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规范书-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技术规范(通用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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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规范书-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技术规范(通用部分).doc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版本号:2017版编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序号名称编号12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使用说明1. 本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导线弧垂监测装置的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原则上不能更改。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1.1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物资招标组织部门。物资招标组织部门及时将“表1.1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移交给技术规范书审查会。技术规范书审查会确认“表1.1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内容的可行性并书面答复: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当发生需求变化时,需由技术规范书组织编写部门组织的规范书审查会审核通过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中 “1 项目需求部分”和“2 投标人响应部分”两部分相应内容。填写“1 项目需求部分”时,应严格按“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2.1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目 录1总则12应遵循的标准13术语与定义23.1导线弧垂监测装置23.2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23.3非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33.4监测对象33.5受控采集方式33.6自动采集方式33.7采集间隔33.8无效数据33.9数据缺测率33.10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33.11装置运行状态33.12装置掉线33.13监测装置运行峰值功耗33.14监测装置运行在线采集功耗33.15监测装置运行在线静态功耗33.16监测装置运行休眠功耗43.17监测装置运行日耗电量43.18最小启动电流44工作环境45功能技术要求45.1安全性能要求45.2功能要求45.3通信方式及规约67质量保证和试验118技术文件要求138.1一般要求138.2 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应提交的导线弧垂监测装置资料及说明148.3 其他文件资料148.4设计联络149包装、运输和储存及质量保证1510质量保证15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技术规范书1总则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导线弧垂监测终端,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规范书是依据国际、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公司运行情况而制定的。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 本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协商确定。1.7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规范书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规范书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9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书并按本技术规范书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2应遵循的标准除本规范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规范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主要引用标准如下: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314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87电子计算站场地通用规范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9361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1146389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T 2317.2电力金具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电力金具热循环试验方法GB/T 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高温GB/T 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6587.6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GB/T 6587.7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试验GB/T 6593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GB/T 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 166111996数传电台通用规范GB/T 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 17626.2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8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9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YD/T 7991996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DL/T 7412010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10982009 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Q/CSG 1203020-2016 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CSG1204009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满足测量数字化、输出标准化、通信网络化特征,具备自检、自恢复功能,对一档架空线内弧垂或对地距离进行监测的数据测量装置,并通过信道将数据传送到状态监测主站。