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学业水平测试《生活与哲学》解读.pdf

    • 资源ID:91499597       资源大小:2.66M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业水平测试《生活与哲学》解读.pdf

    2010年 江 苏 省 学 业 水 平 测 试 复 习 必 修 4 生 活 与 哲 学 考 点 解 读 一、生 活 智 慧 与 时 代 精 神 第 一 课 美 好 生 活 的 向 导 1、哲 学 的 含 义(A)(1)从 与 世 界 观 的 关 系 看:哲 学 是 关 于 世 界 观 的 学 说,是 系 统 化、理 论 化 的 世 界 观。(2)从 与 方 法 论 的 关 系 看:哲 学 也 是 方 法 论 的 学 说,是 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 的 统 一。(3)从 与 具 体 知 识 的 关 系 看:哲 学 是 对 自 然、社 会 和 思 维 知 识 的 概 括 和 总 结。2、哲 学 是 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 的 统 一(A)(1)区 别:世 界 观 是 人 们 对 整 个 世 界 以 及 人 与 世 界 关 系 的 总 的 看 法 和 根 本 观 点。方 法 论 是 人 们 以 定 的 世 界 观 为 指 导 去 认 识 世 界 和 改 造 世 界 的 根 本 方 法 和 根 本 原 则。(2)联 系:世 界 观 决 定 方 法 论,方 法 论 体 现 世 界 观。哲 学 是 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 的 统 一 3、哲 学 与 具 体 科 学 的 关 系(A)(1)区 别:具 体 科 学 揭 示 的 是 自 然、社 会 和 思 维 某 具 体 领 域 的 规 律 和 奥 秘;哲 学 是 对 个 别 规 律 和 特 性 进 行 概 括 和 升 华,从 中 抽 象 出 最 一 般 的 本 质 和 最 普 遍 的 规 律。(2)联 系:具 体 科 学 是 哲 学 的 基 础,具 体 科 学 的 进 步 推 动 着 哲 学 的 发 展。哲 学 为 具 体 科 学 提 供 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 的 指 导。第 二 课 百 争 流 的 思 想 4、哲 学 的 基 本 问 题(A)哲 学 的 基 本 问 题 是:思 维 和 存 在 的 关 系 问 题(也 就 是 意 识 和 物 质 的 关 系 问 题)。5、唯 物 主 义 的 基 本 观 点(B)(1)唯 物 主 义 基 本 观 点:物 质 是 本 原,意 识 是 派 生 的,先 有 物 质 后 有 意 识,物 质 决 定 意 识。(2)唯 物 主 义 在 其 历 史 发 展 中 形 成 了 三 种 基 本 形 态,即 古 代 朴 素 唯 物 主 义、近 代 形 而 上 学 唯 物 主 义、辩 证 唯 物 主 义 和 历 史 唯 物 主 义。唯 物 主 义 从 本 质 上 讲 是 正 确 的,但 只 有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才 是 科 学 的 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3)代 表 观 点:形 存 则 神 存,形 谢 则 神 灭;世 界 是 一 团 永 恒 的 活 火;气 者,理 之 依 也;巧 妇 难 为 无 米 之 炊;人 病 则 忧 惧,忧 惧 则 见 鬼 出;天 地 合 而 万 物 生,阴 阳 接 而 变 化 起 等。6、唯 心 主 义 的 基 本 观 点(A)(1)唯 心 主 义 基 本 观 点:意 识 是 本 原,物 质 依 赖 于 意 识,不 是 物 质 决 定 意 识,而 是 意 识 决 定 物 质。(2)唯 心 主 义 在 其 历 史 发 展 中 形 成 了 两 种 基 本 形 态:主 观 唯 心 主 义 和 客 观 唯 心 主 义(3)代 表 观 点:我 思 故 我 在;存 在 即 被 感 知;现 实 中 的 事 物 是“理 念”的 摹 本;理 生 万 物;死 生 有 命,富 贵 在 天;心 外 无 物 等。7、划 分 唯 物 主 义 和 唯 心 主 义 的 唯 一 标 准(A)(1)标 准:物 质 与 意 识 谁 决 定 谁(思 维 和 存 在 谁 决 定 谁)。(2)凡 认 为 物 质 决 定 意 识 的,就 是 唯 物 主 义:凡 认 为 意 识 决 定 物 质 的,就 是 唯 心 主 义。二、探 索 世 界 与 追 求 真 理 第 四 课 探 究 世 界 的 本 质 8、辩 证 唯 物 主 义 的 物 质 概 念(B)(1)物 质 概 念:物 质 是 不 依 赖 于 人 的 意 识,并 能 为 人 的 意 识 所 反 映 的 客 观 实 在。