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做合同.docx
产品定做合同产品定做合同1甲(简称甲方),向 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 .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 应退还给甲方。2 .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3 .技术标准:按统一规定的企业标准执行。4 .交货地点和付款方法: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 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连续交货,甲方可连续验收付款。5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应由违约者负赔 偿责任。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经手人:经手人:年一月一日签订产品定做合同2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出具修改看法。如甲方在2日内未得到答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6 .乙方需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图纸设计、下料,依照合同商定按 时交付设计图纸、下料单、优化单。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觉的设计错误,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付款。7 .乙方必需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 料和复制品。一经查实,乙方留存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无论是否 投入使作或是否制造经济价值,乙方均承当违约金。8 .乙方必需使用本身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 缮等任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将本合同商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擅自转包给 第三方完成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承当 违约责任。第五条:价款和付款方式:1 .合同暂定总价款为元,总价款包括由乙方包工、包原材料、包 税金(17%增值税)、包制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 售后服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 确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如在价格增长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按合 同暂定总价的20%给付甲方违约金。2 .合同预付款为元。进度付款按批次进行。甲方每次提货前,乙 方需向甲方供给每批次对应价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先行提 货并顺延付款时间。3 .付款均以银行方式进行结算,全部结算款必需按双方商定的地 址及账号汇出,甲方不得对工程现场现金结算。4 .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当供给金额相同的正式商业发 票予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 .依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甲方指 派专人驻乙方厂内,帮助乙方进行定做产品的加工、检验、提货相关工 作。如乙方在定作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其它质量问题,甲 方一经发觉,乙方必需重新更换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假 如造成合同延期,乙方承当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 .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 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90天。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 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乙方自行承当。3 .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北京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并以其检验结果为确定货物质量的最后依据。第七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1 .提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所需要的订货批次、订货量 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制作通知,乙方应依据该通知的要求进 行制作并按时向甲方供货。2 .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工厂,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每 次提货甲方应以书面盖章或签字为准。3 .原材料到加工厂内卸货和定作物在加工厂内装货,运输费用由 乙方负责。第八条:包装要求1 .包装要求:型材贴膜不破坏,整体缠绕保护。由于包装不合格 导致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2 .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1 .运输方式:汽运。2 .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 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当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赔 偿被拒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两倍。2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依旧需要的, 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 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原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3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 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 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 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 赔偿损失。4 .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定作物 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5天不能交付,视为乙方不能完成交货, 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出违约金,支出数额为不能交货部分 定作物总价值的30%,并承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甲方发出书面解 除合同通知后,乙方需将甲方未加工制作部分的原材料全部运输至甲方 指定地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任何妨碍。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使乙方设计的更符 合甲方的生产要求。如乙方所交定作物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在生产过 程中发觉的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承当补正之责任,乙方拒绝补正 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致使合同全部或部 分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出合同解除部分所涉总价款15%的违约金, 并承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补偿乙 方已发生损失并支出乙方解除部分10%违约金。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按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的1%0支出 逾期付款违约金。第十二条其他商定: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构成部分。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处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 行期间,双方不得任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 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 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产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共同信守。第一条委托定做产品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图号、 中、英文商标名称、价格、包装要求、字样要求、供货周期等)。第二条商标使用2.1商标授权使用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内;2.2商标字样、颜色以甲方供给的原稿为准,除非甲方书面授权, 乙方无权做任何的改动;2. 3除非甲方书面授权,除合同第一条所列产品外,乙方不能在其 他任何产品及任何包装上使用该商标;2.4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将该商标授权给任何组织或个人 使用;2. 5除非甲方书面授权,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或本合同提前停止后, 该商标的乙方使用权自然停止;2.6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使用甲方商标的产品及包装乙方不能销售、 转让、增与、抵债给任何组织或个人(含甲方经销商)。第三条产品检验报告3.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承制的甲方产品做相应的检测,检测 数据材料乙方应妥当保存,并按甲方的要求供给检验报告;3.2无检验报告等证书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不予接收;1.1 3虽然有合格的检测报告等证书,但国家相关部门抽样检查时发 觉不合格产品而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第四条原材料保障1.2 1如甲方指定本合同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商、品牌、型号等,乙方 需按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品牌、型号等采购原材料;1.3 乙方需按甲方书面规定的原材料成分、比例生产产品,偷工减 料或使用其他替换材料,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还应接受甲方的万元罚款;1.4 甲方会不定期对乙方承制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如发觉与乙方 承诺的不同,乙方除承当检测费用外,还应接受甲方的 元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本合同。1.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该产品外包给第三方加工制作。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5.1乙方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供应周期内将 产品完好地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库房)或甲方特别 指定地点和接收方,对产品运输至该地点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当;5. 2验收标准:以甲方供给的检验标准为准;5. 3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刻补货, 而无须等到收到不合格产品后进行。乙方承当因产品不合格而产生的补 换货费用及承当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的运输方式。5.4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经甲方修复后可达到验收标准的,乙 方承当修复费用。