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范文.docx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范文发包方(简称甲方):_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 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 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 .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3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 套,施工面积平方米。4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6 .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3. 41%): 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7 .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1 .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 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 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 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 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 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 双倍补偿给甲方。3 .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o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 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 定验收标准。2 .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 担,工期顺延。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 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 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 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 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 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 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期也予顺延。7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 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 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 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8 、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 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 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 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9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 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2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3 .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第六条其它事项1 .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 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 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 .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 方。第七条 违约责任: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 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3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 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 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 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消费者协会投拆。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 约定向: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 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 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 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第十条附则: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 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4 .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进行鉴证。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2.3.4,_5.第十二条合同附件: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六:工程结算单;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委托代理人:电话: 地址:邮编: 电话:邮编:签订日期:年 月日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