(2)理 解:它 概 括 了 宇 宙 间 一 切 客 观 存 在 着 的 事 物 和 现 象 的 共 同 本 质,而 不 是 指 某 一 种 具 体 的 物 质 形 态。“不 依 赖 于 人 的 意 识”指 明 了 物 质 的 客 观 性。“能 为 人 的 意 识 所 反 映”指 明 了 物 质 的 可 知 性。“客 观 实 在”指 明 了 物 质 的 惟 一 特 性。9、世 界 的 物 质 性(A)(1)原 理:自 然 界 是 物 质 的;人 类 社 会 具 有 客 观 物 质 性;人 的 意 识 是 客 观 存 在 在 人 脑 中 的 主 观 映 象。因 此,世 界 是 物 质 的 世 界,世 界 的 真 正 统 一 性 在 于 它 的 物 质 性。*(2)方 法 论:承 认 世 界 的 物 质 性,反 对 神 创 论,坚 持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10、哲 学 上 的 运 动 概 念 及 物 质 和 运 动 的 关 系(A)(1)运 动 概 念:指 宇 宙 间 一 切 事 物、现 象 的 变 化 和 过 程。(2)物 质 和 运 动 的 关 系:物 质 是 运 动 的 物 质,运 动 是 物 质 的 固 有 属 性 和 存 在 方 式。运 动 是 物 质 的 运 动,物 质 是 运 动 的 承 担 者。反 对 离 开 运 动 谈 物 质 的 形 而 上 学 观 点 和 离 开 物 质 谈 运 动 的 唯 心 主 义 观 点。11、物 质 世 界 是 绝 对 运 动 和 相 对 静 止 的 统 一(A)(1)运 动 与 静 止 的 区 别:第 一,含 义 不 同:运 动 是 宇 宙 间 一 切 事 物、现 象 的 变 化 和 过 程;静 止 是 运 动 的 种 特 殊 状 态,它 主 要 有 两 方 面 含 义:一 是 指 事 物 在 它 发 展 的 一 定 阶 段 和 定 时 期,其 根 本 性 质 没 有 发 生 变 化,二 是 说 物 体 相 对 于 某 一 参 照 系 来 说 没 有 发 生 某 种 运 动,或 者 说 物 体 在 一 定 条 件 和 范 围 内 没 有 进 行 某 种 特 殊 的 运 动。第 二:运 动 是 绝 对 的、无 条 件 的、永 恒 的,静 止 是 有 条 件 的、暂 时 的 和 相 对 的。(2)运 动 与 静 止 的 联 系:客 观 物 质 世 界 是 绝 对 运 动 和 相 对 静 止 的 统 一,静 止 是 运 动 的 一 种 特 殊 状 态(3)反 对 错 误 的 观 点:只 承 认 静 止 而 否 认 运 动 是 形 而 上 学 的 不 变 论,只 承 认 绝 对 运 动 而 否 认 相 对 静 止 会 导 致 相 对 主 义 和 诡 辩 论。12、规 律 的 含 义 及 其 客 观 性 与 普 遍 性(B)(1)规 律 的 含 义:是 事 物 运 动 过 程 中 固 有 的 本 质 的、必 然 的、稳 定 的 联 系。(2)规 律 的 客 观 性:规 律 是 客 观 的,是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它 既 不 能 被 创 造、也 不能 被 消 灭。(3)规 律 的 普 遍 性:自 然 界、人 类 社 会 和 人 的 思 维 的 运 动 变 化 和 发 展 都 是 有 规 律 的。13、尊 重 规 律,按 规 律 办 事(B)(1)规 律 的 客 观 性 和 普 遍 性 要 求 我 们,必 须 遵 循 规 律,按 客 观 规 律 办 事,而 不 能 违 背 规 律,违 背 规 律 就 会 受 到 规 律 的 惩 罚。(2)规 律 是 客 观 的,但 人 在 规 律 面 前 并 不 是 无 能 为 力 的,人 可 以 在 认 识 和 把 握 规 律 的 基 础 上,根 据 规 律 发 挥 作 用 的 条 件 和 形 式 利 用 规 律,改 造 客 观 世 界,造 福 于 人 类。第 五 课 把 握 世 界 的 奥 妙 14、意 识 的 本 质 和 作 用(B)(1)意 识 的 本 质 从 意 识 的 起 源 看:它 是 物 质 世 界 长 期 发 展 的 产 物;从 意 识 的 生 理 基 础 看,它 是 高 度 发 达 的 物 质 系 统-人 脑 的 机 能;从 意 识 的 内 容 看,它 是 客 观 存 在 的 主 观 映 象。意 识 在 本 质 上 是 人 脑 对 客 观 存 在 的 反 映。注 意:无 论 是 正 确 的 意 识 还 是 错 误 的 意 识,都 是 人 脑 对 客 观 存 在 的 反 映。意 识 的 产 生 要 具 备 三 大 条 件:人 脑、客 观 存 在(客 观 事 物)、实 践。