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草案).docx

    • 资源ID:91208949       资源大小:11.72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草案).docx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 理,规范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 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 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包括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 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村内集 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行村经济合作社职能的村民小组的财务活动参 照执行。第三条【党的领导】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活动应当遵 守党建引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公开透明的 原则。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如实反映村经济合 作社财务状况。第四条【部门和乡镇职责】市、区(县、市)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业务指第五章财务人员管理第三十二条【集体资产专管员】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根据 需要设置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岗位。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应 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第三十三条【乡镇代理会计】区、县(市)人民政府和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乡镇(街道)代理会 计队伍建设。代理会计人员应当相对稳定,并具备从事会计 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每名会计代理村数一般不超过五 个。乡镇(街道)代理会计人员薪酬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 保障,具体标准由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监督与培训】村经济合作社财务 人员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 行管理,接受财政部门指导、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 定期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第三十五条【财务人员离职监督】财务人员离职应当办 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第三十六条【财务人员回避】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 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村经济合作 社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或者代理会计。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颁布实施】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村经济合作社 财务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应当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 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据其职责,对村经济合作社 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数字化管理】村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资产管 理等财务活动应当纳入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行数 字化管理和全程信息化监控。第二章 财务计划管理第六条【财务计划编制原则】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在每年 年初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兼顾各方的原则,编制年度 财务计划。财务计划应当与本村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发展水 平、收入状况和社员的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条【财务计划内容】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一)财务收支计划;(二)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三)基本建设计划况;(四)生产经营、农业资源开发或其他投资计划;(五)收益分配计划等。第八条【财务计划编制和调整】年度财务计划应当由 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并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备案。若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社员大会或社 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对财务计划进行调整,并报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第九条【财务计划执行报告】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在年 终向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 况。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条【重大事项决策】涉及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资 产处置、重大项目招投标、收益分配、留用地项目开发等集 体经济重大事项,应当先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讨 论后,提交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表 决。重大事项清单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第H一条【货币资金】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实行账、款分管,支票与 印鉴分管,定期核对、盘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公款私存、坐支现金、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推进集体资金线上审批和管理。第十二条【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村经济合作社可以 委托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存储本经济合作社大额存 款的商业银行。大额存款标准及确定存款商业银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由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十三条【资产台账】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资产台 账管理制度,每年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如 实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清 查核实结果向全体社员公示,并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确认。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定期将资产产权归属、坐落位置、资 金投入、取得期限及使用特征等,录入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 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第十四条【合同管理】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合同管 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应当 签订书面合同,合理确定合同期限、标的,明确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合同内容 应当包含租金市场调节机制。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将各类合同统一编号后录入农村集 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第十五条【下属单位管理】村经济合作社对其独资、 控股、参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制定、参与 制定该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章程的方式,建立权责明确的内 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第十六条【会计委托代理】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委 托代理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会计代理 机构或者其他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其集体资金所有 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第十七条【组账村管】依法代行村经济合作社职能的 村民小组实行组账村管,组级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统 一由所在村(社区)进行监管和核算;有条件的地区,组级 资金可以统一存入村级账户管理,按小组分别建账,其资产 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第四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第十八条【票据管理】村经济合作社的各项收入应当 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的财 政票据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及时全额入账。除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误工费、勤杂人员工资报酬和 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及发放土地征用补偿 费、政策性兑现资金等外,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取得财政部门 或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和发票作为支出凭证。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票据登记、保管和使用制 度,非财务人员不得经手票据。第十九条【收入管理】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加强经营收 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管理, 依法做好账务处理。村经济合作社对其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应当按照章程或者协议规定及时收取投资收益。接受国家和上级单位的专项拨款,应全额入账,专款专用。第二十条【开支审批】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加强财务管 理,财务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党组织、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 和社监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实行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度。数额较大的财务支出,经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集体讨论 后,由村经济合作社党组织、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和社监会 主要负责人审批;数额巨大的财务支出,经村经济合作社负 责人集体讨论,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提交社员 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由村经济合作社党组织、村经 济合作社社管会和社监会主要负责人审批。数额较大、巨大 标准由各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凭证,出纳应当拒付, 会计不得入账。第二十一条【村级债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合理控制 债务规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村经济合 作社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经济合作社的债务 规模设置警戒线,并对村经济合作社及社员发布预警信息, 防止出现大规模债务风险。村经济合作社以及村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 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二条【非生产性开支】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严格 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得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转嫁由村内其 他组织和经济实体开支。村经济合作社实行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制度和村 级公益事务、商务招待费支出限额制度,具体限额标准由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村经济合作社人口规模和集 体经济收入等情况确定,并报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 门备案。第二十三条 【管理费用】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严格控制 管理费用支出,规范村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可以根据村经济合作社规模、岗位责任制及集体当年收益状 况,并结合工作实绩和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经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考核提出建议后,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 大会讨论确定。在下属企业或组织兼职的社管会成员,一般不得在下属 企业或组织领取补贴、奖金等各类报酬。第二十四条【收益分配原则和顺序】收益分配应当坚 持“有收益才分配”的原则,不得举债分配。村经济合作社 应当在收益分配前,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全年的收 入和支持,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村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并 经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备案。村经济合作社当年的净收益在提取公积公益金后,可以 用于收益分配。公积金主要用于村经济合作社发展生产、转 增资本、弥补亏损等,公益金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社区 建设等公共开支。第二十五条【不得分配事项】下列款项不得列入当年 收益分配:(一)土地补偿费;(二)村属企业或者集体资产转让所得;(三)外单位及个人捐赠赞助;(四)留用地指标折算的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等。第四章 财务公开与监督第二十六条【财务公开】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实行财务公 开制度,按月或按季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资产状况、财务收入、财 务支出、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方 案和财务收支计划等。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承包金、土地征用补 偿费、集体资产租赁费、管理人员报酬等社员关注的重大财 务收支以及计划外财务支出,必须逐笔逐项逐人公开。除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外,还应当积极推行线上公开方式。第二十七条【社监会监督】村经济合作社财务活动应当 接受社监会监督。社监会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向成员社员大会或 成员社员代表大会报告监督情况,及时向社员公布审查监督 有关情况。第二十八条【民主监督】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对所公布的 账目可以提出询问、质询,并有权要求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 题进行解答;对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村 经济合作社五分之一以上社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或者 二分之一以上社监会成员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事项,应当及 时公布。对于社监会认为不合理并予以否决的开支事项,当事人 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大 会审议决定。第二十九条【审计监督】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应 当接受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组织的审计。审计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村经济合作社 收取审计费用。第三十条【审计内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内容包括:(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三)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情况;(四)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五)村级债权债务情况;(六)村集体专项资金使用;(七)村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A)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 况;(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第三十一条【审计次数】村经济合作社每届内审计应当 不少于二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每年审计一次,发生重大信 访事项和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离任必审。

    注意事项

    本文(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草案).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