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常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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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常用版).doc
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ICS27. 140P59NB备案号: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P NB / T 350342021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Preparation Regulation of Estimation for Investment on Pre-feasibilityStudy of Hydroelectric Project2021-06-29发布 2021-11-01实施国家能源局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Preparation Regulation of Estimation for Investment on Pre-feasibilityStudy of Hydroelectric ProjectNB / T 350342021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1年11月01日中国电力出版社2021 北京国 家 能 源 局公 告2021年 第4号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2152号)的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材料理化检验方法等164项行业标准(见附件),其中能源标准(NB)158项和电力标准(DL) 6项。现予以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21年 6月29日附件: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12NB/T 35034-2021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 2021-6-292021-11-01前 言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2183号)的要求,规定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主要技术内容是:项目划分、费用构成、枢纽工程估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估算编制、独立费用估算编制、分年投资及资金流量、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总估算编制和投资估算文件组成等。本规定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100120)。本规定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本规定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殷许生 刘小卫 王善春 王建德 李胜文 李 华 罗福来 曹 曦 詹海光 蒋 滟 本规定主要审查人员:郭建欣 关宗印 王 礼 陈宏宇 李国华 李小山 夏晓云 张天存 袁 浩 杨 君 陆 兰 王友政 陈家才 华 夏 吴华清目 次1总则12项目划分22.1概述22.2枢纽工程组成22.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组成42.4独立费用组成43费用构成53.1概述53.2枢纽工程费用构成53.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构成73.4独立费用构成73.5预备费93.6建设期利息94枢纽工程估算编制104.1概述104.2基础价格编制104.3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124.4设备单价编制144.5施工辅助工程估算编制154.6建筑工程估算编制154.7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估算编制164.8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估算编制164.9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估算编制165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估算编制176独立费用估算编制186.1概述186.2项目建设管理费估算编制196.3生产准备费估算编制196.4科研勘察设计费估算编制196.5其他税费估算编制197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217.1分年度投资217.2资金流量218预备费229建设期利息2310总估算编制2410.1概述2410.2编制程序2411投资估算文件组成26附录A 项目划分表28附录B估算表格式47本规定用词说明5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Breakdown of Items22.1General22.2 Composition of project22.3 Compensation for Land Re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42.4 Independent Costs43 Cost components53.1 General53.2 Components of Project Costs53.3 Components of Compensation for Land Re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73.4 Components of Independent Costs73.5 Reserve Funds93.6 Interest during Construction94Preparation of Cost Estimates for Hydropower Project104.1 General104.2 Basic Prices104.3 Unit Price of Civil and Installation Works124.4 Unit Price of Equipment144.5 Temporary Works during Construction144.6 Civil Works154.7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Works154.8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and Installation164.9 Hydraulic Steel Structures and Installation165 Preparation of Cost Estimates for Compensation on Land Re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176 Preparation of Independent Costs186.1 General186.2 Project Management196.3 Production Preparation196.4 Scientific Research,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196.5 Other Taxes and Fees197 Annual Investment and Cash flow217.1 Annual investment217.2 Cash flow218Reserve Funds229Interest during Construction2310 Preparation of Total Cost Estimates2410.1 General2410.2 Preparation Programes2411 Composition of Investment Estimation Documents26Appendix A:Table of Item Breakdown28Appendix B:Format of Cost Estimation4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Regulation561总 则1.0.1 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是按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成果、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编制的投资文件,是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1.0.2 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是进行项目国民经济初步评价及财务初步评价的依据,是国家为选定近期开发项目做出科学决策和批准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的重要依据。1.0.3 为统一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提高投资估算编制质量,根据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结合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编制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1.0.4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估算的编制。