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docx
满洲里市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1年3月 防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 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和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本级森林草原防 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进行协 调和指导;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由呼伦 贝尔市、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 指挥层级进行调整。4. 2响应措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赴火场 工作组、综合调度组、火场通讯组、后勤保障协调组、宣传报道 协调组、火案查处协调组等,并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 2.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扑火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 起阶段。必要时,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扑火队伍及驻地 军警、民兵、预备役等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 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 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 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 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 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4.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 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 安置工作。4. 2.3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 实施现场救治。4. 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 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 疗、抚恤。4. 2.5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 危险源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全力消除 威胁。4. 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森林草原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 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 部门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 稳定。4. 2.7火案查处一旦有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市防灭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力量进行依法查处。4. 2. 8发布信息火灾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或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严格按 照国家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向社 会发布。5. 2. 9火场清理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 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 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6. 2. 10 应急结束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 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火灾评估火灾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草原 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 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 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6.1 工作总结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 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工作结束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6.2 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 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6综合保障6.1 队伍保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等受过专 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地军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为 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干部职工及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6.2 运输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 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 输送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商请交通运输、铁路或民航部门 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森林消防队伍 联系交通运输、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6.3 通信与信息保障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通信保 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 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 通。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 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 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6.4 物资保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 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物 资,确保保障到位。6.5 资金保障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 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同时各级财政应预留处置重特大森 林草原火灾储备金,确保应急需要。7附则灾害分级标准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 火的,或者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 上10人以下的;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 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 人以下的;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5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 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50人以上 100人以下的;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8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 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 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草 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 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和死亡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 失500万元以上的。7.1 涉外森林草原火灾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 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经请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 火指挥部后,按照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7.2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7.3 预案管理与更新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 案,并上报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7.4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解释。7.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一、组成人员总指挥:包野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李志东市政府副市长于世春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副总指挥:赵玉平32108部队旅长李海源市人武部部长史宪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建波扎赛诺尔区区长孟双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郭志隆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哈布尔市气象局局长成 员:王春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德斌市发改委主任曹力合作区管委会主任周博东湖区管委会主任王 楠 国际物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韩金刚 互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樊波市外事办副主任陈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波南区街道办负责人吕日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王云霞市农牧水利局局长任杰市民政局局长李爱泉市审计局局长张艳玲市财政局局长刘凤英市司法局局长张志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滕维丰市工信和科技局局长孙守杰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分局局长 郑福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哲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吕云梅市教育局局长刘洪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黄海丽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徐红梅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包玉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廉兴宝市商务局局长葛彦昌 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胡新国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洪波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万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建丽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天功满洲里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王洪斌满洲里市武警四大队大队长卢旭彬 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满洲里特勤大队大队长余 宇 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满洲里救援大队大队长孙庆文 国网满洲里分公司总经理 杨大祥 满洲里西郊国际机场董事长 谢遵成 哈尔滨铁路局满洲里车站站长 杭国栋 中国电信满洲里市分公司经理 舒成超中国移动满洲里市分公司副经理 刘贵成 中国联通满洲里市分公司经理 孟庆文 中国石油公司满洲里分公司经理 李克生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广庭市防火办主任二、职责任务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满洲里市应 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要按照满 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执行。