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操作规程13篇.docx
安全监控操作规程13篇【第1篇】安全监控系统数据上传操作规程 (1)突出抓好瓦斯治理工作,严格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发生异常情况时,影响上传半个小时内的为一般事故;超过半个小时以上的,按重大事故处理,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尽快使系统恢复正常,并要求必须及时上报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2)监控值班工必须24h值班,严禁出现空岗、漏岗、串岗现象,尤其是夜班值班期间,认真作好各种记录,每小时应对系统运行状态及上传数据情况做好记录。 (3)监控值班工应以实时监测集团公司安全监控远程网页为重要工作,严禁关闭上传程序和集团公司安全监控远程网页。 (4)监控值班工应具备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系统的各项功能,能够处理计算机和系统运行的一般性故障。 (5)安全监控主、备机只能用做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内网web网页发布、数据上传、双机热备等工作,禁止从事其他与安全监控无关的工作,如打印、上网查询、外来存储设备拷贝等。 (6)监控值班工值班期间发现数据不上传应立即向通防工区监测队值班领导汇报,由队值班领导安排维护员立即处理。系统维护员应在10min内判断导致数据不上传的具体原因,并立即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汇报,30min内将故障处理完毕,如果30min内故障未处理好应及时向通防工区值班领导、矿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并以书面的形式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汇报,待得到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批复后由矿调度室向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7)由于安全监控系统自身原因导致数据无法上传的,系统维护员应及时与厂家技术人员联系共同解决。若安全监控系统上传正常而是其他原因导致数据不能上传的,系统维护员应及时与矿计算机信息中心联系,由矿计算机信心中心负责解决安全监控主、备机至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服务器之间的网络、数据上传通道及端口问题,保证数据上传通道的畅通。 (8)对于随意停止使用井上、下安全监控设备或无计划停止分站供电等其他原因导致数据中断上传或故障数据上传的,由责任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9)检修或停电与安全监控设备相关联的其他设备时,应由检修或停电单位提出详细的检修计划并报通防工区监测队,待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10)影响系统数据上传半小时以内时,由通防工区监测队负责以书面的形式将分析情况汇报矿调度;超过半小时以上时,作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并报矿调度室。 【第2篇】安全监控操作规程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二)监控维护员操作规程 一、岗位素质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懂计算机网络技术,会使用和维护计算机。 3、懂电子技术、信号传输知识及煤矿机电原理知识。 4、了解本矿监测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 5、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aq1029、aq6201、mt/t1008-2006标准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和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本矿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性能及安装要求。 5、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6、了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设置及调试方法。 8、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9、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10、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 三、班前准备: 1、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2、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3、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样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三、正常操作: (一)地面检修操作: 1、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国际“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 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2、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二)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1、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2、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3、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4、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5、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6、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7、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拉力的固定点上。 8、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三)井下安装操作: 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 距为3米。 3、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4、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架空线的电后, 方可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5、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6、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7、所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8、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9、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10、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 、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11、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2、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4、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15、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6、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1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8、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 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此规定。 19、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0、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 2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通风科、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1、每十五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少跟踪误差。 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 证送气平稳。 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 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1、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2、每隔15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3、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七、特殊操作: 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 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4、通风方式改变后,及时调整风机开停状态传感器与相关闭锁线路。 5、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要及时更换。 【第3篇】安全监控装置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二、检修的监控设备的完好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gb3836.1-1983爆炸环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外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 补充: 总经理十个不安全不准生产 1、没有作业规程、不按规程施工的不准生产。 2、特殊作业地点无措施、有措施不落实的不准生产。 3、采掘工作面无班长以上领导现场指挥的不准生产。 4、没按规定配齐瓦检员专盯员的不准生产。 5、作业现场隐患不处理,违反“总经理令”,有严重违章 行为的不准生产。 