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docx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全区卫生健康系 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卫健委要 求,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 单位创建活动。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 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 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区卫生健康 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控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素质和应 对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到2021年底,区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消严格管理:(一)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有药品库(房)、胶片室、 实验室等易燃物存放部位,供氧站、输氧管道、高压氧舱等用氧 部位,放射科、检验科等用电部位,锅炉房、膳食科等燃气使用 部位等。(二)发生火灾时容易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 门(急)诊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病房及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患 者聚集场所;贵重设备工作室、档案室、微机中心、病案室、财 务室等重要部位;宿舍、值班室、地下停车场(库)等人员活动 场所等。(三)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 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第十六条普通消防控制室、消防集中控制室和消防控制中心 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人数分别不少于4人、6人和8人,实行24小 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 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 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消防控制室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 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 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 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第十七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通过 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将下列情况向当 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 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报告备案;(二)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 月将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报告备案;(三)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保养和检测的,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告备案;(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 评估,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第十八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 第十七条的报告备案职责外,还应当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 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将下列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 案:(一)每年12月10日前,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 务机构开展的消防安全专业评估报告;(二)由依法设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结果。第四章防火检查与巡查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 次防火检查;(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各科室负责人每周 应开展防火检查;(三)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巡查;(四)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在 开放期间应当每2小时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夜间应加强消防 安全巡查并不应少于2次,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五)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专员应当 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监督检查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单位内部动用 明火作业,并督促做好现场监护。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及其归口管理部门、各科室定期组织的防 火检查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 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三)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 位管理情况;(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八)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九)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十)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员工每日防火巡查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员工岗位防火巡查还应重点巡查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第二十二条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还应每月对消防 设施至少开展一次联动运行测试。第二十三条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 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第二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以下程序予以消除:(一)对可以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通知存在隐 患的科室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自行采取正确的方式立即 消除;(二)对无法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医 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 门、各科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研究确 定火灾隐患消除措施、组织制定火灾隐患消除计划。由医疗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时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 限期整改和负责部门;(三)整改期间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 全责任人应当将危险部位停用或停业整改;(四)火灾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岗 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五)火灾隐患消除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 管理人应组织复查。医疗机构应每半年组织对前期检查消除的火灾隐患进行汇总 和分析评估,总结火灾隐患产生的规律和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 措施,降低火灾发生风险。第五章宣传培训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职工、住院患者及 家属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采取电子屏幕、宣传海报、宣传卡 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提示。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 训;新上岗职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外包服务公司每半 年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熟知并掌 握以下内容:(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二)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违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消 防安全专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安全员应熟知并掌握以下 内容:(一)熟知本单位、本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方法;(二)熟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要求;(三)熟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检查方法、具体标准 和火灾隐患的整改程序;(四)熟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组织方法。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的职工应熟知并掌握以下内容:(一)熟悉消防法律法规。(二)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四)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五)会发现火灾隐患、会及时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 组织疏散逃生自救。第三十条医疗机构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 和“消防安全承诺书”,每个楼层明显位置和宿舍、病房门后应设 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 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 用方法。第六章灭火及应急演练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 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 与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重点对象是医院就诊和住院区域内的病人, 其中对无活动能力或无法移动的病人应制定专项预案。第三十二条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应成立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下设灭火 自救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 组。(二)灭火与应急疏散行动程序。应包括火警处置程序,应 急疏散护送程序,火灾自救程序,以及切断氧气、电源等特殊应 急操作程序等。(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应明确通讯 方式,配备专门通讯器材和设施,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 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 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做好现场救护工 作。(六)公共关系处理。主要包括信息共享、应急动员、公众 沟通、新闻发布等。第三十三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 构应按照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相关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每半 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类预案。其他单位应 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 次演练。第三十四条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 定期开展训练。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包含消防管理人员、保安员, 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三名以上灭火人员。第七章火灾事故处置第三十五条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三)组织和疏散引导人员;(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第三十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 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并可视情火 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第三十七条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 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第三十八条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 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第三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 理火灾现场。第四十条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 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第四十一条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 防安全管理。