预案启动后, 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草 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快速响应、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顺利进行。1总则编制目的41.1 编制依据4适用范围41.2 指导思想4工作原则51.3 灾害分级52组织指挥体系5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52.2扑火指挥53预警和信息吉预警6预警分级63. 1.2 预警发布63. 1. 3 预警响应62 信息报告84应急响应8分级响应82. 2响应措施94. 2.1扑救火灾9附件2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 挥部)的职能作用,推进全市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和保障 三大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森 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草原法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国家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 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 追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 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按照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要求,强化责任,通力合作,着力防范化 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降低灾害损失。第三条实行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总指挥负责制,总指 挥负责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全面工作,常务副总指挥协助 总指挥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副总指挥、成员 单位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指挥部组织开展的森林 草原防灭火专题会议、督导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法 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决策部署;(二)落实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 措施,完善火灾预防、扑救及其保障制度;(三)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检查,加强野外火源管 理,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灭 火物资管理;(四)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培训森林草原防 灭火专业人员,推广和使用先进技术及设备,加强防灭火技术的 科学研究;(五)启动市本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扑火方案, 统一组织和指挥地方各类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 救工作;(六)协调调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地方综合性消防 队伍开展防灭火工作;(七)负责指导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火险预测预报、火灾调 度统计建档信息上报等工作;(八)监督有关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九)协调解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 重大问题,决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其他重大事项。第六条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 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排名不分先后)全市各辖区:1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主 体责任制,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2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 政策。3 .负责本辖区的防火检查、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各辖区以 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火分布区域图划分为准。4 .每年春防前要与所辖野外作业点签订防火“责任状”。确保 辖区内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5 .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火情预警 监测,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巡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降 低火灾发生率。6 .定期组织扑火人员专业技能训练和演练,做到一线扑火人 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火情动态,统一组织扑火队伍扑救森 林草原火灾。7 .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和归口报告制度,对于迟报、漏报和隐 瞒不报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严肃 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进行全市通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8 .检查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 位、部门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9 .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立项工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督促景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增强景区经营管理人员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市政府审定的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 育和管理工作。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市公安局:开展全市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有 关部门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 和社会稳定。保障防火宣传、扑火救灾交通畅通。开展森林草原 防火执法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本系统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森林草原防火 工作,落实防火措施,负责灾民安置救助和有关伤残人员的抚恤 和重点防火区域的迂坟工作,组织开展文明扫墓祭祀,减少森林 草原火灾隐患;市外事办:负责对外协调与俄罗斯边境地区烧入境、烧出境 森林草原火灾的防范与扑救等涉外工作,为相互支援扑救火灾人 员、设备等出入境提供帮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地方及时做好重特大灾区医疗 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转送、医疗救护 以及急需药品和医疗物资的紧急调运等工作。市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扑救火灾期间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因灾受伤人 员的医疗保障待遇并及时做好救灾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市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安排森林草原防火预防经费、重特 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经费,向上一级财政申请扑救经费和有关森 林草原防火的国家补助地方专款,及时下拨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 督、审计;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人员、物资紧急运输 工作,以及森林草原防火车辆道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草原防火 任务车辆免交公路通行费等工作;指导利用营运场所和营运车辆 的多媒体设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森林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 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 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 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哈尔滨铁路局满洲里车站: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人员、物资的铁路紧急运送工作。指导铁路的经营单 位做好本单位所属林地、草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 铁路沿线管界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协调做好防扑火保障服务和火灾损失评估等善后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负责重点区 域、重点时段的大风、雷电、高温等高火险天气监测、预警服务。 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警信号、 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风险评估等。提供火场及周边气象实况、预报 信息。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人工增雨(雪)作业。与有关部 门共同开展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参与利用卫星遥感 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火灾损失评估,开展森林草原火灾 气象成因分析。32108部队:负责军事区域及其重要设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 施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工作。