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焊接组织施工设计(正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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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焊接组织施工设计(正式版).doc
代 号QS37-GXJSS03编 号贵溪电厂2×3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焊接及检验专业).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年 月 日贵溪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300MW机组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 制:审 核:批 准目 录1 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3 综合进度及资源配置计划3.1劳动力计划3.2力能供应计划3.3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计划4 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4.1施工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编制计划4.2焊接技术记录编制计划4.3主要施工方案5 工程质量管理5.1质量管理网络5.2质量目标5.3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6 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6.1管理机构6.2安全目标6.3安全管理措施6.4文明施工管理7 技术培训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7.1焊接技术培训管理7.2检验技术培训管理7.3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8 工程竣工后的技术总结清单8.1焊接移交资料清单8.2焊接专业技术总结9.附录附录1:贵溪电厂扩建工程焊接材料计划;附录2:贵溪电厂扩建工程焊接工器具与消耗材料计划;附录3:贵溪电厂扩建工程热处理工器具与消耗材料计划;附录4:贵溪电厂扩建工程金属检验工器具与消耗材料计划;附录5:贵溪电厂扩建工程主要承压焊口一览表。 1 编制依据1.1. 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2002年颁火力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1.3. 国家改革发展委员会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2004;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1.5.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2002年01月);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1.7. 劳动人事部1996年颁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1.8. 国家经贸委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 6791999;1.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DL/T8202002;1.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DL/T8212002;1.11. 设备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资料和设计文件;1.12. 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1.13.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施工工艺纪律(第二版);1.14. 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二期2×300MW扩建工程#6(机组安装工程)标段投标文件(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2003年11月);1.15. 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二期2×300MW扩建工程#7(输煤、化水系统安装工程)标段投标文件(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2003年11月);1.16. 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二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6(机组安装工程)标段标(合同编号: 2003GDEQAZ01号,2003年12月);1.17. 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二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7(输煤、化水系统安装工程)标段标(合同编号: 2003GDEQAZ02号,2003年12月);1.18.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国电电源2001版)。2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2.1. 工程概况江西贵溪发电厂二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江西省贵溪市雄石路41号贵溪火力发电厂内。本期工程由一期(4×125MW机组)向西扩建,由江西电力设计院设计,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G1025/17.5II4型,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N30016.7/537/537-8型,发电机为: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00220B型。