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与建筑工程bowz.pptx
合同法合同法与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专题讲座专题讲座讲讲 座座 内内 容容专题1合同法合同法的相关知的相关知识专题2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概要概要专题3施工合同中关于施工合同中关于“价款价款”的确定的确定专题4招招标文件中关于文件中关于“几个关几个关键时间”的的规定定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二二、合同的、合同的订立立三、合同的三、合同的效力效力四、合同的四、合同的履行履行五、合同的五、合同的变更和更和转让六、合同的六、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止和解除七、合同的七、合同的违约责任任八、合同的八、合同的争争议解决解决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合同法的内容的内容2.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3.合同法的原合同法的原则4.合同的分合同的分类 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合同法的内容的内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自1999年年10月月1日日起施行。包括起施行。包括总则、分、分则、附附则三部分。三部分。总则包括包括第一章一般第一章一般规定定第二章合同的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第六章合同的权利利义务终止止第七章第七章违约责任任第八章其他第八章其他规定定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分分则包括包括第九章第九章买卖合同合同第十章供用第十章供用电、水、气、水、气、热力合同力合同第十一章第十一章赠与合同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第十三章租赁合同合同第十四章融第十四章融资租租赁合同合同第十五章承第十五章承揽合同合同第十六章建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第十七章运输合同合同第十八章技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第二十章仓储合同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合同第二十三章居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合同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2.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之间的交易关系的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法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立、效力、履行、变更、更、转让、终止、止、违反合同的反合同的责任和各任和各类有名合同等有名合同等问题。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条条规定定:“本法所称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人、其他组织之之间设立、立、变更、更、终止民事止民事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定。”这一一规定明确了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定明确了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这一范一范围具体具体为:(一)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一)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立的民事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关系的协议(二)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二)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所订立的立的民事合同民事合同(三)合同法的适用范(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立民事权利利义务的的协议,也包括当,也包括当事人事人变更、更、终止民事止民事权利利义务的的协议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合同法的原则(1 1)平等原)平等原)平等原)平等原则则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条条规定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加给另一方。另一方。”表表现: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加给另另一方;一方;2、合同、合同对当事人的当事人的约束力平等;束力平等;3、当事人合法、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益受法律平等保护;4、当事人、当事人违法法时平等地承担法律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任,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无无权处罚或或惩罚对方。方。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合同法的原则(2 2)合同自愿原合同自愿原则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条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立合同的权利,任利,任何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表表现: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自由: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自由:缔约与解与解约、选择缔约方、确定方、确定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适用的法律、解决争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适用的法律、解决争议的方式。的方式。订立合同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立合同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订与不与不订以及何以及何时订等,都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自主决断,任何等,都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自主决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法干预。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合同法的原则(3 3)公平原公平原则合同法第合同法第5条条:“当事人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确定各方的权利和利和义务。”表表现:1、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权利利义务要要对等。等。2、当事人合理承担、当事人合理承担责任和任和风险。公平原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的权利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公平合理,合同上的合同上的负担和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在的合理分配。在订立建立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等价有偿的客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律和要求。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合同法的原则(4 4)诚实信用原信用原则合同法第合同法第6条条:“当事人行使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当遵循诚实信用原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止后的全过程中,程中,都要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信用,相互协作作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合同法的原则(5 5)合法、不得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合同法第7条:条:“当事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乱社会经济秩序,秩序,损害社会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根据根据该原原则,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行政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乱社会经济秩序,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有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这样,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保护,当事人,当事人预期的期的经济利益、目的才有保障。利益、目的才有保障。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4.合同的分合同的分类(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式合同。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的合同。不要不要式合同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具备一定形式和手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的合同。(2)双)双务合同和合同和单务合同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双务合同与合同与单务合同。合同。双双务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在双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一方享有的合同中,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利正是对方所承担的方所承担的义务,反之亦然,每一方当事人,反之亦然,每一方当事人既是既是债权人又是人又是债务人。人。买卖、互易、租、互易、租赁、承、承揽、运送、保、运送、保险等合同均等合同均为双双务合同。合同。单务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的合同。如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合同。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4.合同的分合同的分类(3)有)有偿合同与无合同与无偿合同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利是否以偿付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有偿合同与无合同与无偿合合同。同。有有偿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规定的定的权利,利,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向另一方付出相应代代价的合同,如价的合同,如买卖、租、租赁、运、运输、承、承揽等合同。有等合同。有偿合同是常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形式。无无偿合同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的定的权益,但无益,但无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向另一方付出相应对价的合同,如无价的合同,如无偿借用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借用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的,由当事人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合同,单务合同合同原原则上上为无无偿合同,但有的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合同也可为有有偿合同,如有息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款合同。