按照军 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协调军队参加重大、特别重大 森林草原火灾抢险的兵力调动事宜,领导所属军队配合地方观察 边境地区火情、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武警四大队:负责组织指导武警部队做好防灭火知识普及和技能训练,必要时组织调动武警部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行动。市农牧水利局:负责加强农区牧区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 和火源管理工作,提高农牧民防火意识。中国联通满洲里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满洲里市公司、中国电 信满洲里市分公司:负责协助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 障工作,负责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抢险救灾公益报警电话畅通及协 调其他通讯行业的互联互通。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公益信息的发布 工作。市人武部:根据需要,负责全市民兵、预备役的调动;负责 指导全市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培训工 作。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理大队:根据防灭火需要, 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观察边境地区火情,组织开展边境地区森林草 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调动全市装载机、吊车、水车等, 保障和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的法律法规,开展全民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森 林草原防火意识。制定和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各项措施,拟定全市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工 作经费。督促各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开 展火灾案件查处、灾害救助、损失调查和评估等灾后处置工作。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满洲里特勤大队、呼伦贝尔市消防 救援支队满洲里市救援大队:积极配合地方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的 预防工作。协助地方开展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 组织调动力量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市司法局:监督管理森林草原防火刑事案件刑罚执行。提供 法律咨询,指导依法治火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有关 规定,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表彰奖励、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市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协助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火场的应急通 信保障等工作。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分局:配合搞好灾后的环境评 估等工作。并协助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中的重要作用。市人民法院:及时审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维护依法治火的 权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立案监督、审 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国网满洲里分公司:负责搞好牧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 止因线路老化、短路和林木挂碰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 森林草原火灾,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满洲里西郊国际机场: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人员、物资的空中紧急运输工作。中国石油公司满洲里分公司:保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各种 消防车辆、机具的油料供应。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和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第七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建立防灭火工作调度、定 期会商、协调联席、联络联系等工作制度;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 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 督导检查工作;指挥调动全市各类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国家综合 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各辖区各部门加强防灭 火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联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协调做好火场应急保障工作;督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 处和责任追究工作;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八条 指挥部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总指挥或由总 指挥委托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主要 听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报告,分析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研究解 决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第九条指挥部办公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总指挥或 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有关成员、联络员及指挥部办公 室人员参加。会议主要会商研判火灾发展态势,制定应对森林草 原火灾扑救工作方案,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和物资保障,安排部署 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任务。第十条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 灾,达到满洲里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的相应级别时,满洲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 挥可以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和响应等级,并视火场火情、火灾 扑救情况适时提出终止响应等级。第四章第四章第H-一条各辖区要执行“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制度, 及时将火灾信息报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十二条市委宣传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 委政府有关要求,对外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必要时召开 新闻发布会。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规则的解释。附件3扑火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能职责一、工作组名称成立扑火指挥部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时,根据需要及时抽调有 关人员成立赴火场工作组、综合调度组、火场通讯组、后勤保障 协调组、宣传报道协调组、火案查处协调组,及时开展有关工作。 当启动n级以上响应措施时,各工作组同时成立并启动。二、职能职责各工作组要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 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尽快扑灭火灾。(一)赴火场工作组根据上级指示或火灾扑救工作需要,迅速赶赴火场一线,综 合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二)综合调度组及时向防灭火指挥部、扑火指挥部提供火情动态、前线指挥 部的扑火方案、相关防灭火战略物资及防火基础设施情况、扑火 兵力部署、扑救动态和火场天气预报等;综合协调扑火日常事务, 督办重要工作;联络和处理政府及部门之间事宜;及时传达各级 领导指示和批示,起草上报火情报告,编写火情简报和快讯,汇总 工作情况;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火场通讯组建立无线、有线、卫星和网络通信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 和保障通讯渠道,全力保障信息传递畅通。4. 2.2转移安置人员94. 2.3救治伤员104. 2. 4善后处置104. 2.5保护重要目标104. 2. 6维护社会治安104. 2.7火案查处104. 2.8发布信息114. 2.9火场清理114. 2. 10应急结束11后期处置5. 1火灾评估5. 2工作总结5. 3奖励与责任追究综合保障6. 1队伍保障1111111212126.2运输保障126.3通信与信息保障126. 4物资保障136.5资金保障1313附则7.1灾害分级标准137.2涉外森林草原火灾14(四)后勤保障协调组协调有关部门供应火场所需物资;协调交通、铁路等部门和 单位及时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确保火场需要。(五)宣传报道协调组严格按照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 及时、准确、客观地做好宣传报道等具体事宜。(六)火案查处协调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火案查处及火场和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防灭火指挥部通报火灾案件查处情况。附件4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及信号颜色森林草原预警信号危险程度易燃程度蔓延程度火险等级颜色不易燃烧可以燃烧较易燃烧容易燃烧极易燃烧不易蔓延一低度危险二中度危险三较高危险四高度危险五极度危险可以蔓延蓝色较易蔓延黄色容易蔓延橙色极易蔓延红色注:一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不发布预警信号颜色。附件5满洲里市防控境外火工作专项方案为切实做好中俄边境区域的防灭火工作,根据国务院森林 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 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暂行)呼伦贝尔市森 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暂行)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管 理办法等,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和范(一)工作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军地联动、科 学扑救的原则,合理分配和靠前布防兵力,全面落实预防措施, 充分做好堵截扑救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通力合作,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投入重兵、科学扑救,实 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 减少火灾损失。(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满洲里市边境防范、堵截和扑救俄罗斯、的境外火工作。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火灾防控要高度重视中俄边境地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工作,严防边 境火烧入或烧出边境线。(一)加强监测预警。