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资料(2021-2022年)XXXX管理制度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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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2021-2022年)XXXX管理制度汇总.doc
文件发放范围 Q/SD/GL-002-2010A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放范围1质量手册Q/SD/SC.1-2010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文件编号规则Q/SD/GL-00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3文件发放范围Q/SD/GL-00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4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规定Q/SD/GL-10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5工艺管理制度Q/SD/GL-10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6 设备管理制度Q/SD/GL-103-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7产品质量考核办法Q/SD/GL-20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8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Q/SD/GL-20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9 试验室操作规程Q/SD/GL-203-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0化验室操作规程Q/SD/GL-204-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1检验文件管理制度Q/SD/GL-205-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2计量管理制度Q/SD/GL-206-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3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Q/SD/GL-207-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Q/SD/GL-208-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5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办法Q/SD/GL-209-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6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Q/SD/GL-210-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7零件及成品检验规程Q/SD/GL-21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8进货检验规程 Q/SD/GL-21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19文明生产管理制度Q/SD/GL-30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0仓库管理制度Q/SD/GL-30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Q/SD/GL-303-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2外协管理制度Q/SD/GL-304-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Q/SD/GL-305-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4产品标识方法Q/SD/GL-306-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5特殊过程确认准则及方法Q/SD/GL-307-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6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Q/SD/GL-40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7合同管理制度Q/SD/GL-40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8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Q/SD/GL-501-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29岗位任职要求、职责权限及考核标准Q/SD/GL-502-2010A厂长、副厂长、管代、体系运行各部门图纸和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Q/SD/GL 101-2010A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图纸和技术文件是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其正确、统一、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种产品图纸、工装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2职责21厂资料室负责产品图纸、工装图纸及各种技术文件腊底的描制与保管。22厂资料室负责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晒图、复印、发放及管理。23各使用单位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图纸和技术文件。3、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复制31本厂设计部门采用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设计的各种产品图纸,打印腊底交资料室晒图时,腊底上必须有设计、制图、审核、标准化审查、工艺性审查等有关人员签字齐全后方可晒图。32外购或用户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由主管产品的副总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描制或复印。33各种技术文件交资料室复制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签字齐全方可复制。4、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发放41图纸和技术文件均由主管副总批准,并签署“图纸和技术文件分发清单”。42资料室按主管副总签署的“分发清单”中的数量、范围发放图纸和技术文件。43资料室按“分发清单”登记建帐,领用人员核实无误后签收。44当有关部门因需要领用图纸或或技术文件时,应填写“图纸和技术文件领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主管副总批准后,到资料室办理领用手续。45由于使用单位正常使用造成将图纸或技术文件破损时,使用单位应填写“图纸和技术文件领用申请单”,经单位领导签字,主管副总批准后到资料室办理换发手续。46图纸和技术文件属于工厂的机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对外提供。当合同要求供图时,有关部门必须填写“图纸外供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厂长审批后,资料室方可办理。5、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更改51当图纸和技术文件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现疏忽或错误,以及当法规、标准产生变更时,需对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相应的更改。