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现状研究毕业论文.doc
目录摘 要目录第一章 绪论1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理论意义1一、研究背景1二、研究意义2第二节 基本研究思路2一、主要研究方法2二、主要研究内容3三、研究框架3第三节 本文的主要探索和不足4第二章 理论基础6第一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概念界定6一、国内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概念界定(趋势)6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分类6第二节 相关理论7一、互联网理财产品一般均衡状态7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投资一体化12第三节 文献综述13一、国内文献综述13二、国外文献综述15第三章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识别17第一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现状第二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17第三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的风险比较17第四章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24第一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成因27第二节 从e租宝事件看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是什么风险)24第五章 降息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影响(数据量化 降息比较 图表)第六章 防范对策与建议29第一节 对策建议30一、防范对策和效果分析(投资者最重要 政府其次)30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前景预测31结语致谢32参考文献34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理论意义一、研究背景2015年,央行根据中国目前的经济形式和现状,分别在2015年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以及10月24日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将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至1.5%,金融机构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至4.35%。由于央行降息所带来的影响,银行的传统理财产品面临着不小的冲击,大部分国有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利率都降到4%左右。然而与此同时,互联网理财产品似乎在一夜之间遍地开花,被人们津津乐道。从2013年余额宝进入人们的视线之后,国内的各大互联网巨头不约而同的瞄准了互联网理财市场,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们相继被推出,用户数量甚至大大超过了股民数量,一时间风头无二,根据研究报告1数据来源:2015国民理财投资行为差异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者中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人数占了40%以上。然而在这光鲜现象的背后,由于现今互联网金融行业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和行业准入门槛极低的背景下,频频出现平台的资金链断裂,经营者卷圈走人的情况发生。自2013年以来已经有一百多家互联网平台出现经营困难或者关门跑路的状况。2015年12月8日,国内一家知名的大型P2P公司e租宝更是因为涉嫌海外洗钱、非法集资遭到了警方的调查,并且对涉案资产进行冻结和扣押,此案涉及资金高达730亿,同样的大大集团在2015年12月17日也遭到了警方的调查,此次事件引发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市场恐慌和行业的震荡,投资者不再仅仅追求高收益的产品,更对资金的安全和流向有了更多的顾虑,从而引发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防范的必要性的探讨。同时针对上述问题,各方对于我国政府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二、研究意义本文主要研究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现状,并且通过分析风险及其成因和防范对策,结合2015年央行的五次降息展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从实践方面来说,首先本文通过研究互联网理财产品逐渐形成规模的原因,探讨投资者如何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并通过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流动性、安全性等等特点的比较,得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其次,探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成因,。最后,本文将结合2015年央行的五次降息的背景和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况,来探讨P2P产品今后的发展方向。因此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从理论方面来说,本文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进行充分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不仅能够为个人或者机构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提供可供参考的研究理论,同时还能丰富我国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防范的理论宝库,为他人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第二节 基本研究思路国内外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做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在对以前研究归纳总结的基础上, 结合央行五次降息的背景以及由e租宝事件披露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危机,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特点以及其风险进行实证分析,最后以规范方法来分析今后行业应该如何规范发展。一、主要研究方法本文通过吸收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知识,主要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包含描述性分析、对比分析与实证研究三个有机部分组成。描述性分析主要是描述说明互联网理财产品各自的特点。