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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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5篇.docx
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5篇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年。根据关于印发镇烟花爆竹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发201275号)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将其纳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我镇将组织综治、安监、派出所等部门在春节前对各村存在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的地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屡次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要指定专人,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进行监督,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作坊、窝点,要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并追根朔源,查清和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打非”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打非”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是否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企业整改后,须经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临近,各安委会成员务必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检查,加强应急值守,突出抓好水上交通、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篇2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_供电公司、_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篇3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臵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供货单位,要求烟花爆竹产品有安全防伪标签,对对方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采购无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必须由供货单位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臵,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控制事故危险源; 抢救受伤人员; 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臵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 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臵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应急处置方案怎么写篇4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阴市境内储存、销售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可以预见的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烟花爆竹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4.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上成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我市烟花爆竹事故的预警、报警、响应、结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1.4.3 结构完整、信息共享。华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牵头部门为华阴市应急管理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相关信息共享,确保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1.4.4 依靠科学、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1.4.5 预防为主、平练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华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为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1.1 应急指挥部 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指挥,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事故重大时,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市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市委宣传部、有关镇(办)。 2.1.2 指挥部的职责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烟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做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抢救决策;命令并可委托、授权其他部门、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信息平台;甄别烟花爆竹事故级别,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2.1.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报警24小时值班电话0913-4610089。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向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烟花爆竹事故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 2.1.4 现场指挥部 市级现场指挥部是烟花爆竹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应急响应期间设市级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断烟花爆竹事故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并与市应急办保持不间断联络,随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边处置边报告;组织、落实救援物资;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人员救护工作;撰写灾情评估报告。 2.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2.1 应急组织体系。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在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具体指挥。 报警工作由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地镇(办)、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承担日常监管,为事故预测提供可靠资料和事故快报工作。 接警工作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和了解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初步甄别预警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意见,并及时向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处警工作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根据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对报警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甄别预警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2.2 应急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各组组成及其职责分别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部门及事故发生镇(办)参加,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间的联系协调;信息、咨询的传递及发布,事故单位联络、与现场各职能组的联络;向现场指挥部及各职能组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负责有关事故报道事项。 灾情评估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主要负责研判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及时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可能出现的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供控制灾害的技术手段。 安全警戒组:由公安局牵头,主要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安全疏散组:由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人员及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配合,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工程抢险组:由公安局牵头,消防、应急救援专家及事故单位救援队伍配合,主要负责现场危险源的控制,防止事故的扩展;组织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现场烟花爆竹事故性质的侦测和确定。 灭火救援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消防和事故单位义务消防队伍配合,主要负责现场烟花爆竹火灾的扑救;现场伤员的搜救。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局牵头,主要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抢救现场撤出的受伤人员(包括受伤抢救队员);与当地及外地有关医疗单位联系抢救事宜;现场急救药品的联系和提供。 通信保障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事故地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事故应急通信畅通,必要时,经批准后,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电力保障组:由供电公司牵头,事故单位及所在镇、办参加,主要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事故地区电力设备和线路,保证事故救援用电。 物资供应组:由事故所在地镇(办)牵头,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负责保证现场救援所需的各类生活物资和抢救物料的供应;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器材及车辆调度。 专家咨询组:由上级、我市专家库专家或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主要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及时给出是否有次生灾害可能的结论。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烟花爆竹事故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新闻媒体有关灾情的询问。 善后处理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事故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项。 3 预测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由应急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隐患采用安全检查、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整改的方法进行监测。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故对象、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扩大的范围、事故单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对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确保的资源、建议需要启动的事故级别。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事故现场救援,确定应急级别。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预警 事故发生单位、群众、突发事件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报告,根据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提出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意见,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接警后,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话等方式上报至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对报警信息进行研究,形成意见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2.2 先期预防措施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立即传达到相关单位,做好准备;报告市政府、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协助市政府组织联络有关部门,提出救援初步方案;尽快撤离附近群众,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3.3 预警级别确定与发布 3.3.1 预警级别确定原则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预警等级分为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特别严重(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级预警是指因烟花爆竹爆炸(燃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级预警指因烟花爆竹爆炸(燃烧)一次死亡1 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级预警指因烟花爆竹爆炸(燃烧)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IV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3.2 确认程序和发布程序 IV级由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述确认原则进行确认,由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级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根据上述确认原则进行确认,由上级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级由省级应急管理局根据确认原则进行确认,由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发布;I级由省级安监局根据确认原则进行确认,经省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国家后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级应急响应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和事故单位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将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工作情况报告上级市应急指挥中心,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事故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应急中心请求救援;当地驻军、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对事故所在地进行紧急支援。 4.1.2 级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紧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工作情况上报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指挥中心,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4.1.3 级应急响应 事故所在市、县(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省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市、县应急指挥中心事故情况报告和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报告,启动省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4.1.4 I级应急响应 省应急指挥中心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启动省级事故应急预案,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请求应急救援支持。 省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有必要时组织事故所在地周边市、县参加事故的救援工作,或决定实行特别管制措施。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部署组织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确定后,确定烟花爆竹级别的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启动总体预案时,对应的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4.2 应急程序 4.2.1 基本应急程序 先行处置: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派人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省、市应急中心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应急中心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制定方案:现场指挥部或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当地驻军、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按各应急小组的分工,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2.2 扩大应急 启动本级预案和相应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时,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转入扩大响应。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上级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高级别预案。 4.3 指挥与协调 4.3.1 应急领导机构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市县(市、区)应急中心均应接受省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省烟花爆竹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应急中心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场所设在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本市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指挥场所设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 4.3.2 现场指挥 当发生重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时市开设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先期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首先负责现场指挥,市应急中心启动时,由其统一指挥。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自救、互救、群众疏散转移,救援物资保障的组织指挥工作。 应急处置权力转移顺序为市长、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应急指挥部副主任。责任部门权力转移顺序为:局长、副局长、职能科(室)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