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试题库-上(单选题2-2).pdf
-
资源ID:90888362
资源大小:16.03MB
全文页数:172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试题库-上(单选题2-2).pdf
2022年 度 工 程 建 设 招 标 代 理 业 务 知 识 考 试 题 库-上(单 选 题 2-2)一、单 选 题 1.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 的,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评 标 方 法 和 标 准 对 投 标 文 件 的()进 行 评 审,不 包 括 A、价 格、技 术、质 量,品 牌 B、信 用 状 况 C、企 业 性 质 D、履 约 能 力 答 案:C2.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的,有 关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职 责,下 列 说 法 错 误 的 是()A、对 投 标 文 件 的 价 格、技 术、质 量、品 牌 进 行 评 审 B、投 标 人 的 信 用 状 况 和 履 约 能 力 等 因 素 进 行 评 审 C、向 招 标 人 推 荐 一 定 数 量 不 排 序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D、将 中 标 候 选 人 排 序 后 推 荐 给 招 标 人 答 案:D3.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 的,招 标 人 不 正 确 的 做 法 是()。A、中 标 人 的 范 围 限 定 在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中B、结 合 项 目 规 模、技 术 难 度 等 因 素 决 策 确 定 中 标 人 程 序 C、在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外 随 机 抽 取 D、按 照 规 定 的 决 策 程 序,择 优 确 定 中 标 人 答 案:C4.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 的,以 下 不 属 于 招 标 文 件 应 当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作 出 规 定 的 是()A、评 标 方 法 B、评 标 标 准 C、中 标 候 选 人 数 量 D、排 序 方 法 答 案:D5.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斐 金 投 斐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有 O 情 形 的,在 分 析 招 标 失 败 原 因,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A、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部 分 投 标 的 B、招 标 人 希 望 重 新 招 标 C、中 标 候 选 人 排 序 出 现 并 立 D、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按 照 评 标 办 法,无 法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或 者 中 标 人 答 案:D6.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因 投 标 人 过 少 重 新 招 标,且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资 格 要 求 不 高 于 法 定 最 低 标 准 和 要 求,申 请 人 仍 少 于 3 人 的,招 标 人()。A、继 续 第 三 次 重 新 招 标 B、应 当 优 先 邀 请 已 提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申 请 人 或 者 已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进 行 谈 判 C、选 择 自 己 中 意 的 单 位 直 接 发 包 D、进 行 邀 请 招 标 答 案:B7.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人 重 新 招 标,投 标 人 因 为(),可 以 参 加 该 工 程 的 投 标。A、通 过 资 格 预 审 不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B、无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投 标 C、无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中 标 资 格 D、初 次 招 标 资 格 预 审 没 有 通 过 答 案:D8.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投 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在 处 理 投 诉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专 业 性 或 者 技 术 性 问 题,处 理 方 式 中 不 包 括 OA、要 求 原 评 标 委 员 会 复 核 说 明 B、组 织 资 深 专 家 评 审 C、由 专 家 投 票 决 定 D、组 织 召 开 听 证 会 答 案:C9.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时,以 下 不 正 确 的 签 订 做 法 是()oA、按 照 招 标 文 件 B、在 中 标 价 基 础 上 进 行 谈 判 C、按 照 投 标 文 件 D、按 照 中 标 通 知 书 答 案:B10.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后,不 正 确 的 做 法 是()oA、招 标 人 可 以 根 据 自 己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调 整 主 要 条 款 B、严 格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C、自 觉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D、加 强 合 同 履 约 管 理 答 案:A11.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斐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对 合 同 履 约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督 促 合 同 主 体 严 格 履 约,其 方 式 不 包 括()A、采 取 听 取 汇 报 B、责 令 重 新 签 订 合 同 C、查 阅 账 册 费 料 D、现 场 核 查 等 方 式 答 案:B12.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投 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各 方 主 体 和 个 人 的 信 用 管 理,对 失 信 行 为 采 取 的 措 施 不 包 括()oA、记 录 B、公 布 C、联 合 惩 戒 D、起 诉 答 案:D13.