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学本科形成性考核册答案附题目.docx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商法】形考作业一:一、单项选择题1 .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性质属于以下哪一种?( D )Ao设权证书B.设权证券Co证权证券D.证权证书2o构成现代商法基本原则的是:(D )。Ao强化公司组织、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B.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C.强化公司组织、提高经济效率、保障交易安全D.强化公司组织、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3 .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重要有以下几种形式:(C )。A.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联营公司;外商投资公司B.合作公司;公司和其他形式的公司法人;联营公司;外商投资公司C.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公司和其他形式的公司法人;联营公司;外商投资公司D.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公司;公司和其他形式的公司法人;联营公司.夕卜商投资公司4o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 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 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C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它贯彻了提高经济效率的原则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5o以下人员中,属于商人的是:(B )oA.某公司总裁B.某个体商贩C.某股民D.某公司董事长6.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可以抽回股本?( A )A.发起人未缴足股款B.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建大会C.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D.创建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消:(ABC )oAo无偿转让财产的Bo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Do签订新的协议三、名词解释1 .证券期权交易:是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 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2 .合作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合作公司在自身营业场合以外设立的,以合作公司的财产从事本公司核定 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作公司的经营机构3.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 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对发行人而言公 司债券是融资工具,对购买人而言是投资工具。4 .保险违约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保险协议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要是财产方四' 问答题什么是票据抗辩?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的区别是什么?答: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既有差异又有相通之处。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从原理上讲表现为以下 两点:是否涉及否认请求人的权利在内。民法上的抗辩权仅是对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予以对抗,并非彻 底否认请求权的存在,例如时效消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以抗,并且涉及了 主线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相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是否可以延续抗 辩。民法一亡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 自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发明了在流通中 保障票据债务履行性的票据抗辩限制原理。票据抗辩和民法上的抗辩又具有相通之处:票据法为民事特别 法,民法为一般民事法,票据法中对票据抗辩有特别规定的,优先合用票据法,但如票据法无特别规定,则 仍合用民法关于债的抗辩的原理及规定。例如,在以基础关系为依据的票据抗辩中,基础关系抗辩即应合 用民法抗辩的规定及原理。五' 案例题案情简介A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和常云冠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 0 0万股股份,A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40万股,B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20万股,常云冠持有10万股。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 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周仓,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千股的股份。但是转让 给周仓前,周仓辞职,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 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告知了 A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和常云冠,并公告了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另有德毅章持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6万股股票,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德毅章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规定股东大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德毅章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 予理睬。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2万股股票,周 某由于没有看到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致使没有参与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做出之日起45日内 向法院申请撤消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试问:(1 )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2)A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常云冠、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增选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 有多少表决权?(3)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德毅章提案的解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4)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5 )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答:1、应当支持 2、不夜城8 0 0万A公司160万B公司80万常40万 3、不符合规定,由 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4、董事会应在董事辞职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大会召开前30日告知全体股东;德毅章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5、不夜城股份有限公 司有权收回本公司股份,由于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本案中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奖励公司员工的股票 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不得自己持有。【商法】形考作业三: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汇票的下列说法中,何者为对的?( D ) A.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B.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文大写为准。C .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D.票据上记载“交付货品后付款”一类的条件的。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2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 B )A.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涉及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C:本票无须承兑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3 .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种情况下,付款人不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 A )A.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告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串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证明,而于3日期满后向持票人付款B.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告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而向挂失人付款C.在挂失止付前,即期汇票被提醒付款,该汇票背书无背书人的署名盖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D.在挂失止付前,未到期的远期汇票被提醒付款,付款人立即JI甸持票人付款.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不可以采用的补救措施是:(D )A.挂失止付B.公示催告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和债务人协商.依票据法原理,票据无因性的含义是什么?( C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因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因素和资金关系D.出票、保证、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内又买人,由此所得I I复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票不受()时间限制。