对比分析主要是不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等等数据指标进行横向对比,以及将互联网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横向对比。实证研究将瓦尔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和亚当斯密的交换理论等方法进行分析。二、主要研究内容和框架本文研究的思路结合了2015年央行五次降息和e租宝等类似事件频发的背景,分析目前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风险,规范分析今后整个行业应该如何发展,并且根据2015国民理财投资行为差异研究报告、第3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等大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投资者如何根据不同的特点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最后根据实证研究和规范分析的结论对本文进行了总结并给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章节安排和主要内容基本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的目的意义,全文的思路、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以及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引入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一节主要详细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从2013年至今的发展规模和演变历史,分别从互联网理财的用户偏好、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以及与银行传统理财产品的比较这三方面分析互联网金融兴起的主要原因。并且着重分析了互联网基金、P2P网贷和互联网保险这三种主要类型,分别阐述了它们的代表类型以及各自产品的特点和缺点。第二节主要分析了两种相关理论,分别是互联网金融的交换理论和一般均衡理论。交换经济学理论使得人们意识到资金的交易可以不通过实体中介,而在互联网平台上得以实现,从而使每个人都有可能获得自己的最优组合,并且通过这样不断的交换,社会上的闲置资金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一般均衡理论指社会达到了帕累托最优,市场上无数个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进行互相匹配,从而选择自己最偏好的金额和期限,最大程度的利用社会资源。第三节文献综述的内容主要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现状的分析,对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进行总结和评价。第三章的第一节主要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分别从“发展快、覆盖广、品种多”这三个特点具体展开并阐述现状,并展望了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即互联网理财将向着“私人订制”、“私人银行”的方向发展,做到更加安全、透明、便捷、平民化,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第二节则是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出发,具体分析了P2P平台、平台服务以及众筹这三类渠道的主要运作模式,然后分别比较了三种渠道不同的运作模式的优缺点,最终得出评价和结论。本文的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首先第一节先从2015年e租宝遭到警方调查事件引发对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的思考,分别从投资者的行为和互联网监管两个方面分析引发类似的风险事件一再发生的主要原因,并且针对消费者的理性投资行为以及政府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监管政策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二节具体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几种风险,即货币市场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资金托管风险、支付风险以及维权风险这七大风险,结合目前互联网市场上的种种现象具体展开每一种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引发的后果。第三节分析了央行2015年五次降低基准利率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影响,首先先从降息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作为切入口,对我国房地产、汇率、投资消费、股市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对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以及P2P网贷产品受到的降息影响具体分析,得出降息对这个行业是利好还是利空消息。第五章主要是本文的结论,第一节是互联网防范措施与建议,通过上面几个章节对于互联网风险的分析,提出了笔者对于今后互联网市场发展的几点参考建议,即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需要从投资者、互联网平台和政府机构这三方面共同努力,对于投资者来说主要有培养他们的金融知识、分散投资资金、对投资进行风险测试这三点,对互联网平台来说主要的防范措施有树立平台良好的形象、加强平台自身建设与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对投资人信用评价体系这四个方面,最后对于政府部门给到的意见有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设立政府的监管机构、保障投资者合法的权益这三个方面。第三节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本文的主要创新或许在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本文结合了2015年五次降息来谈互联网理财产品所受到的影响,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属于新兴行业,国内相关研究的论文还尚不多。另一方面,本文着重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并且结合了近期几期比较严重的P2P巨头遭到调查的事件来分析,通过比较互联网产品与银行产品的风险为投资者今后的投资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限于本人的研究和知识水平,论文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第一,由于国内目前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理论数据较少,本文在数据分析上面可能显得不够全面。第二,我国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由于变化快,影响因素众多,因此本文最终得出的结论可能只适应目前的金融环境。第三,对于吸取国外经验的借鉴,可能不适应我国国内的经济环境。以上几点都是本文的不足之处,希望今后有更深入的研究和发展。