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安全工作职责.docx
学校的安全工作职责学校要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 责。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是:、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 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I、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 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街道安委会。六、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1、学校应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4个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 查。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并逐一分类登记造册, 建立希望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学校所有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均应纳入查危排危范 围。重点是教学楼、办公楼、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 燃气设施、厕所、围墙及运动场各种体育设施。3、消除学校希望应严格依据危房鉴定所确定的级别,分别处置。属于D级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对其 它危房应在建设、安全等部门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 造。对查明的危房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制定排 危方案,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资金,保质保量完成排危 工作。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 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1、校内食堂、小卖部等要证照齐全,加强卫生防疫工 作,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2、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 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3、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 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 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 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4、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 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部门分布发的健康证明方可 上岗。对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坚决禁止无 关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试尝和留样 制度。5、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 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入保管。保管室要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 摆放并注明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 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 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3、教学、实验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 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 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 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 则。严禁组织中学生参加与商业性活动。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 工作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卜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 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 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 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 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附:下列情况属学校安全管理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大量安 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2、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 安全标准的;学校对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不当,存在安 全隐患的(已经采取了封闭措施或增设了警示标志的除外);3、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 的安全教育的;4、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 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5、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责组织、管理学生 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 理、告戒或制止的;6、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 责或者违反安全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7、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8、学校知道教职员患有不适宜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疾 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9、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有疏漏,导致学生受到社会闲 杂人员伤害的;10、学校组织教育部门规定项目之外的有风险性的教育 教学活动时,应尽下列义务:(1)风险告知义务;(2)自愿 参加原则;(3)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4)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制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5)对活动过程进行监视、 指导。未尽到有关义务时,视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11、学校在安全责任方面有其他过错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