3.2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安装在导线上的导线弧垂采集单元,通过倾角测量法、温度测量法、雷达测距、激光测距等方法实现对导线弧垂的测量。3.3非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安装在杆塔或地面上的导线弧垂采集单元,通过张力测量法、图像法等方法实现对导线弧垂的测量。3.4监测对象a)一档架空线内导线的最大弧垂;b) 一档架空线内导线上各点的对地距离。3.5受控采集方式装置按照主站系统发出的指令进行数据采集,并将数据上传到主站系统。3.6自动采集方式装置按照设定的采集间隔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并将数据上传到主站系统。3.7采集间隔装置相邻两次采样操作起点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3.8无效数据空数据、错误数据及严重背离实际的数据。3.9数据缺测率在统计时段内,缺测数据个数与应测得的数据个数之比,用百分率表示。3.10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监测装置两次相邻故障间的工作时间的平均值。3.11装置运行状态装置运行状态分为在线状态和休眠状态,其中在线状态指监测装置可按参数配置采集、传输数据,网络通信在线,可实时响应主站下发的指令;休眠状态指监测装置数据采集功能关闭,可以即时切换到在线状态。3.12装置掉线装置在非休眠状态下,连续15个心跳周期内未上传任何数据主站。3.13监测装置运行峰值功耗装置工作时的最大瞬时功耗。3.14监测装置运行在线采集功耗装置处于在线状态,采集数据过程中的平均功耗。3.15监测装置运行在线静态功耗装置处于在线状态,各传感器监测功能单元均不工作时的平均功耗。3.16监测装置运行休眠功耗装置处于休眠状态的平均功耗。3.17监测装置运行日耗电量仅由蓄电池供电,装置全时在线,在要求的采集间隔下,运行24小时消耗的总电量。3.18最小启动电流 对采用感应取能方式供电的导线弧垂采集单元,保证采集单元能不依靠其他能源而启动工作的最小导线电流。4工作环境1)环境温度范围:40+70;2)相对湿度:5%RH100%RH;3)大气压力:550hPa 1060hPa;4)抗风等级:不低于线路本体抗风等级;5)装置(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在狂风、暴雨、冰冻等恶劣自然环境及强电磁环境中运行,其工作稳定性、可靠性不应受到明显影响。5功能技术要求5.1安全性能要求1) 装置不应影响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2) 装置与主站系统之间的信息通信应满足安全接入要求,监测装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1中的相关规定;3) 安装在杆塔上的各功能部件应采取防振、防松措施,而且不应降低杆塔的机械强度;4) 安装在杆塔基础上的各功能部件应采取防盗、防松、防水、防潮等措施,不应破坏杆塔基础的完整性。5) 装置与主站及其通信回路均应符合Q/CSG1204009中对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防护要求。5.2功能要求5.2.1数据采集要求1) 能直接测量导线弧垂或对地距离,或采集能通过量值传递获取导线弧垂或对地距离的相关测量值如导线倾角、温度、张力、图像等,进行相应存储与计算得出导线弧垂与对地距离状态量,并将计算结果通过通信网络传输到状态监测代理装置或状态监测主站系统; 2) 具备自动采集功能。按设定时间间隔自动采集导线弧垂或对地距离相关参数,最小采集间隔宜大于5分钟,最大采集间隔应不大于60分钟,默认时间间隔为30分钟。在温升过快、线路过载等情况下,具备自动判别以及加密采集的功能;3) 具备受控采集功能,能响应远程指令,按设置采集方式、自动采集时间、采集时间间隔启动采集;4) 对线上弧垂采集单元,宜具备电源电压、工作温度等采集功能。5.2.2数据处理和识别1) 具备数据合理性检查分析功能,对采集数据进行预处理,自动识别并剔除干扰数据;2) 具备对原始采集量的一次计算功能,得出直观的导线弧垂和对地距离状态量数据。5.2.3数据存储装置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数据应循环存储至少90天。5.2.4数据输出输出的信息包括:导线弧垂、对地距离状态量等状态数据,及电源电压、工作温度、心跳包等工作状态数据。5.2.5硬件与软件1) 具备对装置自身工作状态包括采集、存储、处理、通信等的管理与自检测功能;2) 当判断装置出现运行故障时,能启动相应措施恢复装置的正常运行状态。5.2.6远程更新、配置和调试1) 应具备远程查询参数、设置参数、数据召唤、远程复位、远程对时等功能;2) 应具备密码认证和远程程序升级的功能,程序升级应具备向下兼容性,且更新机制与方式可靠;3) 应具备自检、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并可把自检信息传输到主站系统;4) 宜能通过短距离无线调试工作模式,在现场对装置各数据传感器进行实时控制和调试;5) 应具备收发短信的功能。5.2.7电源管理1) 应具备自动浮充电能、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和温度补偿等功能;2) 宜具备电量与负载分级管理功能,可根据当前电量、功耗等,按重要性分级调整监测装置工作模式;3) 应具备监测电源性能的功能,并向主站系统上传相关信息。5.3通信方式及规约1) 监测装置与主站系统之间通信方式可选用无线网络通信(支持4G并向下兼容)、光纤通信、卫星通信。2) 监测装置与主站系统之间应用层数据传输规约应满足Q/CSG 1203020-2016附录A南方电网公司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通信规约(架空线路部分)要求。5.4技术要求5.4.1环境条件1) 环境温度:25+45(普通型)或40+45(低温型);2) 相对湿度:5RH100RH;3) 大气压力:550hPa1060hPa。5.4.2基本技术参数无论采用何种原理的导线弧垂测量法,或者是采用多原理、多单元互为校验的方法,监测装置都应具有足够的原始量测量范围和精度,使经过数据处理计算后,能满足以下要求:1) 导线弧垂测量范围:0m200m,测量精度:±0.2%;2) 导线对地距离测量范围:350m,测量精度:±0.2%。5.4.3倾角式弧垂监测装置技术参数1) 倾角测量范围:60°60°;2) 倾角测量精度:±0.03°。5.4.4温度法弧垂监测装置技术参数1) 温度测量范围:40+250;2) 温度测量精度:±0.5。