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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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县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铜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预防为主。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四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二、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印公众应急手册,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县安委会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推动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3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3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3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坚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加大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努力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到2022年全县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停退出。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2022年底前,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个以上。建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遏制煤矿事故、降低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现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五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3年底前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七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消防: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县教育、民政、文体广电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沿河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3年完成脱贫攻坚公路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努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努力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路、水运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邮政: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上交通:加强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码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码头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客运: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健全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渔业船舶: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和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水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3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落实燃气工程按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努力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企业:一是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三是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业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做到一人一档。实施民爆行业无(少)人化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和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县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旅游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针对沿河旅游的风险特征,推动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医疗与安全急救、旅游危机管理与游客反应快速应变双重旅游救援系统。依托“行游贵州”旅游安全预警提示系统,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研发“互联网+安全”管理模块,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乡镇站所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园区:一是完善农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规范农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农业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强化农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三是开展农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农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夯实农业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地质灾害防治。积极配合重点区域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县城所在地、重点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全面夯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基础,扎实抓好已建成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点运行和维护管理,努力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稳步提升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水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三、进度安排从2023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等,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2022年12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支刚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田兴国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适时进行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二)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灾害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资金,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互联网+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安全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安全发展示范等建设。县级专项资金设立及管理具体由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研究提出经费管理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努力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强化安全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和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四)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推进“互联网+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督导。县安委办、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六)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七)严格问效问责。开展专项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地质灾害督导工作内容,确保取得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根据延安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安发20239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黄陵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2022年底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二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有关人员观看,做好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教育引导。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党组织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镇办、各行业部门要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双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根据黄陵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及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黄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级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19号),各镇办、各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梳理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责任具体、运转高效,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特别是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