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不 应 当()A、坚 持 公 共 服 务 职 能 定 位 B、建 立 完 善 统 一 的 制 度 规 则、共 享 的 信 息 系 统、规 范 透 明 的 运 行 机 制 C、替 代 监 督 部 门 行 使 监 督 职 能 D、为 招 标 投 标 活 动、行 政 监 督 等 提 供 综 合 服 务。答 案:C14.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甲 乙 两 家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用 同 一 个 预 算 编 制 软 件 密 码 锁 制 作,上 述 甲 乙 两 家 投 标 人 的 行 为()A、投 标 人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的 行 为 B、属 于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C、视 为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D、视 为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答 案:D15.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以 下 情 况 不 属 于 招 标 公 告 应 当 重 新 发 布 的 情 形 是:()A、需 要 调 整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B、已 经 发 布 的 招 标 公 告,不 符 合 法 律、法 规 和 规 章 规 定 的 C、需 要 调 整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开 标 时 间 D、需 要 调 整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评 标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答 案:C16.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投 标 人 无 需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服 务 大 纲 等 技 术 标 评 审 内 容 的,自 招 标 文 件 发 出 之 日 至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之 日 不 少 于()日,招 标 人 对 已 发 出 的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者 修 改,澄 清 或 者 修 改 可 能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至 少()日 前 告 知 所 有 潜 在 投 标 人。A、15,3B、10,5C、10,3D、15,2答 案:C17.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斐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下 列()情 形,招 标 人 可 以 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A、监 理 招 标 B、工 程 总 承 包 招 标C 货 物 招 标 D、施 工、监 理、服 务 都 可 以 答 案:B18.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投 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在 处 理 投 诉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专 业 性 或 技 术 性 问 题,可 以 要 求 原 评 标 委 员 会 复 核 组 织 资 审 专 家 进 行 评 审,组 织 召 开 听 证 会 等,O 出 具 的 评 审 意 见 可 以 作 为 处 理 投 诉 的 主 要 依 据。A、原 评 标 委 员 会 B、资 深 专 家 C、听 证 会 意 见 D、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答 案:B19.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同 一 事 项 有 不 同 意 见,下 列 做 法 错 误 的 是()A、集 体 讨 论 B、少 数 服 从 多 数 原 则 C、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表 决 D、提 交 评 标 组 长,有 组 长 裁 决 答 案:D20.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 说 法 错 误 的 是 A、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招 标 可 以 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B、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评 标 委 员 会 应 推 荐 3 名 中 标 候 选 人,招 标 人 结 合 项 目 规 模、技 术 难 度 等 择 优 确 定 中 标 人。C、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招 标 文 件 应 当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方 法 等 作 出 规 定 D、采 用 评 定 分 离 确 定 中 标 人 的,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评 标 办 法 和 标 准 进 行 评 审,向 招 标 人 推 荐 一 定 数 量 不 排 序 的 中 标 候 选 人,招 标 人 结 合 项 目 规 模、技 术 难 度 等 择 优 确 定 中 标 人。答 案:B21.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评 标 前,招 标 人 应 当 组 织 进 行 评 标 准 备 工 作,并 向 评 标 委 员 会 提 供 相 关 信 息,下 列 不 属 于 招 标 人 的 评 标 准 备 工 作 的 有()A、编 制 评 标 使 用 的 相 应 表 格 B、投 标 报 价 进 行 算 术 性 校 核 C、招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作 出 的 评 价 D、以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为 依 据,列 出 投 标 文 件 相 对 于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偏 差,并 进 行 归 类 汇 总 答 案:C22.