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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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docx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篇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青阳县被省委确定为全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该县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同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突出以“四重一大”为重点,紧紧抓住“权力集中的关键领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关键岗位”,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究”的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两年多来,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和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一、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廉政风险防控只是阶段性工作,工作缺乏持久性,甚至在思想上有厌烦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内行,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行,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视,也仅停留在口头上,在“四重一大”上仍按惯性思维决策,工作习惯穿旧鞋、走老路;有的单位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缺乏主体意识,思想上存在不愿管、不想管的现象,被动应付,消极防控,流于形式。二是廉政风险点查找不结合实际、不及时更新。少数单位对廉政风险查找不够深入,有的对廉政风险查找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现象;有的重客观风险的查找,轻主观风险的查找;还有的单位重一般干部的廉政风险的查找,轻主要领导廉政风险的查找。此外,廉政风险查找防控也是动态的过程,随着一些行政审批权的取消和规范,单位工作职责的调整,工作内容的变化,少数单位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措施。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不管用。少数单位虽制定不少防控措施,但有的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过多于依赖宣传教育,风险防控寄希望于权力主体的自觉、自愿和自律;有的防控措施缺乏系统性,没有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没有分析廉政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导致风险防控就事论事,没能在源头预防腐败、堵塞漏洞。有的防控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廉政风险防控只是片面的自己查找、自己防控,没有引导、发动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监督,导致防控措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上去,没能真正取得防控实效。四是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机制难到位。由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难以用量化的手段进行评估,检查考核也仅停留在“做了没有”的浅层,难以触及到“做的怎样”的深层,导致难以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考核,同时也难以厘清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对策(一)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工作作风状况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具有导向作用,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各级要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为契机,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抓好作风建设上,必须坚持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用规定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修正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真正把各项规定当做转变作风的标杆,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各项规定的有效贯彻,凝聚强大的“正能量”。今年,该县严格执行各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密集开展作风建设暗访,推动了全县各级干部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其抓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动性。(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的针对性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保持党员干部思想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廉政风险防控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因材施教”。抓好宣传教育不是简简单单的说教,要结合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岗位因材施教,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例如,对高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抓好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让他们时时处处紧绷拒腐防变的弦;对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是抓好党性教育和党纪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对年轻的干部职工主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示范教育和廉政教育,让他们懂得把握,懂得珍惜,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既走的远,更走的稳。二要丰富形式内容。要针对新时期党员干部廉政心理、廉政思维和相关价值取向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和实践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和途径。在制定和实施廉政学习教育培训规划过程中,要进行分解,设立阶段性的目标,确保形式上的严谨性。同时,在内容上要注重上下结合、内外结合,不断创新教育载体,让教育更加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还要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通过环境和舆论的压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公守法。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活动,对于倡导清风正气,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古代一些诸如包拯、海瑞等清官,能做到“清正、廉洁、奉公”,主要是能将廉政意识和品质,内化为他们的道德信念,从而自觉地以内心的道德力量抵制外在的廉政风险。现如今,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一方面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修养,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规避权力制约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三)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性只要公权力存在,腐败就将长期存在,同样,廉政风险也将伴随其长期存在。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可从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科学配置权力。一种权力结构,如果本身的配置不合理、不科学,想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依靠道德的力量加以规范,是很困难的。因此,首先要在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上下功夫,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才能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比如,为防止权力滥用和“一把手”腐败,可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推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工作机制,在领导班子分工上,分管审批的领导,不同时分管业务;分管执行的,同时不分管监督业务。此外,为防止执纪执法机关权力滥用,可以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分档和监管,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首先在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设置规范、严密的权力运行程序。目前权力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缺乏清晰、严密的程序性规定;有的虽然规定了权力运行程序,却不遵守程序,或者随意减免程序、改变程序,甚至权力运行不透明,制造腐败机会。要消除这种现象,就要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在时间和功能上相互衔接、环环相扣。还要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细化到进入权力运行过程的每一位公务人员均能按照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规则,顺利地进入工作角色和工作状态,并有所依从、有所畏惧。2011年,青阳县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中,为规范“一把手”权力,防止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我们推行“四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定县里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按规定程序集体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求县委主要领导必须末位表态,防止决策“一言堂”现象的发生。从一个地方上来讲,只能以制度的形式对一些权力的运行加以规范、监督和制约。