(2)意 识 的 作 用:人 能 够 能 动 地 认 识 世 界:意 识 活 动 具 有 目 的 性 和 计 划 性;意 识 活 动 具 有 主 动 创 造 性 和 自 觉 选 择 性;意 识 活 动 的 主 动 性 创 造 性,是 人 能 够 认 识 世 界 的 重 要 条 件。人 能 够 能 动 地 改 造 世 界:a、意 识 对 改 造 客 观 世 界 有 指 导 作 用。(正 确 的 意 识 促 进 客 观 事 物 的 发 展,错 误 的 意 识 阻 碍 客 观 事 物 的 发 展)b、意 识 对 于 人 体 生 理 活 动 有 调 节 和 控 制 作 用。(高 昂 的 精 神,可 以 催 人 向 上,使 人 奋 发;萎 靡 的 精 神,会 使 人 悲 观、消 沉、丧 失 斗 志)方 法 论 要 求:重 视 意 识 的 作 用,自 觉 树 立 正 确 的 意 识,克 服 错 误 的 意 识。15、坚 持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实 事 求 是(C)(1)哲 学 依 据:物 质 决 定 意 识(意 识 是 物 质 的 反 映)(2)含 义:我 们 做 事 情 要 尊 重 物 质 运 动 的 客 观 规 律,从 客 观 存 在 的 事 物 出 发,经 过 调 查 研 究,找 出 事 物 本 身 固 有 的 而 不 是 臆 造 的 规 律 性,以 此 作 为 我 们 行 动 的 依 据。(3)现 实 意 义:是 我 们 做 好 各 种 事 情 的 基 本 要 求。是 无 产 阶 级 政 党 制 定 和 执 行 正 确 的 路 线、方 针、政 策 的 前 提 和 依 据。(4)如 何 坚 持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实 事 求 是 要 求 我 们 充 分 发 挥 主 观 能 动 性,不 断 解 放 思 想,与 时 俱 进,以 求 真 务 实 的 精 神 探 求 事 物 的 本 质 和 规 律,在 实 践 中 检 验 和 发 展 真 理。要 求 我 们 把 发 挥 主 观 能 动 性 和 尊 重 客 观 规 律 结 合 起 来,把 高 度 的 革 命 热 情 同 严 谨 踏 实 的 科 学 态 度 结 合 起 来。既 要 反 对 夸 大 意 识 能 动 作 用 的 唯 意 志 主 义,又 要 反 对 片 面 强 调 客 观 条 件,安 于 现 状、因 循 守 旧、无 所 作 为 的 思 想。第 六 课 求 索 真 理 的 历 程 16、实 践 的 基 本 含 义 和 特 点(A)(1)实 践 的 含 义:是 人 们 改 造 客 观 世 界 的 物 质 性 活 动。(2)实 践 的 特 点:实 践 具 有 客 观 物 质 性 实 践 具 有 主 观 能 动 实 践 具 有 社 会 历 史 性 17、实 践 是 认 识 的 基 础(B)(1)实 践 是 认 识 的 来 源 认 识 是 主 体 对 客 体 的 能 动 反 映,这 种 反 映 只 有 在 实 践 中、在 主 体 和 客 体 的 相 互 作 用 中 才 能 完 成。(2)实 践 是 认 识 发 展 的 动 力 实 践 的 需 要 推 动 了 认 识 的 发 展。实 践 的 发 展 为 人 们 提 供 日 益 完 备 的 认 识 工 具,促 进 了 人 类 认 识 的 发 展。实 践 锻 炼 和 提 高 了 人 的 认 识 能 力。(3)实 践 是 检 验 认 识 的 真 理 性 的 唯 一 标 准。实 践 是 连 接 主 客 观 的 桥 梁,是 主 观 见 之 于 客 观 的 活 动。(4)实 践 是 认 识 的 目 的 和 归 宿。认 识 从 实 践 中 来,最 终 还 要 回 到 实 践 中 去。认 识 本 身 不 是 目 的,改 造 世 界 才 是 认 识 的 目 的 和 归 宿。18、真 理 的 含 义(B)(1)含 义:真 理 是 标 志 主 观 同 客 观 相 符 合 的 哲 学 范 畴,是 人 们 对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的 正 确 反 映。(2)真 理 的 最 基 本 的 属 性 是 客 观 性,真 理 是 客 观 的,真 理 所 反 映 的 内 容 是 不 以 人 的 主 观 意 志 为 转 移 的。19、追 求 真 理 是 一 个 过 程(C)(1)原 理:认 识 具 有 反 复 性、无 限 性、上 升 性,从 实 践 到 认 识、从 认 识 到 实 践 的 循 环 是 一 种 波 浪 式 的 前 进 或 螺 旋 式 的 上 升,人 类 认 识 是 无 限 发 展 的,追 求 真 理 是 个 永 无 止 境 的 过 程。理 解:认 识 具 有 反 复 性 从 认 识 的 主 体 来 看,人 们 对 客 观 事 物 的 认 识 总 要 受 到 具 体 的 实 践 水 平 的 限 制,还 会 受 到 不 同 的 立 场、观 点、方 法、知 识 水 平、思 维 能 力、生 理 素 质 等 条 件 的 限 制;从 认 识 的 客 体 来 看,客 观 事 物 是 复 杂 的、变 化 着 的,其 本 质 的 暴 露 和 展 现 也 有 一 个 过 程。