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柜供货及安装合同.docx
合同编号:柜工程供货及安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二零一五年六月橱柜工程供货及安装合同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恳切信用的 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项目AT、A-2样板房整体橱柜供货及安装工程的有关 事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范围和承包方式1、依据: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橱柜深化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 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2、工程内容:橱柜(以下简称“货物”)的制作、运输、安装、保修服务 等。3、甲方及精装修施工单位的协调和施工协作,施工水电费由乙方和精装修施 工单位洽商解决。4、工程移交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5、供应修理和售后服务。6、本工程接受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单价包括橱柜制作、安装、运费、装卸费、 包装、各项税费、利润、管理费、检验费、保险费、货到工地仓库交货前的全部 费用以及安装、修理、技术指导、培训、成品爱惜、验收、保修等费用,具体组 成详见价格明细表。7、在本合同签订至结算完成期间,无论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等因 素,均不影响本合同已确定的价格。8、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以经双方核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三、合同价款及计价、结算方式1、合同价款:本工程接受含税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结算。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34, 1600元(大写:叁万肆仟壹佰陆拾为元整),详 见本合同附件3 (双方认可的预算清单)。本合同价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其次条“工程范围及合同内容”中设计内容 和要求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1. 1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含全部产品损耗)供货、运输、装卸、仓储、 包装保管、安装、管理费、利润、施工措施费、检验(检测)、成品爱惜、验收、 垃圾清理、风险、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1.2合同总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全部施工措施、平安文明 施工措施、施工临时设施及办理各种施工必备手续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场内垃圾清运;材料、机具堆放场地的整理;冬 雨季施工费用;高温及低温施工困难费、施工中的短时停水停电应急措施;日间 照明及夜间施工增加费;其他可预见及不行预见费用等。L3国家及政府部门因进行工程所规定应缴的任何收费(即:包括但不限于乙 方承揽上述工程须要缴纳的各项税、费)。1. 4甲方免费供应现场垂直运输。2、设计变更或甲方托付增加项目的计价方式:1.1 本工程包干单价的计价内容已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平面位置、交通条件、 工程施工特点、难度、施工要求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内容的全部造价,如有错漏, 概由乙方全部负责。1.2 如因甲方缘由导致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或合同范围外的增加(或 削减)工程量,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依据以下方式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的变更报价,经 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结算时除甲方要求的新增加计价项目外,不再增加计价项 目。3、乙方必需在工程竣工验收20天内向中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在30个工 作日内帮助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工作,有争议的部分另计。四、工期1、2015年7月28号之前乙方需完成橱柜供货安装,如因乙方缘由每延误一天 按人民币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本合同工期是指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的全部时间,以经甲方、监理确认的 完工之日为竣工日,已充分考虑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除不行 抗力以及甲方缘由造成的工期延误,其它全部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均已包含在合同 工期内。3、工期签证:3.1 若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认定的不行抗力因素,乙方在事务结束48小时内 向甲方、监理提交工期延误申请及有效证据,经甲方、监理核实批准后方可顺延 工期;超出48小时后申请的,甲方可视为未曾发生;3.2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由于甲方缘由导致延误工期的状况,乙方应首先口头 通知甲方,监理,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监理递交书面报告,甲方、监理依据现 场实际状况进行审批;如乙方未刚好汇报,甲方可视为未曾发生,不予签证。五、货物的付款及结算方式1、在本合同签定后7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2、乙方按批次送货到甲方指定位置,凭甲供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表(02) 10天内结算当批货款,支付当批货款的40%;3、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4、乙方提交完工结算经审核15天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5%;5、结算工程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贰年。其中保修金在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或没有应当保修的 状况下分两期支付,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之日起的365日后的10日内支付给乙 方50% (无息),其次年结束后支付剩余的50% (无息)。6、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供应相应数额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付款,且不担当违约责任。工程款支付至95%时,乙方须供应合同结算价款 总额的足额发票。保修费清算时乙方不再供应发票。六、双方权利及义务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1.1、 甲方向工地现场派驻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是甲方在施工现场履行合同 的代表。全部甲方的工作指令均需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1.2、 如确有必要,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 确认。乙方对甲方项目负责人的口头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项目负责人不能刚好赐 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项目负贡人发出口头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 求。甲方在签收乙方书面确认耍求后48小时内仍不予答复的,视为该口头指令已 被确认。1.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刚好向乙方供应所需的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 无论是口头指令或书面指令,假如指令错误的,甲方应刚好订正。乙方有责任核 实甲方指令是否正确,假如发觉甲方指令有误,应刚好告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 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担当,但经乙方告知后甲方仍坚持指令的,所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担当,工期相应顺延。1.4、 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担当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 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1.5、 甲方因项目管理缘由须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后任接着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责,履行前任的义务。2、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2.1 乙方应为项目指派有足够实力的项目负责人。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 面形式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后交甲方才能有效。2.2 乙方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中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工程师、甲 方现场指令组织施工。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正确处理紧急状况,最大限度保证人员 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并刚好向监理和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2.3 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专职在岗,不得擅自离岗,离开工地 须通知监理和甲方代表。