第二章 理论基础第一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概念界定一、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概念界定互联网理财产品通常是由电子商务的巨头公司与基金公司合作或者是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的一种理财产品。产品的申购和赎回都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具有变现快、手续费低、收益率高的特点。互联网理财产品指的是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取理财信息和金融资讯,并且通过互联网平台投入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最终获取投资收益的理财产品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根据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不同种类,通常分为以下四种:1.互联网基金2.P2P网贷3.互联网保险4.互联网众筹。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四种类型:互联网基金指的是与互联网有联系的相关标的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公募基金,主要投向货币型基金,因此风险系数相对较小,具有高安全性、稳定收益性的特点,投资者的受众范围最为广泛。P2P网贷是从民间借贷衍生而来,指的是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通过P2P平台作为中介确认借贷双方的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P2P产品收益通常较高,可以达到10%以上,但是风险系数同时也相对较高,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人购买。互联网保险指的是保险公司或第三方保险网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来实现保险销售的方式,将保险咨询、投保、交费、核保、理赔、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网络化 数据来源: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互联网保险的收益率维持在5%左右,但赎回日期较长,通常超过一年,但附加的保险标的区别于一般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因此也受到中老年人的青睐。互联网众筹指的是一种向群众募集资金,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并通过网络平台联结赞助者与提案者,项目成功后赞助者获得回报的形式。互联网众筹分为股权众筹、产品众筹、混合众筹和公益众筹,因此回报的形式有股份、产品、现金分红等形式,相对于其他几种互联网产品,众筹对于投资者的保护条款相对薄弱,因此其发展尚在起步阶段。二、 国内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基于现阶段的发展,它主要的作用是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倒逼银行促使传统银行业改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论是从政府角度还是监管角度来看,最后都应该是为实体经济而服务,脱离了实体运行的互联网金融,是无法长远发展下去的。尽管互联网理财可以认为是从草根经济发展起来的,但是近几年来的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急剧增加,使得互联网金融具有庞大的用户基础,今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趋势也势必会朝着继续发展用户数量和覆盖面上努力,并且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体验度,从产品质量和服务上留住客户的资金。另一方面,尽管互联网金融市场依然有相当多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相关的监管政策尚没有正式出台,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规化、规范化的要求已经提上了日程,整改市场的意见稿也在不断修改,一旦今后正式监管政策出台以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会更加合规规范,消费者的权益也将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相信只要整个行业共同努力,今后通过互联网进行理财的方式将成为人们理财的首选,目前还有许多人尚未享受到互联网理财带来的好处和便利,互联网金融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进步和发展。互联网理财也有望向着“私人订制”、“私人银行”的方向发展,做到更加安全、透明、便捷、平民化,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 第二节 相关理论一、 互联网金融的交换理论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提到了商品直接的交换是从古至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人们通过交换从而获得自身的满足,交换是物质生产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只要有50%的利润就可能铤而走险。社会交换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初又被社会学家霍曼斯进一步发展。理性人可以从各种利益中选择利益最大的组合,通过最小的成本和代价实现自身的最大需求,而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的。霍曼斯认为人是理性动物,个体的行动与否取决于成功与价值这两项因素,用公式表示为:行动发生的可能性=价值*成功概率 数据来源:霍曼斯交换理论。理性人选择价值与成功可能性最大的组合从而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这一理论运用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一方面投资者通过衡量市场上各种产品的收益率和风险性,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根本的目的是实现自己资产的增值。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出借资金给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市政建设等等项目,获得高额的回报率,从而维持平台的运行。因此,在金融市场上,无论是投资者个人还是金融公司,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做出各项选择,并且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换达到自身的目的。交换经济学理论使得人们意识到资金的交易可以不通过实体中介,而在互联网平台上得以实现。每个人都有可能获得自己的最优组合,并且通过这样不断的交换,社会上的闲置资金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社会资源的效率也得到了提高。