这 就 决 定 了 人 们 对 一 个 事 物 的 正 确 认 识 往 往 要 经 过 从 实 践 到 认 识,再 从 认 识 到 实 践 的 多 次 反 复 才 能 完 成。认 识 具 有 无 限 性 认 识 的 对 象 是 无 限 的 变 化 着 的 物 质 世 界;作 为 认 识 主 体 的 人 类 是 世 代 延 续 的;作 为 认 识 基 础 的 社 会 实 践 是 不 断 发 展 的。认 识 具 有 上 升 性从 实 践 到 认 识、再 从 认 识 到 实 践 的 循 环 是 一 种 波 浪 式 前 进 或 螺 旋 式 的 上 升 的 过 程。真 理 永 远 不 会 停 止 前 进 的 步 伐,它 在 发 展 中 不 断 地 超 越 自 身。(2)方 法 论:与 时 俱 进,开 拓 创 新,在 实 践 中 检 验 和 发 展 真 理,是 我 们 不 懈 的 追 求 和 永 恒 的 使 命。三、思 想 方 法 与 创 新 意 识 第 七 课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联 系 观 20、唯 物 辩 证 法 的 两 个 总 特 征(A)唯 物 辩 证 法 的 两 个 总 特 征 是:联 系 的 观 点 和 发 展 的 观 点 21、联 系 的 含 义(B)联 系 的 含 义:是 事 物 之 间 以 及 事 物 内 部 诸 要 素 之 间 的 相 互 影 晌、相 互 制 约 和 相 互 作 用。22、联 系 的 普 遍 性、客 观 性、多 样 性 及 其 指 导 意 义(B)(1)联 系 的 普 遍 性:原 理:世 界 上 一 切 事 物 都 与 周 围 其 他 事 物 有 着 这 样 或 那 样 的 联 系;每 一 事 物 内 部 的 各 个 部 分、要 素 之 间 是 相 互 联 系 的;世 界 是 个 普 遍 联 系 的 有 机 整 体,其 中 没 有 一 个 事 物 是 孤 立 的。方 法 论:要 用 联 系 的 观 点 看 问 题。(2)联 系 的 客 观 性:原 理:联 系 是 事 物 本 身 所 固 有 的,不 以 人 得 意 志 为 转 移。方 法 论:A、联 系 的 客 观 性 要 求 我 们 要 从 事 物 固 有 的 联 系 中 把 握 事 物,切 忌 主 观 随 意 性。B、联 系 是 客 观 的,并 不 意 味 着 人 对 事 物 的 联 系 无 能 为 力。人 可 以 根 据 事 物 固 有 的 联 系,改 变 事 物 的 状 态,建 立 新 的 联 系。(3)联 系 的 多 样 性:原 理:世 界 上 的 事 物 千 差 万 别,事 物 的 联 系 也 是 多 种 多 样 的。方 法 论:A、联 系 多 样 性 要 求 我 们 注 意 分 析 和 把 握 事 物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各 种 条 件。B、一 切 以 时 间 地 点 和 条 件 为 转 移。23、整 体 与 部 分 的 辩 证 关 系 及 其 指 导 意 义(B)(1)整 体 与 部 分 的 辩 证 关 系:区 别:二 者 的 内 涵 不 同;整 体 是 事 物 的 全 局 和 发 展 的 全 过 程,部 分 是 事 物 的 局 部 和 发 展 的 各 个 阶 段。二 者 的 地 位、作 用 和 功 能 不 同:整 体 居 于 主 导 地 位,整 体 统 率 着 部 分,具 有 部 分 所 不 具 备 的 功 能;部 分 在 事 物 的 存 在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处 于 被 支 配 的 地 位,部 分 服 从 和 服 务 于 整 体。联 系:二 者 相 互 联 系 密 不 可 分:整 体 离 不 了 部 分,部 分 离 不 开 了 整 体 二 者 相 互 影 响:部 分 的 功 能 及 其 变 化 会 影 响 整 体 的 功 能,关 键 部 分 的 功 能 及 其 变 化 甚 至 对 整 体 的 功 能 起 决 定 作 用;整 体 的 功 能 状 态 及 其 变 化 也 会 影 响 到 部 分。(2)指 导 意 义(方 法 论):树 立 全 局 概 念,立 足 整 体,统 筹 全 局,选 择 最 佳 方 案,实 现 整 体 的 最 优 目 标。(在 整 体 和 部 分 的 辨 证 关 系 中,整 体 居 于 主 导 地 位,整 体 统 率 着 部 分,具 有 部 分 所 不 具 备 的 功 能。)同 时 必 须 重 视 部 分 的 作 用,搞 好 局 部,用 局 部 的 发 展 推 动 整 体 的 发 展。(整 体 是 由 部 分 构 成,部 分 的 功 能 及 其 变 化 会 影 响 整 体 的 功 能,关 键 部 分 的 功 能 及 其 变 化 甚 至 对 整 体 的 功 能 起 决 定 作 用。)