(B )Ao 5%6个月 6个月 10%6个月B. 5% 6个月 6个月 5% 6个月Co 10% 6个月 6个月 5% 6个月 D.5% 12个月 6个月 5%6个月7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规定董事会在()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 )A. 10 B. 3 0 C. 6 0 D. 9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别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 发行的股份达成()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告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B )A.5%7 B. 5% 3 C.10%、 3 D. 5%59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别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成()后, 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长或者减少(),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B )A. 5% 5% 3B. 5%5% 25% 5% 5 D. 10% 10% 210.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别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成(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所有或 者部分股份1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 ( ),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A )A. 3 0 %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3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B. 2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C. 2 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对的说法有哪些?( A CD )A.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B.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转让C.背书有转让背书和质押及委托收款背书D.背书是无条件的2,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 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规定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 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ABCD )A.甲 B.乙 C.丙 D. T3o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ABCD )A.汇票被拒绝承兑B.支票被拒绝付款C.汇票付款人死亡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4.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可以采用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BC )Ao挂失止付B.公示催告C.向人民法院起诉D.和债务人协商 5o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对的的?( BD )Ao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B.承兑是无条件的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D.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6o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 0 0万元,其不得经营下列哪些业务?(ACD )A.证券自营业务B.证券投资征询业务C.证券经纪业务C.证券经纪业务Do证券保荐业务7o公司公开发行新股,7o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献:(ABCD)。A.公司营业执照B.公司章程:C.股东大会决议D.招股说明书8.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献:(ABCD)oA.财务会计报告Bo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Co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D.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9O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 )o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 0 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 0 0万元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派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D.董事会批准1 0.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BCD )oAo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B.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D.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三' 名词解释1 .再保险: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所有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可以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2 .告知的义务:指在保险协议订立时,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 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3 .合作公司分支机构:指合作人在自身营业场合外设立的,以合作公司的财产从事本公司核 定经营范围内的内务活动的,从属合作公司的经营机构.四、问答题我国破产法规定之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公司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条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公司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局限性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规定的,按照比例分派。五、案例题案情简介甲、乙、丙合作经营一个合作公司,取名为“三义合二合作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作人,丙 是有限合作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批准。某日,甲、乙外出采购,丙以合作人之一的身份与丁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协议标的6万元。因流动 资金局限性,丙遂向银行贷款6万元,银行规定提供抵押,丙以该商店的店面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甲、 乙回来后,乙的朋友戊见建材商店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入伙的请求,甲、乙、丙三人认为戊的出资很 可观,遂批准了戊的入伙请求,因此戊成为新的普通合作人。后来,由于一笔大生意的失败.导致无法履行与丁签订的买卖协议。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 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此时丙也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试问:(1 )该合作取名为“三义合”是否合法?(2)该合作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协议是否有效?(3)丙与丁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4)戊对于该合作公司的债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答:1、该合作取名为'三义合'不合法,由于其名称容易让人产生歧义。2、协议有效,由于该抵押虽然未 办理登记,只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不影响协议有效。3、丙与丁签定的协议有效,由于合作公司内部约 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戊对于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由于戊入伙时通过全体合作人一致批准。成为合 法的合作人,当公司产生债务时,应当由全体合作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商法】形考作业四:一'单项选择题.关于保险协议中的保险人责任免去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不对的的?( A )A.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负Bo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Co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做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D.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在再保险中,哪个不符合法律规定?(C )A.告知投保人向再保险人交付保险金B.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规定,再保险的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C.再保险的分出入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其原保险责任D.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3o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涉及:(B )A.公开原则B.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C.公平原则D.公正原则.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个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B )A.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请求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因素、损失限度等有关的证明和卡才料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只凭保险协议的规定就可索赔C.保险人依据保险协议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或者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D.保险人依据自己的调查确认有关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险人的调查结论的,可以提起诉讼4 .关于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以下表述中哪一个是对的的?(B )Ao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都可以由个人或单位担任Bo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都是从保险人处取得手续费或者佣金C.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都不自己承担责任D .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都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二、多项选择题1.