贵溪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5机组锅炉钢架开吊拟定于2004年4月18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04年4月28日),2005年8月30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6机组计划于2005年12月30日移交投产。锅炉型式: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单炉膛、四角喷燃燃烧、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钢构架、燃煤、固态排渣。锅炉主要设计参数:主蒸汽额定压力 17.4MPa主蒸汽额定温度 540再热蒸汽压力 3.67MPa再热蒸汽额定温度 540给水温度 280汽轮机型号:其型式为双缸双排汽、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凝汽式汽轮机。主要设计参数:主蒸汽阀前额定压力 16.7MPa主蒸汽阀前额定温度 537再热蒸汽阀前额定压力 3.667MPa再热蒸汽阀前额定温度 537最高给水温度 2802.2. 工程特点本工程中锅炉本体由东方锅炉生产,制造中所用的钢材都为我公司所熟悉,全部焊接工作在我公司均已有工艺评定和成熟的工艺。本锅炉中受热面管有较多的小径薄管,对焊工素质和焊接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凝汽器的壳体和接颈采取就地组合安装,一次就位的方案,因此施工中要注意防止焊接变形。主变、高厂/备变等母线桥安装为铝母线连接。本工程中合金钢种类、管道的数量较多。锅炉钢架采用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焊接工作主要集中于梯子、平台、栏杆和炉顶的吊杆垫板固定。2.3. 主要工作量:锅炉部分:炉本体:高、中压受监焊口总数约为17015只(详见一览表),其中碳钢系列包括:20G、SA-106B、SA-106C、SA-210C。合金钢系列包括:15CrMo、12Cr1MoV、P91、P22、TP347H等。地面组合焊口数为4850道,组合率为39%。工字钢、槽钢以及角钢采用Q235-A钢。烟、气、煤管道材质均为普通碳钢。汽机部分:四大管道焊口总数约为183只,其中1、主蒸汽管道材质为:P91;2、再热热段管道材质为:P22;3、高压给水管道材质为:15NiCuMoNb5;4、再热冷段管道材质为:A672B70CL32;电气部分:铝母线(纯铝): 300米3 进度及资源配置计划3.1. 人力资源配置计划。3.1.1. 本工程高峰期焊接拟需90人,其中焊工 75人(高压焊工65人),热处理工5人,管理人员10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焊接质检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3.1.2. 金属试验人员23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射线检验员9人(III级1人,II级2人,I级6人),超声波检验员2人(III级1人,II级1人),表面检验员2人(II级),金相分析员2人(中级),硬度检验员2人(中级),机械性能分析员2人(中级)。3.1.3. 全部热处理工均已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可满足施工要求。3.1.4. 焊接质量检查员持证上岗人员2人。3.2. 力能供应3.2.1. 施工用水、用电取自现场的现有供水、供电管线。3.2.2. 氧气、乙炔、氩气的供应均采用瓶装分散供气方式。3.2.3. 气体质量标准:氧气纯度98.5%,氩气纯度99.95%,乙炔气纯度应符合GB681986溶解乙炔的规定。3.2.4. 焊接材料管理焊接材料的管理包括进货检验、存放、保管、烘烤、发放与回收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搞好焊接材料的管理是防止错用、滥用焊材的关键,同时也是保证文明施工及防止浪费的有效手段。3.2.4.1. 入库检验3.2.4.1.1. 建立工地焊材二级库,入库前的焊接材料应检查其包装是否有破坏或受潮现象。3.2.4.1.2. 破坏或受潮严重的焊条、焊丝不得领入。牌号、规格及批号应与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核对无误。3.2.4.1.3. 无质保书的焊条、焊丝,应按牌号、规格、批号对其进行光谱抽查及抽样试验,并做好验收记录。3.2.4.2. 存放保管3.2.4.2.1. 进库的焊接材料应按种类、规格、牌号、出厂批号、日期、数量等建立台帐。3.2.4.2.2. 现场二级库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有防潮、防腐蚀及防水设施。室内须配有温度计、湿度计,室内温度应大于5,且相对空气湿度小于60%。3.2.4.2.3. 焊接材料应分门别类放置整齐,存放位置固定,用标签注明型号、牌号、批号、规格及数量等。3.2.4.2.4. 存放焊材的货架至少应离地面、墙面300mm,焊材也不宜堆放过高。3.2.4.2.5. 在整个焊材的搬运、堆放的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乱扔,更不应将包装弄坏。3.2.4.2.6. 钨棒的存放应有屏蔽设施。3.2.4.3. 焊条的烘焙3.2.4.3.1. 焊条的烘焙应严格按制定的工艺规范执行,烘焙数量应根据施工项目消耗计划估计,并如实填写烘焙记录。3.2.4.3.2. 若发现霉变、锈蚀、药皮脱落的焊条,不宜进行烘焙和使用。3.2.4.3.3. 焊条的烘焙应分批进行,不同牌号的焊条不得混烘,不得将干、湿焊条混合烘焙。3.2.4.3.4. 烘箱内每层焊条的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0mm。3.2.4.3.5. 烘好的焊条应放入100150的恒温箱内保温备用,烘箱内存放的焊条应有标签注明种类、牌号、规格、烘焙时间。3.2.4.3.6. 焊条不得多次反复烘焙和骤然降温冷却,原则上应随烘随用,先烘先用,不得交叉掺合使用。3.2.4.3.7. 恒温箱内的焊条一般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2.4.3.8. 