二、 互联网金融的一般均衡理论一般均衡理论是由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在纯粹经济学要义中提出的,他认为当整个经济体系处于完全均衡的的状态时,所有消费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都会有一个确定的值,产出和供给量也会有一个确定的值。在这样的均衡状态下,消费者将会获得最大效用,社会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没有人能在不使得他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改善自身的境况。在经济体系中,一项经济事务处于各种经济力量的相互作用之中,如果各方面的力量能够相互制衡或者相互抵消,那么该项经济事务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并将保持该状态不变,我们称该经济事务处于一般均衡状态 数据来源:一般均衡理论报告。下面是一般均衡的数学思想:假设经济系统中共有N种产品和商品要素,价格分别为P1,P2Pn,则商品或要素的市场需求表示为:Q=Di(P1Pn),商品或要素的市场供给表示为:Q=Si(S1Sn),当所有的商品或要素同时处于均衡状态,那么市场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此时Q=S,市场的供给等于需求,如图所示: Pe和Qe即一般均衡状态下的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无法达到金融市场的一般均衡状态,这才使得金融中介得以产生。而如今的互联网金融时代,由于信息透明化和交易成本的降低,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无限趋向于一般均衡状态的可能性产生。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无数个资金供给者和无数个资金需求者进行互相匹配,从而选择自己最偏好的金额和期限。一方面打破了过去信息不对称的传统模式,投资者无法通过公开平台选择自己最理想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互联网使得交易成本降到最低,不再需要投资者通过交易所,银行进行交易。因此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将过去投资双方面临的壁垒打破,减少了人们寻找交易对手的时间和成本,与对手直接交换的可能性在互联网的平台上被无限放大。三、 互联网金融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混业经营不断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增加,非利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使银行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要想满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新需求,就要寻找全新的风险管理理论,于是,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就在这样的条件下油然而生。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指定量分析实现战略方向的选择,策划和预防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遇到的风险,在企业范围内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在整个银行的业务经营、部门管理等过程中,始终保持实施风险管理流程,来确保获得更大的利润,它是一种从整体的角度全面衡量所有商业银行的风险。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的内容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控制;防御风险的措施应由银行管理层逐渐落实到各部门、各个员工中;进而创造出可以抵御巨大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可以加快风险预防目标的完成。 2004年六月,随着新巴塞尔协议的颁布,国际上的规模庞大的银行首先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银行制度建设,然而这也代表着一个新的时代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的到来。全面风险管理指的是企业围绕着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养良好的风险文化,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其中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策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这一理论是由资产风险管理、负债风险管理理论演变发展过来的。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中则对这一理论构建了五项要素,五项要素分别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和交流、监控,目的是为了对企业的风险进行管理,规范企业的运作模式。这一理论运用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需要从平台的运作环境、产品的风险评估、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等等方面进行多重考量,建立相应授权规范和问责制度,从互联网平台的内部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另外,平台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和监管当局的要求,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和调整,从而控制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第三节 文献综述一、 国内文献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主要在近两三年,因此国内的文献相对于其他题材较少一些。国内文献主要集中在互联网理财的现状以及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两方面。作者郭步超、沈鑫(2014) 数据来源: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探讨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分析了国际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现状和趋势,该分析表明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的替代作用较小,两者均可以有各自的发展空间,各国中央银行的职能不会受到其影响。陈明昭(2013)等人则通过大数据金融和信息化金融机构从侧门阐述了其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冲击。而在王光宇(2014)的研究中,则认为互联网金融还只是一种新的渠道和新的平台,并没有根据互联网的特征开发出完全创新的P2P产品,互联网金融被认为没有很好的将传统金融和新兴互联网相结合。陈健基于对余额宝的研究,预测了市场上将出现更多多样性的产品,类似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分级基金等金融产品,将大大增加消费者的选择性。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作者诸悦提到了美国版余额宝PAYPAL的兴起与衰落,也为市场上这些产品将面临的风险敲响了警钟。