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些符合保险法的规声?( ACD )A.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请求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因素、损失限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只凭保险协议的规定就可索赔C.保险人依据保险协议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或者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 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D.保险人依据自己的调查确认有关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险人的调查结论 的,可以提起诉讼2 .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补偿权的基本内容涉及哪些?( AB C )A.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补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补偿金 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补偿的权利B.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补偿的,保险人补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取得的补 偿金额C.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补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补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补偿的权 利D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补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有权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补偿的权利3 .保险协议成立后,哪些人不得仅凭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险协议?(BCD)A.投保人B.保险人C.作为受益人的第三人D.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三人4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实行下列哪些行为?( ACD )A.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B.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30日内,履行补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义务C.保险协议对保险金额及补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约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Do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期限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补偿被保险人或 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5.王某与保险公司自行签订了两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协议,被保险人分别为其30 岁的儿子和3岁的孙女,王某为受益人,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BC )Ao两份保险协议均有效B.第一份有效第二份无效7.董事甲在一次董事会上。对一项议案表达异议,但表决时又改变主意投了赞成票,事后,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导致严重损失。对此的以下判断中哪一个为对的?( D )A.甲不应对公司损失负责,由于其曾对该议案表达过异议B.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但应当由于曾经提出异议而减轻补偿责任C.假如在表决时甲的异议已载于会议记录中,甲可以免责D.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由于表决时投了赞成票.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B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Co 一半 D.超过半数8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B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 外。A. 3人至3 0人 B. 3人至1 3人C. 2人至50人 D. 3人至19人10.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B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A. 2 B. 3 C. 4 D. 5二' 多项选择题lo下列表述中,哪些符合外观法则的本意?( ACD )A.对商事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达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B.假如按客观表象做出的解释对表意人不利,则应采用有助于表意人的其他解释C.当事人对商事协议条款的解释有分歧时,以市场参与者的通常理解或交易习惯为准D.在商事主体或商事行为的性质不明的情况下,法律从有助于善意相对人的角度加以认定2.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韵范畴?( ABCD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B;英美的商法没有拟定的形式C.第一份无效第二份有效D.两份均无效三' 名词解释1 .特殊的普通合作公司:指合作公司的一个合作人或者数个合作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 作公司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作人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 任;合作人在执业活动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作公司债务以及合作公司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作 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期后背书:是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醒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该种背书又 称为受阻背书3o合作公司: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 共担风险的公司组织形式。我国合作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公司。4.保险协议: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四' 问答题上市公司之要约收购。答: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发出收购的意思表达,待被收购上市公司发出承诺后,方可 实行收购行为。但是,证券法指此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四、收购的目的;五、收购股份的具体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 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收购要约公告后,在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收购要约。如有修改,需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 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待批准后再予以公告。五' 案例题案情简介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 00 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 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规定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试问:1 .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是否应当支付?2o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是否应当支付?3.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是否应当拒绝支付?答:1、根据票据无因性,银行应当支付,票据无因性原则是说银行在付款时,票据假如具有票据法上的条件, 票据权利就成立,不追究其取得因素。2、银行不应当支付,由于甲拾取本票未支付相应的对价,应为非法 所得,然后将其送给女友乙系赠与,乙也未支付相应的对价,根据票据法银行不得支付。3、应当,由于虽 然具有无因性原则,但其未支付相应对价,银行不可支付。六、专题讨论会(同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讨论题目。)lo我国公司法立法之改革。见解一见解二见解三答:这个就是论文的变种,还是一个样子,大家自己找论文吧。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涉及单行法律、判例、民间国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以下国家采用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的国家有(BCD )o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日本.以下主体一中.哪些不属于商人?(CD )A.某合作公司B.某个体商贩C.某公司总裁D.某公司董事.日本商法第2 6 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擘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 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 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BC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3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ABC )oA.公司名称B.公司成立日期C.公司注册资本D.股东个人财产数额4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ABD )。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H1资日期5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小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C.股东个人财产数额D.公司成立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ABC )o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Co出资证明书编号D.股东个人财产数额.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ABC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D.任命经理8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ABC )。A.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D.答定协议三' 名词解释1.