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投 标 人 在 投 标 过 程,不 属 于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的 情 形 是()A、不 同 投 标 人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出 自 同 一 台 电 脑 的 B、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投 标 人 的 附 属 设 备 打 印、复 印 的 C、不 同 投 标 人 编 制 的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两 处 以 上 一 致 性 错 误 的D、不 同 投 标 人 的 IP地 址 一 致 答 案:D23.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评 标 前,招 标 人 应 当 组 织 进 行 评 标 准 备 工 作,并 向 评 标 委 员 会 提 供 相 关 信 息,下 列 不 属 于 招 标 人 的 评 标 准 备 工 作 的 有()A、细 化 评 分 细 则,编 制 相 应 表 格,方 便 评 标 评 分。B、投 标 报 价 进 行 算 术 性 校 核 C、按 照 招 标 文 件,编 制 评 标 使 用 的 相 应 表 格 D、以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为 依 据,列 出 投 标 文 件 相 对 于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偏 差,并 进 行 归 类 汇 总 答 案:A24.招 标 人 在 收 到 评 标 报 告 之 日 起()内 在 招 标 公 告 媒 体 上 发 布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中 标 公 示 期 不 少 于()。A、3 日,3 日 B、3 个 工 作 日,3 个 工 作 日 C、5 日,3 个 工 作 日 D、5 日,3 日 答 案:A25.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下 列 不 属 于 招 标 人 以 不 合 理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A、因 主 体 结 构 相 连 无 法 分 割,招 标 人 要 求 投 标 人 具 备 两 个 及 以 上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B、提 高 资 质 等 级 C、同 时 要 求 具 备 总 承 包 资 质 和 专 业 承 包 人 资 质 D、专 业 工 程 发 包,要 求 投 标 人 同 时 具 有 两 个 及 以 上 专 业 承 包 资 质,不 允 许 联 合 体 参 加 投 标 的 答 案:A26.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人 对 已 发 出 的 招 标 公 告 进 行 修 改 的,应 当()A、发 布 补 充 通 知 告 知 所 有 报 名 单 位 B、重 新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C、撤 销 原 公 告,重 新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D、上 述 三 种 都 可 以 答 案:B27.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内 容 不 应 当 包 括()A、中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预 审 信 息 B、无 效 投 标 人 C、拟 定 中 标 人 D、评 标 委 员 会 名 单 答 案:D28.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人 应 当 根 据 招 标 项 目 特 点,充 分 考 虑 投 标 人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的 合 理 时 间。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投 标 人 无 需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服 务 大 纲 或 者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等 技 术 标 评 审 内 容 的,自 招 标 文 件 开 始 发 出 之 日 至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之 日 不 少 于 O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答 案:A29.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资 格 预 审 公 告 或 者 招 标 公 告 应 当 明 确 招 标 项 目 所 有 的()A、资 格 审 查 条 件、标 准 和 方 法 以 及 评 标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B、资 格 审 查 条 件、标 准 C、评 标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D、评 标 办 法 答 案:A30.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评 标 结 果 有 异 议 的,应 当 在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期 间 提 出。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作 出 答 复;作 出 答 复 前,应 当 暂 停 招 标 投 标 活 动。经 核 实 异 议 成 立,原 拟 定 中 标 人 丧 失 中 标 费 格。招 标 人 重 新 确 定 拟 中 标 人 的,应 当 公 7J oA、3 日 内 B、5 日 内 C、7 日 内 Dv 1 0日 内 答 案:A31.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按 照()签 订 合 同,并 严 格 按 照 合 同 约 定,自 觉 履 行 相 关 义 务,加 强 合 同 履 约 管 理。A、招 标 文 件 B、投 标 文 件 C、中 标 通 知 书 D、以 上 三 项 答 案:D32.()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符 合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 范 围 和 规 模 标 准 的,其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适 用 江 苏 省 国 有 斐 金 投 斐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A、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占 控 股 或 者 主 导 地 位 B、招 标 人 自 筹 资 金 C、使 用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D、使 用 援 助 资 金 答 案:A33.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政 府 投 斐 工 程 应 当 集 中 建 设 并 依 法 招 标,实 现()相 互 分 离,不 断 提 高 项 目 监 管 的 专 业 化 水 平 和 财 政 费 金 的 投 斐 效 益。A、投 资、建 设、监 管 B、投 资、建 设 C、投 资、监 管 D、建 设、监 管 答 案:A34.