另外,郑霄鹏(2014)通过分析商业银行主要的三个业务:中间业务、信贷业务、理财业务所受到的互联网的冲击,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指出商业银行需要通过改革来应对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吴晓灵等人指出,只有来自政治层面的监管才能对互联网金融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这方面的监管却不容易操作和控制,仅凭互联网技术和银行的监管并不能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约束。曹彤通过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研究,提出了两点建议:分别为开放政府的数据掌握能力以及提供传统金融机构开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权利在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防范方面,王一飞(2014)在文中指出,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于自身的产品应该进行更严格的审核制度,还需明确提醒消费者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性。王春晖(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不同在于服务的对象不同,互联网金融的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和普通投资者,我国目前互联网理财主要包括P2P,互联网基金、保险、众筹等,互联网的创新同时也导致了许多不合规的行为以及投资的风险,甚至有犯罪风险的可能。 数据来源:三网融合必须解决体制性障碍王占军等人(2013)提到了我国可根据国情,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互联网监管制度,加强整个行业的规范性和风险的判断力。范如倩等人对支付平台所涉及的洗钱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风险形成的具体过程,同时对监管方式提出了一些独特的见解。谢平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包含两种风险,分别为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所以在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监管时应该注重风险的分散和转移,通过行为监管的方式,尽可能的降低风险,保护互联网理财者。张承惠指出要传统的监管方式对现代互联网金融并不一定行之有效,因此要寻找符合现代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的监管方式。李博、董亮(2013)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模式,重点对“余额宝”进行研究,针对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信用体系不完善、违约成本低、技术安全等风险提出相应的建议。安平(2013)通过对比中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揭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及风险防范,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定价模型及信用评估体系的缺失,提供参考性建议。杨群华(2013)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技术风险(系统性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技术支持风险)、计算机及交易主体的业务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信誉风险)及法律风险(权益保护和法律监管)等方面,提出建议。本文在前辈的研究经验下进一步发展,首先探讨了什么是互联网理财产品,其次针对互联网理财的风险进行具体的分析,并且结合央行降息的背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分析如何控制和防范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和隐患。二、 国外文献相对于国内而言,国外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研究起步较早,文献也相对较多。主要集中在研究P2P网络借贷上。Peter A. Thiel(2001) 数据来源:Loan and Pledge Agreement发表相关论文,详细介绍了Paypal的背景和规模,以及Paypal最终倒闭的原因。Devinage Rasiah(2011)和Younos、 Vakilalroaia(2011) 数据来源:Asian Journal of Reasearch of Banking and Finance等人通过考察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对于P2P网贷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评估,总结了网络融资的维度变量。Everett(2008)指出网络借贷平台中,如果借款人面向的是与生活中有关系的人,如家人、同学、同事等,违约的概率将大幅下降。在互联网监管方面,Riza Emekter(2015) 数据来源:Evaluating the Credit Risk in Online P2P Lending认为美国所建立的以银行为中介的债权模式,对于规范P2P网贷平台有一定程度的作用。Slattery P(2013)同样认为美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Prosper为主的网络借贷市场,监管制度也相对完善起来。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尚未有健全的监管体制,造成了最近频发的平台相继倒闭事件。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的案例,逐步完善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第三章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识别第一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与现状一、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2013年6月13日,阿里巴巴集团正式推出了旗下的余额宝产品,宣告了互联网金融大门的正式开启。随后,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巨头也效仿阿里巴巴相继推出了自己的产品,各大P2P产品如同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在人们视线中。截止至2015年12月,P2P平台已经突破3000家。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在2016年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已经达到7849万人。这些投资者的年龄层次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下的年龄偏低、份额偏小的消费群体。