要加大中俄边境沿线森林草原火情的 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卫星、瞭望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测, 发布预警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做到火情早发现、信息早报告、 火灾早处置。(二)加强隐患排查。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边境沿线重点地段、 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和边境防火隔离带开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三)加强联防联络。按照中俄签订的边境地区防灭火联防协议的规定,双方要定期举行会晤,加强协商沟通,深化交流合 作,达成共识,解决问题,切实推进边境区域的防灭火联防协作。三、合理分配兵力,实施靠前布防边境地区要合理分配兵力,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布防,确保安排的防控力量满足防范、堵截和扑救境外火工作需要,严防境 外火烧入我市境内,严防我市内火烧出边境线。U!、科学指挥扑救,确保扑火安全修订完善防范、堵截境外火专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开展 预案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响应迅速、组织有序、扑救 科学、人员安全。(一)启动应急响应。当俄罗斯一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火 场火头靠近我方边境线5公里以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 织扑火人员靠前实施布防,处于战备状态,做到组织领导至U位、 技术指导到位、扑救人员到位、装备物资到位。每隔2小时,向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情报告,确保及时了解和 掌握境外火的发展态势,为有关领导制定决策提供依据。(二)开展火灾扑救。当境外火烧至或烧入我方边境线时,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部门要随着火 灾等级和火场发展态势逐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1、精心组织。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调 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境外火扑救情况和火场发展态势,确保信息 畅通。根据境外火的发展态势和扑救需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 挥部将派出工作组赴火场指导火灾处置工作。党政领导要靠前指 导协调,统一号令和行动,避免打乱仗贻误战机,避免小火酿成 大灾。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或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 调度和指挥,投入重兵、快速处置,小火当成大火打,力争“打 早、打小、打了二对可能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居民点和 重要设施等安全的火灾,及时组织好群众疏散撤离和火灾堵截安 全保卫。2、科学指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防灭火指挥部和前 线指挥部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扑救境外火工作,专业扑火队伍 负责火场一线扑救,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等其他人员只能承担火 场清理守护等辅助性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禁止未经 防火培训的领导干部指挥扑火、禁止未经防火培训的人员参加一 线扑火,严禁组织老人、孕妇、学生等人员参加火灾扑救,防范 群众自发扑火行为。3、跨境扑火。必要时,按照中俄签订的有关协议规定,经 双方同意,简化程序,扑火队员可跨界进入对方一侧开展火灾扑 救,并增援物资和保障人员安全。4、严防复燃。明火扑灭后,要留足人员进行看守清理,彻 底消灭暗火、余烟、余气,严防死灰复燃。7. 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147. 4预案管理与更新147. 5预案解释157.6预案实施时间151总则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 有效地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 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 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1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 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 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呼伦贝 尔市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编制。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满洲里市行政管辖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及 对满洲里市构成威胁的界外火的应急处置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 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1.3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总体安全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 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灭火方针,加强防范化 解重大火灾风险,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充分做好扑火各项准备, 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到反应迅速、 组织有序、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1.4 工作原则在满洲里市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负责编制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工作时,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草原火 灾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 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 大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件4)。2组织指挥体系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 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 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2.1 扑火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并根据火场实际,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 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国界、省界、盟市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森林消防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 旗市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指挥。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 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3预警和信息报告预警1.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 1.2预警发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由市森林草原防 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经防灭火指挥部 领导签发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 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4. 1.3预警响应主要采取四级预警响应工作状态。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进入四级工作状态:市森林草原防 灭火指挥部及其预警地区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 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级森 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宿。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领导坚守岗位。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集中食 宿,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三级工作状态:在四级工作的 基础上,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坚守岗位,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主 要领导亲自带班,加强卫星监测信息反馈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 信息发布。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防扑火大队靠前布防,各类专业、 半专业扑火队伍全部进入待命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30分钟内 集合出发。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二级工作状态:在三级工作基 础上,市委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 管理,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草原专 业防扑火大队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各类扑火专业、半专业 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驻地 军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做好参与扑火准备。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一级工作状态:在二级工作基 础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守岗位,市政府及时发布防火戒 严令;各类专业扑火队伍要将灭火机具和给养装备事先装车,人 员整装集合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登 车出发。3.1 信息报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 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 原防灭火指挥部。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防灭火指挥部及 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 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3)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草原火灾。(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边界或 邻国边界森林草原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草原火灾。(5)发生在行政管辖或施业区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 火灾。(6) 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7)需要上一级支援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 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