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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宗教及其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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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宗教及其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三篇.docx

    区宗教及其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三篇区宗教及其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一篇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准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两学一干活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团结和引导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打造宗教和睦、民族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在工作报告如下:一、20*年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我区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领导任组长、政府事务部、统战部、杏树岗镇、各社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事务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政府负责,根据人员变动实际调整宗教事务组织。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全面整理规范行政审查事项流程,设定处理环节,重建权力运行流程,尽量缩短时间,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明确、责任到位、灵活运行的服务链,向社会公开二是抓住训练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活动,切实提高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对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解决了城镇、社区干部工作中的恐感。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训练力度,提高宗教界人士识别是非,提高抵抗非法宗教侵蚀的能力。组织许多信众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信众不仅要爱国爱教,还要学法、知法、遵守法律。三是抵御邪教渗透,打击违法行为。针对*基督教会原负责人郭雅春参加非法按立牧师事件,积极与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公安分局、区委统战部等部门进行事件调查,认真询问负责人,免除郭雅春教会负责人和社区法人身份,禁止参加*基督教会管理活动,在全区基督教徒中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进一步加强信徒的守法意识。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关心支持信用。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从管理控制转变为服务协调,真正实现了依法管理。妥善处理*宗教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现有活动场所修理的相关手续问题。针对*基督教会负责人变更问题,严格遵守民族宗教条例,指导*基督教会重新选举法人和负责人,依法履行教职人员申请程序,重新发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结合*区政协委员的转行,将*基督教会负责人申报为*区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五是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宗教事务。围绕人、财、物等重要环节,以*基督教会为考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宗教教职员认定申报、财务公开等特殊工作,逐步完善特殊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重点建立*基督教会会计制度和安全制度,要求教会选择工作能力强、信徒威望高的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奉献箱实现一箱三锁、三人同时开放的管理方式,按时向宗教事务部门提交管理情况报告,定期公开教会收支情况。安排负责人负责教堂的安全,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六是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民族和谐。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城市少数民族,组织社区和园区管理委员会调查辖区城市少数民族,掌握我区城市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民族变更确认工作,严格落实民族工作政策,开展少数民族变更确认,依法保障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二、20*年工作总结计划。20*年,我们将在市局的指导下,力争持社会和谐,全力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是依法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秩序,以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为线索,基本规范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接受宗教界和社会监督,处理宗教事务管理和不干涉宗教团体内部事务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第二,抓住团队建设。采用多种形式,举办宗教工作培训班,完善宗教组织骨干与提升人员素质相结合,提升宗教干部宗教业务水平和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促进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第三,做好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加强重要信息举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力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法规宣传。采用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向全区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活动场地管理条例等法规,组织宗教活动场地负责人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全面了解和掌握精神实质。将党的宗教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宗教活动场所和众多人民群众,依法开展活动。区宗教及其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二篇主任,副主任:目前,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任会议报告了我区民族宗教的工作情况。