6、检测瓦斯传感器失灵的不准生产。 7、系统不稳定,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的不准生产。 8、采掘工作面瓦斯应抽未抽、瓦斯超限的不准生产。 9、全煤上山和工作面贯通瓦斯超限的不准生产。 10、已停工的工作面不经联合验收的不准生产。 【第4篇】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操作规程 (1)监控值班工发现传感器、分站等发生故障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当发现甲烷传感器超限和其他传感器报警等状况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若无法向值班领导汇报,可直接向通防值班室汇报,不得延误。 (2)对监控中心站计算机数据分析过程中出现的井下异常区监测数据应及时向工区、队领导汇报,并及时安排人员下井处理,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对处理后的情况同时要反馈到工区主要领导。 (3)一旦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出现故障,应及时起用备用机,并安排系统维护员查明原因,将事故分析结果汇报工区、队有关领导,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第5篇】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1.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新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谨慎操作和要求自己。 2. 监控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和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 3. 严禁利用监控系统主机播放影音文件、进行电脑游戏或上因特网。 4.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微机室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吸烟,并定期清除工控机及键盘、鼠标的污垢。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密保守自己的"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6. 系统操作人员除及时向矿领导递交本矿需要的各种报表外,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报警信息"、观察到的危险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以及安全矿长如实汇报,同时作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的记录。 7. 监控人员人员每10天对井下相关瓦斯传感器进行断电实验。 【第6篇】安全监控值班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班操作规程 (1)准时到达接班地点,进入中心站应穿洁净工装,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物品带进中心站;检查安全监控主、备机,服务器,ups等设备及系统软件运行情况。 (2)询问交班人员系统设备运行情况、班中出现的故障及处理情况,并检查各类记录和台账。 (3)若发现系统及井下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4)确定系统各项指标运行正常后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 二、班中操作规程 (1)每小时对各系统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一次巡检,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仔细观察各种参数和环境数据采集、显示、存储、热备情况,做好各类数据的存储、存放工作。 (2)定期对系统软件及设置参数进行备份存档。 (3)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相应操作,未经允许绝对禁止擅自修改各系统参数及程序的源代码。 (4)与井下安全监测工协调配合搞好每周的甲烷超限断电测试、传感器标校及日常的设备故障处理等工作。 (5)根据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布置及生产情况,及时对系统的测点数据和内容进行相应的增删或修改,修改前首先要做好各种配置参数的备份工作,修改后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要观察各种信号准确与否。 (6)按时打印每天的安全监控日报表,做好报表的签字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记录。 三、交班操作规程 (1)检查各类记录的填写情况。 (2)清理中心站杂物,保持室内卫生。 (3)向领导汇报当班遗留问题。 (4)向接班人汇报当班系统设备运行状况。 【第7篇】安全监控员操作规程 一、监测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安全规定 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7、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三 、日常管理 1、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调试检修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日常维护,能熟练作业。 2、仪器在搬动,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要摔碰,不要强行拉扯连线,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脆弱元件和线路板开焊。 3、遥测仪、断电仪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4、仪器安装位置一般原则是:主机放在新鲜风流中,探头位置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确定,具体位置和安装移动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并要根据生产布局变化随时安装回收移动。 5、仪器的报警值为1%,断电值为1.5%,具体由专职人员执行。 四、 维护与调试 1、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整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要进行全面清洗、擦拭、烘干,然后进行试运行,完好后方可再下井使用。 7、要经常擦拭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进气孔上的煤尘,防止堵塞气孔,影响沼气进入探头气室。 8、定期清扫气室中污物。 9、仪器初安装五天内,要每天检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点等。 10、仪器正常工作后,每周检查调整一次主机稳流源输出电流(催化元件的工作电流);检查和调整差放零点、机零点,检查和调整接收机和主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主机断电点、指示精度。 五、 仪器的修理 1、专职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故障的原因和修理。 2、仪器的检修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 3、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而又不能及时修理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通风维修队值班室、监测室汇报后,要整机更换,旧机要及时上井修理 4、建立健全各项台帐、记录、图纸、报表。 六、特殊操作 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可用替代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 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4、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七、 收尾工作 1、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2、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8篇】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仪器的验收与调试 第1条产品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通风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与定货品种不符或有损坏或与装箱单不一样时,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开箱验收后,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监测仪及其它装置进行全面技术性能检验,发现不符合出厂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厂方,预以维修或更换。 第2条安全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在井下安装后要进行运转前的井下调试,在正常运行期间还要定期进行检查调试。 第二节 装置的设置标准 第3条回采工作面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沼气矿井回采工作面探头应在工作面风流中设置沼气探头。 2、低沼气矿井沼气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风流中和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置一个沼气探头。 第4条低沼气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指单巷压入式通风方法) 1、低沼气矿井掘进工作面在工作面风流中设置沼气探头。 2、低沼气矿井沼气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应在工作面风流及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置一个沼气探头。 第5条用串联通风的工作面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串联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在风流进入串联工作面前设置沼气探头。 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沼气探头。 3、别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在硐室进风道内设置沼气探头。 