第 十 八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的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从事中医脑病专业学习和工作10 年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脑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 医医院脑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高级 研修班、学术会议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经验传承、中医脑病学新 进展等方面的培训学习。第十九条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第 二 十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 业的护士 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脑病科护士应熟悉脑病科常见疾病中医药诊疗的基本知识,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脑病科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特色护 理技术操作规程,能为病人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脑病康复和健康指导。第二 十 二 条 中 医医院脑病科护士长是脑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 院脑病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 有 1 年以上脑病科临床 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脑病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具 有 2 年以上脑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脑病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 饮片处方比例、急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四、服务技术第 二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 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脑病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 能开展中风病、头痛、眩晕、失眠、口僻等常见脑病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在二级 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疑难和危重脑病的诊疗工作。第 二 十 六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在开展常见脑病诊疗技术基础上,鼓励门诊和病房使用中药饮片,开展中药内服、外治、穴位注射,针灸,养生康复等中医诊疗特色技 术,如中药熏洗、经络导平治疗、离子导入、红外治疗等,提高临床疗效,改善患者 生活质量和降低疾病复发率。第 二 十 七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临床指南和中医 临床路径,结合各专科的临床实际,形成本科室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并应用于临床。定期对本科室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第二十八条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强化中医基本功训练,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 度,提高上级医师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的水平。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辨 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 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 探索,大胆创新。五、环境形象第 三 十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 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第三 十 一 条 中 医医院脑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 走廊、诊疗室等区域。第 三 十 二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 防治脑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脑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脑病的方法及专家特 长,彰显中医药防治脑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具体内容应依 据病种变化及时调整。第 三 十 三 条 中医医院脑肾病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 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肾脑病科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照片、招贴画、橱 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六、附则第 三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脑病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第 三 十 五 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脑病医院的中医脑病临 床科室亦可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第 三 十 六 条 民族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相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制定。第三十七条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中医医院脑病科常用方剂目录1.安神定志丸(医学心悟)2.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3.半夏白术天麻 汤(医学心悟)4.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5.黄连解毒汤(外台秘要)6.柴 胡 疏 肝 散(景岳全书)7.菖蒲郁金汤(温病全书)8.川 茸 茶 调 散(太平惠民 和剂局方)9.大补元煎(景岳全书)1 0.大承气汤(伤寒论)1 1.大定风珠(温病条辨)1 2.大秦芜汤(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1 3.导 痰 汤(妇人良方)14.涤痰汤(证治准绳)15.地黄饮子(宣明论方)16.大补阴丸(丹溪心法)17.九味羌活汤(此事难知)18.定 志 丸(重订严氏济生方)1 9.独 参 汤(景 岳全书)2 0.独活寄生汤(备急千金要方)2 1.二 陈 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 2.二妙散(丹溪心法)2 3.二阴煎(景岳全书)2 4.七福饮(景岳全书)2 5.甘 麦大枣汤(金匮要略)2 6.葛根苓连汤(伤寒论)2 7.葛根汤(伤寒论)2 8.归 脾 汤(济生方)2 9.河 车 大 造 丸(医方集解)3 0 麻 子 仁 丸(伤寒论)3 1.化 痰 通 络 汤(临床中医内科学)3 2.肾 气 丸(金匮要略)3 3.黄连阿胶汤(伤寒 论)3 4.黄连温胆汤(备急千金要方)3 5.黄黄桂枝五物汤(金匮要略)3 6.交 泰 丸(韩氏医通)3 7.保 和 丸(丹溪心法)3 8.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3 9.羚角钩藤汤(通俗伤寒论)4 0.羚羊角汤(医醇 义)4 1.六 君 子 汤(太 平惠民和剂局方)4 2.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4 3.六 郁 汤(医学入门)4 4.龙胆泻肝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4 5.麦味地黄丸(寿世保元)4 6.当归 六 黄 汤(兰室秘藏)4 7.增液承气汤(温病条辨)4 8.牛黄清心丸(痘疹世医 心法)4 9.理 中 丸(伤寒论)5 0.杞菊地黄丸(医级)5 1.牵 正 散(杨氏家 藏方)5 2.羌活胜湿汤(内外伤辨惑)5 3.清热化痰汤(证治准绳)5 4.清 营汤(温病条辨)5 5.左金丸(丹溪心法)5 6.生脉散(内外伤辨惑沦)5 7.平 胃 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 8.四 逆 汤(伤寒论)5 9.阿胶鸡子黄汤(通俗伤 寒论)6 0.参 附 汤(正体类要)6 1.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 2.四 妙 丸(成方便读)6 3.四逆散(伤寒论)6 4.四味回阳饮(景岳全书)6 5.四 物 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 6.苏 合 香 丸(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 7.酸枣仁汤(金匮要略)6 8.桃核承气汤(伤寒论)6 9.天麻钩藤饮(杂病证治新义)7 0.天 麻 丸(太平圣惠方)7 1.天王补心丹(摄生秘剖)7 2.通关散(丹溪心法附余)7 3.通窍活血汤(医林改错)7 4.温 胆 汤(备急千金要方)7 5.吴 茱 萸 汤(伤 寒论)7 6.犀 角 地 黄 汤(千金方)7 7.一 贯 煎(续名医类案)7 8.香砂六君子 汤(时方歌括)7 9.逍 遥 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8 0.小 柴 胡 汤(伤寒论)8 1.小 续 命 汤(备急千金要方)8 2.星萎承气汤(临床中医内科学)8 3.尊芷 石膏汤(医宗金鉴)84.增液汤(温病条辨)85.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86.金 铃 子 散(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87.右 归 丸(景岳全书)88.右 归 饮(景岳全 书)8 9.越 鞠 丸(丹溪心法)9 0.珍 珠 母 丸(普济本事方)9 1.镇肝熄风汤(医学衷中参西录)92.知柏地黄丸(医宗金鉴)93半夏泻心汤(伤寒论)94.指 迷茯苓丸(备急千金要方)9 5.五苓散(伤寒论)9 6.朱砂安神丸(医学发明)97.温 脾 汤(备急千金要方)9 8.济川煎(景岳全书)9 9.左归丸(景岳全书)1 0 0.左 归 饮(景岳全书)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 一 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 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心血管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指南。第 二 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心血管病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 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 三 条 二 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在心血管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 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心血管病科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 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 五 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 院应加强对心血管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 质量医疗和安全。