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懂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东拥有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2O回头背书:又称还原背书或送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3o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达.4.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达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享受利益盒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四' 问答题在什么情况下合作人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作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作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作协议约定合作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作人在合作公司中的所有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作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批准,可以依法转 为有限合作人,普通合作公司依法转为有限合作公司。其他合作人未能一致批准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作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五' 案例题案情简介同合有限责任公司向复兴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化肥,价值510万元,同合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服装厂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醒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为由拒绝付款。服装厂向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和同合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均遭拒绝。服装厂无奈之下。将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问题:(1)服装厂应如何实现其债权?(2 )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对的?说明理由。(3 )服装厂能否行使提醒付款权和追索权?(4)本案中,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和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5)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复兴有限责任公司、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将此汇票转让?说 明法律依据。答:(1).向其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2).对的。依照票据法第二 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 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3).由于票据 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醒付款权。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票据法规定, 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4) .复兴有限公司 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可以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 任。不夜城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5),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复兴有限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不夜城公司。不夜城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服 装厂。【商法】形考作业二: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合作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作公司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c )。A.合作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作公司主张抵消权B.合作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作人的权利C .合作人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合作人的权利D.合作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合作人在合作公司中的收益和财产份额2 .关于合作人出资份额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合作出资份额的对外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作人一致批准。、B.其他合作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C.内部转让须经合作人的半数以上批准D.内部转让只须告知其他合作人即可,无须其批准3 .根据合作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可以成为合作公司的合作人(C )A.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B.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C.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D.公司法人4.某合作公司三个合作人分别出资20万、10万、10万元,但对利润分派比例没有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当事人对赢利获得的2 0万应如何分派(D )。A.平均分派B.按照出资比例分派C.由法院按照当事人的奉献做出决定Do以上说法都不对的5.为了保护合作公司和其他合作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作人的债权人:(C )oA.可以依法对合作公司主张抵销权B.可以依法代位行使合作人的权利C.可以依法追索合作人在合作公司中的收益Do不得追索合作人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6 .以下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C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B.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C.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D.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 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重整计划的执行人应当由以下哪一个担任?( C)A.债权人 B.破产管理人C.债务人 D.人民法院.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破产费用?( C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o管理、变价和分派债务人财产的费用C .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费用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9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瘟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B )日内告知1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告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日内裁定是否受理。(B )A. 557 B. 571 0C. 5510 D. 57710.以下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 )A.公司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方也许的。只能依法申请破产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D.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债务人二' 多项选择题.关于我国合作公司概念,以下说法中哪些是对的的?( AB )A.合作公司必须履行公司登记。领取营业执照B.合作公司不涉及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非经工商登记的组织C.合作公司的合作人以自然人为限Do合作公司不能采用有限合作的形态.甲欲加人乙、丙、丁的合作公司。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甲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作人? (ABC )A.乙、丙表达批准.丁未置可否B.乙、丙、丁口头表达批准.未签订书面协议C.乙、丙在入伙协议书上签字;丁出国未归,仅在电话中表达批准D.乙、丙在入伙协议书上签字;戊依据丁从国外发回的传真委托代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3.合作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取得合作人资格的条件涉及(ABC)oA.有合法继承权Bo有合作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作人的一致批准C.继承人乐意Do未成年的继承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行其权利4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批准,可以决议将其除名(ABD)。Ao未履行出资义务Bo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公司导致重大损失Co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5 .以下事项中,须经合作人一致批准的有哪些?(BCD )Ao合作人之间转让合作公司财产份额Bo改变合作公司名称Co同本合作公司进行交易D.以合作公司名义为别人提供担保6 o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ABCD )oAo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C.与本案有利害关系Do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7。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ABC )o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D.主持债权人会议8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ABC )oA.决定债务人的平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B.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C.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D.主持债权人会议9o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ABC )oA.代表债务人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B.建议召开债权人会议C.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D.主持债权人会议10o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