第八章档案管理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以下八种日常消防安全管 理工作档案,并妥善保管。(一)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单位地理位置、面积、高度、 建筑性质等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数量、位置、使用性质等情 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规格等情况。(二)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包括单位消防审核、验收、使用 前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法律文书;消防产品、内装修材料、防 火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消防设施、器材及电气线路定期检测报告。(三)人员组织制度档案。包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各类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与消防安全有关 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奖惩情况。(四)灭火疏散档案。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单位志愿 消防队员名册、岗位职责、个人装备配备情况;各楼宇消防疏散 指示图纸;火灾记录。(五)宣传培训档案。包括单位宣传活动、集中培训、职工 岗前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六)隐患排查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消防中 控室及重点部位值班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七)“户籍化”管理档案。包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备案档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档案;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报告备案档案。(A)工作部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传达及本单位工作部署 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率达到100队 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 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参与率达到100队 逐步达到标准化要求。三、创建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单位对照消防安全管理 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 案,层层动员部署,确保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落到 实处。(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底)。对照全区卫 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全面摸排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 改责任人,落实工作经费,全面对标整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三)自测考评阶段(12月15日前)。各单位对创建工作情 况进行汇总分析、自考自评,做好验收准备。区卫健局对下属单 位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建 议并及时督促整改。(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前)区卫健局对所属二级医院 创建活动进行测评验收,将考评验收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同时 对其他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总体工作进度和验 收时间,已经达到创建标准的,可以一并予以验收通过。四、工作要求 等文件资料档案。第九章奖惩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将 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对科室、部门的考评内容,实行发生火灾“一 票否决”制。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 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相应处理。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自觉遵守本规定,主动接受医疗机构 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 标准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序号项目分值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得分1消防安 全责任10分依法建立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 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 防安全职责,全体职工履行岗位 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承担消防安 全管理的机构,配备专(t)职 消防安全管理人,理立志愿消防 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党 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 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 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 全不少于1次。查何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陵机抽 查询问不同岗位工 作人员未速立本单位、各科室岗位消防安全贲任制和消防安全 职责的,扣2分党政领导祖子未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扣1分,桢导 电子成员每人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少于1次的,扣2分未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第要落实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扣3 分未确定消防安全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扣2 分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的,扣2分未建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的.扣2分2消防安 全制度 和掾作 规程5分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查回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各项工作记录, 现场检查用火用电 油气安全管理情瓦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少1个扣2分制度和规程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扣2分在特定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的,扣2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的,扪2分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扣2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得分3审统和重位 防手行防部始 消批演消点次5分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重点部 位确定准确、标识明显。新淀、 改拢、扩於、装修或变更房屋用 途时应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 手绘;实施新、改、犷建及装修、 维修工程时,应与焦工单位在订 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 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公众聚集场所应经过开业前检 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单位应 琉定消防安全里点部位并设置 防火标志和明晌防火责任人。查阅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现场抽 查3处重点部位, 不足3元的,检查 全梯重点部位建筑物及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 准要求的,一票否决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构筑物的(含 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一票否决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 或搭建临时规筑的,一票否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未按要求礴定重点梯位的,扣2分重点部位标志及防火责任人不明确的,扣1分4安全疏 做5分安全疏散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消 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疏 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现场检查单位主体 建筑的安全疏散设 施缺少安全出口的.一票否决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树栏的.扣3分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的,扣2分5防火检 查10分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 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 施联动运行测试,靖立和实施消 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重点 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 况以及日常防火遛查工作落实 情况: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 体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 能掌握情况;消防控制室日常工 作情况,消防安全塞点颔位日常 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 维护保养情况,电气或路、燃气 管道定期检查情况;火灾隐患整 改和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何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询问实 施检查人员单位未开展防火检查的,扣3分防火检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扪2分消昉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 全检查的,扣2分伪造校查记录的,扣2分防火检查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得分6防火遛 查10分明确巡吏人员和吏点巡查部位. 每日组织开展防火迩查并填写 巡查记录,住院区及门诊区白天 至少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衣间 至少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1 次。变点迩查用火、用电、用油、 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 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 敬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 完好: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 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 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 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 否堆放物品:消防控制室、药品 客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 能、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 配电房、留房、医疗机构住院区 和门诊区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 在岗;涉及项目建设单位桩工场 所消防安全情况。查问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询问实 施巡查人员单位未开展防火巡查的,扣3分防火巡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扣2分伪造巡查记录的,扣2分巡查人员未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的,扣2分;无法当场处 理未及时报告的.扣2分防火巡查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7火灾隐患整改10分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 当建立信息档案和台怅,隐患治 理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 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 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 案“五落实”。对消防梯门责令 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 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 落实: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的火灾陂患,单位应当提出整改 方案,在规定期网内改正,整改 完毕后应向当地消防梯门申请 复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 及於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完 毕;在隙患整改期间,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查阅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结合现 场检查情况综合评 价对消防部门费令整改的火灾陵患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思未落实整改的, 扣5分对地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的,扣5分火灾除患整改期间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扣5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得分8消防设 施管理10分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系 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防排期系统)及灭 火器管理制度,徙立和执行维护 保养制度,系统运行正常:消防 控制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值班人员 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 业资格证书,熟悉灭火和应急疏 俄预案。