第6条装置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沼气浓度1.0%; 断电沼气浓度1.5%;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1.0%;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沼气浓度1.0%;断电沼气浓度1.5%;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4、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1.0%;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5、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面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0.5%;复电沼气浓度<0.5%;被串面为采煤面时断电范围:被串联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被串面为掘进面时断电范围: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6、回风流中机电硐室进风侧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0.5%;复电沼气浓度<0.5%;断电范围:硐室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三节 井下安装 第7条仪器在搬运和拆卸时要小心谨慎,防止摔碰和剧烈冲击,避免损坏脆弱元件和造成开焊。 第8条沼气探头必须安设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及其它机械损伤。安设在采掘面的沼气探头,放炮时应移到安全地点,放炮后再移到规定位置。 第9条沼气探头应垂直悬挂在顶板下300mm处。 第10条安全监测维修工对井下安全监测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行中发生故障,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更换期间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11条因沼气超限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安全监测仪在井下运行达一年时,要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校正。 第四节 井上检修 第13条仪器的修理: 1、备齐常用工具。仪器有故障时,不要盲目乱调,应在熟悉仪器原理、结构的前提下,仔细分析判断,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检查和修理。 2、和修理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 第14条 安全监测要建立如下账卡: 1、设备仪表台账。 2、探头使用卡片。 3、井下巡回检查调试记录。 4、井上检修校正记录。 5、传输线路检查、故障处理记录。 6、中央控制室内装备检查、故障处理记录。 上述记录,检修调试人员要签名备查,资料长期保存。 【第9篇】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和指标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 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为%,co报警浓度数值为ppm,水泵房设置的水位超限报警数值为m。系统在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 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值班人员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问题,应保护故障现场,并请专职维修人员检修。 八、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向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 九、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10篇】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风 安全监控装置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仪器的验收与调试 第1条 产品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通风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与定货品种不符或有损坏或与装箱单不一样时,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开箱验收后,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监测仪及其它装置进行全面技术性能检验,发现不符合出厂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厂方,预以维修或更换。 第2条 安全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在井下安装后要进行运转前的井下调试,在正常运行期间还要定期进行检查调试。 第二节 装置的设置标准 第3条 回采工作面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沼气矿井回采工作面探头应在工作面风流中设置沼气探头。 2.低沼气矿井沼气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风流中和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置一个沼气探头。 第4条 低沼气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指单巷压入式通风方法) 1.低沼气矿井掘进工作面在工作面风流中设置沼气探头。 2.低沼气矿井沼气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应在工作面风流及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置一个沼气探头。 第5条 采用串联通风的工作面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串联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在风流进入串联工作面前设置沼气探头。 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沼气探头。 3.别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在硐室进风道内设置沼气探头。 第6条 装置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沼气浓度1.0%; 断电沼气浓度1.5%;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1.0%;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沼气浓度1.0%;断电沼气浓度1.5%;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4.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 沼气浓度1.0%;复电沼气浓度<1.0%;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5.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面风流中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0.5%;复电沼气浓度<0.5%;被串面为采煤面时断电范围:被串联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被串面为掘进面时断电范围: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6.回风流中机电硐室进风侧的沼气探头:报警、断电沼气浓度0.5%;复电沼气浓度<0.5%;断电范围:硐室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三节 井下安装 第7条 仪器在搬运和拆卸时要小心谨慎,防止摔碰和剧烈冲击,避免损坏脆弱元件和造成开焊。 第8条 沼气探头必须安设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及其它机械损伤。安设在采掘面的沼气探头,放炮时应移到安全地点,放炮后再移到规定位置。 第9条 沼气探头应垂直悬挂在顶板下300mm处。 第10条 安全监测维修工对井下安全监测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行中发生故障,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更换期间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11条 因沼气超限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安全监测仪在井下运行达一年时,要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校正。 第四节 井上检修 第13条 仪器的修理: 1.备齐常用工具。仪器有故障时,不要盲目乱调,应在熟悉仪器原理、结构的前提下,仔细分析判断,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检查和修理。 2.和修理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 第14条 安全监测要建立如下账卡: 1.设备仪表台账。 2.探头使用卡片。 3.井下巡回检查调试记录。 4.井上检修校正记录。 5.传输线路检查、故障处理记录。 6.中央控制室内装备检查、故障处理记录。 上述记录,检修调试人员要签名备查,资料长期保存。 【第11篇】x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和指标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 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为%,co报警浓度数值为ppm,水泵房设置的水位超限报警数值为m。系统在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 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值班人员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问题,应保护故障现场,并请专职维修人员检修。 八、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向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 九、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12篇】安全监控机房操作员操作规程 一、进入机房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及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棉纱擦拭设备外壳,每班定期清扫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