招 标 人 不 得 同 时 设 置 总 承 包 资 质 和 总 承 包 资 质 范 围 内 的()要 求 A、专 业 承 包 资 质 B、专 业 分 包 资 质 C、劳 务 分 包 资 质 D、以 上 三 者 答 案:A35.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应 当 通 过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进 行,推 进 招 标 投 标 全 流 程 电 子 化,实 现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O oA、信 息 公 开,接 受 社 会 公 众 监 督 B、信 息 公 开 C、接 受 社 会 公 众 监 督 D、保 密 答 案:A36.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国 有 企 业 使 用()建 设 的 经 营 性 项 目,建 设 单 位 控 股 或 者 被 控 股 的 企 业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且 能 够 提 供 设 计、施 工、材 料 设 备 和 咨 询 服 务 的,建 设 单 位 可 以 直 接 发 包 给 其 控 股 或 者 被 控 股 的 企 业。A、非 财 政 性 资 金 B、财 政 性 资 金 C、自 筹 D、外 国 政 府 贷 款 资 金 答 案:A37.投 标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属 于 投 标 人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的 行 为:A、由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负 责 人 在 自 己 编 制 的 投 标 文 件 上 加 盖 印 章 或 者 签 字 的;B、项 目 负 责 人 或 者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不 是 本 单 位 人 员 的;C、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或 者 投 标 文 件 中 有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承 诺 材 料 的;D、以 上 三 项 均 属 于 投 标 人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的 行 为。答 案:D38.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可 以 确 定 一 个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履 行 对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统 一 监 管 职 责。A、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B、市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C、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发 改 委 D、市 级 以 上 发 改 委 答 案:A39.依 据 江 苏 省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招 标 人 应 当 根 据()等 原 则,建 立 健 全 内 部 程 序 控 制 和 决 策 约 束 机 制,实 现 招 标 投 标 过 程 的 规 范 透 明、结 果 的 合 法 公 正。A、公 平、公 正 B、科 学、民 主 决 策 C、科 学、公 平 D、公 开、公 平、公 正 答 案:B40.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数 据 电 文 形 式 与 纸 质 形 式 的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具 有()。A、不 同 法 律 效 力 B、同 等 法 律 效 力 C、电 文 形 式 高 于 纸 质 形 式 法 律 效 力 D、纸 质 形 式 高 于 电 文 形 式 法 律 效 力 答 案:B41.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依 法 设 立 的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场 所 的 监 管 机 构 负 责()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场 所 推 进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工 作.A、协 调、指 导 B、督 促、指 导 C、监 督、指 导 D、检 查、指 导 答 案:B42.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交 易 平 台 用 户 注 册,不 包 括 的 是:()。A、招 标 人 注 册 B、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注 册 C、投 标 人 注 册 D、监 督 部 门 注 册 答 案:D43.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交 易 平 台 信 息 资 源 库 的 数 据 来 源,不 包 括 的 是:0 OA、政 府 网 站 公 布 的 信 息B、交 易 平 台 自 身 公 布 的 信 息 C、交 易 平 台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过 程 中 记 录 并 验 证 的 信 息 D、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过 往 纸 质 为 载 体 业 绩 信 誉 信 息 答 案:D44.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项 目 登 记 入 库,不 包 括 业 务 对 象 的 有:()。A、项 目 B 招 标 项 目 C、标 段 D、监 督 部 门 处 罚 信 息 答 案:D45.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行 政 监 督 平 台 是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和 监 察 机 关()的 信 息 平 台。A、在 线 监 督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B、进 行 电 子 商 务 活 动 C、开 展 政 务 活 动 D、进 行 交 易 活 动 的 平 台 答 案:A46.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标 准 化 体 系 把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转 化 为(),使 得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技 术 化、产 品 化。A、工 作 任 务 B、生 产 环 境 C、技 术 要 求D、人 员 要 求 答 案:C47.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交 易 平 台 应 当 按 照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执 行(),为 各 类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信 息 的 互 联 互 通 和 交 换 共 享 开 放 数 据 接 口、公 布 接 口 要 求。