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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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五篇】.docx
关于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五篇】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篇1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二、委托代持股份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公司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大写人民币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4.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5.6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七、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署于*。甲方(签章):_年_月_日乙方(签章):_年_月_日公司其他股东签章:_年_月_日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篇2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二、委托代持股份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公司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大写人民币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4.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5.6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七、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署于*。甲方(签章):_年_月_日乙方(签章):_年_月_日公司其他股东签章:_年_月_日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篇3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二、委托代持股份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公司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大写人民币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4.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5.6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七、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署于*。甲方(签章):_年_月_日乙方(签章):_年_月_日公司其他股东签章:_年_月_日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篇4甲方(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受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公司(以下简称“_公司”)_%的股权。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公司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3.甲方将其持有的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第四条特别约定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1)不收取任何报酬;(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元整(小写:_)。第六条承诺与声明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第七条保密条款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第十一条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乙方(受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年_月_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住所地:,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住所地,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委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除股权处置权、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股份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篇5委托人(简称甲方):张某甲,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受托人(简称乙方):王某乙,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鉴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本金:元整,经营所在地为:。股东为名,分别为有目标公司%股权,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代持股权合同,供甲乙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代持股权基本情况1.1甲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百分之)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该股权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乙方同意代持。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所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包括股权转让款)完全由甲方出资,只是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持有,故所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合同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红等完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第二条代持股期限、代持权限2.1代持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日或甲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2.2委托权限如下:(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上具名;(2)由乙方代表甲方以目标公司的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由乙方代表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股息或红利(甲方也可以直接收取股息或红利);(4)由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出资款及支付方式3.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将目标公司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或股权转让款)以转账方式支付至如下账户:目标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3.2甲方以非现金方式出资的,应当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相关所有权或者相关权利转移手续。3.3订立本合同时如果甲方已经出资完毕的,由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出资凭据上签名确认。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作为乙方所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4.2甲方有权依照目标公司章程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利润、现金分红等,由此产生税费的,由目标公司依法代缴;4.3如目标公司发生增资扩股、减资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或减资;4.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4.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因办理甲方的委托事宜而需要支出的费用,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实报实销。4.6甲方有义务根据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出资款。4.6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将所代持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1)乙方未按甲方的明确指示履行受托义务且损害甲方利益的;(2)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4.7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权转移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股权转让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签署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如根据需要,甲方需要以自己的名义体现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登记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相关的过户、登记手续等(但目标公司过半数股东表示反对的除外)。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乙方代为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因此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5.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第三人权利等。5.3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的过程中,如涉及到目标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增资扩股、重大资产的转让、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借款、签署重大合同等表决事项,乙方应当立即告知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谓重大是指标的金额超过30万元的数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行使同意的表决权。5.4如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婚姻纠纷、遗产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或者被分配的,乙方承认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乙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之内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并完成解封。5.5乙方应当在收到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后及时将会议召开时间、表决事项等相关信息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作出指示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每次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书面告知甲方,上述的特别事项应征得书面同意。乙方应注意保留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书面文件(章程、议案、通知、决议、委托书等)并及时交付给甲方。5.6如甲方提出乙方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便甲方参加股东会的,乙方应当出具。5.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5.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告知目标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甲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以乙方名义随时委托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查账以便行使知情权,乙方必须配合并保障甲方的知情权。5.9如目标公司进行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并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新增的股权归甲方所有,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六条代持股权的费用6.1乙方在代持股期间的薪酬待遇由甲方决定。6.2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第七条代持股权的转让7.1甲方可依照目标公司的章程转让乙方代持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转让事宜。7.2若因股权转让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7.3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或者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的,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也全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保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损失金额如果难以计算的,双方同意该金额不低于以甲方在目标公司出资额的10%。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9.2甲方通知乙方将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第十条违约责任10.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行约定,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10.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1、5.1、5.3、5.4、5.5、5.6、7.2条的约定,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代持股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代持股金额(即章程认缴出资金额)20%的违约金。10.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7、5.8、5.9条的约定,属于一般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将所代持股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代持股金额(即章程认缴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10.5本合同如果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甲方失去了股权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出资本金及代持期间未支付的分红或增值部分,或者乙方有义务转让涉案股权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以当初实际出资款折抵股权转让对价款。(违约责任这块,出于代持股协议的复杂性和使用人的特殊要求,笔者没有展开写,只是粗略地写了一些。但这是合同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建议要使用本合同的读者,根据自己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的不同身份,聘请专业律师撰写,以便在既能顺利签署合同,又能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其他12.1通知和送达。本合同双方(含负责人或联系人)的电话和通讯地址已经在本合同页首或页尾载明,双方均认可本合同中载明的电话和通讯地址(含负责人、联系人)和为关于本合同履行的的各种通知和法院诉讼(如有)文书的送达地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约定,口头协议无效。附件或补充合同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