一、基本情况。洞头区现有少数民族14人,共3052人,其中回族人数占少数民族总数的90%以上,东屏街宿顶回族村是我区唯一的民族村。我区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场所193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4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已登记宗教职员56人。二、主要工作情况。去年以来,我区民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精准领导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关注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营造民宗和谐氛围、服务海上花园建设目标,进一步整理思路,突出重点,加强措施,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一)加快工作力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一是全力打造民族村庄样板花园村。老挝顶回族村作为首批17个全面推进花园村建设的重点村庄,通过村庄景观建设、文化建设和产业延伸,致力于建设回族风情、军营文化的特色民族文化村,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在园林村建设中,积极动员在外企业家返乡捐款175万元。目前,民族村花园村建设资金陆续到达,老挝山顶民族文化广场、村民活动舞台等景观改造开始。二是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进民族四微、六进工作,落实民族宣传示范点,健全区域、街道、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完善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完善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数据库,提高社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水平,今年以来,市级十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加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帮助力度。坚持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学生扬帆计划、少数民族群众合作计划和少数民族模范社区制定补助计划,与海霞母亲、好厝边服务队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各种主题合作活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2023年老挝顶回族村的人均收入居全市少数民族村的前列。今年以来,访问了少数民族群众83人。四是加强少数民族的稳定控制。管辖区内所有敏感少数民族群众不定期调查,滚动调查我区少数民族敏感人员情况,全面调查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提高民族团结政策宣传力,做好日常监督稳定工作。(二)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推进宗教事务法治过程。一是正确完成宗教场所的网络工作。区政府将视网纳入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范围,全面保障资金,驻教联络员充分发挥作用,区委领导、镇领导、统一民宗干部、驻教联络员承包人,分层细致地指导宗教界代表人的思想,多部门共同设立专业工作组,分类实施设置。截至6月15日,我区应设置的79个地方完成设置和网络,提前完成省市工作任务,工作中没有舆论和不稳定因素,得到上司的充分肯定。二是依法加强宗教办公管理。开展行政审查和公共审查事项最多跑一次,不断完善一处文件工作,加强场所建筑的长期管理,切实做好旧禁止新工作,开展教职员日常管理,严格审查活动,大力推进宗教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制度。抓住重大节日、宗教庆典等重要时刻,开展佛教专业管理、文明敬香审计等工作。同时,开展我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复查,完成新一轮甲乙两类场所登记编号工作,指导甲类民间信仰场所完成开户工作,有力推进民间信仰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三是全面加强宗教领域的安全管理。根据场所自我调查-街道(乡镇)检查-宗教团体调查-区民宗局调查的四级安全检查模式,开展宗教领域的安全危险大规模调查、大规模调查、大规模提高工作,对属于d级危险住宅的场所,严格执行五个一措施,保护场所的安全基础。同时,与公安、政法、网络通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宗教信息网络,积极构建宗教领域的稳定机制。四是启动全区宗教场所规划布局。目前,我区宗教场所长期缺乏全球统一规划、整体布局混乱的问题,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提高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引导宗教信仰平衡发展为目标,开始了我区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的特别规划。(三)健全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一是常态联系的交流力不断增强。在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工作到达的基础上,在42个重点场所建立3人驻地工作队伍,在全区所有村居完成村级宗教事务管理组建设,进一步强调基层尖端作用,经常联系交流,使宗教界人士与党委政府的交流渠道顺利进行。二是各种宣传教育的长处抓不住。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团进入场所,采用宗教界代表主导的宣传模式,以爱国主义、宗教中国化等为中心,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切实提高信众的法律意识。三是五个一重点工作点面推广。将玄关甲山基督教堂和北峯三盘基督教堂作为示范场所重点培育,采用树立典型,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全面开展五个一工作,现在除了极少数场所,国旗几乎实现了进入场所。四是引导和谐共建有效。通过举办讲经交流等活动,全面践行寻梦中国,正言正行,全面开展慈善一日捐款、红十字献爱等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园林村建设、扶贫等慈善公益事业,发挥宗教正能。(四)建立一园三节,提高宗教正能文化挖掘。一是推进佛教文化园建设。根据中普陀寺扩建项目一寺二塔一园二院的布局构想,作为一期工程,目前佛教文化园和相关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整体批准工作,在预审工作中,市民宗局正式批准,省民宗委批准报告,项目相关建设批准工作也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二是建立佛教界禅武交流平台。根据三界百家千家的规格,通过禅学论坛、武术表演、主题书画展示,以永福禅寺为主要载体,打造文武合一、内外兼修的禅武阵地。目前,禅武论坛的举办形式基本确定,永福寺积极联系,与区外着名佛教界人士和着名武术家等对接,其他准备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深化国际放生节创造工作。在前几次放生活动的基础上,与宣传、海洋、旅游、中普陀寺等等相关机构,进一步深化方案,强调活动特色。目前,确定了放生节百寺千僧万人的活动设想,国际放生台辅助设施完善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推进民间信仰文化研究。针对我区民间信仰氛围浓厚,但民间信仰文化难以追溯的矛盾,以成功举办母祖平安节为契机,以母祖文化为突破口,与区文联合组建团队,开展摸索和采风,理解我区民间信仰文化的内涵。目前,该工作已完成全区佛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38种信俗分类,进入采风阶段。