A、国 家 法 律 法 规 B、统 一 的 信 息 分 类 和 编 码 标 准 C、操 作 规 程 D、平 台 规 则 答 案:B48.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运 营 机 构 应 当 采 取 有 效 措 施,验 证 初 始 录 入 信 息 的(),并 确 保 数 据 电 文 不 被 篡 改、不 遗 漏 和 可 追 溯。A、有 效 性 B、合 法 性 C、真 实 性 D、关 联 性 答 案:C49.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应 当 连 接 依 法 设 立 的 评 标 专 家 库,实 现()共 享。A、信 息 和 数 据 B、专 家 资 源 C、规 范 数 据 D、数 据 统 一答 案:B50.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系 统 检 测 认 证 应 由()评 价 和 证 明 系 统 能 够 持 续 符 合 标 准 要 求。A、政 府 部 门 B、社 会 公 众 C、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D、招 投 标 当 事 人 答 案:C51.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未 完 成 投 标 文 件 传 输 的,视 为()投 标 文 件。A、撤 回 B、撤 销 C、收 回 D、解 密 答 案:A52.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因 投 标 人 原 因 造 成 投 标 文 件 未 解 密 的,视 为。其 投 标 文 件;A、撤 回 B、撤 销 C、收 回 D、解 密 答 案:B53.14、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及 相 关 主 体 应 当 自 觉 接 受()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监 察。A、主 管 部 门 B、检 察 机 关 C、监 察 机 关 D、司 法 机 关 答 案:C54.根 据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投 标 人 认 为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的,通 过 相 关()进 行 投 诉。A、招 标 交 易 平 台 B、公 共 服 务 平 台 C、行 政 监 督 平 台 D、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答 案:C55.根 据“评 定 分 离”操 作 导 则、定 标 候 选 人 不 得 少 于()家。不 宜 超 过()家,具 体 数 量 应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A、3、5B、3、7C、3、9D、5、9答 案:B56.根 据“评 定 分 离”操 作 导 则 下 列 不 是“评 定 分 离”的 定 标 方 法()oA、价 格 竞 争 定 标 法 B、票 决 定 标 法 C、集 体 议 事 法 D、现 场 考 察 定 标 法 答 案:D57.根 据“评 定 分 离”操 作 导 则 下 列 不 是“评 定 分 离”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方 式。()A、定 性 评 审 B、定 量 评 审 C、综 合 评 审 D、定 性+定 量 评 审 答 案:C58.根 据 招 标 公 告 和 公 示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办 法 按 照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有 关 数 据 规 范 要 求 交 互 招 标 公 告 和 公 示 信 息 文 本 的,发 布 媒 介 应 当 自 收 到 起()小 时 内 发 布。A、6B、12C、24D、36答 案:B59.根 据 招 标 公 告 和 公 示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办 法 发 布 媒 介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采 取 有 效 措 施,确 保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数 据 电 文 不 被 篡 改、不 遗 漏 和 至 少()年 内 可 追 溯。A、2B、3C、5D、10答 案:D60.违 反 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勘 察、设 计 单 位 未 依 据 项 目 批 准 文 件,城 乡 规 划 及 专 业 规 划,国 家 规 定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深 度 要 求 编 制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文 件 的,责 令 限 期 改 正;逾 期 不 改 正 的,处()的 罚 款 A、5 万 元 以 上 10万 元 以 下 B、10万 元 以 上 30万 元 以 下 C、30万 元 以 下 D、10万 元 以 上 20万 元 以 下 答 案:B61.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国 家 对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活 动 的 单 位,实 行 资 质 管 理 制 度。具 体 办 法 由()有 关 部 门 制 定。A、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B、国 务 院 C、国 务 院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商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D、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答 案:C62.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应 当 依 照()的 规 定,实 行 招 标 发 包。A、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标 投 标 办 法B、发 改 委 16号 令 C、招 标 投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D、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答 案:D63.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文 件 内 容 需 要 作 重 大 修 改 的,建 设 单 位 应 当 报 经()批 准 后,方 可 修 改。A、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B、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C、地 方 人 民 政 府 D、原 审 批 机 关 答 案:D64.