5.4.5雷达、激光弧垂监测装置技术参数1) 对地距离测量范围:540m;2) 对地距离测量精度:测距为510m时, 测量精度:±1cm;测距为1020m时,测量精度:±3cm;测距为2030m时,测量精度:±5cm;测距为3040m时,测量精度:±7cm;测距 40m以上时, 测量精度:15cm。5.4.6张力法弧垂监测装置技术参数1) 量程:70 kN 550kN(根据实际需要定制);2) 测量范围:5100FS(线性工作区间);3) 准确度级别( FS):0.2。5.4.7基本技术要求1) 应有防雨、防潮、防尘、防腐蚀措施;2) 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4208规定的IP65级要求;3) 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的质量应小于2.5kg,体积应尽可能小,避免影响导线的电气性能和安全性能;4) 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的外壳应和导线等电位;5) 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应能经受设计导线电流(包括短路电流、雷电流)、大气温度等环境条件的考验;6) 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与导线的连接部件应与导线截面匹配;7) 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与导线的连接部件应有锁紧装置,应保证在运行中不松脱;8) 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应能承受导线的高温运行状态考验;9) 采用激光测距法的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内部应有良好的减振措施,以免损坏光学部件;10) 对采用张力测量法的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其拉力传感器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完全满足被替代金具的各种功能要求,标称破坏载荷应大于相应金具标称的1.2倍,并通过相应的试验;b)能经受设计工作电流(包括短路电流、雷电流)干扰、工作温度及环境条件等变化的考验;c)各连接部件应有锁紧装置,应保证在运行中不致松脱;d)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和生产工艺制造,应满足使用寿命的要求;e)高度应尽可能减小,一般情况下控制在原有金具连接高度增加50mm以内。5.5电气性能5.5.1电晕和无线电干扰应满足GB/T 2317.2中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金具的电晕熄灭电压和无线电干扰水平要求。5.5.2导线电流耐受性能对安装在导线上的监测装置,应能满足GB/T 2314规定的不低于导线最大承载电流的波动而无损坏。5.5.3温升性能对安装在导线上的监测装置,其夹具及表面的温升不应超过导线的温升。5.5.4雷击性能在电源机箱任一电源进线与地之间施加波形为1.2/50µs、峰值为6kV的冲击电压全波,在相同极性下,试验10次,每次间隔5s,应无飞弧或击穿现象。试验结束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6电磁兼容性能5.6.1静电放电抗扰度按照“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级的静电放电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1) 接触放电试验电压:±8kV2) 空气放电试验电压:±15kV3) 试验点选择在操作人员可能接触的机壳上的任何位置,每个试验点放电次数为正、负极性各10次,放电间隔时间为1s。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6.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按照“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1) 试验电压:±2kV2) 耦合方式:通过耦合夹进行耦合。3) 试验波形为5/50ns,重复频率100kHz,对每个传感器信号线施加正、负极性试验电压各1min。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6.3浪涌(冲击)抗扰度针对所有暴露在箱体外部的电源输入端按照“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级的浪涌(冲击)干扰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1) 试验电压:共模±4kV、差模±2kV;2) 波形:1.2/50µs;3) 极性:正负;4) 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5次;5) 重复率:每分钟最快1次。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6.4衰减振荡波抗扰度按照“试验GB/T 17626.1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衰减振荡波干扰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1) 试验电压:±2.5kV;2) 振荡频率:1MHz;3) 在试验端口各施加阻尼振荡波20s,重复率为400/s。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6.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按照“GB/T 17626.6-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射频场干扰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1) 试验电压:10V;2) 扫描频段:150kHz80MHz;3) 试验波为1kHZ正弦波对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扫频速率1.5×10-3十倍频程/s,驻留时间1s,扫描步长1。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6.6工频磁场抗扰度按照“GB/T 17626.8-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中第5章表1和表2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级的工频磁场干扰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1) 磁场强度:100A/m,试验时间:300s;2) 磁场强度:1000A/m,试验时间:3s;3) 试验采用渗入法,试验过程中对EUT(被试器)施加稳定持续的工频磁场。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6.7脉冲磁场抗扰度按照“GB/T 17626.9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级的脉冲磁场干扰试验。