第 七 课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发 展 观 24、发 展 的 实 质(B)发 展 的 实 质:发 展 是 事 物 的 前 进 和 上 升,是 新 事 物 的 产 生 和 I 日 事 物 的 灭 亡。25、事 物 的 发 展 前 途 是 光 明 的,道 路 是 曲 折 的(A)(1)事 物 发 展 的 前 途 是 光 明 的:新 事 物 必 然 战 胜 旧 事 物 新 事 物 符 合 客 观 规 律,具 有 强 大 的 生 命 力 和 远 大 的 前 途 新 事 物 具 有 旧 事 物 所 无 可 比 拟 的 优 越 性 在 社 会 历 史 领 域 中,新 事 物 符 合 人 民 群 众 的 利 益 和 要 求,得 到 人 民 群 众 的 支 持 和 拥 护。(2)事 物 发 展 的 道 路 是 曲 折 的:新 事 物 必 然 战 胜 旧 事 物 不 是 一 蹴 而 就 的 新 事 物 的 发 展 总 要 经 历 一 个 由 小 到 大,由 完 善 到 比 较 完 善 的 过 程。在 社 会 历 史 领 域,人 民 群 众 对 新 事 物 的 认 可 也 有 一 个 过 程。旧 事 物 在 开 始 时 往 往 比 较 强 大,因 而 总 是 顽 固 抵 抗 和 极 力 扼 杀 新 事 物。(3)方 法 论:坚 持 前 进 性 和 曲 折 性 相 统 一 的 观 点 想 问 题、办 事 情。26、量 变 与 质 变 的 辩 证 关 系 及 其 指 导 意 义(C)(1)量 变 和 质 变 的 含 义:量 变 是 指 事 物 数 量 的 增 减 和 场 所 的 变 更,是 一 种 渐 进 的、不 显 著 的 变 化。质 变 是 指 事 物 根 本 性 质 的 变 化,是 事 物 由 种 质 态 向 另-种 质 态 的 飞 跃,是 种 根 本 的、显 著 的 变 化。(2)量 变 和 质 变 的 辩 证 关 系:事 物 的 发 展 总 是 从 量 变 开 始,量 变 是 质 变 的 必 要 准 备;质 变 是 量 变 的 必 然 结 果;任 何 事 物 发 展 都 是 量 变 和 质 变 的 统 一,质 变 又 为 新 的 量 变 开 辟 道 路,使 事 物 在 新 质 的 基 础 上 开 始 新 的 量 变。(3)量 变 和 质 变 的 辩 证 关 系 的 方 法 论 指 导 意 义:积 极 做 好 量 的 积 累,为 实 现 事 物 的 质 变 创 造 条 件。要 果 断 地 抓 住 时 机,促 成 质 变,实 现 事 物 的 飞 跃 和 发 展。反 对 错 误:拔 苗 助 长、急 于 求 成 或 优 柔 寡 断、缺 乏 信 心,都 是 不 可 取 的。第 七 课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实 质 与 核 心27、唯 物 辩 证 法 的 根 本 观 点(A)(1)矛 盾 的 观 点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根 本 观 点。(世 界 是 普 遍 联 系 和 永 恒 发 展 的,联 系 的 根 本 内 容 是 矛 盾,发 展 的 根 本 动 力 也 是 矛 盾,没 有 矛 盾 就 没 有 世 界。)(2)矛 盾 分 析 法,是 我 们 认 识 世 界 和 改 造 世 界 的 根 本 方 法.28、矛 盾 的 含 义(B)(1)矛 盾 的 含 义 矛 盾 就 是 反 映 事 物 内 部 对 立 和 统 一 关 系 的 哲 学 范 畴,简 言 之,矛 盾 就 是 对 立 统 一。(2)矛 盾 的 两 种 基 本 属 性:同 一 性:是 矛 盾 双 方 相 互 吸 引、相 互 联 结 的 属 性 和 趋 势。它 有 两 方 面 的 含 义:一 是 矛 盾 双 方 相 互 依 赖,方 的 存 在 以 另 一 方 的 存 在 为 前 提,双 方 共 处 于 一 个 统 一,体 当 中;二 是 矛 盾 双 方 相 互 贯 通,即 相 互 渗 透、相 互 包 含,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相 互 转 化。斗 争 性:矛 盾 双 方 相 互 排 斥、相 互 对 立 的 属 性。它 体 现 着 对 立 双 方 相 互 分 离 的 倾 向 和 趋 势。29、矛 盾 的 普 遍 性(A)(1)原 理:矛 盾 的 普 遍 性,是 指 矛 盾 存 在 于 一 切 事 物 中,不 包 含 矛 盾 的 事 物 是 不 存 在 的,即 事 事 有 矛 盾;矛 盾 贯 穿 于 每 一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的 始 终,每 一 事 物 从 产 生 到 灭 亡 都 存 在 着 自 始 至 终 的 矛 盾 运 动,即 时 时 有 矛 盾。