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4.合同的分合同的分类(4)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某类合同合同赋予予专门名称,并名称,并设定定专门规范的合同。范的合同。无名合同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定专门名称和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的合同。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立1合同合同订立的形式立的形式当事人当事人订立合同,有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形式和其他形式。法。法律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定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的,的,应当采用当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第二百七十条建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合同应当采用当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立2合同合同订立的立的过程程当事人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立合同需要经过要要约和承和承诺两个两个阶段。段。(1)要)要约要要约的定的定义:要要约是希望和他人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包含的内容:意思表示包含的内容:内容具体明确;表明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受要约人承人承诺,要,要约人即受人即受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约束。束。与要与要约邀邀请的区的区别:要要约邀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公告、招标公告、招公告、招标说明明书、商、商业广告等广告等为要要约邀邀请。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立2合同合同订立的立的过程程(1)要)要约要要约的生效。的生效。要要约到达受要到达受要约人人时生效。生效。要要约可以撤回。可以撤回。撤回要撤回要约的通知的通知应当在要当在要约到达受要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同时到达受要到达受要约人。人。要要约可以撤可以撤销。撤撤销要要约的通知的通知应当在受要当在受要约人人发出承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通知之前到达受要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不得撤销:要要约人确定了承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不可撤销;受要受要约人有理由人有理由认为要要约是不可是不可撤撤销的,并已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工作。要要约的失效。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拒绝要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人;要要约人依法撤人依法撤销要要约;承承诺期限届期限届满,受要,受要约人未作出承人未作出承诺;受要受要约人人对要要约的内容作出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性变更。更。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立2合同合同订立的立的过程程(2)承)承诺 承承诺的定的定义。承承诺是受要是受要约人同意要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一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一方方对另一方另一方发来的要来的要约,在要,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条款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承承诺的期限。的期限。承承诺应当在要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人。承承诺的生效。的生效。承承诺通知到达要通知到达要约人人时生效,承生效,承诺生效生效时合同成立。承合同成立。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的行为时生生效。效。承承诺可以撤回。可以撤回。撤回承撤回承诺的通知的通知应当在承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人之前或者与承与承诺通知同通知同时到达要到达要约人。人。承承诺的超期。的超期。受要受要约人超人超过承承诺期限期限发出承出承诺的,除要的,除要约人及人及时通知通知受要受要约人人该承承诺有效的以外,有效的以外,为新要新要约。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案例案例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要约作废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2002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第1212题)题)A.A.要约已被撤回要约已被撤回B.B.要约已被撤销要约已被撤销C.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答案答案】A。“中标者”为何与合同无缘?20072007年年1010月,某省石油公司委托当地一家招投标公司月,某省石油公司委托当地一家招投标公司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投标活动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投标活动,采购一批价值约采购一批价值约600600万元的钢制平板闸阀系列产品设备。通过现场竞标万元的钢制平板闸阀系列产品设备。通过现场竞标,某省兴盛阀门有限公司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单位。某省兴盛阀门有限公司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单位。次日次日,评标委员会给兴盛公司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书评标委员会给兴盛公司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书”。可是。可是,招标方招标方某省石油公司通过考察某省石油公司通过考察,不同意不同意兴盛公司为中标人兴盛公司为中标人,并拒绝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兴盛并拒绝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兴盛公司一纸诉讼请求将省石油公司告上法庭。结果很快公司一纸诉讼请求将省石油公司告上法庭。结果很快出来了。出来了。此案法院如何审理?此案法院如何审理?二、合同的二、合同的订立立 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任、解决争议的方的方法。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例如立合同,例如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一一20000203)、)、建建设工程委托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理合同示范文本、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工程施工合同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进行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有些合同在成立后,并非立即上是同步的。但有些合同在成立后,并非立即产生法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其他条件成就之后,才开始生效。律效力,而是需要其他条件成就之后,才开始生效。合同效力合同效力产生的前提不是合同成立,而是合同生效。生的前提不是合同成立,而是合同生效。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当事人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定附条件附条件:(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生效;(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失效。当事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条件已成就;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定附期限附期限:(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生效。(2)附)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失效。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代理人代订的合同。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力人是指是指10周周岁以上不以上不满18周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力人订立的立的合同,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后,该合同有效,但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追追认。(2)无)无权代理人代代理人代订的合同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超越代理权限范限范围或者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立的合同。合同的客体有合同的客体有问题。例如例如对某某项财产无无处分分权的人与他人的人与他人订立合立合同同处分分该项财产,或者未,或者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分共有财产(例如合伙(例如合伙财产或夫妻共同或夫妻共同财产)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案例案例背景:背景:甲与乙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建筑施工立了一份建筑施工设备买卖合同,合同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定甲向乙交付5台台设备,分,分别为设备A、设备B、设备C、设备D、设备E,总价款价款为100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20万万元,余下款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定,在乙向甲付清付清设备款之前,甲保留款之前,甲保留该5台台设备的所有的所有权。甲向乙交。甲向乙交付了付了该5台台设备。问题:假:假设在在设备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设备D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的合同,在向丁交付设备D之前,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什么?u解析:该合同效力待定。因为设备款付清之前,设备解析:该合同效力待定。因为设备款付清之前,设备D D的所有权属于甲,的所有权属于甲,乙无权处分。根据乙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有效。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3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其内容和形式是指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的强制制性性规定,或者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法律所承认和保和保护、不具有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合同法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合同法五十二条):(1)一方以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的强制性制性规定。定。