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范文【3篇】.docx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范文【3篇】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范文3篇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1为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一、考勤制度教学人员与教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各有特点,考勤要求各不相同,但都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上下班,履行岗位责任制,接受学校考勤。1.出勤要求(1)各处室、部门员工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学人员坐班制时间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并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周程表安排,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校医室、生活部等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2)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下课及下班辅导、开展课外活动,不迟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时参加业务学习,参加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处室、年级组、科组会议;(3)级组长、班主任按职责要求检查学生出勤两操和其他情况,以及负责周日晚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4)教师及教辅助人员都要依时参加值周工作(进行早读、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一律参加周一(早7:30)的周会(升旗仪式);教学和管理人员按规定依时参加晚自修值班和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5)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教职员工的探亲和结婚应尽量结合寒暑假妥善安排,因特殊原因必须在工作期间结婚的,原则上只准假三天;产假期满的女教职员工应按时回校上班;(6)无特殊原因,不得利用学期内的工作时间赴外地旅游探亲;(7)学期末由学校安排提前考试的科目,考试后该科教师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具体工作由科组长事先提出计划,作好安排。2.考勤管理(1)全体教职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进行考勤,每月底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将教职工考勤表报办公室;(2)教师上下课、下班辅导、级组会议、业务学习等由级组长考勤;(3)教师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课外活动辅导、科组会议、升旗仪式由科组长协助年级长考勤;(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分别由总值和学生处、办公室考勤;(5)教辅人员分别由办公室及处室的主管考勤;(6)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理,如不负责任者给予批评,因考勤不严出现责任事故,对当事人和考勤人各罚款50-200元;(7)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500元,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考勤及奖惩(1)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2)凡值日缺勤一次(早岗、午休、晚修),不参加升旗、各项学习等(按考勤管理要求),每项缺勤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罚款25元;(3)凡一学期病假累计30天,事假累计15天,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迟到、早退累计5次者,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4)节日慰问金及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和发放日期。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按自然年度计发发放的范围为上年底在册并转正人员发放标准:本人标准工资/12个月*实际工作月数受到违纪处理的人员不计发试用期人员不计发休假人员按规定处理中途离职者不计发二、请假制度1.请假手续(1)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来校工作,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2)一般情况,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能生效;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假者,事后两天内应及时补办,凡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3)因故临时不能参加业务学习或全校性集会、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级组会议或级组活动,请假人分别向办公室主任、科组长、级组长提出口头或书面请假;(4)审批人在签署准假前要与有关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职、代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准假;(5)请假人请假前需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完毕并经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6)请假到期因特殊情况仍不能回校上班,应用电话、书信等方式提出续假申请,获准后方可续假,返校后要及时补填请假单;(7)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向办公室销假,如因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负责;(8)请假必须经过以上正式手续,员工个人之间不允许私自调课、代课,若出现私自调课、代课行为的,按违纪处理,并处以100-200元的罚款;造成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直至作违纪辞退处理。2.病假教职员工因病不能(上课)上班,须办理病假手续。(1)病假审批程序须取得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病假3天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学处安排调课;病假3-7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学处安排调课;病假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学处安排调课。患急病或遇节假日急需住院治疗,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立即电告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校长,以便安排调课等工作,回校后凭医院证明或诊断书补办病假手续。(2)病假期间待遇一学期病假一个月以内,发给本标准工资的80%;一个学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三个月以内(包括住院时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三个月,从第四个月起按本人标准工资的40%计发,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作调岗处理。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为三个月,工作五年以上,医疗期为六个月。病假期间不计发节日慰问金,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不再享受相应的寒、暑假期待遇,不计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必要时,学校可指定医院),否则按事假处理。3.事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确实需要办理私事的应请事假。(1)事假审批程序教职工请事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申明理由,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备案;事假3-7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教学处安排调课;事假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教学处安排调课,请假期满须到办公室销假。(2)事假待遇事假期间不发计工资。事假在一个月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发节日慰问金。4.旷工(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者提出请假,但未获批准就擅离岗位者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擅自超假者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者(2)旷工处理一学期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做辞退处理。受旷工处理的人员,停发本人该月工资的25%和停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及以后发放的节日慰问金。5、婚假、丧假、婚假、丧假的假期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均不另加假期数,如家属在外地的,其假期途中的交通费由教职工自理。(1)婚假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2)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教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学校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3)假期发放基本工资。6、产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晚育(女方在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增加15天(含节假日及寒暑假共140天)。如遇难产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天数。(3)流产假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女教职工怀孕两个月以下流产,休息15天;怀孕两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工流产的,休息45天。假期期间发基本工资。(4)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2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二)考勤办法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2、宿舍考勤由宿务老师负责,第二天上报德育处。3、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二、请假制度(一)请假规则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三)销假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四)旷课处理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3考勤范围: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各部门会议等各类会议以及各种外勤活动,干部干事值班等。会议考勤制度1、院学生会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主席团提前发放通知并确定相关人员收到通知。相关的院学生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履行请假制度(见请假制度)。3、召开各类会议或参与各种活动,学生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场,并自觉签到。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人员记录为迟到。在会议开始15分钟后未到的人员记录为缺勤并记录归档。4、主席团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院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由督察大队负责考勤。院学生会全体会议及各部门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并将每次会议考勤记录整理上交到纪检部处,由办公室整理归档。5、每月考勤情况将在每月最后一次例会中进行公示。并接受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活动(外勤)考勤制度1、由河南警-察学院学生会负责的相关活动(外勤),在活动(外勤)期间应指定活动总负责人(如有需要可指定部门负责人),并将总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活动相关部门成员应提前达到活动地点并由负责人做好签到工作。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履行请假制度(见请假制度)。3、在每次活动(外勤)结束后,相应负责人须将本次活动考勤情况交于办公室处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4、每月考勤情况将在每月最后一次例会中进行公示。并接受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请假制度1、各位干部应尽可能的参与院学生会各类会议及各种活动。如需请假,请遵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能履行请假程序或者伪造请假条均认定为缺席并记录归档。所有请假条均纳入学生会档案。2、一般情况下,请假条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交给办公室处方为有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向会议、活动负责人请假,在会议或者活动结束后补交请假条(假条格式见附件)。3、副主席、各委员请假需填好请假条,由院学生会主席签字并交到办公室处方可生效。4、各部门副部长、干事请假需填写假条,由该部门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签字上交到办公室处方可生效。处罚办法1、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2、所有有关院学生会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当无故缺席处理。3、学生会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加扣分处分。两次取消评优资格。三次留用察看。4、迟到十五分钟以上或无故早退者按缺勤处理。5、如有发现代签现象,代签者和被签者将视为缺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