(2)方 法 论:承 认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是 坚 持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前 提。要 承 认 矛 盾,分 析 矛 盾,勇 于 揭 露 矛 盾,积 极 寻 找 正 确 的 方 法 解 决 矛 盾。要 用 全 面 地、一 分 为 二 的 观 点 看 问 题。30、矛 盾 的 特 殊 性(A)(1)原 理:矛 盾 的 特 殊 性,是 指 矛 盾 着 的 事 物 及 其 每 一 个 侧 面 各 有 其 特 点。它 主 要 有 三 种 情 形:一 是 不 同 事 物 有 不 同 的 矛 盾,这 些 不 同 的 矛 盾 构 成 一 事 物 区 别 于 他 事 物 的 特 殊 本 质;二 是 同 一 事 物 在 发 展 的 不 同 过 程 和 不 同 阶 段 上 有 不 同 的 矛 盾,这 些 不 同 的 矛 盾 形 成 了 事 物 发 展 的 不 同 过 程 和 不 同 阶 段;三 是 同 一 事 物 中 的 不 同 矛 盾、同 一 矛 盾 的 两 个 不 同 方 面 也 各 有 其 特 殊 性。(2)方 法 论:矛 盾 的 特 殊 性 原 理 要 求 我 们 坚 持 具 体 问 题 具 体 分 析 31、矛 盾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的 辩 证 关 系 及 其 指 导 意 义(B)(1)矛 盾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的 辩 证 关 系 原 理: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的 关 系,也 就 是 矛 盾 的 共 性 和 个 性、一 般 和 个 别 的 关 系。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相 互 联 结。一 方 面,普 遍 性 寓 于 特 殊 性 之 中,并 通 过 特 殊 性 表 现 出 来,没 有 特 殊 性 就 没 有 普 遍 性。另 一 方 面,特 殊 性 离 不 开 普 遍 性,世 界 上 的 事 物 无 论 怎 样 特 殊,它 总 是 和 同 类 事 物 中 的 其 他 事 物 有 共 同 之 处,不 包 含 普 遍 性 的 事 物 是 没 有 的。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相 互 转 化。由 于 事 物 范 围 的 极 其 广 大 和 发 展 的 无 限 性,在 一 定 场 合 为 普 遍 性 的 东 西,在 另 一 场 合 则 是 特 殊 性。反 之,在 一 定 场 合 是 特 殊 性 的 东 西,在 另 一 场 合 则 是 普 遍 性。(2)方 法 论:要 求 我 们 要 在 矛 盾 普 遍 性 原 理 的 指 导 下,具 体 分 析 矛 盾 的 特 殊 性,用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与 特 殊 性 相 结 合 的 原 理 想 问 题、办 事 情。(3)具 体 应 用: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辨 证 关 系 原 理,是 关 于 事 物 矛 盾 问 题 的 精 髓,是 马 克 思 主 义 普 遍 原 理 和 中 国 具 体 实 际 相 结 合 的 哲 学 基 础,是 我 们 建 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的 理 论 依 据。32、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 的 含 义 及 其 辩 证 关 系(B)(1)主 要 矛 盾 的 含 义:在 复 杂 事 物 的 很 多 矛 盾 中,主 要 矛 盾 在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中 处 于 支 配 地 位、对 事 物 的 发 展 起 决 定 作 用。(2)次 要 矛 盾 的 含 义:在 复 杂 事 物 的 很 多 矛 盾 中,处 于 从 属 地 位、对 事 物 发 展 不 起 决 定 作 用 的 矛 盾(3)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 的 辩 证 关 系 原 理: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 相 互 依 赖、相 互 影 响,并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相 互 转 化。(4)方 法 论 要 求:要 着 重 把 握 主 要 矛 盾,抓 重 点、抓 中 心、抓 关 键;(原 理)又 不 忽 视 次 要 矛 盾 的 解 决。