而这些互联网理财产品相较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是以收益性、流动性和便利性这三大特点吸引着投资者的购买。纵观这几年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理财的兴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取决于互联网手机用户数量的持续增长。根据数据显示 数据来源: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2年我国的手机网民用数量为4.19亿人次,2013年我国的手机网民用户数量为5亿人次,到2015年12月则增长到了6.2亿人次,占了中国总人口的73%之多。如下图所示:并且,随着智能手机越来越普及,人们购买理财产品再也不需要千里迢迢排队去银行窗口购买,而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软件,花上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注册和绑定银行卡就可购买,这大大节省了购买理财产品的时间成本。如果投资者想要比较其他产品的收益高低,也不再需要赶去另一家银行进行比较,只需要在手机上查询一下其他产品的收益率,就可以一目了然。另外一方面,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购买门槛也比银行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降低很多。一般来说,国有四大银行的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一般为5万元,而大部分的P2P产品一百元甚至一元就可以起购。这样的低门槛使得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互联网理财的投资者,这将大大吸引年轻的投资者加入其中。最后,央行在2015年连续五次调整存款利率宣告了我国已经正式进入了“负利率时代”,所谓的负利率时代指的是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在2015年7月、8月和9月的CPI指数分别为1.6%、2%和1.6%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并且最近几个月我国CPI指数呈现上升的趋势:图中可以发现我国CPI指数已经超过了央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的1.5%,由于银行存款的利率低于物价上涨的幅度,因此被称为“负利率时代”。而互联网理财产品相较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往往也高出很多,2015年市场上大部分的产品收益率都能维持在5%以上,P2P产品更是高达10%以上,而四大银行的理财产品则一般很难达到这样的收益率。因此,互联网理财的兴起离不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创新,而产品本身的低门槛和高流动性也受到那些刚进入社会存款还不多的年轻群体的青睐,同时启发了年轻人和中老年人网络理财的意识,可以说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热确实有它的必然性。二、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现状我国目前互联网理财的现状可以总结为几个字“发展快、覆盖广、种类多”。首先来说“发展快”,发展快指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快速。从2013年6月余额宝横空出世之后,国民理财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互联网与理财相结合的模式打破了过去人们传统的理财方式,这种新型模式也更加被人们所接受。根据数据 数据来源: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随着互联网理财市场的进一步深化,截止至2015年12月,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了9026万人,相比2014年底增加了1177万人,网民的使用率达到13.1%,同比去年增加了1%,从下图所示:互联网理财平台的数量也在不断发展,仅统计P2P平台的增长数量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2015年新增的P2P平台就已经达到1580家,为2014年数量的1.79倍。但与此同时,截止至2015年出现问题的互联网理财平台的数量为1263家,其中40%在成立的三个月内就发生问题。而在融资规模上,2014年互联网金融的融资额为23.31亿,2015年互联网的融资规模超过了去年的600%,达到了158亿之多,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理财市场是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其次“覆盖广”,覆盖广指的是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用户数量覆盖广泛。以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举例,2015年余额宝用户的集中地依然是我国沿海发达城市,但是用户增长则更多的来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三四线小城市,分别为48.1%和45.5%,反映了互联网理财意识正在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普及。在用户的年龄分布上,90后的用户数量也进一步攀升达到了总体数量的41.1%,80后的数量占了32.9%,同时50后、60后的用户数量也在稳步上升。如图:由此可见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分布之广、范围之宽,相比于传统的理财产品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最后“种类多”,指的是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种类多。仅蚂蚁金福旗下的产品就有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小贷、众安保险等等种类,业务范围涉及了支付结算、贷款、理财、征信等领域。一般来说大部分的互联网平台都不会仅仅推出一种领域的产品,而是拥有不同投资方向、不同投资期限的产品供投资者选择,也同样能起到分散投资风险的作用。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目前的现状可以概括为整体行业发展快速、用户数量不断增加以及投资者的选择日益增多。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互联网金融过快的发展也为这个行业的安全性带来了隐患,最近接连曝出的问题平台事件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一旦问题平台数量不断的增多,投资者的资金将无法按时收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受到侵害。第二节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和主要风险一、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种类分为四类,分别为互联网基金、P2P网贷、互联网保险以及互联网众筹,接下来本文分别讨论它们的特点以及各自的运作模式。1.互联网基金互联网基金是当今互联网金融市场上最普遍的产品类型的一种,它的典型代表有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腾讯旗下的理财通等。