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3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免免责条款,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束力的免力的免责条款。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条款无效:(1)造成)造成对方人身方人身伤害的;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造成对方方财产损失的。失的。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四条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所得。第五条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持。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4可可变更或者可撤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的合同 可可变更、可撤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但当事人一方是指欠缺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但当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得以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得以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于消灭的合同。的合同。可可变更、可撤更、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属于相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因重大误解解订立的;立的;(2)在)在订立合同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方在违背真背真实意意思的情况下思的情况下订立,受立,受损害方有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更或撤销。当事人当事人请求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4可可变更或者可撤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消灭:具有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当事人知道撤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放弃撤销权。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束力。合同部分无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后,因该合同取得的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的,应当折价当折价补偿。有。有过错的一方的一方应当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失,双方都有过错的,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当各自承担相应的的责任。任。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案例案例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 假一罚十假一罚十 四个醒目大字。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 假一罚十假一罚十 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项是正确的?(20082008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7 7题)题)A.A.假一罚十假一罚十 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B.假一罚十假一罚十 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C.假一罚十假一罚十 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D.假一罚十假一罚十 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答案】D。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按照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面适当履行、遵守全面适当履行、遵守诚实信用原信用原则1合同履行的一般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充;不能达成补充充协议的,按照合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准履行(2)价款或者)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价格履行;依法行;依法应当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付货币的,在接受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交付不动产的,在不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地履行。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按照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1合同履行的一般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人可以随时履行,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求履行,但应当当给对方必要的准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履行费用的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一方负担。担。2执行政府价格的合同行政府价格的合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在合同价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整时,按照交付,按照交付时的价格的价格计价。逾价。逾期交付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行;价格下降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按照原价格原价格执行。行。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3.合同履行中的抗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抗辩权是指在双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抗对方要求或否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方权利主利主张的的权利。利。(1)同)同时履行抗履行抗辩权。“一手交一手交钱,一手交,一手交货”(2)先履行抗)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据证明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状况严重重恶化;化;转移移财产、抽逃、抽逃资金,以金,以逃避逃避债务;丧失商失商业信誉;信誉;有有丧失或者可能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失履行债务能力的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照上述其他情形。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当及时通知通知对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没有确切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4合同履行中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人的代位权和撤和撤销权在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程中,为了保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人的合法权益,益,预防因防因债务人的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不当减少,而危害债权人的人的债权时,法律允,法律允许债权人人为保全其保全其债权的的实现而采取法律保障措施,此而采取法律保障措施,此项法律保障措施包括代位法律保障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和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人的代位权,是指是指债权人人为了保障其了保障其债权不受不受损害,害,而以自己的名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代替债务人行使人行使债权的的权利。利。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因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人造成了损害,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代位行使债务人的人的债权。代位。代位权的行使范的行使范围以以债权人的人的债权为限。限。债权人行使代位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的必要费用,由用,由债务人人负担。担。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4合同履行中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人的代位权和撤和撤销权债权人的撤人的撤销权。是指是指债权人人对于于债务人危害其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的不当行为,有,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的权利。利。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因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人造成了损害,害,债权人可以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人的行的行为。债务人以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人造成造成损害,并且受害,并且受让方指方指导该情形,情形,债权人也可以人也可以请求人求人民法院撤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人的行为。撤。撤销权的行使范的行使范围以以债权人的人的权限限为限。限。债权人行使撤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的必要费用,由用,由债务人人负担。担。撤撤销权自自债务人知道或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行使,行使,五年内五年内没有行使撤没有行使撤销权的,的,该撤撤销权消消灭。专题专题1 1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案例案例案例:不安抗辩权案例:不安抗辩权【案情介绍案情介绍】20002000年年8 8月月20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套桌椅,交货时间为1010月月1 1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之日起1010日内支付加工费日内支付加工费1010万元人民币。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但乙公万元人民币。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但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同年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同年9 9月月2 2 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在得知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9 9月月 10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答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任。甲公司答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不能交货,也不是其责任,而是因为消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