1.0.5 本规定对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方法以及计价格式做出了规定,应与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费用标准配套使用。1.0.6 投资估算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项目划分2.1概述2.1.1投资估算项目划分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独立费用三部分。枢纽工程包括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五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包括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库底清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五项;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四项。如图2.1.1所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独立费用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库底清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图2.1.1 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图2.2枢纽工程组成2.2.1 施工辅助工程,是指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而修建的临时性工程。由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期通航工程、施工供电工程、导流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施工辅助工程等六个项目组成。1 施工交通工程,是指施工场地内外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交通设施工程,包括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支洞工程、架空索道工程、桥涵及道路加固工程、铁路转运站工程、水运工程、建设期间永久交通工程和临时交通工程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以及其他施工交通工程等。2 施工期通航工程包括通航设施、助航设施、货物过坝转运费、施工期航道整治维护费、断航及碍航补偿费、施工期临时通航管理费等。3 施工供电工程包括从现有电网向场内施工供电的高压输电线路、施工场内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和出线为10kV及以上的供电设施工程,其中供电设施工程包括变电站的建筑工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等。4 导流工程包括导流明渠、导流洞、导流底孔、施工围堰(含截流)、下闸蓄水及蓄水期下游临时供水工程、施工导流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5 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为施工和建设管理需要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包括场地平整、施工仓库及辅助加工厂、办公及生活营地、室外工程,以及建设期间永久和临时房屋建筑工程设施的维护与管理。6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是指除上述所列工程之外所有的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供水系统,施工供风系统,施工通信系统,施工管理信息系统,料场覆盖层清除及防护,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施工场地平整,施工临时支撑,地下施工通风,沟水处理,施工排水,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排架、平台,临时安全监测工程,临时水文测报工程,施工区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整理,施工期防汛、防冰等。其中,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含缆机平台,施工排水包括施工期内需要建设的排水工程、初期和经常性排水措施及排水费用,地下施工通风包括施工期内需要建设的通风设施和施工期通风运行费,施工区封闭管理包括施工期内封闭管理需要的措施和投入保卫人员的营房、岗哨设施及人员费用等。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中,如有费用高、工程量大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单独列项处理。2.2.2建筑工程由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组成。1主体建筑工程包括挡(蓄)水建筑物,泄水消能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建筑物,航运过坝建筑物,灌溉渠首建筑物,近坝岸坡处理工程等。其中近坝岸坡处理工程主要包括对水工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近坝岸坡及泥石流整治,以及受泄洪雾化、冲刷和发电尾水影响的下游河段岸坡防护工程。2交通工程包括新建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性的公路、铁路、桥梁、隧洞、水运等交通工程,以及对原有的公路、桥梁等的改造加固工程。3房屋建筑工程指为现场生产运行管理服务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场地平整、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和附属设施及室外工程等。装机容量100万kW 及以上的大型水电站,如需配备武警部队,应考虑其营地建筑工程。如需在就近城市建立电站生产运行管理设施或梯级集控中心,可在此项下单独计列。4其他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安全监测工程,永久水文测报工程,消防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地震监测站(台)网工程及其他。2.2.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是指水电工程建设区内,专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的兴建或采取的各种保护工程和措施。1 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包括水环境保护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声环境保护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陆生生态保护工程,水生生态保护工程,人群健康保护工程,景观保护工程,环境监测(调查)及其他。2 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占地区、施工营地区、弃渣场区、土石料场区、施工公路区、库岸影响区等水土流失防治区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及其他。2.2.4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是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两项。1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轮机(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发电机(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进水阀、起重设备、发电机断路器、变频启动装置、离相封闭母线、主变压器和高压电气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高压电气设备包括高压断路器、高压组合电气设备、SF6管型母线、高压电缆。如有必要建设梯级集控中心,梯级集控中心设备分摊可单独出项。2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是指除主要机电设备以外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保护设备、航运过坝设备、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升压站其他设备、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坝区供水、排水与供热设备、永久水文测报设备、永久安全监测设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地震监测站(台)网设备、消防设备、交通设备、全厂保护网和接地工程等。抽水蓄能电站还包括上下水库补水、充水、排水、喷淋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2.2.5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是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扩大单位工程,应与建筑工程扩大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相对应。