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方案_1.docx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我镇地处城郊,生源压力大,做好同学的稳定巩固工作和学前、小一、初一的招生工作意义重大。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六班级毕业生100对应升入坳驼骆中学、严家坳中学。 2、确保各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100进入本学校一班级就读。 3、确保各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学前儿童95进入本学校幼儿园(班)就读。 3、确保在校同学的巩固率为100%。 三、领导机构 组 长:x 副组长:x 组 员:xx 四、工作任务 1、七班级新生招生: (1)坳驼骆学校七班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支配老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学校。坳驼骆学校、x学校毕业生分别由x校长、x主任负责关心,x学校由x校长负责关心。 (2)x学校七班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学校x校长负责支配老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学校。时阳学校、茶园冲学校毕业生分别由x、x校长负责关心。 2、六班级毕业生: (1)坳驼骆学校139名毕业生、x学校1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x主任负责落实,坳驼骆学校x校长负责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x学校。 (2)赵家湾学校4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坳驼骆学校x校长负责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学校。 (3)时阳学校74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学校x校长负责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学校。 (4)茶园冲学校73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学校x校长负责支配老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学校。 3、一班级新生: (1)坳驼骆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2)赵家湾学校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学校就读。 (3)时阳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茶园冲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学前幼儿招生: (1)坳驼骆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依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状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9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210人。 (2)赵家湾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学校学前幼儿班就读。依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状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2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40人。 (3)时阳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学前幼儿班就读。依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状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4)茶园冲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支配老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学校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依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状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5、在校同学: 在校各班级同学由原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负责在暑假普遍走访一次,做好稳定巩固工作。 五、奖惩措施 1、坳驼骆学校(含叶小)必需保证该校六班级前30名、赵家湾学校必需保证该校六班级前10名进入坳驼骆学校七班级就读;时阳学校必需保证该校六班级前15名、茶园冲学校必需保证该校六班级前15名进入严家坳学校七班级就读。全额完成任务的"每生奖50元到学校,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2、坳驼骆学校必需要保证坳驼骆学校(含叶小)六班级前30名、赵家湾学校六班级前10名进入该校七班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3、严家坳学校必需要保证时阳学校学校六班级前15名、茶园冲学校六班级前15名进入该校七班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4、以各学校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人数为准,在校同学每流失一人罚学校50元。 5、学前幼教招生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罚学校50元。 6、学校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将影响学校综合考核积分,各项嘉奖、表彰、评优指标将向任务完成的好的学校倾斜。 7、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单位,完成招生任务的老师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个人。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进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学校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依据生源、学校分布状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方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支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学校秋季招收一班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诞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的需要,优质学校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依据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用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方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依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状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其次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状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假如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准备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用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夫工子女借读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夫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看法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其次、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淌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淌人口暂住IC卡管理方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夫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状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 依据xx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对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正、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特殊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诞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方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xx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支配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照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支配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状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适龄儿童方案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用方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方案,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方案时,学校应依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状况,依据“住、户全都”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挨次录用: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全都,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诞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xx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全都均在我区的同学,在同类同学中优先支配。】 四、日程支配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老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状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其次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班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老师家访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学校办学行为深化实施素养教育的看法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学校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试验学校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同学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同学全面进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试验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看法: 一、学校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诞生)的应届学校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学校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学校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用。对其中要求连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同学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学校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试验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需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试验学校就读的学校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学校生素养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试验学校学校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案生育证明、学校生素养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学校就读的,由所在学校对比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试验学校正式招生将依据区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学校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用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学校;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学校;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学校。)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预备录用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用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学校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学校 (2)、7月1日上午双语学校,下午花园、建乐学校。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用(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方案生育证明、子女的学校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用通知书。 7、在20xx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试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用和分班。 (二)招生方法 城区学校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方案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学校连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即依据学校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学校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学校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同学和家长应照实填写学校毕业生状况调查表。学校毕业生状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学校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同学凭江都城区学校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试验学校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学校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老师依据资格、力气、绩效等状况交叉搭配,合理支配(20xx年8月28日)。 2、“华江班”依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学校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试验学校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照旧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xx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同学所在班级。 4、20xx年8月31日上午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头上预备课。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5 依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对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正、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诞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方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支配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照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支配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状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方案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用方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方案,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方案时,学校应依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状况,依据“住、户全都”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挨次录用: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全都,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诞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支配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老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状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其次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班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老师家访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6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把握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诞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状况: 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供应以下相关证件: 户口簿;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小孩诞生证; 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看法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需按政策照看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依据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支配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严格依据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学校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把握工作,将设班方案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方案。 严格把握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力气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加强招生政策宣扬,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xx年芙蓉区学校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询问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询问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扬工作。 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同学信息采集工作精确无误,并准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及全国中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学校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支配 4月设班方案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扬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用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用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精确录用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询问接待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学校、学校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依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展、有利于实施素养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学校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诞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缘由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缘由的应准时入学,确需连续暂缓入学的,要连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连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缘由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支配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全都”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全都(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全都(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学校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乐观推动学校招生方式改革。妥当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进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供应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准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平房区其他学校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学校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学校(座落在平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学校报名。 南城第一学校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其次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其次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学校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平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全都”原则的,由区教育局依据实际状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方法为: 区教育局依据学校招生方案,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状况下,依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挨次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状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挨次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状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挨次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需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状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挨次安置) (4)符合“两个全都”原则,但因个人缘由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未完成招生方案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全部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校录用的同学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用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学校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用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6.确认录用结果。7月20-22日,完成公办学校录用确认工作,并间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 依据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当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的,可以到一般学校就学,一般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一般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当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依据实际居住状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全都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方法统筹安置。因住宅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供应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当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当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依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状况,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应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同学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同学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同学入学。外籍同学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育国际同学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学校对中考成果排名,宣扬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把握起始班级班额。学校、学校起始班级必需依据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消逝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方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连续接受“两先、一抽、不调”的方法分班,连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同学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学校一班级新生学籍注册;学校学校要以同学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同学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别、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同学和违规转学同学办理学籍转接。依据“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全都”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准时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各中学校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准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平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招生入学工作询问、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平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学校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询问电话等。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8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xx市试验学校x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方案 x年估量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依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