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 超 越 其 资 质 登 记 许 可 的 范 围 或 者 以 其 他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 的 名 义 承 揽 业 务 的,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处 合 同 约 定 的 勘 察 费 设 计 费()的 罚 款,有 违 法 所 得 的,予 以 没 收;可 以 责 令 停 业 整 顿,降 低 资 质 等 级;情 节 严 重 的,吊 销 资 质 证 书。A、5 万 元 以 上 10万 元 以 下 B、2 倍 以 上 5 倍 以 下 C、1倍 以 上 2 倍 以 下 D、10万 元 以 上 20万 元 以 下 答 案:C65.违 反 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发 包 方 将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业 务 发 包 给 不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 的,责 令 改 正,处()的 罚 款。A、1 0万 元 以 上 3 0万 元 以 下 B、2 0万 元 以 上 5 0万 元 以 下 C、2 0万 元 以 上 1 0 0万 元 以 下 D、5 0万 元 以 上 1 0 0万 元 以 下 答 案:D66.违 反 国 务 院 6 6 2号 令 规 定,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 将 所 承 揽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转 包 的,责 令 改 正,没 收 违 法 所 得,处 合 同 约 定 的 勘 察 费、设 计 费()的 罚 款,可 以 责 令 停 业 整 顿,降 低 资 质 等 级;情 节 严 重 的,吊 销 资 质 证 书。A、25%以 上 50%以 下 B、2 倍 以 上 5 倍 以 下 C、20%以 上 50%以 下 D、1倍 以 上 2 倍 以 下 答 案:A67.违 反 国 务 院 6 6 2号 令 规 定,勘 察、设 计 单 位 未 依 据 项 目 批 准 文 件,城 乡 规 划 及 专 业 规 划,国 家 规 定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深 度 要 求 编 制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文 件 的,O oA、责 令 限 期 改 正 B、责 令 停 业 整 顿 C、予 以 取 缔 D、降 低 资 质 等 级 答 案:A68.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下 列 建 设 工 程 的 勘 察、设 计 不 符 合 直 接 发 包 条 件 的 是()A、采 用 特 定 的 专 利 或 者 专 有 技 术 的 B、建 设 单 位 下 属 单 位 具 有 相 应 勘 察、设 计 资 质 的 C、建 筑 艺 术 造 型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D、国 务 院 规 定 的 其 他 建 设 工 程 的 勘 察、设 计 答 案:B69.不 符 合 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 的 是()A、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的 发 包 方 与 承 包 方,应 当 执 行 国 家 规 定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程 序。B、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的 发 包 方 与 承 包 方 应 当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合 同 C、承 包 方 必 须 在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资 质 证 书 规 定 的 资 质 等 级 和 业 务 范 围 内 承 揽 建 设 工 程 的 勘 察、设 计 业 务。D、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 可 以 将 所 承 揽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转 包。答 案:D70.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文 件 内 容 需 要 作 重 大 修 改 的,建 设 单 位 应 当 报 经()批 准 后,方 可 修 改 A、建 设 单 位 B、原 审 批 机 关 C、住 建 部 门 D、县 级 以 上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答 案:B71.国 务 院 662号 令 的 施 行 时 间 是()A、2015年 6 月 12日 B、2016年 6 月 12日 C、2016年 7 月 1 日 D、2015年 10月 1 日 答 案:A72.下 列 说 法 中,符 合 国 务 院 662号 令 要 求 的 是()A、发 包 方 可 以 将 整 个 建 设 工 程 的 勘 察、设 计 发 包 给 一 个 勘 察、设 计 单 位;但 不 可 以 将 建 设 工 程 的 勘 察、设 计 分 别 发 包 给 几 个 勘 察、设 计 单 位。B、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 可 以 将 所 承 揽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转 包。C、发 包 方 不 得 将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业 务 发 包 给 不 具 有 相 应 勘 察、设 计 资 质 等 级 的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单 位。D、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方 案 评 标,应 当 以 投 标 人 的 业 绩、勘 察、设 计 人 员 的 能 力 以 及 勘 察 设 计 方 案 的 优 劣 为 依 据,进 行 综 合 评 定 答 案:C73.违 反 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未 经 注 册,擅 自 以 注 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人 员 的 名 义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活 动 的,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没 收 违 法 所 得,处 违 法 所 得()罚 款;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A、20万 元 以 上 50万 元 以 下 B、1倍 以 上 5 倍 以 下 C、2 倍 以 上 5 倍 以 下 D、10万 元 以 上 50万 元 以 下答 案:C74.下 列()工 程 不 适 用 国 务 院 662号 令?A、某 住 宅 小 区 B、某 游 乐 场 建 设 工 程 C、抢 险 救 灾 及 其 他 临 时 性 建 筑 D、农 民 自 建 五 层 以 下 住 宅 答 案:C75.国 务 院 662号 令 规 定,从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