查阅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现场抽 查水泵房、消防控 制室、君舍、食堂 的消防设施及灭火 器能置管理情况.现场抽查消防控制 室值班人员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系统设施被遮档、图占、埋压或拆除的,扣2分擅自关闭消防系统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未定期维护俣养并建立维保记录的,扪2分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的,扣2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的,扣2分值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9消防安全标识5分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现场检查消防设诙、器材未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扣2分琉散通毡、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受点部位等处未设置消 防警示、提示标识的.扣2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未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 卡片或者记录的,扣1分10消防安 全教育 洛调10分加强对全体职工(包括聘用人 员、实习生、进修生、工勤人员 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新 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 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 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监督 第三方服务公司,培训有关服务 人员。做到全体职工掌握“四会” 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陞患、会 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 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 法和逃生自救技能。查阅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现场抽 查询问员工未开展岗前消防培训的,扣2分职工培训次数、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的,扣2分职工掌握“四会”消防常识不足1期约.扣2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得分11灭火和 应急疏 敝预案 与演练10分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 疏散演练。结合老、弱.病' 残、 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 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琉散预 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 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 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 配备适量的防烟面罩、应急灯等 应急装备以及相应的轮椅、担架 等疏散工具,时无自理能力和行 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琉散救 护人员.查阅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现场核 对并袖查询问相关 人员单位未制定预案的,扣5分未开展定期演练的.扣3分职责、程序、措施不明确的,扣3分未配备防烟面罩.应急灯等应急装备以及相应的轮椅, 担架等疏散工具的,扣3分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未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的,扣3分科室员工不熟悉预案内容的,扣3分12落实考 核奖惩 和责任 追究5分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整,发生火 灾事故的,道查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查阅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资料,了解发 生火灾情况未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的,扣2分未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扬奖 励的,扣2分迟报、瞒报和漏报火灾事故的,扣10分未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的,扣3分未追查处理有关贲任人,教育全体员工的,扣2分13消防档 案5分消防工作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 当.方便查阅。消防工作档案中 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 防安全管理情况.查使单位消防档案单位未建立消防工作档案的,扣3分重点单位未按要求维护“户籍化”管理系婉的,扣3分档案内容不全、保管不存、归档不及时的,扣2分未确定消防档案信息录入维护和保管人员的,扣2分(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 动是今年市卫健委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 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 导和具体承办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 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按照“闭环管理”原则, 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 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从严 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区卫健局加大对所属单位检查指 导和督办力度,对于创建工作中组织不力、政治站位不高、红线 意识不强、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考评结果将作 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和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联系人:岳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2.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 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甘肃省内各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 适用本标准。第三条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 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 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 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五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应 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 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 消防安全管理专员。其它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 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应 当设立兼职消防安全员。第六条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 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 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 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 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 实施演练。第七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标准的医疗机 构,应根据需要在单位行政管理组织中确定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 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消防 安全职责:(一)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 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人员日常训练;(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A)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 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 责实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责 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本科室的 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二)定期组织、带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按本单位 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时纠正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三)定期组织本科室医护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 火、应急疏散演练。第九条医疗机构管理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研究所、学院、 餐饮部等)和内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合同书、 责任书中应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内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 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内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 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宣传牌等障碍物。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 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 散畅通。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建筑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对 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管线进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管理应符 合下列要求:(一)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 合器2. 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三)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四)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 常运行状态;(五)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测试 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六)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 机构备案。(七)医疗机构内住院部、手术部应配备病房内应配备适量 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等应急装备。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 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至少每月 召开一次,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由消防安全 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 位和频次,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三)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 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 急逃生等常识。(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 任部门、责任人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内容、要求。(五)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 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 要求。(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 任人、整改的程序和所需经费来源。(七)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 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A)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九)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十一)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 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