二、基本条件第六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心血管病科疾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第 七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开设门诊,条件允许可以开设胸痹心痛(冠心病)、眩 晕(高血压病)、心 衰 病(心力衰竭)、心 悸(心律失常)等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 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开设病房及心血管病重症监护病房。第 八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各区域 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 求。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设置普通病房,抢救室或心 血管病重症监护病房(CCU)o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病房可以开设中医特色治疗室、心功能检查室(心 脏超声检查、动态心电图检查、运动平板检查等)。第 九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 的专业技术人员。第 十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 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针灸器具(针灸针、艾条、刮疹板、拔火罐等)、中药浸浴设备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 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声心动仪、心电监护除颤仪、螺 旋CT,有条件的三级 中医医院可以配备数字剪影血管造影(DSA)及射频消融设备。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对于门诊、普通病房、重症监 护室应实行一体化管理。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中药浸浴、针灸、注射、耳穴埋籽、舌操等中医特色治疗 以及心电图、心电监护除颤仪、心脏超声等心血管病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 管理制度。三、人员队伍第 十 二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医师队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第 十 三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 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力求在不同年龄段无人才断档。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 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第 十 四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医生应接受过中医心血管病科专科训练,掌握中医 学和心血管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中医心血管病科常见病种(病 证)的诊断标 准,掌握本科室主要病种诊疗方案、临床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诊疗技能,熟 悉200 首方剂,重 点 掌 握10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心血管病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及 心肺复苏术。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 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心血管病科急症和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 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心血管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 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诊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第 十 五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 心血管病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心血管病科疾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 种的诊疗方案、临床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诊疗技能、抢救技术,心血管病科基础知 识、基本理论及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进修、跟师、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中医心血管病科科学研 究方法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心血管病科专病诊疗特长.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急症、疑难、危重心血管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开展中医心 血管病科常见病症临床难点的科学研究。掌握中医心血管病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及最新 进展。第十六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心血管病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 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 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三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心血管病专业 1 0 年以上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主任应具 备从事中医心血管病专业学习和工作1 0 年以上经历和中级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第十七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 0 人及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和有条件的二 级中医医院肾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 医心血管病科专业工作2 0 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指 导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与发展规 划,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第十八条三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心血管病专业学习 和工作1 0 年以上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 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心血管病专业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高 级研修班、学术会议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老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中医 心血管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第十九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 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第二十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 校毕业的护士 3 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 0 0 学时。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护士应熟悉心血管病科常见疾病的中医药诊疗 基本知识,掌握心血管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心血管病科 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能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心血管 病科疾病护理指导和健康指导。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护士长是心血管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 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1年以 上心血管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2年以上心血管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 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 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急重症抢救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病死率等纳入科室绩效 考核指标体系。四、服务技术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 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心血管疾病诊治的能力,二级 中医医院应能开展胸痹心痛、真心痛、心悸、眩晕、心衰病等心血管病的常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心血管病科疑难病症及危重 病的临床研究。第 二 十 六 条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重视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门诊和病房使用 中药饮片,在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下,应用中成药和医院中药制剂基础上,开展中医诊 疗特色技术项目,如中药内服、外治、针灸、注射、拔罐、灌肠、洗浴、养生等,以 提高临床疗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和降低疾病复发率。第二十七条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应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临床指南 和中医临床路径,结合各专科临床实际,形成本科室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病应用于临 床。定期对本科室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断优化诊疗 方案,提高临床疗效。第二十八条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强化中医基本功训练;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 度,查房内容要求体现中医辨证论治思想,做到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