该类产品的特点有门槛低、赎回快、0手续费的特点,虽然这种产品的收益率不如其他产品种类那么高,但是其所承诺的T+0快速赎回基本可以满足大部分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以余额宝作为例子,只要满足金额小于五万元和在银行的服务时间之内提交赎回这两个条件,余额宝承诺该笔资金最快2小时到账。如果超过了银行的服务时间,余额宝也将会在下一个工作日的晚上十二点之前承诺到账。这些产品由于本质上是货币性基金,从2015年一整年来看,收益率一般保持在2%4%之间,但相对于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0.35%,已经高出了好个百分点。另外,相对于其他互联网产品,互联网基金由于有银行托管资金,并且基金代销机构都有证监会颁发的基金代销牌照,比起市场上鱼目混杂参差不齐的P2P网贷产品,安全系数也相对比较高。互联网基金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官网销售模式和电商模式:官网销售模式即投资者在基金公司的官网购买基金产品,这种模式将过去投资者需要去银行购买基金的线下操作转变为互联网购买的线上操作,缩短了购买和赎回基金的时间。电商模式指的是基金公司与电商合作销售的模式,基金公司借助电商平台推广和宣传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者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申购或赎回基金产品。基金公司等同于将基金直销系统内嵌至电商网站中,投资者在支付的同时就等于购买了互联网基金产品,这种运作模式也是互联网基金中最常见的一种模式。2.P2P网贷P2P网贷的知名代表有宜信财富、陆金所和人人贷这几家,2015年年底被警方立案调查的e租宝也属于此类产品。此类产品是由民间借贷衍生而来的,互联网将其从线下发展为了线上,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无担保模式,网贷平台只是起到中介的作用,不参与借贷,不参与资金担保,纯粹为信息发布的平台,收益率和时间由借贷双方共同决定。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债权转让模式,主要是将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接投向资金需求方,将获得的债权分成固定收益的产品转而销售给客户,借款人和出资人形成多对多的模式。第三,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P2P公司主要讲理财端建立在线上,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借贷信息和资金投向,而将借款审查和贷后管理放在线下。由于这几种模式的风险都较高,后两种模式一般采用与保险公司合作来保证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一般P2P产品的收益较高,常见的在7%12%,这些产品的封闭期较长,一般为数个月。起点金额一般从一千到一万不等。但是高收益也常常伴随着高风险,由于P2P行业目前缺乏系统的监管出台,2015年已经有数十家P2P巨头面临资金周转不灵或者破产的情况,无法如期完成对投资者资金的兑付,甚至发生许多投资者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的境地。因此,此类产品一般面向的是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在选择P2P产品之前,要充分了解公司的背景、资金的流向以及运作模式之后,再做决定。P2P网贷的运作模式分为无担保线上模式、有担保线上模式、债权转让模式、O2O模式和电商网络信用模式:无担保线上模式指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仅仅起到信息中介和发布的作用,对提供的借款均不承担担保责任,资金出借方根据自己偏好的期限和金额选择资金借款人,对于资金可能产生的坏账风险和违约风险平台不承担任何风险,因此需要出借方自担风险。有担保线上模式指的是为了保障出借方的资金能如期偿还而引入担保机制的平台,对于投资人来说,至少能保障本金的安全。有担保模式又分为三种,一是平台利用自由资金收购出借人已经逾期的债权,二是通过设立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来弥补出借人的资金损失,三,第三方担保模式。前两种方式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实际起到了间接融资方的作用。第三方担保模式是指P2P平台与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合作,第三方担保公司起到了保障出借方资金的本金安全的用途,在这种模式下,P2P平台起到是信息中介的作用,而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债权转让模式即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将合同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原合同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债权转让模式指的是借贷双方无需签订任何合同,而通常将第三方个人的资金先借给借款人,再由借款方将债权转让给其他投资人。O2O模式即Online to Offline,指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将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结合在一起,采用这种模式一般都是线下的生产机构,通常为小微企业。平台通过线上的网络宣传和广告促使借贷双方在线下的公司成交,这种模式需要借款人进行抵押,同时对出借方提供资金担保。电商网络信用模式是通过电商巨头对于消费者在商户的信息采集,从他们的消费行为、交易数据、社交信息、年龄收入进行综合评定并且打分,最终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信用评级对消费者提供小额贷款或订单贷款,借款人可以享受还款日之前的免息期,其运作模式相当于互联网发放给消费者一张信用卡。3.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也是近年来大热的互联网产品,比较典型的有和阿里巴巴集团合作的娱乐宝产品,一般100元就可以购买,此类产品收益率在6%左右,值得一提的是,保险产品除了收益性还附加了保险的功能,例如身故险、意外险、住院险和家财险等。由于该产品本质上是保险所以有一定时间的犹豫期,投资者可在犹豫期内无手续费退保,这可以说是该产品最大的亮点。但由于它的封闭期较长,一般都超过一年,流动性相比其他种类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较差。因此对于中老年投资者来说,此类产品的吸引力较大。互联网保险的运作模式主要分为官网销售模式、第三方平台代理模式和O2O模式:官网销售模式指的是保险公司通过官网销售互联网保险,比如平安保险通过平安官网和APP销售产品,其运作模式实际是将线下业务搬到了线上,将过去的保险出单、购买、赔付等环节通过官网进行操作,采用电子化保单大大节省了线下操作和购买的时间。第三方平台代理模式相当于形成了在线的保险产品超市,为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提供了中介平台,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风险承受能力和持有资金量购买产品,第三方平台本身不承担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风险责任,而仅仅起到中介和推广的作用。O2O模式即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保险公司在线上进行宣传和推广,客户一旦在互联网上选择合适的产品后下单,保险公司将派出员工登门回访、制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