但如果从全国、全省范围来讲,要保证权力的公正、稳定、有效行使,必须以法律、规章的形式对权力运行加以规范,使权力运行程序变成法定程序,权力的赋予、行使与交接等,均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凡是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式加以明文确定的权力运行程序,任何人都要遵行,不得违背。如此,才能使权力运行真正成为规范有序的过程。(四)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扩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广泛性“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要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公开透明,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因此,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与党务公开、权力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政府“唱独角戏”,变为政府和群众的“大合唱”。一是尊重群众需求。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所急、所需、需想,公开群众最关心,与切身利益最紧密的内容,同时,建立权力公开互动和质询机制。防止“重形式轻内容”的应付式公开,“想知道的不公开,不重要的才公开”的选择性公开,“只公布不回应、只告诉不说明”的单向度公开,创造一个健康的公开环境。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在加大公开透明上,要突出重点,要将群众关心的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招投标、重大项目安排、民生工程政策落实等内容,作为重点公开内容,随时对外公开。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公”经费支出、责任追究、干部奖惩等,作为重点监控内容,只要不涉及保密,一律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定期对外公开,确保隐形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权力公开、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政府门户网站,电子监察,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栏,公示、听证、旁听等等。各级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的群体,选择不同的公开形式,以最直接、最通俗易懂的形式让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四是开门接受评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的怎样,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各单位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不仅要做到结果公开,更要做到程序公开,把监督权、话语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和服务对象,让决策的全过程接受全社会参与和评议,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把群众的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保证了评议的有效性。(五)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力度,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性廉政风险防控抓好了,就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从而也就成为硬道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是保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首先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其次建立制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最后是建立修正完善机制。要针对平时执法监察、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倒查廉政风险防控中的漏洞,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不断修正完善防控措施。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在岗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查处。三是实行责任追究。一方面对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另一方面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采取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告诫、调离岗位、免职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实施责任追究,破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篇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按照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要求,现就支队当前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汇报如下:一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待细化加强。自去年中央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来,总队、支队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但不论是从基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来看,还是从执行主体责任情况来看,都存走形式,轻落实的情况,不会抓的问题没有消除,不愿抓的情况反复发生。部分单位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直接一字不差、照抄照搬支队清单,甚至把纪委监督责任也囊括进去,这不仅是工作上的不实不细,更是思想认识上的极度偏差。二是党委议廉和分析报告制度流于形式。去年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中指出,支队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实不细,走形式不到位。但不论是从今年的责任制考核还是落实分析报告中,各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将议廉工作与业务工作混为一谈,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报告仍存在从网上下载,出现“医院”“学校”等字样,甚至2023年度四个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内容雷同。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重要岗位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始终是支队实现立标示范战略目标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和最大挑战。首先是消防监督领域,执法过错和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没有得到有效根除,山阳大队、镇安大队在执法案卷网上抽查中被总队在通报并责令支队进行追责问责,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也是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反映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部分单位并没有取得实效,三令五申的问题死灰复燃,特别值得关注和纠治。其次是审计遗留问题整改,各级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问题整改缺乏主动性、持续性,在检查验收前突击整改,整而不决,屡改屡犯问题较为突出。基层大队普遍存在建设项目完工后迟迟不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个别项目甚至存在超期达两年才向支队报请开展结算审计工作;大队向支队报审后,报审资料不按时提交,拖延时间甚至长达一年,导致支队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按照程序开展。最后是项目招投标方面,总队去年在审计和巡察时都指出了支队基层单位在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问题,但始终没有的到高度重视,甚至有些单位单纯的把招投标程序和资料归整,当成一般性的工作来对待,在项目招投标中走程序,走过场,到了巡察、审计的时候才开始亡羊补牢。既没有做好项目审计前置,也没有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出了问题就是推到项目管理公司身上。反映出部门单位和分管项目建设的领导业务素质能力和思想认识态度上还存在着偏差,留下了廉政风险隐患。四是“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小问题”、“微腐败”。各类节假日是“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易发、常发时段。隐形“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消防执法干部抽高档烟、和高档茶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出入与身份不符的娱乐场所;部分大队灭火救援指挥车未进行规范涂装,与地方普通车辆无异,公车私用风险苗头一定程度存在;节假日期间,个别基层单位存在违规接待队伍内、外部人员,运用行政执法权协调旅游景点免票、酒店免费住宿等行为,对消防救援队伍形象造成一定影响;利用公款违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仍有滋生土壤,成为队伍当前亟待剔除的沉疴积弊;支队机关和基层单位账目显示0接待,明显与实际工作不符,存在着转移支付或变相支付的廉政风险。五是贯彻落实工作纪律方面。一是防疫纪律形同虚设。支队纪委在今年年初重申了防疫严明疫情防控工作十项纪律,但随着国内疫情持续平稳,部分指战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态度也转而随意,对出入营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制度落实不好,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措施不严格,留下了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着重视不足、进度不一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的管党治队的问题有所松懈,业务性问题仍然没有根除,在总队巡察“回头看”前问题仍没有做到全部清理,问题反复、死灰复燃是下一步纪委监督的重点;三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面对总队立标示范战略目标,个别指战员仍存在精力外移,“混日子”的心态仍然没有完全扭转,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自选动作没有形成经验制度,指战员主动靠前工作,拿出商洛经验、提出商洛方法的手段和能力相对单一,“陕西分争先、商洛怎么办”的大讨论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四是在队伍管理方面。