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闸门、启闭机、拦污栅(清污机、拦污埂)、升船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和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2.6枢纽工程项目划分应按本规定附录A规定的格式执行。2.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组成2.3.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分为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两部分,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库底清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五项,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四项。2.3.2 具体项目划分执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的规定。2.4独立费用组成2.4.1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工程前期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水电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项目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2.4.2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抽水蓄能电站还包括初期蓄水费和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并网调试补贴费。2.4.3科研勘察设计费包括施工科研试验费和勘察设计费。2.4.4其他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其他等。2.4.5独立费用项目划分应按本规定附录A规定的格式执行。3费用构成3.1概述3.1.1 水电工程总费用由枢纽工程费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六部分组成。工程总费用构成如图3.1.1所示。工程总费用枢纽工程费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图3.1.1 工程总费用构成图3.2枢纽工程费用构成3.2.1枢纽工程费用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构成,如图3.2.1所示。采购及保管费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税 金利 润间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人工费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直接费设备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枢纽工程费用 图3.2.1枢纽工程费用构成图3.2.2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1直接费,是指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基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其中,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2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构成建筑产品成本,但又无法直接计量的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有关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规费和财务费用组成。3利润,是指按水电建设项目市场情况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4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2.3设备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1设备原价分国产和进口两种类型,国产设备原价指设备出厂价,进口设备原价由设备到岸价和进口环节征收的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商品检验费、港口费等组成。大型机组分瓣运至工地后的现场拼装加工费用包括在设备原价内,如需设置拼装场,其建设费用也包括在设备原价中。2运杂费,是指设备由厂家或到岸港口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其他杂费。3运输保险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用。4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是指水轮发电机组、桥式起重机、主变压器、GIS等大型设备场外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特殊费用,包括道路桥梁改造加固费、障碍物的拆除及复建费等。5采购及保管费,是指设备在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3.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构成3.3.1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由补偿补助费用和工程建设费用构成,具体执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的规定。3.4独立费用构成3.4.1独立费用由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构成,如图3.4.1所示:独立费用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前期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水电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项目验收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施工科研试验费勘察设计费 其他税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图3.4.1 独立费用构成图3.4.2项目建设管理费,指工程项目在立项、筹建、建设和试生产期间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包括工程前期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水电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项目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3.4.3生产准备费,指建设项目法人为准备正常的生产运行所需发生的费用。常规水电站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抽水蓄能电站还应包括初期蓄水费和机组并网调试补贴费。3.4.4科研勘察设计费,指为工程建设而开展的科学研究、勘察设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科研试验费和勘察设计费。3.4.5其他税费,指根据国际有关规定需要交纳的其他税费以及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的工作经费,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其他。3.5预备费3.5.1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3.5.2基本预备费,是指用以解决预可行性研究设计范围以内的设计变更(含工程量变化、设备改型、材料代用等),预防自然灾害采取的措施,以及弥补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中工程保险未能补偿部分而预留的费用。3.5.3价差预备费,是指用以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化,人工费和其他各种费用标准调整、汇率变化等可能引起投资增加而预留的费用。3.6建设期利息3.6.1建设期利息,是指为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债务资金利息,包括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资费用。4枢纽工程估算编制4.1概述4.1.1枢纽工程估算构成如图4.1.1所示。枢纽工程估算施工辅助工程估算建筑工程估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估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估算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估算图4.1.1 枢纽工程估算构成图4.1.2编制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2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规程等。3 行业定额和造价管理机构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等。4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及图纸。6其他。