对于回收的焊条,应按牌号、规格重新进行烘焙,但重复烘焙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重新烘焙的焊条应先发放使用。3.2.4.4. 发放与回收3.2.4.4.1. 焊工应持施工任务单向材料员领用。3.2.4.4.2. 材料员应严格按任务单上写明的牌号、规格、数量发放,并当面点清,同时做好发放记录。3.2.4.4.3. 焊工应当面核对所领用的焊材,以防错发错用。3.2.4.4.4. 每次的发放量不超过5公斤。3.2.4.4.5. 施焊时必须使用焊条保温筒,做到随用随取。3.2.4.4.6. 焊工及安装班组在完成焊接工作后,应清点现场,回收焊材,并回收焊条头。3.2.4.4.7. 焊条头的长度一般不超过40mm,损耗率应小于10%。3.2.4.4.8. 回收的焊条应单独放置,并做好回收记录。3.2.4.4.9. 对已受潮、锈蚀或药皮脱落的焊材应专门收存,做报废处理,不得再用。3.3. 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计划。3.3.1. 锅炉组合场:电焊机15台,射线探伤机5台,超声波探伤仪1台,光谱分析仪1台。3.3.2. 锅炉房零米:电焊机10台。3.3.3. 其它电焊机5台,3.3.4. 水压试验:锅炉房需电焊机40台,地面保留15台电焊机,需加热器2台,射线探伤机8台,超声波探伤仪1台,光谱分析仪1台,硬度计1台,测厚仪1台。3.3.5. 相关临时建筑包括:焊接材料二级库、暗室、工地办公室和班组活动棚。4 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4.1. 焊接及检验专业需编写的作业指导书:4.1.1. P91/T91钢焊接; 4.1.2. 锅炉受热面小径管焊接;4.1.3. 钢结构件焊接;4.1.4. 高压大径管焊接; 4.1.5. 中、低压管道焊接;4.1.6. 铝母线焊接;4.1.7. 凝汽器焊接;4.1.8. 焊缝返修;4.1.9. 异种钢焊接;4.1.10. 管道焊前预热;4.1.11. 管道焊后热处理;4.1.12. 双壁双影射线探伤;4.1.13. 双壁单影射线探伤;4.1.14. 小径管超声探伤;4.1.15. 中、大径厚壁管超声探伤;4.1.16. 光谱分析;4.1.17. 硬度测试;4.1.18. 金相分析;4.1.19. 表面探伤。4.2. 焊接技术记录编制计划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焊接、热处理及金属检验的原始记录及质量验评工作,并做到真实、准确。竣工后归类整理成册,移交有关部门。4.2.1. 下列资料汇编整理成册,交项目部质量管理科归档,统一整理移交。4.2.1.1. 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4.2.1.2. 锅炉受热面管子和锅炉一次门内本体管道的焊接、热处理和检验记录、图表、探伤底片、检验报告;4.2.1.3. 焊接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4.2.1.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汇总表;4.2.1.5. 承压焊口一览表;4.2.1.6. 焊接工程技术总结。4.2.2. 所有资料必须书写规范,符合“达标”要求。4.3. 主要施工方案4.3.1. 施工技术要求。4.3.1.1. 凡工作压力0.1MPa的焊接管道及壁厚3mm的一般结构对接焊缝应加工坡口,坡口形式应符合如下要求。4.3.1.2. 壁厚16mm的焊口,采用V型坡口,壁厚在1660 mm的焊口,采用U型或双V型坡口;壁厚在60 mm以上的焊口,采用U+双V的综合型坡口,设备带来的坡口以厂家加工的为准。坡口的具体尺寸在相应的作业指导书给出。4.3.1.3. 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如使用火焰切割切制坡口时,应将坡口内外表面的氧化物、熔渣、飞溅物、锈蚀等清理干净,把不平处修理平整,并检查坡口处母材有无裂纹、重皮、坡口损伤及毛刺等缺陷。重要的合金钢管道下料及坡口加工必须采用机械方法。4.3.1.4. 焊件组装时应垫置牢固,以免在焊接及热处理过程中产生变形和附加应力。4.3.1.5. 焊件对口时一般应做到内壁齐平。如有错口:对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对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焊件的10%,且不大于3mm。4.3.1.6. 不同厚度焊件对口时,应加工过渡坡口以处理其厚度差。4.3.1.7. 焊件对口时,一般不应有折口,如有折口,其折口值不得超过以下标准:4.3.1.7.1. 直径100mm;折口值1/200。4.3.1.7.2. 直径100mm;折口值2/200。4.3.1.8. 对口间隙要求为13mm,如不符合规定,应设法修正到规定尺寸,严禁不留间隙或在间隙内加填充物。4.3.1.9. 除设计规定的冷拉口外,焊口应禁止强力对口,更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如出现个别焊口安装受到现场条件限制,需采取强力对口时,应报知有关部门审批,并在焊后进行消除应力处理。4.3.2. 焊接工艺方法4.3.2.1. 采用全氩(Ws)焊接方法的项目范围:壁厚6mm的锅炉受热面管子和本体范围内管道及不锈钢、合金钢仪表管。4.3.2.2. 采用氩弧焊打底加电焊盖面(Ws/Ds)焊接方法的项目范围:4.3.2.2.1. 主蒸汽管道,高、中压导汽管,及其旁路系统管道;4.3.2.2.2. 壁厚6mm的锅炉受热面管子和本体范围内的汽水管道;4.3.2.2.3. 给水管道等工作压力10MPa,壁厚6mm的管子管件;4.3.2.2.4. 再热冷、热段蒸汽管及其旁路系统管道;4.3.2.2.5. 汽机、发电机的冷却、润滑油系统管道;4.3.2.2.6. 门杆漏汽管道等工作温度300,工作压力在1.5MPa以上的管道;4.3.2.2.7. 设计要求管内需要保持清洁的管道。4.3.2.3. 铝母线焊接采用熔化极气体保护半自动焊(MIG)和非熔化极手工氩弧焊方法(TIG)。4.3.2.4. 碳钢仪表管采用气焊的方法。4.3.3.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根据母材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和焊接接头的抗裂性、碳扩散、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以及使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4.3.3.1. 同种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的选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4.3.3.1.1. 