对外交往、违规出入境、涉赌涉贷、涉黄、涉负面舆情等问题易发多发,对队伍的安全稳定造成了不可忽视影响。【篇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黄陵法院从20xx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主观方面: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二)工作方面: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3、在廉政建设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制度多落实少,教育多查处少”的问题,致使一些法官因权利使用不当,或因渎职被追究责任,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4、考核评估及问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考核评估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考核评估存在标准不够清晰、规范,考核周期不够科学的问题。出现廉政风险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察、失管、失教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二、对策及建议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法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着力抓好法院干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干警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培养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的交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亲朋好友的说情。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干警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继续探索实践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和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单位内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访监督、干警考察和案件查处,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四是结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廉政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来信来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5、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学运作,通过再检查、再评析、重划等级和优化措施等过程,扎实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化,真正使法院审判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廉洁。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没有严肃的惩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执行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树立“查办案件”是“治病救人”的理念,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个人退路”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执纪办案,以此警示身边的干警,教育后来的干警,挽救失足的干警,防止更多的干警重蹈覆辙,滑向犯罪的深渊,变成人民的对立面。【篇4】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廉洁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有极大的重要性。一、廉洁风险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一)廉洁风险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廉洁风险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廉洁风险建设放在一定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有完全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廉洁风险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实际行动中思路不够清、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自觉;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致使有的单位只重视量化考核的结果,甚至为应付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有的问题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有的应加重追究的做了从轻处理。(二)廉洁风险建设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的对象上,层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应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没有区分廉洁风险建设的层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一般性集中学习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专题教育少,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感化力、渗透力不强。在教育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门之间教育资源、信息未实现共享,协调部署不同步,宣教格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削弱了廉洁风险建设工作的整体效果。(三)重要岗位仍然存在廉洁风险的隐患。近几年来,由于岗位设置越来越细,造成兼岗情况严重,增大了操作上的风险,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有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以人情、友情、亲情代替制度,容易导致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四)廉洁风险建设的监督机制不够顺畅。在党内监督上,由于点多面广、平时一些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影响了监督效果;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弱化;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竞聘上岗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使纪检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力上存在一定的顾虑。监督检查部门之间尚未建立真正的监督协调机制,相互合作、整体配合的意识还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手段和监督结果等监督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二、加强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对策(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才能有力推动廉洁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强化平时对本单位落实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职责岗位具体、监督措施到位、内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明确的责任机制。二是抓住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落实突出经常性,上级部门对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要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工作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中、年末要进行全面检查。责任考核突出科学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区分一般工作和重点工作,合理确定分值,科学进行考评。责任追究突出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二)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廉洁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提高执行力,健全机制是根本。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将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和完善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宣教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沟通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在廉洁风险建设中,将述职述廉、廉洁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洁承诺、廉洁学习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洁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廉洁风险管理工作要坚持按季督促检查,按年评比验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效果进行自我评价。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其他部门风险管理落实反馈情况、干部职工自我评价情况,对廉洁风险建设进行总体评价。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廉洁风险建设考核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指标分解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对因不认真抓落实而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以党员群众为基础,创建党内监督宽松环境。要相信和依靠党员群众,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形成大家关注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懂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宽松环境。要加大对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各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党员群众监督的主动性。