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全培训课件.pptx
员工入职安全教育员工入职安全教育2016年1月目录目录1 1、安全培训的必要性、安全培训的必要性2 2、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3 3、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法法律律法法规规4 4、电气安全常识、电气安全常识5 5、登高作业、登高作业6 6、数字话安全、数字话安全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2、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3、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新员工更需要安全,因为大家都是刚从校园里走出来的新员工,缺乏工作经验、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而面临着特殊的风险。据统计:岁间的青年人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要比其他年龄段的工人高,新参加工作的青年工人和无工作经验的工人在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内,受到伤害的概率是其他工人的倍多。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一、安全培训的必要性二、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1958年初,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提出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2006年,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生产12字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使我国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更好的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1 1、“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2、“预防为主”,就是说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分析,而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二、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可能安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只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是可以大在减少的。3 3、“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它体现了当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时代要求,既要立足当前,通过强化检查、专项整治、查处事故等,实现治标;又要着眼长远,通过改革发展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二、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遵守安全健康法规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 降低安全风险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职业病防治法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工伤保险条例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 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5.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7.1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15.5.2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2015.7.1实施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三、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1 1、人体触电危害、人体触电危害 电流对心跳、呼吸的影响更大,几十毫安的电流通过呼吸中枢可使呼吸停止。直接流过心脏的电流只需达到几十微安就可使心脏形成心室纤维性颤动而死。触电对人体损伤的程度与电流的大小及种类、电压、接触部位、持续时间以及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均有密切关系。触电时电流对人身造成的伤害程度与电流流过人体的电流强度、持续的时间、电流频率、电压大小及流经人体的途径等多种因素有关。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不同电流强度对人体的影响:a.感知电流。对应于概率50%的感知电流成年男子约1.1mA,成年女子约为0.7mA,感知阈值定为0.5毫安。b.最大摆脱电流。对应于概率50%的摆脱电流成年男子约16mA,成年女子约为10.5mA;对于直流电平均约为50mA。c.最小致命电流。在较短时间内危及生命的最小电流称为致命电流。一般情况下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50mA时,心脏就会停止跳动,出现致命的危险。二、电击和电伤二、电击和电伤 触电事故是电气事故中最为常见的。触电事故往往突然发生,在极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死亡率极高。1.电击(内伤)通常所说的触电事故指的是电击,它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肌肉非自主地发生痉挛性收缩造成的伤害;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伤害。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2.电伤(外伤)电伤即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往往在肌体表面留下伤痕,造成电伤的电流比较大。电伤包括电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机械损伤、电光眼等。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三、三、触电的方式触电的方式触电的方式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直接接触电击是指人体有意或无意与危险的带电部分直接接触导致的电击。间接接触电击是指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在故障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而导致的触电。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触电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单相触电。人站在地面上或其他接地导体上,身体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而发生的触电。70%触电事故都是单相触电事故。单相触电的危险程度与中性点是否接地有关。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单相触电,其危险性比中性不接地系统要大得多。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单线电击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单线电击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中性点直接接地:该相电流通过人体经大地回到中性点形成回路。由于人体电阻比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阻要大得多,电压几乎全部加在人体上,造成触电。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对地有相当大的绝缘电阻,在这种系统中若发生单线电击,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一般不致造成对人体的危害。