修复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如甲方可让步接收,双方 协定让步接收价格。虽经双方协定可让步接收,但最后用户不接受的, 乙方仍需予以退换;5. 5验收期限:自订购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7个工作日内,逾 期视为合格品。5.6 因产品不合格而发生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当。每重复一次, 乙方承当元验收费用;5.7 虽经抽检合格,但后期使用中发生的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予以 退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5. 8不能检验的功能,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如该功能存在不合格,乙 方应予以退换;5.9因产品不合格而乙方又不能予以解决,甲方有权缓付乙方货款。第六条产品价格与结算6.1 产品价格:;6.2 价格调整:乙方价格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填写由甲方供给的供应商价格调整申请单且说明价格调整的认 真原因,供给必要说明依据。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才可调整;1.1 3如甲方采购额年度递增达到%,乙方应予以相对应的 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双方协商确定。1.4 乙方给甲方的供应价格为同等采购数量级别内最低价格或同等 价格。1.5 货款结算周期:第一批款到后发货(以接到甲方汇款底单传真 件为准),第二批款工程验收结束后,余款付清;如双方另有商定结款 方式另行商定。6. 6乙方结算时应供给税率为%的增值税发票;第七条售后服务6.1 产品的安装由甲方负责,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保修期内由甲 方负责维护和修理,人工费用由甲方负责,零配件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保修期外维护和修理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责;6.2 如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供给零配件,采纳 以旧换新的形式;保修期外乙方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甲方不能解决的问 题经乙方确认后派人解决;7. 3如售后服务由乙方解决,乙方应按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进行;7.1 乙方产品保修期为年;7.2 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售后服务保证金 元。在续签合同时,乙方无需再交纳售后服务保证金。如双方停止合作,在无未决质量争议 事件情况下,甲方须在一年内返还乙方已缴保证金。7.3 甲方不能处理的售后服务问题,乙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 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第八条订货流程规定8. 1甲方以采购订单形式向乙方采购产品,其他任何口头采购均为 无效;8.1 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不能 充足订单内容要求,则应在收到采购订单1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8.2 乙方应于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货物的库存数 量;8.3 产品购销合同(B类)(以下简称B类合同)是在本合同 条款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重点项目而拟订的购销合同。本合同与B类合同 发生条款冲突时,以B类合同为准,B类合同未涉及到的条款以本合同 为准;8.4 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年度采购计划及季度采购计划是本合同的构 成部分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没有按甲方的年度或季度采购 计划备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第九条不合格产品的处理9.1 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退回乙方,乙方无法修复的,处理此退货 前应除去甲方的全部标识。在除去甲方全部标识之前,不得错售、转让、 赠送、自用、丢弃,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当;9.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零配件缺失、损坏,乙方应以成本价供 给零配件,并帮助甲方进行组装或修理。如乙方不能供给零配件,则甲 方有权将产品退回乙方处理;9.3 不能全部检验或部分功能不能检验的产品,在后期使用中发觉 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退换,并承当退换货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同等条件下,乙方的供应价格不是同等采购数量级别内的最 低价格或同等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差价的10倍金额作为补偿性 罚款;10.2 因乙方产品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10.3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每延期交 货一天,按当批订单金额的%给甲方交纳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 除外;10.4 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当批货款的%给乙方 交纳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10.5 因乙方不能履行售后服务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10.6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而又没按本合同规定适时通知甲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10.7 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产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学问产权以 及其他合法权利,若产品由侵害他人权益给甲方或任意第三方带来的经 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当;10.8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为乙方自行制造或有权销售的符合 验收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乙方承当全部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10.9 9不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对所合作的任何信息泄露给 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当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对方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10. 10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义务、权利,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 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调配给第三人;11. 11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之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内容及效力;12. 12因实际供应产品与样品不符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13.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商定均应承当相应责任。第十一条文件供给及商定14. 1甲、乙双方应给对方供给:(1)盖有有效年检章及红色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盖有有效年检章及红色公章的税务登记复印件;(3)盖有有效年检章及红色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证书;(4)业务人员授权书及签字字样;(5)企业法人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如签订本合同方是分公司还应供给总公司的(1) (5)项 资料;11. 2以上证件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适时向对方供给变 更后的相应证件;11. 3如证件变更未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证件变更方承当;11.4 以上证件仅做为备案使用,不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 复印;11.5 甲、乙双方不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使用以上证件从事其他活 动。第十二条道德行为规定1. .1乙方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任何员工进行个人赠送 或娱乐;12. 2工作餐需有甲方二人以上陪伴才可进行,否则视做12.1款行 为;12. 3如发觉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视严重性处以乙方2万至 元人民币罚款。此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第十三条生效13.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一年;13. 2本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但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应履 行的权利和义务;13. 3本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顺延本合 同,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按双方确认的时间顺延生效。13.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第十四条最后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诉讼机关。甲方:乙方:法人:法人:授权签约人:授权签约人:签约时间:产品定做合同3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辽宁北辰窗业有限公司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定做物第二条:定做物质量要求:1 .按国家标准执行。2 .乙方供给封存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的供给方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 .定做物加工所需的全部原材料全部由乙方供给,实在原材料名 称、规格、单位、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双方确认的附件内容为准。2 .甲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要求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检验, 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乙方调换或补充,乙方应当在15日内依照 甲方的要求调换或补充完毕,否则甲方拒绝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更换。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供给方法:1 .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供给定做物相关的洞口尺 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2 .乙方应当在收到定作物等相关资料后遵奉甲方要求两天内向甲 方供给定作物的风格设计图纸及加工尺寸表、门窗加工用料优化单、生 产下料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需在两天内对乙方供给的资料 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3 .甲方在定作物加工期间,发觉乙方的门窗风格设计图纸、加工 尺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适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2日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