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对领导行为、决策、执行的监督,做到突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突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三是以党务公开为载体,建设党内监督“阳光工程”。党务公开要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部网络平台,实现基础设施、网络等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在形式上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实行专栏公开、会议公开、专项公开、媒体网络公开等。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使党内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四是以双向互动为依托,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要建立沟通机制,领导干部之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经常与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倾听、了解党员群众心声;注重拓宽党员群众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信访等监督渠道。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四)提高整体素质,有效防范风险。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案件防范关口前移。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职工在岗时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报告,严肃查处。二是实行履职问责,提高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是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严防违规行为演变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在岗察看、下岗培训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实施责任追究,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消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树立“制度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要充分利用发达的计算机网络,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业务工作的有效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设计框架中,业务监督要覆盖所有的风险岗位;在监督方式设置上,既要有外部监督,也要有内部监督,既要有上级监督,也要有同级监督;在监督功能设置上,要设定好重要业务部门的岗位风险、责任人、检查重点,风险随岗位定,做到上岗有记录,监督有痕迹,实现对业务快速监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篇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浅议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廉政风险防控是以积极预防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公共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的防控机制。作为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其“预防、监控、处臵”的效果也日益显现。如同任何一项新的工作课题一样,当前廉政风险防控仍在摸索和执行中不断地完善和健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值得我们关注、思考和改进,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提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前进。一、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必要性廉政风险防控创造性地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入了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实践中,通过清权确权、排查风险、科学评估、制定措施等方法,对公共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消除了机关各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源,通过预警提醒、风险教育、建章立制、监督考核等方式,解决在机关廉政建设中工作理念僵化,拓展深度不够,单位和部门庸、懒、散、浮等问题,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由被动预防向主动预防转变、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由事后处臵向事前预警转变、由应急处臵向常态防控转变、由设臵“高压线”向营造“安全区”转变,有效改变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和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唱“独角戏”的状况,对惩防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进工作规范高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关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探索和开展过程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势在必行。二、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当前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实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形式论”。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认为廉政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廉政风险防控还是老一套,是搞形式、花架子,对实际工作没有多大的帮助,因此存在抵触心理或敷衍心态。二是“无用论”。认为目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各项规定也很健全,没有必要再进行风险排查,加上业务工作任务繁重,把排查廉政风险,看作是额外负担。三是“无关论”。一些单位和部门认为我即不管钱又不管人,工作按部就班,根本不存在风险点。因此,在风险点查找中或泛泛而谈,或无关痛痒,在安排落实时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四是“抵触论”。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查找风险点就是公开腐败点,担心大范围查找和公开风险点会给本单位、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担心查找风险点会影响自身的政治前途,担心公开风险会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等。因此,对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心存疑虑,存在等待观望的想法,客观上影响了推动风险防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二)风险查找不全面。一是“不准”。没有紧扣单位职能、科室及个人职责进行查找,或是没有按照职责中每一项工作的重点环节、每一环节的多个方面来查找,导致风险点查找不准确、不全面。二是“不实”。岗位职责梳理不清,在风险点查找中又没有及时修订完善、补缺,甚至个别存在职责空缺的现象。三是“不严”。忽视廉政风险多样性特点,简单复制或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现成查找的风险点,致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指导错位,防控针对性不强。从而造成了风险点查找呈现“四多四少”的现象,即: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道德查找的风险点少;查找八小时内履职环节风险点较多,查找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潜在风险点少;对眼前较明显的、易防控的风险点查找的较多,对一些潜在的、较敏感的风险点查找的较少。(三)等级评定不准确。一是缺乏科学标准。目前风险等级的评定一般是根据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影响危害程度、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败可能性的大小等来划分,缺乏一个科学规范的评定指标、方法和体系,造成在评定中往往靠经验、凭感觉来确定,定性不准。二是评定方法不当。有些单位、科室及个人对风险点确定等级时,往往是借口对自身的工作最了解,采取自己评自己的方法,即使有后续的复核、评审,绝大部分流于形式,导致大、小问题一并谈,淡化了党员干部对不同等级风险的防范意识,三是人为因素影响。由于担心高风险点关注度高,会对单位和部门工作造成不好的影响,人为地调整风险等级,调高了一些依据清楚、程序明确、可复核度高的风险点级别,降低了拥有或行使重要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权力的风险等级,导致防控错位。(四)措施制定不完善。一是脱离实际。在制定防控措施时,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使防控成为空中楼阁。二是闭门造车。一些单位和个别部门由一两人包做全部的防控措施或是由少数部门“关门”研究制定,制定的防控措施缺乏准确性、科学性和针对性,降低了对防控措施的认知度和预防的主动性,背离了风险防控的初衷。三是轻虑浅谋。一些单位和个别部门的防控措施只单纯从风险点的面上来制定,没有全面深入地研究每个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导致对风险点防不住。(五)执行落实不到位。一是不注重学习宣传。忽视了廉政风险教育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再学习,出现“有风险,已查到;有措施,已制定;问干部,不知道”现象。二是不注重督促考核。监控机制不完善,执行防控措施仅限于挂在墙上、印在纸上、停留在口头上,忽视对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久而久之出现风险防控一阵轻风拂面过的现象。三是不注重处置惩戒。处臵环节缺失或不健全,无惩戒标准或惩戒标准含糊笼统,执行过程只查不责或大过小惩、小过不记,导致廉政风险防控丧失了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不注重调整修正。长效机制缺失或不健全,一套风险防控体系完成后,就认为一劳永逸,包打天下了,久而久之风险防控与实际工作脱节,失去实际意义。三、廉政风险防控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当前,中央、省委、市委正在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向基层延伸,以往发现的问题亟需在推进中完善和改进。要解决和避免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关键在于抓好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法。(一)抓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