(原 理)(5)反 对 两 种 错 误 倾 向:既 反 时 不 分 主 次、“眉 毛 胡 子 把 抓”的 均 衡 论,又 反 对 只 抓 重 点 不 顾 其 它 的“单 打 一”的 一 点 论。33、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次 要 方 面 的 含 义 及 其 辩 证 关 系(B)(1)矛 盾 主 要 方 面 的 含 义:每 一 个 矛 盾 中 有 两 个 方 面,力 量 是 不 均 衡 的,其 中 必 有 一 方 处 于 支 配 地 位,起 主 导 作 用,这 是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2)矛 盾 次 要 方 面 的 含 义:每 一 个 矛 盾 中 有 两 个 方 面,力 量 是 不 均 衡 的,其 中 有 一 方 处 于 被 支 配 地 位,这 是 矛 盾 的 次 要 方 面。(3)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次 要 方 面 的 辩 证 关 系 原 理: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次 要 方 面 的 关 系 是 对 立 统 一 的,他 们 相 互 排 斥,又 相 互 依 赖,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相 互 转 化。事 物 的 性 质 是 由 取 得 支 配 地 位 的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所 规 定 的。(4)方 法 论 要 求:要 着 重 把 握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重 视 主 流;但 又 不 忽 视 矛 盾 的 次 要 方 面,即 支 流。34、坚 持 两 点 论 与 重 点 论 的 统 一(C)(1)哲 学 依 据: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 的 辩 证 关 系 原 理;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次 要 方 面 的 辩 证 关 系 原 理。(2)两 点 论 与 重 点 论 含 义:坚 持 两 点 论,就 是 在 认 识 复 杂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时,既 要 看 到 主 要 矛 盾,又 要 看 到 次 要 矛 盾;在 认 识 某 一 矛 盾 时,既 要 看 到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又 要 看 到 矛 盾 的 次 要 方 面。坚 持 重 点 论,就 是 在 认 识 复 杂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时,要 着 重 把 握 主 要 矛 盾,“牵 牛 要 牵 牛 鼻 子”;在 认 识 某 一 个 矛 盾 时,着 重 把 握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要 抓 住 主 流。(3)辩 证 关 系:两 点 论 是 有 重 点 的 两 点 论(非 均 衡 论);重 点 论 是 看 到 两 点 中 的 重 点(非 一 点 论)。(4)方 法 论 要 求:坚 持 两 点 论 和 重 点 论 相 统 一 的 观 点 想 问 题、办 事 情。(5)反 对 两 种 错 误 观 点:既 反 对 不 分 主 次 的 均 衡 论,又 反 对 只 抓 重 点 或 主 流 的 一 点 论。35、坚 持 对 具 体 问 题 作 具 体 分 析(C)(1)含 义:指 在 矛 盾 普 遍 性 原 理 的 指 导 下,具 体 分 析 矛 盾 的 特 殊 性,并 找 出 解 决 矛 盾 的正 确 方 法。(2)地 位:它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一 个 重 要 原 则,是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活 的 灵 魂。(3)重 要 性(作 用):具 体 问 题 具 体 分 析 是 我 们 正 确 认 识 事 物 的 基 础。具 体 问 题 具 体 分 析 是 我 们 正 确 解 决 矛 盾 的 关 键。(4)哲 学 依 据:矛 盾 的 特 殊 性 原 理,即 矛 盾 着 的 事 物 及 其 每 一 个 侧 面 各 有 其 特 点。第 十 课 创 新 意 识 与 社 会 进 步 36、辩 证 否 定 的 含 义 及 实 质(B)(1)辩 证 否 定 的 含 义:辩 证 的 否 定,是 事 物 自 身 的 否 定,即 自 己 否 定 自 己,自 己 发 展 自 己。