焊缝金属性能和化学成份与母材相当。4.3.3.1.2. 工艺性能良好。4.3.3.2. 异种钢焊接时,焊接材料的选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4.3.3.2.1. 两侧钢材均非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成份介于二者之间或与合金含量低的一侧相配的焊接材料。4.3.3.2.2. 两侧之一为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含镍量较高的不锈钢焊接材料。4.3.4. 预热及热处理工艺方法:管径219mm及壁厚20mm的焊口预热采用火焰加热,使用测温仪控制温度,其余均采用远红外加热,温度仪控温。4.3.5. 金属检验方法4.3.5.1. 合金钢部件焊前及焊后的焊缝均采用光谱分析法检查,辨明材质或追踪检查焊缝熔敷金属。4.3.5.2. 热处理后质量检查采用硬度测试法。4.3.5.3. 不同类级别的焊接接头无损探伤(射线和超声波检验)严格按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中规定要求进行。4.3.5.4. 对于代样、割样采用拉伸、弯曲、折断等机械试验的方法测试其机械性能,采用金相分析法检验其微观组织结构。4.3.6. 具体的焊接、热处理、金属检验工艺要求体现在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中。5 工程质量管理5.1. 质量管理网络5.1.1. 焊接工地主任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热处理班电焊二班电焊一班5.1.2. 金属试验室金属室主任技术负责人理化检验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5.2. 质量目标5.2.1. 主要受监承压焊口试压无泄漏,一次合格率>98%;5.2.2. 中低压管道、仪表管试运无泄漏;5.2.3. 结构焊缝无遗漏、无泄漏;5.2.4. 焊缝外形美观,成形好,无表面缺陷。5.3. 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5.3.1. 质量管理5.3.1.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质量法规和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5.3.1.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责任制。工地设专职质检员,班组设兼职质检员,行政领导抓质量,技术负责人和班组技术员对工程质量负责,做到层层把关。5.3.1.3. 加强质量教育,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利用技术交底,明确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5.3.1.4. 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中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无条件地接受监理公司及上级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5.3.1.5. 严格执行焊接材料管理制度,做好焊材的保管、烘焙、发放、使用、回收工作。5.3.1.6. 做好焊接、热处理、无损检验的工器具的的计量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在合格期内。5.3.1.7. 执行质量奖惩办法,及时地奖优罚劣,把搞好质量变成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5.3.2. 焊接质量管理程序见焊接质量管理流程图。5.3.3. 在本工程范围内大力倡导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在上述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围绕施工中出现的难题,积极开展QC活动和整治质量通病活动,使全员都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5.3.4. 金属试验管理5.3.4.1. 金属试验必须实行委托单制度,作业任务应在委托单下达日期的二日内完成,以便对焊口质量及时监控。5.3.4.2. 射线底片黑度、灵敏度、几何不清晰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评片人员必须持有电力部射线II级或以上证书,评片准确率应为100%;审核人员应及时跟踪审片,同时对底片质量进行控制。5.3.4.3. 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超声波检验员的素质,以保证超声波检验的准确性。5.3.4.4. 对需要进行返修的焊口,检验人员应及时下返修单并交与委托单位,同时应及时进行返修部位的认定工作,以便返修人员方便进行返修,返修后的焊口应重新检验,并做好记录。5.3.4.5. 光谱分析及各理化检验人员在工作后应及时对试件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经检验不合格的部件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写好工程联系单交项目部技术质量科。5.3.4.6. 各分项工程结束后,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发检验报告、整理底片、资料及原始记录,一并交给技术人员审核,然后统一保存。焊接质量管理流程图Y技术交底焊材供应 焊工烘焙入库检验班组分工培训取证对口检查返修焊接预热清理100%自检设备焊口运行外观检查检验质管科检查水压试验热处理重新对口NNNNNNYYYYYY图中:Y 表示合格; N 表示不合格; 可能存在的程序。 5.3.5. 保证焊接质量的技术措施。5.3.5.1. 焊接人员应恪尽职守,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工艺作风和职业道德。5.3.5.2. 各类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均统一管理。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5.3.5.3. 