三、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民族村花园村的后续经济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村级集体经济非常薄弱,产业结构单一,当地村民经济创收道路少,村级如何走出道路,改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基层民宗的工作力量。待加强。近年来,尽管区政府在工作经费等方面大力保障我区民宗领域各项工作开展,但随着“三改一拆”、视联网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基层宗教工作力量不足、工作资金保障不足等问题逐步突显。目前,我区只有少数街镇已配备专职民宗干部,大部分街镇民宗干部以兼职为主,个别人手紧张的街道的民宗干部为派遣工,且民宗工作往往具有一定敏感性,基层民宗干部工作压力较大。同时,村居干部在面对非法宗教活动仍然缺乏警惕,民宗干部难以监管到位,使我区打击非法宗教工作存在一定被动。三是宗教领域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洞头宗教领域情况总体平稳,但仍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近年来随着洞头对外交通日益便捷,宗教界人士往来日渐频繁,特别是大门、鹿西,与乐清、永嘉等地交流更为密切,难以对外来教职人员来洞传道及洞籍人员在外传道情况进行较为有效的双向监管,也成为我区宗教工作的一大难题。四是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水平仍需提高。就全区宗教团体的作用发挥及与场所之间的关系来看,仍存在较大问题。如,基督教两会长期与个别已登记教堂存在不联络、不沟通的情况,基督教两会缺乏威望较高、造诣较深的领导班子,私设聚会点不愿接受政府管理;区佛教协会存在对其他佛教场所的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与市佛教协会沟通不顺畅的情况,造成我区佛教工作被动;道教协会较为松散,对道教教职人员没有形成较为有效的管理机制。总的来看,我区宗教团体缺乏后备人才储备,难以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加快推进民族村“花园村庄”建设。以打造“回族风情、生态家园”为目标,指导寮顶回族村开展“花园村庄”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村居品味。以在外洞商为主要对象,积极引导回乡创业,帮助开发特色项目,推进民族文化旅游经济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创建一批有示范作用的示范单位,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宗教观。要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和紧迫意识,下一步,建议各街道(乡镇)党委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纳入学习计划,民宗局将与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强化联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妇女夜谈等多种形式,着重做好青少年及在家妇女的教育引导,引导其形成科学宗教观,大力打击青少年信教非法活动。同时,配合组织部门加大信教党员排查和处置力度,推进村民中心、文化礼堂等红色阵地建设,与宣传部门做好沟通,通过各种载体,进一步揭开宗教神秘“外衣”,解读宗教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形成科学宗教观的宣教氛围。三是着力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在街道(乡镇)保障民宗干部配备的基础上,计划通过开展3-5年的基层民宗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民宗干部和村居主职干部对宗教工作的敏感性。以村居宗教事务管理小组和三人驻堂小组两支队伍为有效补充,全面摸清我区宗教领域的具体情况,有效掌握各类涉宗事件。四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探索发挥场所视联网作用,加强外来教职人员来我区备案审批工作,推进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活动审批,着重加强宗教场所建筑安全管控,加大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同时,个别宗教形势较为严峻的乡镇,要以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日常联系、加强全民思想文化教育、引导宗教平衡发展三项工作为主导,进一步整合优化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严防境内外势力渗透,维护我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五是深化“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进一步深化“五进场所”,落实“五个一”工作,已制定宗教界人士培训计划,开展红色之旅,在宗教界长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探索开展神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相关活动,着重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思想引导工作,推进基督教中国化。同时,完善宗教团体管理人员考核机制,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团体建立慈善基金,鼓励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六是挖掘宗教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以“一园三节”(即中普陀寺佛教文化园建设、以妈祖平安节推动民间信仰文化研究、“禅武文化节”及“放生节”)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发掘宗教文化内涵,积极调动宗教中善言善行、宽容和谐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道德提升的内容,打造我区宗教文化交流新平台,使宗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主任、各位副主任: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基本情况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二、主要工作情况(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我县于*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三是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对已拆除、整改完毕的场所,由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验收,确保场所拆改到位,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同时,着重关注对政策始终不理解的教职人员、影响力较广的信教群众、场所管理人员的言行动态,坚决防止“回潮”情况出现。(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我县于*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余人次。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手机报、*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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