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后任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责,履行前 任的义务。2.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甲方认为不适合在本项目工作的项目管理人员, 乙方须在48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配备经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调离人 员。乙方或经甲方要求调换的人员包括:(1)甲方确认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工作的人员,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 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娴熟本专业工作的施工 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2)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3)和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3、甲方责任3.1 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平安、文 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3.2 负责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供应书面标高线及完成 面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签署会议纪要,供应乙方材料堆放场地。3.3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 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完成后, 因甲方或精装修施工单位损坏的,修补费用由甲方担当或帮助乙方索赔相关损失 或修补。3.4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协调现场施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乙方的责任4.1 乙方须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细致落实和组织平安文明 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指导。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办理 的和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担当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因乙方缘 山造成的平安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和甲方无关。4.2 指派 姚常炎(手机号:)为施工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 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若甲方和 监理认为乙方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施工管理的要求,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乙方必需刚好更换;如乙方对存在的进度、质量、 平安、文明施工等问题限制不严,经监理、甲方指出后仍不进行细致彻底整改的, 监理、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惩处。4.3 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进 场施工。乙方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及其四周环境进行调查,并对甲方供应的相关 现场资料进行核实。1.1 4乙方必需承诺全部产品必需由乙方工厂供应,如甲方发觉乙方产品不是 从乙方工厂生产和发出,或乙方所运用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运用假冒、伪 劣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更换期间工期不顺延,同时还要向甲方按工 程总价款的期支付违约金,并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5 乙方必需严格执行对甲方的有关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必需严格听从甲方 管理和支配。4.6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橱柜二次设计,严格按甲方确认的图纸进行安装。4. 7乙方供应的全部产品必需按有关规定供应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并向甲方报验合格后方可运用于本工程。4.8 乙方在橱柜安装过程中应加强对精装房内成品爱惜,如因乙方缘由在橱 柜安装施工过程中对精装房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并担当全部费用。4.9 乙方应供应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 技术说明书、产品“三包”保修卡等交甲方确认。七、产品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需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甲方可以按乙方供应的样品 确认后封存或依据同类产品外观、质量、规格等作为验收标准。八、运输、安装费用及产品保管1、乙方负责所供应产品安装前的一次性运输费用及安装费用:若由于甲方缘 由造成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协商解决。2、全部产品未安装及安装完成后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和移交前应由乙方负责保 管,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材料损毁,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担当。经甲方验收合格 并移交后由甲方自行保管。3、乙方负责清理现场产品包装箱及垃圾,应按要求做到工完场清。4、甲方为乙方供应安放产品的仓库。5、乙方施工前现场水电应到位,满足施工须要。6、乙方必需按双方约定标准施工,对施工过程平安和质量负责。7、乙方主动和其它装修施工单位协作,如出现责任不明确问题,应和对方妥 当协调处置:如需甲方参和协调,必需接受甲方协调结果。九、保修期限及保修服务方式:1、乙方的产品保修均由乙方负责。2、保修内容:橱柜从验收结束之日起实行两年保修,终身保养。保修期内,在正常运用和护理状况下,发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免费修 理或更换。如属于业主或用户人为损坏问题,材料费用由业主或用户支付,并按 每次50元上门修理费。保修期内发生保修状况,乙方应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或用户通知的24小 时内指派专业人员到场修理,如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或 用户有权自行或雇请第三方进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超过保修期或因用户运用不当等意外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将赐予修理和 更换零件,相关的费用向用户收取;保修期自安装完成并阅历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当.业主运用产品发觉故障无法解决时,请刚好和乙方联系,以便尽快的为 其供应相关服务。3、服务方式:上门服务,甲方交房时可在业主手册附上乙方售后服务电话, 用户在运用过程中遇上任何的故障可干脆致电乙方售后服务部,乙方售后人员支 配上门处理。4、服务承诺:乙方接到投诉电话48小时内处理完毕(特殊配件除外)。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货和安装后阅历收合格的方视为交货完成,乙方延误交 货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任何一批货 物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供货阅历收不合 格的,应立刻组织换货或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因此导致逾期完成交货的,乙方 按前述约定担当逾期违约责任。经换货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要求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 方有权拒付货款。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若因甲方货款支付延期的,乙方 交货期可按延期时间延期交货。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若支付合同款的时间逾期 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超过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款项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若延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双方按实际完成的供货量据实结算货款。十一、争议及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样时,可向合同 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约定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均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相关附件附件1:技术标准附件2:产品配置标准附件3:预算清单及产品订单附件4:深化设计图以 下 无 正 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 址:地 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518034邮政编码: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深圳市福田区附件一:技术标准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GB/T 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