并在磁场强度为1000A/m的条件下进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装置应能正常上传数据且无异常数据包上发,监测装置全部功能应完好,各功能部件(监测主机、电源和气象传感器)无明显异常。5.7环境适应性5.7.1低温性能应满足GB/T 2423.1中6.6.1规定的温度为40、持续时间16h的低温试验要求,试验结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试验结束时装置在线;2) 试验过程中,掉线次数不超过2次;3) 单次掉线时长不超过1h;4) 数据总缺失率不大于1%;5) 未出现无效数据。5.7.2高温性能应满足GB/T 2423.2中15.1规定的温度为70、持续时间16h的高温试验要求,试验结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试验结束时装置在线;2) 试验过程中,掉线次数不超过2次;3) 单次掉线时长不超过1h;4) 数据总缺失率不大于1%;5) 未出现无效数据。5.7.3交变湿热性能应满足GB/T 2423.4中7.3规定的温度为55,相对湿度大于90%RH,持续时间12h;温度为25,相对湿度大于95%,持续时间12h的交变湿热试验要求,试验结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试验结束时装置在线;2) 试验过程中,掉线次数不超过2次;3) 单次掉线时长不超过1h;4) 数据总缺失率不大于1%;5) 未出现无效数据。5.8械性能5.8.1振动性能在非工作状态下,非包装状态的监测装置应能满足GB 6587.4中第1部分规定的严酷等级的正弦振动:1) 频率范围:塔上监测装置5Hz55Hz,线上监测装置10Hz150Hz ;2) 峰值加速度:10m/s2;3) 扫频循环次数:5次;4) 危险频率持续时间:10min续时间。5.9可靠性要求5.9.1基本要求1) 监测装置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低于25000h;2) 监测装置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8年,其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年;3) 运行状态下,每日数据缺测率应不大于1%,监测装置各传感器每日无效数据率应不大于3%。5.10电源要求1) 对接触类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可采用太阳能、感应取能或高能电池等方式供电;2) 对只采用高能电池供电的导线弧垂监测装置,电池供电时间不少于3年;3) 对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的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其蓄电池单独供电时间应不少于30天;4) 对采用感应取能供电方式的导线弧垂监测装置,其最小工作电流不小于30A,应能保证长期连续供电的要求。6制造工艺要求6.1 监测装置应遵循简单、可靠、适用的原则,采用标准化、模块化、小型化以及低功耗设计,并满足输电线路户外自然环境下长期可靠运行的要求;6.2 外观应整洁、无损伤,结构上应针对现场安装过程的起吊、固定工作进行设计;6.3 外壳为单层结构时,防护等级应满足GB4208中规定的IP65要求。外壳为双层结构时,外层防护等级应满足GB4208中规定的IP54要求,内层防护等级应满足IP65要求;6.4 监测装置单体重量应尽量减轻(不宜超过30kg),安装位置在导线上的部分,单体重量不超过2.5kg;6.5 监测装置的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非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老化材料;6.6 应具有永久标识,铭牌、文字及符号应简明清晰;6.7 应满足防腐蚀、防霉菌、防潮湿、防盐雾要求,并具有防止动物影响的措施;6.8 各零部件及相应连接线应有防松措施,无机械损伤;6.9 监测装置外接数据线应采用屏蔽线,数据线与电源线均应采用保护措施;所有引线均应采用专用金具固定在线路本体上,并采取适当的防松措施;6.10 电源和信号插口应采用防水航空插头,应具备防误插设计;6.11 监测装置的外观和结构应与相应线路构件相匹配,便于安装和维护,且安装时应避免对线路本体造成不必要的改变或损伤。7质量保证和试验 7.1质量保证7.1.1 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后连续试运行3个月结束起算,质保期为3年,相关费用包含在系统总报价中。7.1.2 设备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发生损坏和缺陷,或者由于设计错误、开发、材料、工艺、制造、装配、发送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是不满足合同的要求,招标方将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立即免费更换这些有损坏和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7.1.3 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投标方虽经努力改进,但仍不满足合同要求,则招标方可按合同处理或更换这些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7.1.4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指定相对固定的技术负责人及联络电话、传真、e-mail等。7.1.5 保修期内硬件故障时,所提供的替代硬件设备的性能应等于或高于原产品性能。7.1.6 系统出现质量问题,要求3×24小时内故障得以解决。7.2 型式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结构和外观检查2) 传感器准确度测试3) 基本功能测试4) 通信一致性测试5) 远程指令测试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7)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9) 衰减震荡波抗扰度试验10)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11)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12)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13) 低温试验14) 高温试验15) 交变湿热试验16) 振动试验17) 防护等级试验7.3 出厂试验7.3.1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设备详细的工厂验收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测量仪器和仪表等。7.3.2 投标方应确认提供的设备满足标书要求。