凡担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过焊接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相应项目技术考核合格。5.3.5.3.1. 承重钢结构;5.3.5.3.2. 锅炉受热面管子;5.3.5.3.3. 工件压力在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及管道;5.3.5.3.4. 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及其输送管道;5.3.5.3.5. 高速运转的焊接件。5.3.5.4. 合格焊工中断受监部件焊接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再次担任受监部件焊接工作时,必须重新考核。5.3.5.5. 合格焊工不得担任超越其合格项目的焊接工作。5.3.5.6. 对于担任承压部件焊接的焊工,当一次合格率低于90%时,必须下岗练习。5.3.5.7. 合格焊工在施焊锅炉受热面管子前,应进行与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模拟练习,并经折断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焊接。5.3.5.8. 焊接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施工状况,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5.3.5.9. 焊接质检员应全面掌握焊工技术状况,深入施工现场监督作业指导书的实施,对违章操作应及时制止。5.3.5.10. 焊接检验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的焊接检验工作,并做到检验及时,结论准确,反馈迅速。5.3.5.11. 焊接热处理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并做到操作无误,记录准确。5.3.5.12. 焊接施工过程中对口装配、施焊、热处理和检验等四道重要工序,应做到上道工序符合要求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3.5.13. 切实加强合金钢材料的光谱分析及其焊缝光谱复查工作。5.3.5.14. 受监焊口焊接所需的焊条均应严格按焊条烘焙规范烘干,使用时一律用保温筒盛装,到现场后应立即将保温筒的电源接上,以免焊条受潮。5.3.5.15. 下雨或湿度大的天气里进行高压管道的焊接时,除采取防风挡雨的措施外,还应将坡口及其边缘母材烘烤干燥。5.3.5.16. 为减少焊接变形和接头缺陷,直径大于194mm的管道和锅炉密集排管的对接焊口管采取二人对称施焊法。5.3.5.17. 点固焊时,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工和预热温度等均应与正式施焊时相同。5.3.5.18. 焊工焊后应将焊缝的药皮及飞溅物清理干净,认真做好自检记录,对外观质量缺陷必须及时修补。5.3.5.19. 焊后热处理采用远红外电加热器,电脑自动控温。对于中、高合金钢焊口,必须及时进行热处理,以防止产生裂纹等缺陷。5.3.5.20. 为确保材质为P91管焊接质量,在施焊过程中对人员、机具、材料、方法、环境等进行全过程记录控制。5.3.5.21. 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用挖补的方式进行返修。但在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中高合金钢不得超过二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5.3.5.21.1. 彻底清除缺陷。5.3.5.21.2. 补焊时,应制订具体的焊补措施并照工艺要求进行。5.3.5.21.3. 需进行热处理的焊接焊头,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6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6.1管理机构6.1.1焊接6.1.2.金属试验室金属室主任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理化检验6.2安全目标6.2.1杜绝重大责任及以上事故。6.2.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下。6.2.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6.2.4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6.2.5杜绝职业病的发生6.2.6班组安全建设达标100%创优6.2.7“三废”的处理得到有效控制.6.2.8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6.3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证措施6.3.1.提高安全施工思想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能力。6.3.2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护目镜、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具,衣着不得敞领卷袖。6.3.3.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消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和防护措施。6.3.4.严禁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6.3.5.使用电焊机应注意:6.3.5.1.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6.3.5.2.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6.3.5.3.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米,超长时应架高布设。6.3.5.4.电焊机必须装设独立的电源控制装置,其容量应满足要求。6.3.5.5电焊机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6.3.5.6.