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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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docx
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 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 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 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 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 政办发2016) 80号)的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 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 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县为主,创新财政 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 任务如期完成。二、基本原则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 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 接受监督。三、总体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 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 发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 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易地扶贫搬迂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利息资金4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建设任务:保洁环卫员、防疫消杀员、村屯巡查员、防 控值守员、防疫测温员、材料员等(2)建设地点:各乡镇(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519. 27万元(5)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 署和要求,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5.隆安县疫情期间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1)建设任务:疫情期间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2)建设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0万元(5)补助标准:区外每人1500元,区内县外每人1000元, 县内每人3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落实鼓励外出务工各项补贴,服务保障贫困 劳动力返岗稳岗6.隆安县贫困户稳岗补贴(1)建设任务:隆安县疫情期间贫困户稳岗就业补贴(2)建设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0万元(5)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落实鼓励外出务工各项补贴,服务保障贫困劳 动力返岗稳岗八、明确工作职责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库建 设、管理、监督工作。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发改科技等部 门负责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的草拟制定工作,负责统筹整 合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县扶贫、发改科技、财政会同各乡 镇、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文体旅游等部门,负责项目 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其中项目管理责任单位是加快财政涉 农资金执行进度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完善扶贫项目库信息,组 织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施工, 确保完成资金年度支出任务。县督查、审计、纪委、监察委会同 县财政、扶贫、发改科技等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 配使用的监督工作。九、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在县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负责,具体负责 工作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 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 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 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 行项目申报审核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绩效考核制管理。 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 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 攻坚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 不得安排资金。(三)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桂扶领发20198号)要求,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脱贫攻坚、 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做到“十个不准 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负面清单:1、不准借统筹整合使用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提标 工程和在少数地方搞“盆景式扶贫”,包括但不限于村屯缘化工 程、外立面改造工程。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无关的 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3、不准用于平衡预算、偿债或垫资。4、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 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5、不准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 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6、不准用于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7、不准用于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含不准用于超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外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8、不准降低(减少)用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养)标准(资金), 侵占群众利益。9、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 散。10、不准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和工作支出。(四)切实加强监管。县扶贫办、发改科技局、县纪委监委、 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 向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 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 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 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 决算审计报告。(五)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 示制度,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及额度等重要内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县、乡、 村(行政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十、其他事项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项目的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 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具 体详见附件。附:隆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 效益。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 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现脱贫攻坚投入 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 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如期完成 我县摘帽销号和脱贫攻坚目标。四、整合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安排用 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体包 括:(一)中央层面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 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 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 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 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 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 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 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 的直接补贴除外)等19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 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 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 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 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二)自治区层面的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 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 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节能减 排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新增建 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美 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 建设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 (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 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新型经营主 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 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资金、水资源管 理及保护工程资金、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 部分)、“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发展部分)、服 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服务业发展部分)、农业综合开发 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左右 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22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 及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包括与中央预算内 投资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相对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不包括重大引 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 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三)市级层面的资金。包括南宁市财政安排并明确可由贫 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精准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产 业化扶持专项资金、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农村综合发展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粮 食安全保障暨产业提升项目资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村级 一事一议的补助、村屯绿化市本级补助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乡镇生活污水、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资 金、“美丽南宁生态乡村”专项资金、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现 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资金、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 资金、综合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扶持资 金等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及市本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 设部分(包括与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相 对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 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 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 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五、计划整合资金额度2020全县计划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9419. 95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14245. 66万元,自治区资金8971. 07万元,市级资金 16203. 22万元,具体包括:(一)中央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32. 6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979. 6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56.1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 43 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H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6. 8万 元、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3万元。(二)自治区资金。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784. 07万元、库区移民发展专项 资金187万元。(三)市级资金。财政精准扶贫资金15203. 2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00 万元。六、统筹资金实际投向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紧 密挂钩,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选择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精确瞄准 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增强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 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2020年我县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村 基础设施及其他等。1 .农业生产发展24273. 13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12620万元,自选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项目10357.63万元,其他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295. 5万元。2 .农村基础设施9437. 55万元;其中:村屯路建设项目 5908. 57万元,桥梁和涵洞建设项目465万元,人畜饮水建设项目 3063. 98 万元。3 .其他5709. 27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贴息700万元,易 地扶贫搬迁贴息800万元,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519. 27万元,疫情期间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500万元,稳岗 补贴500万元,扶贫培训项目690万元。七、年度建设任务(一)产业扶持类1.隆安县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1)建设任务:建设异地合作经营项目等共7个项目、新建 道路共8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宝塔园区农民工创业园(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 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620万元(5)补助标准:按照具体项目安排资金(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达标和带动贫困户产业 发展及提高收入问题。受益贫困户883户3281人。通过新建道路, 完善园区建设。2 .隆安县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项目(1)建设任务:贫困户自选发展产业项目、转移就业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0357. 63万元(5)补助标准:脱贫攻坚期间按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对建 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种养业进行产业或奖补,对转移就业补助。 疫情期间未脱贫户产业救助资金每户不超过15000元,退出户、 脱贫户产业救助资金不超过7500元。(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转移就业,解决 贫困户增收脱贫问题。受益贫困户26605户104735人。3 .隆安县其他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建设任务:建设产业路、水利渠道三面光、打井、挡土 墙等共21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95. 5万元(5)补助标准:按照具体项目安排资金(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通过完善产业路建设、水利渠道三面光、打 井、挡土墙等项目,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受益贫困户3035户13041 人。(二)基础设施类.隆安县村屯道路建设项目(1)建设任务:道路硬化、维修,完成路铺设、路面硬化及 水沟、涵洞等建设共145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交通局、各乡镇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908. 571万元(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7)绩效目标:完善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5%以上的非贫困村 乡村道路设施,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受益贫困户9915户27899 人。1 .桥梁和涵洞建设项目(1)建设任务:建设桥梁涵洞4座(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屏山乡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65万元(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7)绩效目标:实现该村交通畅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受益贫困户489户,受益贫困人口 2042人。3.隆安县人畜饮水项目(1)建设任务:安装水管,新建集水井、高位水池、重力式 无阀滤池,配备水源泵、消毒器等,建设完善农村安全饮水设施 等共122个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相关村屯(3)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063. 98万元(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7)绩效目标:解决当地群众人畜饮水问题,改善群众生产 生活条件,受益贫困户9654户35023人。(三)其他类.隆安县金融扶贫项目(1)建设任务: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3)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00万元(5)补助标准:贴息年利率4. 75%(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支出负担,帮助贫困户 生产发展,受益贫困户6075户。1 .隆安县扶贫培训项目(1)建设任务:扶贫培训项目(2)建设地点:各乡镇(3)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90万元(5)补助标准:“雨露计划”本科生5000元/人,“雨露计 划”职业技术教育3000元/年人,短期技能培训800元/人(6)时间进度: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完成(7)绩效目标:为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资助,为贫 困户家庭脱贫打下了基础,受益贫困户2561人。2 .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贴息(1)建设任务:易地扶贫搬迁贴息(2)建设地点: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 城融合区(3)项目责任单位:公投公司(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00万元(5)补助标准:贴息年利率4.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