但是,当电气设备、导线的绝缘损坏或绝缘老化,其对地绝缘电阻降低时,在这种系统中同样会发生电流通过人体流入大地的单线电击事故。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2.两相触电。人体两处同时接触同一系统的两相带电体而发生的触电。在各类触电事故中,两相触电的危险性最大。因为触电者触及两根相线时,加到他身上的电压为线电压,在数值上为相电压的倍,电流将全部通过人体。例如,在380/220伏系统中,如果人体电阻按1000欧考虑,则发生两相触电时,通过人体的电流为380毫安,这样大的电流是致命电流。但是,两相触电的情况并不多见。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R0RrOCBA两线电击电流:I=U/Rr;U可达线电压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在两相触电是,虽然人体与地有良好的绝缘,但因人同时和两根相线接触,人体处于电源线电压下,在电压为380/220V的供电系统中,人体受380V电压的作用,通过人体的电流将达到260270mA,这样大的电流通过人体,只要经过0.10.2S,就可致人于死地。因此两相触电比单相触电的危险性要大得多。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3.跨步电压触电。当带电设备接地,或者有大电流流入地下时,在接地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地面上会产生电压降,如果人进入该范围,则两脚之间就呈现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由此而引起的触电事故,称为跨步电压触电。以落地点或接地体为圆心,接地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流散,半径20m的圆面内形成分布点位。跨步电压触电时,触电者先感动两脚麻木,然后发生抽筋以致跌倒。跌倒后由于手、脚之间的距离加大,电压增加,心脏串接在电路中,只要电流通过内脏的时间达到2S,就会有生命危险。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四、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四、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据统计90%以上的触电事故是由两个以上的原因引起的。造成事故的几个主要因素是: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线路不合格和维修不善,仅一个原因导致触电事故的,不足总数的8%。要强调指出的是,由于作业者本人的过失而造成的触电事故最多。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五、触电事故应急处理五、触电事故应急处理如果遇到触电情况,要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针对不同的伤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方法,争分夺秒地抢救,直到医护人员到来。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治。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在低压触电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应立即将开关拉开或插头拔脱,以切断电源。如电源开关离触电地点较远,可用绝缘工具将电线切断,但必须切断电源侧电线,并应防止被切断的电线误触他人。当带电低压导线落在触电者身上,可能绝缘物体将导线移开,使触电脱离电源。但不允许用任何金属棒或潮湿的物体去移动导线,以防急救者触电。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若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急救者可用随身干燥衣服、干围巾等将自己的手严格包裹,然后用包裹的手拉触电者干燥衣服,或用急救者的干燥衣物结在一起,拖拉触电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若触电者离地距离较大,应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者从高处摔下造成外伤。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正确的救人方式是:首先应切断电源,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正确的救人方式是:无法切断电源时,可用干燥的木棍挑开电线!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无法切断电源时,可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单手进行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可用带有绝缘的工具一根一根地剪断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无法切断电源时,可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或用干澡的衣物包裹着手,单手拉着触电者干澡的衣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对于触电者,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处理:1、对触电后神志清醒者,要有专人照顾、观察,情况稳定后,方可正常活动;对轻度昏迷或呼吸微弱者,可针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救治。2、对触电后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者,应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者,则应立刻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3、如触电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俯卧压背法、仰卧压胸法、心脏挤压法等措施交替进行抢救。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俯卧压背法:被救者俯卧,头偏向一侧,一臂弯曲垫于头下。救护者两腿分开,跪跨于病人大腿两侧,两臂伸直,两手掌心放在病人背部。拇指靠近脊柱,四指向外紧贴肋骨,以身体重量压迫病人背部,然后身体向后,两手放松,使病人胸部自然扩张,空气进入肺部。按照上述方法重复操作,每分钟1620次。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仰卧压胸法:被救者仰卧,背后放上一个枕垫,使胸部突出,两手伸直,头侧向一边。救护者两腿分开,跪跨在病人大腿上部两侧,面对病人头部,两手掌心压放在病人的胸部,大拇指向上,四指伸开,自然压迫病人胸部,肺中的空气被压出。然后把手放松,病人胸部依其弹性自然扩张,空气进入肺内。这样反复进行,每分钟1620次。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心脏挤压法:触电者心跳停止时,必须立即用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具体方法如下。(1)将触电者衣服解开,使其仰卧在地板上,头向后仰,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2)救护者跪跨在触电者的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触电者心口窝上方,胸骨下1/3处。(3)掌根用力垂直向下,向脊背方向挤压,对成人应压陷34cm,每秒钟挤压1次,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4)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每次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上述步骤反复操作。如果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应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一人抢救,两种方法应交替进行。