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6.3.6.对盛装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应先用蒸汽冲洗,并在确认冲洗干净后方可进行焊接或切割。施焊或切割时,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在容器的封头部位严禁站人。6.3.7.氧气、乙炔气皮管不得与电线敷设在一起。6.3.8.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6.3.9.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铺设的盖板、安全网或围栏是否牢固可靠,并且要挂好安全带。6.3.10.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6.3.10.1.金属容器必须可靠接地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6.3.10.2.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6.3.10.3.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须干燥,脚下应垫绝缘垫。6.3.10.4.严禁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6.3.10.5.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通风装置,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6.3.10.6.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入口处应设专人监护,并在监护人伸手可及处设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监护人应与内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电焊作业中断时应及时切断焊接电源。6.3.10.7.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绳,绳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监护人勾挂住。6.3.10.8.严禁将漏气的焊炬、割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焊炬、割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在6.3.10.9.作业间歇或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气焊、气割工具拉出容器。6.3.10.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存有可燃或有毒气体,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6.3.10.11.下班时或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6.3.10.12.热处理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在明显、方便的地方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6.3.10.13.管道热处理场所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6.3.10.14.进行热处理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结束后应详细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6.3.10.15.射线探伤工作时,应注意:6.3.10.16.操作人员应熟悉射线机的性能,掌握操作知识,否则不得单独操作。6.3.10.16.射线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连接或拆除电缆时,应先切断电源。6.3.10.17.应定期对射线机进行检查和试验,射线机在第一次试用或停放较长时间后再启用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射线管的训练。6.3.10.18.射线机应避免阳光下使用。6.3.10.19.工作场所应根据防护要求用红绳圈出警戒范围并悬挂醒目的警告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6.3.10.20.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并密切注意工作场所的状态,并发出警报信号。6.3.10.21.射线机的射线窗口侧宜设铅质滤光隔板。6.3.10.22.操作人员应佩戴剂量仪、含铅眼镜和铅防护服等防护用品。6.3.10.23.金相分析工作时应注意:6.3.10.23.1.所用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6.3.10.23.2.金相试片员应在砂轮机侧面轻轻地磨制试片,当试片的厚度小于10mm时,应在镶嵌后再进行打磨。6.3.10.23.3.金相试片所用化学药品试剂,应按其性质分类贮存和保管。6.3.10.23.4.操作室应通风良好,并设有自来水和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6.3.10.23. 5.试验用过的废液应经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排放。6.3.10.24.对暗室工作的要求:6.3.10.24.1.暗室应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20左右,工作人员在暗室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6.3.10.24.2.暗室内的电源不得有可能触及的裸露部分,电源控制应用拉线开关,工作台前应铺设绝缘垫。6.3.10.24.3.不得在暗室内存放药品及配制试剂(显影液、定影液除外)。6.3.10.25.对机械性能试验的要求:6.3.10.25.1.试验机主体压力台处应采用带保护罩的行灯照明,试验时的台面上应有保护罩。