4.2基础价格编制4.2.1 基础价格应按估算编制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4.2.2 人工预算单价根据水电行业施工队伍的工资水平和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按行业定额和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标准执行。4.2.3材料预算价格应区分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分别计算。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筋、压力钢管用钢板、木材、水泥、掺和料、油料及火工产品等,应编制材料预算价格。1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按式()计算。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输保险费+(运杂费×材料毛重系数)×(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4.2.3)1) 材料原价按表4.2.3确定。表4.2.3 主要材料原价确定原则表序号材料名称代表品种及规格确定原则1钢筋HPB300 1618 mmHRB400 2025 mm比例由设计确定按工程所在地附近城市的金属材料公司、钢材交易中心的市场价确定2压力钢管用钢板设计确定按初拟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格确定3木材综合按工程就近市场价确定4水泥设计确定按初拟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格确定5掺合料设计确定按初拟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格确定6油料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温条件确定按相关部门发布的工程所在地区成品油料价格确定7火工产品综合原价(含增值税、经营管理费等有关税费)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特许生产厂或专营机构的供应价确定2) 包装费按包装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费用和正常的折旧摊销计算。3) 运输保险费参考类似工程费率计算。4) 运杂费根据市场调查资料或参考类似工程分析确定。5) 毛重系数按有关规定或实际资料计算。6) 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分仓库价格的百分率计算。7) 包装品回收价值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及实际资料计算。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加至工地的运杂费用。地区预算价格没有的材料,可参照同地区水电工程实际价格确定。4.2.4施工用电价格一般应按电网供电和自备发电两种供电方式和不同供电方式的电量所占比例综合计算。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类似工程分析确定。1电网供电电价由基本电价、高压输电线路损耗费、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费和供电设施维护摊销费组成,按式(4.2.4-1)计算。电网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4.2.4-1)2 自备发电如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时,电价按式(4.2.4-2)或式(4.2.4-3)计算。÷(1厂用电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护摊销费(4.2.4-2)式中:K发电机出力系数。÷(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循环冷却水费供电设施维护摊销费(4.2.4-3) 式中:K发电机出力系数。4.2.5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摊销费和供水设施维护摊销费组成,按式(4.2.5-1)或式(4.2.5-2)计算。采用多个供水系统时,施工用水价格应依据各生产供水系统供水比例和相应的施工用水价格加权平均计算。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类似工程分析确定。 (4.2.5-1)式中:K能量利用系数,n抽水级数。 (4.2.5-2) 式中:K能量利用系数,n抽水级数。4.2.6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摊销费和供风设施维护摊销费组成。按式(4.2.6-1)或式(4.2.6-2)计算。采用多个供风系统时,施工用风价格应依据各供风系统供风比例和相应的施工用风价格加权平均计算。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类似工程分析确定。÷(1供风损耗率)供风设施维护摊销费 (4.2.6-1) 式中:K能量利用系数。循环冷却水费供风设施维护摊销费 (4.2.6-2) 式中:K能量利用系数。4.2.7施工机械台时费,根据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编制补充台时费。4.2.8砂石料应分自行采备和对外采购两种方式进行计算。1 自行采备砂石料时,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初步拟定的砂石料生产系统位置,参照类似工程生产工艺流程,选用相应定额编制砂石料单价。2 对外采购砂石料时,应按调查的砂石料采购价格加从采购地点至工地的运杂费计算。若需进行二次加工时,应计算加工费用,并计入加工损耗摊销费用。3 砂石料单价采用水电工程概算定额编制工序单价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应乘定额阶段扩大系数。4.2.9混凝土材料单价,应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级配、龄期以及抗冻抗渗指标,分别计算混凝土材料单价。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在有工程试验资料时,按试验资料分析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可参照相关资料分析确定。4.3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编制4.3.1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4.3.2建筑工程单价按下列公式计算:1直接费1) 基本直接费人工费=(定额劳动消耗量×人工预算单价) (4.3.2-1)材料费=(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单价) (4.3.2-2)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消耗量×施工机械台时费 (4.3.2-3)2) 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4.3.2-4)2间接费=直接费×间接费率 (4.3.2-5)3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 (4.3.2-6)4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计算税率 (4.3.2-7)其中: (4.3.2-8)建筑工程单价合计计算式:单价合计=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3.2-9)4.3.3安装工程单价按下列公式计算:1以消耗量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单价 1) 直接费 a) 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消耗量×人工预算单价) (4.3.3-1) 材料费=(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单价) (4.3.3-2)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消耗量×施工机械台时单价) (4.3.3-3) 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未计价装置性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4.3.3-4) b) 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不含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其他直接费率 (4.3.3-5) 2)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率 (4.3.3-6) 3)利润利润=直接费(不含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率 (4.3.3-7) 4)税金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计算税率 (4.3.3-8) 以消耗量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单价合计计算式: 单价合计=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3.3-9)2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单价 1)直接费a) 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地区人工费率调整系数 (4.3.3-10) 材料费=定额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