辩 证 的 否 定,是 事 物 发 展 的 环 节。它 是 实 现 新 事 物 产 生 和 促 使 旧 事 物 灭 亡 的 根 本 途 径。辩 证 的 否 定,是 事 物 联 系 的 环 节。新 事 物 产 生 于 旧 事 物 之 中,它 总 是 汲 取、保 留、改 造 旧 事 物 中 的 积 极 因 素 作 为 自 己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基 础。(2)辩 证 否 定 的 实 质:“扬 弃”。辩 证 的 否 定,既 不 是 肯 定 一 切,也 不 是 否 定 一 切;而 是 既 肯 定 又 否 定,既 保 留 又 克 服;克 服 的 是 旧 事 物 中 的 过 时、消 极 的 内 容,保 留 的 是 旧 事 物 中 的 积 极、合 理 的 因 素。(3)反 对 形 而 上 学 否 定 观:既 反 对 认 为 否 定 是 由 外 力 引 起 的,又 反 对 要 么 肯 定 一 切,要 么 否 定 一 切 的 形 而 上 学 观 点。37、坚 持 辩 证 否 定 观,树 立 创 新 意 识(C)(1)为 什 么:树 立 创 新 意 识 的 哲 学 依 据:A、唯 物 论 依 据:意 识 的 能 动 作 用。B、辩 证 法 依 据:事 物 是 不 断 变 化 发 展 的;辩 证 的 否 定 观;辩 证 法 的 革 命 批 判 精 神。C、认 识 论 依 据:认 识 具 有 反 复 性、无 限 性、上 升 性。D、历 史 唯 物 主 义 依 据:社 会 意 识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性,对 社 会 存 在 有 能 动 作 用。现 实 意 义:创 新 推 动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创 新 能 够 推 动 生 产 关 系 和 社 会 制 度 的 变 革;创 新 能 够 推 动 人 类 思 维 和 文 化 的 发 展。创 新 是 一 个 民 族 进 步 的 灵 魂,是 一 个 国 家 兴 旺 发 达 的 不 竭 动 力,是 一 个 政 党 永 葆 生 机 的 源 泉。(2)怎 么 样:辩 证 的 否 定 观 要 求 我 们,A、必 须 树 立 创 新 意 识,不 唯 上,不 唯 书,只 唯 实。B、要 尊 重 书 本,尊 重 权 威,但 不 迷 信。C、要 立 足 实 践,解 放 思 想,实 事 求 是,与 时 俱 进。辩 证 法 的 革 命 精 神 和 批 判 性 思 维 要 求 我 们:A、密 切 关 注 变 化 发 展 着 的 实 际,敢 于 突 破 与 实 际 不 相 符 合 的 成 规 陈 说,敢 于 破 除 落 后 观 念;B、注 重 研 究 新 情 况,善 于 提 出 新 问 题,敢 于 寻 找 新 思 路,确 立 新 观 念。四、认 识 社 会 与 价 值 选 择 第 十 一 课 寻 觅 社 会 的 真 谛 38、社 会 存 在 与 社 会 意 识 的 关 系(B)(1)社 会 存 在 决 定 社 会 意 识。社 会 意 识 是 对 社 会 存 在 的 反 映;社 会 存 在 的 变 化 发 展 决 定 着 社 会 意 识 的 变 化 发 展。(2)社 会 意 识 反 作 用 于 社 会 存 在。落 后 的 社 会 意 识 阻 碍 社 会 的 发 展;先 进 的 社 会 意 识 可 以 正 确 地 预 见 社 会 发 展 的 方 向 和 趋 势,对 社 会 发 展 起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3)社 会 意 识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性。从 根 本 上 说,社 会 意 识 随 着 社 会 存 在 的 变 化 发 展 而 变 化 发 展,但 它 有 时 会 落 后 于 社 会 存 在,有 时 会 先 于 社 会 存 在 而 变 化 发 展。方 法 论:坚 持 从 社 会 存 在 的 实 际 出 发,树 立 正 确 的 社 会 意 识,克 服 错 误 的 社 会 意 识。39、人 民 群 众 是 历 史 的 创 造 者(A)(1)原 理 内 容:人 民 群 众 是 社 会 物 质 财 富 的 创 造 者。人 民 群 众 是 社 会 精 神 财 富 的 创 造 者。人 民 群 众 是 社 会 变 革 的 决 定 力 量。(2)方 法 论 要 求:坚 持 群 众 观 点 和 群 众 路 线。40、坚 持 群 众 观 点 和 群 众 观 点(B)(1)坚 持 群 众 观 点:群 众 观 点 的

    注意事项

    本文(学业水平测试《生活与哲学》解读.pdf)为本站会员(奔***)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