6.3.10.25.2.夹放试样时,严禁启动试验机。6.3.10.25.3.手动冲击试验机安全试样时,应将摆锤移到不影响安放试样的最低位置;严禁将摆锤升至试验高度时安放试样。6.3.10.25.4.冲击试验前必须检查摆锤、锁扣及保险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制动是否灵敏,试验时是否设置防护围栏;摆锤摆动方向前后不得站人。6.3.10.26.对光谱分析的要求:6.3.10.26.1.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得将火花发生器外壳拿掉,更换或调整电板时,须断电。雨、雪天气不得在露天工作。6.3.10.26.2.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及其储存或加工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其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3.10.26.3.在容器内工作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止触电措施,严禁将火花发生器携入金属器内。6.3.10.26.4.从事焊接、切割、热处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6.3.10.26.5.在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6.4.文明施工管理6.4.1.电焊机集装箱化,电焊机电源标准化。电焊机集装箱内禁止存放其它物品。6.4.2.电焊机及热处理机具统一规划布置,分区域使用。炉房和机房的焊接电缆采用铝排固定,集中布线,采用快速接头和快速接头箱以减少皮带在现场迂回绞绕,并定期清理。6.4.3.焊机地线集中规划布置,并不得与设备的外壳接地线、起重机械的轨道或钢丝绳相连。每个焊机布置点及热处理机具棚均应设安全操作规程。6.4.4.严禁在受监物件上试验电流或焊接临时支撑物。6.4.5.焊条(丝)头应回收,其长度不大于40mm。6.4.6.现场热处理完后的保温材料应及时清理。6.4.7.焊工应维护好各自的电焊皮线,绝缘破损处应及时包扎,以免起弧损伤设备。7 技术培训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7.1技术管理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中的设备和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热工、电工测量元(部)件并包括施工用各类测量工具等进行检查、试验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降低标准,以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7.1.1技术检验的组织和责任7.1.1.1除无能力承担检验的内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外,公司在调试所设立电工测量、热工标准专业试验室,在施工现场建立金属室,承担具体的各项技术检验工作。公司技术质量部主管并正常开展计量管理工作(设专职计量管理员)。7.1.1.2试验室应及时、准确、科学、公正地对检测对象的规定技术条件进行检验,出具试验报告或检定证书,为施工提供科学的依据。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项目部技术质量科或委托单位报告,及时研究处理。7.1.1.3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公司设兼职计量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技术质量部的指导。7.1.1.4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科是检查、监督技术检验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部门,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项目总工程师处理。7.1.2技术检验相关要求7.1.2.1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如金属、电气、保温、化工及油料等)、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其生产厂随货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件和出厂检验报告(盖章的复印件),由物资管理科接收、保管。出厂证件和试验报告都应经技术质量科审核。7.1.2.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使用前均应经检验合格后使用:7.1.2.2.1 出厂证件遗失;7.1.2.2.2证件中个别试验数据不全、影响准确判定其质量时;7.1.2.2.3 原证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已经超过时限;7.1.2.2.4 对原证件内容或可靠性有怀疑时;7.1.2.2.5 为防止差错而进行必要的复查或抽查;7.1.2.2.6国家规程、规范规定需要检验者;7.1.2.2.7 施工合同中有检验规定要求者。7.1.3 现场物资管理科派专业人员参加设备开箱检验(与有关各方共同进行)。检验内容是: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数量等是否与供货清单一致,图纸资料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是否齐全,外观有无损坏等。检验后及时作出记录。7.1.4对外委托加工的成品的检查验收由委托单位负责。7.1.5施工中的各项常规检验(如光谱、测厚等),由负责施工的专业公司委托现场试验室进行。试验室及时将检验结果传递给工地。试验不合格者,应暂停施工或停用该产品,并报技术质量科;重大问题应报告项目总工程师。7.1.6施工用检测、试验和计量工器具的管理应按国家或行业法规、规程和标准以及上级的规定执行。使用部门/专业公司应制订操作规程和保养维修制度,指定专人使用保管。7.1.7施工机械应按出厂说明书和机械管理制度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检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