7.3.3 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7.3.4 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7.3.5 招标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招标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投标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7.3.6 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规范书要求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7.3.7 工厂验收试验应包括系统性能试验、功能试验和稳定试验。7.3.8 工厂验收试验要有完整、且双方签字的试验报告。7.3.9 完成所有工厂验收试验后,经招标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人员认可后,设备可以装运至现场。7.4现场试验及调试7.4.1 设备到现场后,应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抽检不合格,全部返回原厂整改,再次到现场进行抽检。7.4.2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投标方在招标方监督下进行。7.4.3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7.4.4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投标方应负责培训招标方技术人员,使其掌握系统维护的各项技能。7.4.5 现场验收试验主要目的是检验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实现,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否达到。7.4.6 现场验收结束后,进行72小时的稳定性试验,试验要求同工厂验收试验。7.4.7 72小时稳定性试验结束后,标志现场验收试验结束,双方将签字确认试验结果。7.4.8 在试验和调试期间所有损坏的供货范围内设备,投标方应免费给予更换。7.4.9 验收试验结束后,投标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负责完整备份系统软件,并提供给招标方。8技术文件要求8.1一般要求8.1.1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耍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8.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谈判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先到为准) 天内(项目单位填写)给出全部最终技术资料,经招标方确认后不能更改。8.1.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8.2 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应提交的导线弧垂监测装置资料及说明8.2.1导线弧垂监测装置的一般说明, 包括外形尺寸、重量等。8.2.2详细说明导线弧垂监测装置的机械及电气性能是否满足规范书要求。8.2.3关键技术、制造工艺和生产控制。8.3 其他文件资料投标方应承诺在签订合同 天内(项目单位填写)提供以下所列(但不限于下列资料、图纸、文件,投标方应承诺提供招标方提出的所有所需资料、图纸、文件供工程设计、安装、运维使用)的图纸、资料、文件纸质版6套,电子版光盘2套。8.3.1 技术数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8.3.2 同型产品通过型式试验的最新说明文件及试验报告8.3.3 具有类似设备安装地点名称、投运时间、运行情况的记录。8.3.4 设备适用的标准说明。8.3.5 提供图纸计划及生产制造、交货进度计划。8.3.6 图纸和技术文件。8.3.6.1说明书 (1)概述。(2)安装、维护与检查说明。(3)所有其他组、部件的说明。(4)其他说明资料。(5)维护、检修手册。8.3.6.2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导线弧垂监测装置试验报告,包括型式、出厂、特殊试验报告。8.4设计联络8.4.1 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 天内(项目单位填写)向招标方提供正式版的用于设计、设备监造和检验、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运行维护方面的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向招标方设计代表提供电子版2份(文字资料至少为Word97版)。8.4.2 投标方应按设计需要随时开展设计联络工作,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以保证招标方工期要求。8.4.3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必须经招标方代表确认。9包装、运输和储存及质量保证9.1 投标方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设备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9.2 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等标志。设备在装运后投标方应立即将装货通知单一式四份特快专递邮寄给招标方。9.3 投标方负责将设备运至安装调试现场。9.4设备在达到目的地后,招标方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设备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9.5开箱和最终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不符,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索赔。9.6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发货号。9.7在上述检查中,若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方将立即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和设备,所需费用由投标方承担。10质量保证10.1 全部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持久耐用的,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10.2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标准外,投标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10.3 投标方应保证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10.4 投标方应有遵守本标准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并在正常运转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