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多个)合作协议书(律师精修版).docx
股东(多个)合作协议书甲方(发起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乙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地址:丙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丁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戊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己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庚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辛方(合作股东):,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甲方作为发起股东,其他各方作为合作股东,现各方因共同设立 广州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物业项目的事宜,特在友 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为广州XXX有限公司或工商部门批准的其它名二、法定代表人为XXX。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四、注册地址为广州市XXX区。五、经营范围为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信息咨询,物业管 理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上需资质证的,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 可经营);商业项目的经营策划;房地产经纪;汽车租赁;家政服务;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销售;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外墙清洗;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 购销;会议策划;货物搬运装卸;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保安服务;中 餐制售。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六、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七、上述基本信息均以公司成立时公司章程约定及工商登记为 准。第二条合作股东式一、甲方作为发起人以其租赁的位于 广州市XXX区的物业(下称“本物业”)相应之租赁权益作价人民币100万元出资 成立本公司,并将本公司不超过60%的股权转让给各合作股东认购, 用以优化股权结构。二、不管是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各合作股东均可以6万元一 份(每份占公司股权6%)的标准认购股份,每个合作股东可认购多 份股权。其中显名股东的持股比例体现在工商登记中,隐名股东将与 甲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公司股份由甲方代持。三、各合作股东认购股权的款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汇入甲 方的银行账号:;户名:XXX 开户行:。四、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合作期限不得超出甲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 合同的合同期限。第三条 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 元),在各合作股东认购本公司股份后,各方的认缴出资额及持股 比例为: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丙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丁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戊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己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庚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辛方认缴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第四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余财产的分配;(七)公司承接其它物业项目时,各股东有优先投资和认购股权 的权利。二、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三、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 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 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第一顺位的优 先购买权。第五条股东会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五)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六)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章程。二、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 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甲方对任何表决事项均具有一票否决权。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会议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合作股东召集。如表决事项股东均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不召开股东会 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确认。第六条公司的经营管理一、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 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3、审批日常事项。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二、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 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利润分配一、公司的分红是指扣除公司运营成本、税收后的可分配的净利 润。二、各股东一致同意在分红前先扣除公司净利润的20%作为甲方 的公关费用,剩余净利润各方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三、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上一 季度财务季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四、公司前期的运营成本由甲方垫付,利润分配应优先支付甲方 已垫付的运营费用。第八条财务制度一、关于公司的基本财务制度规定如下:1、公司的财务以会计季度计算。2、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财务专员妥善保管,任何 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二、公司财务人员由甲方指派,管理和汇报公司财务事项。公司 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程序由财务人员编制并交甲方批准。第九条协议效力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之后即生效且对各签署方具有约束力。为 便于办理相关政府程序,各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另行签订与本 协议项下事项有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文件,但该等合同、协议 或文件与本协议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第十条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 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 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 守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协议终止一、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在交割前的 任何时间终止:1、如果发生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非违约方可经书面通知违 约方后终止本协议;2、如果公司宣告破产,或进行解散、清算、结业,则各股东可 以终止本协议;3、各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同意终止。二、如果根据规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对任何 一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但是本协议任何规定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 协议下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 的解决应适用并遵守中国法律。二、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可依法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第十三条合同附则一、本合同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三、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各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的通讯记录、聊天信息及签收单据, 均构成本合同的附件。(以下无正文)甲方:签订日期: 年 月乙方:日 签订日期: 年 月丙方:签订日期: 年 月丁方: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戊方:签订日期: 年 月己方:日 签订日期: 年 月庚方:签订日期: 年 月辛方:日 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