每次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六、预防触电事故措施六、预防触电事故措施1、预防触电事故组织措施(1)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加强用电管理;(2)定期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消除设备缺陷;(3)提高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的质量,不使用不符合电气标准的设备和材料;(4)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要由专业电工进行;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1、预防触电事故技术措施 为了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绝缘、安全间距、漏电保护、安全电压、遮栏及阻挡物等都是防止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是间接触电防护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所谓间接触电防护措施是指防止人体各个部位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才变为带电的电器金属部分的技术措施。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专业电工人员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在技术措施上,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后,才能开始工作。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1)停电工作中防止触电事故的安全措施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一般情况下均应停电后进行,停电工作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断开电源检修电气设备时,要把检修设备的电源都断开,对于多回路的线路,特别要防止向被检修设备反送电。验电电源断开后,必须用符合电压等级的验电器(试电笔),对被停电的设备进出线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验电,确保该设备已无电压存在,方可开始工作。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装设临时短路接地线对于可能送电到被检修设备的各个电源方向,以及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地方,都要装设临时短路地线。装设临时短路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而且接触必须良好。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的顺序与装设时相反;要先拆导体端。装拆临时短路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杆,戴橡皮绝缘手套进行,且人体不得碰触临时短路接地线,还必须有人进行监护。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停电工作中要对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停电工作的设备近处,如果尚有其他未停电的设备和线路时,工作人员的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必须与最近的带电导体保持足够的距离;对380V/220V的带电导体不小于0.3m。如果不能满足以上的安全距离要求,则需要装设临时遮栏,或将附近的带电设备或线路也停电。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2)带电工作中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措施如果因特殊原因,设备或线路不能停电而又必须进行设备或线路的检修工作,就必须进行带电工作。带电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在380V/220V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带电工作时,必须使用有绝缘手柄而且经耐压试验合格的工具,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操作,而且要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员。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 将在工作中可能触及的其他带电导体及接地物体,用绝缘物或网状遮栏隔离,以防造成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在380V/220V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带电工作时,应先用验电器(试电笔)测相线(火线)和中性线(地线)。工作时任何情况下只准接触一根导线,而不准同时接触两根导线,在进行连接或搭接导线时,要先连接中性线(地线),后连接相线(火线);在断开导线时,要先断开相线,后断开中性线。四、电气安全常识四、电气安全常识五、登高作业五、登高作业 1、凡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作业前应当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2、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3、高空作业应设扶梯,作业人员应沿扶梯上下,不得沿立杆与横杆攀登,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宜滑的鞋,不准赤脚、酒后作业。4、当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如:大风、大雾、雷雨等,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5、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开玩笑。6、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经常检查、维修、禁止违章使用架子。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把安全带栓在安全可靠的栏杆或其他固定物上,必须高挂低用。五、登高作业五、登高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合适于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身体不适或过度劳累,不宜进行高处作业。8、上下交叉作业人员的位置应错开,下部作业人员应处于上部落物的坠物的半径范围外,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9、拆卸脚手架时必须从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10、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五、登高作业五、登高作业六、数字话安全六、数字话安全1 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简评:据统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所以我们员工既要不“三违”,也要不盲从违章指挥,以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2 2、四四大大事事故故因因素素:人人的的因因素素,物物的的因因素素,环环境境的的因因素素,管管理的因素。理的因素。简评:不管是哪种因素,归根到底都有人的因素在里面,设备物料,工作环境,安全管理,都要人去实施管理。只有我们全员重视安全,全员参与安全,企业才能保证生产的安全。3 3、四四不不伤伤害害:不不伤伤害害自自己己,不不伤伤害害他他人人,不不被被他他人人伤伤害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简评:“四不伤害”是在原来“三不伤害”的基础上增加了“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四不伤害”不但是对安全管理方式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而且更加体现了情感理念,把安全意识推向一个新高度。工作中我们不但要注意自己不受伤害,还要留意观察周边的安全状况,多提醒身边的工友。让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平安工作。六、数字话安全六、数字话安全4 4、四四不不放放过过原原则则:(1 1)事事故故原原因因未未查查清清不不放放过过;(2 2)事事故故责责任任人人未未受受到到处处理理不不放放过过;(3 3)事事故故责责任任人人和和周周围围群群众众没没有有受受到到教教育育不不放放过过;(4 4)事事故故整整改改措措施施没没有有落落实实不不放放过过。简评: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既然已经“亡羊”就要“补牢”,而且要补得牢固。六、数字话安全六、数字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