Q/SD/GL 101-2010A5.2技术文件更改应填写图纸、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报项目负责人或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设计部门保存图纸、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对其他文件的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规定。5.3图纸和技术文件更改批准后,应对产品图样和图样腊底按要求分别进行更改。a)设计人员可在产品图样上划改并注明更改标识,包括:更改标记,同一标记下的更改数、更改通知单编号、更改人员签字、更改日期。b)图样腊底由资料室专职人员依据图纸、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的要求,对修改处进行划改并保存修改记录。5.4当更改涉及到主要技术参数、功能、性能指标的改变,应对更改进行适宜的评审,(有必要时需经顾客进行确认)。评审应包括评价设计更改对产品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对图纸和技术文件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的措施应形成记录,由设计部门保存。5.5外来技术文件不允许更改,如需更改时应得到对方确认。设计图样由顾客委托人员进行更改,文件更改按照本程序(5.2 条款中的a)项执行。5.6各单位资料管理人员收到更改通知后,要立即按“图纸和设计文件更改要求”更改本单位的有关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一致。6. 图纸和技术文件的销毁6.1图纸和技术文件如更改量大时,经设计主管批准允许换发新的技术文件,资料室应收回旧文件和图纸腊底,并保存回收记录。6.2对存放时间很长,且无保存价值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由资料室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销毁。7、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技术文件的管理执行图样和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以及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由档案室提出 本制度由总工办批准 工艺管理制度 Q/SD/GL102-2010A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工艺工作体制、程序、工艺规程等要求。12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工艺管理工作。2、总则21工艺工作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为保证工厂生产出顾客满意的产品,并有效降低消耗、提高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22总工办对全厂工艺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协调。生产厂技术科参与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的调研、改进、开发、设计等活动,负责组织工艺文件的制定、审核以及其它有关的工艺管理工作。23工艺文件是各生产厂进行生产准备、工具材料准备、加工操作、工时定额、产品计价、计划调度和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工艺纪律则是执行工艺方法与标准,保证安全可靠生产出稳定的产品质量的基本准则。因此,各生产厂必须严格遵守工艺纪律,执行工艺文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满足顾客要求。3工艺工作管理体制31全厂工艺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厂级)总工办;生产厂技术科;工艺人员。总工办负责对全厂工艺工作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32 生产厂设技术科,负责本生产厂的工艺管理工作,其工艺工作业务由生产厂技术厂长领导。321各生产厂技术科根据工艺要求,编制本生产厂所用的工艺文件,设计所用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等。322负责处理本生产厂的技术问题,组织分析工序质量问题,提出并报经总工办核准后建立工序质量控制点。323组织工艺攻关、试验与技术革新活动,贯彻检查工艺纪律,指导现场加工。4,工作程序(见附表一)5工艺文件编制、审查、贯彻与修改51产品工艺路线、外协件明细表、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及其他工艺文件,由产品所属生产厂技术科编制。所有编制完的工艺文件,必须由生产厂技术副厂长审查签字后,方可发放贯彻。52 各生产厂工艺员应根据产品零部件图纸、工艺路线(或工艺方案)并结合本厂实际条件,分别编制所用的工艺文件。文件要求文字简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对于文字难以说明的工作,应绘制工艺图。53 对于某些简单零件,加工只属于某一专业工种所通用的一种基本操作方法的,可以不写工艺卡片,写成工艺守则。Q/SD/GL-102-2010A54生产厂工艺人员编制的工艺规程,由生产厂技术厂长审核批准后,复制发放。55各类有关人员,必须贯彻和遵守工艺文件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纪和擅自修改。56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暂时脱离原工艺的,可编写临时工艺,但要拄明“临时”字样,说明适用批量,但必须经生产厂技术厂长签字批准后生效。当适用期过后,要及时撤消。如实践证明临时工艺优于原工艺,按规定经审核批准可纳入正式工艺,以代替原工艺。57产品生产完成后,工艺文件要随着产品图纸做一次工艺整顿。6 新产品工艺方案及经济分析61 新产品在进行工艺准备前,应先制定工艺方案,根据产品的生产性质,确定不同的工艺指导原则。62 工艺方案由主管工艺员组织有关工艺人员制定并汇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63 工艺方案的依据及内容(1) 产品生产性质、生产规模及其他主要精度和特点;(2) 工艺文件编制的繁简程度;(3) 提出工艺装备及其复杂程度;(4) 关键工艺的解决方案及试验研究课题;(5) 贵重和特殊材料的解决意见;(6) 需要特殊设备和刀具的解决意见。7. 产品工艺路线71 所有产品在进行工艺准备时,必须编制产品工艺路线。72 产品工艺路线是制定工艺规程和分工的依据,零件的外协(包括厂内外协)必须在工艺路线上标明。73 产品工艺路线由主管工艺员编制和修改,生产厂技术厂长审核批准,发送有关单位。8 产品工艺规程81 所有产品对毛坯生产、加工、热处理、装配、喷漆等均应编制工艺规程,必要时附工艺图。82 工艺人员根据工艺方案或工艺路线,编制工艺规程由生产厂技术厂长审核签字后复制下发。83各生产厂产品的工艺装备,由各生产厂技术科负责设计、校核、审核签字后交描图室。84 对新产品的零部件加工,由于制造条件限制,对编制工艺规程无把握时可提出工艺试验申请,经专业工艺人员审查,必要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85 工艺文件的修改,由编制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经生产厂技术厂长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改。Q/SD/GL-102-2010A9.工艺装备设计91 工艺装备设计,包括产品零部件的冷热加工的专用砂箱、模具、夹具、量具、刀具、工位器具等。92 工艺装备设计人员根据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工装设计,并按工装编号规定进行编号。93 工装设备设计要力求做到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能保证加工质量、使用方便、制造简单。94 大型、复杂工装要经总工程师批准。95 工艺装备的图样要经生产厂设计、校核、审核,写出目录,送中心资料室描晒。96 生产厂技术科按照工艺装备蓝图编写工装生产目录,由各生产厂生产厂科下达生产计划。97 工艺装备图纸的修改,由设计人员下达修改通知单,经生产厂技术厂长签字后,方可下发各有关单位。98工装设备的制造、验收、维修和保管按相关规定执行。10工艺试验和工装验证101 对工艺和工装如存在问题,应在产品投产前解决,并有计划的进行工艺性试验和工装验证。其范围如下:(1)产品零部件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无法确定加工方法;(2)采用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生产批量大,可能会出现问题的产品零部件;(3)结构新、精度高,不经验证难以检查的重要工装。102 产品工艺性能试验和工艺装备验证计划的编制,各生产厂技术科根据本厂生产计划、新产品工艺方案编制工艺试验计划,提出试验周期,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125 产品工艺性试验和工装验证,由生产厂出具工艺性试验和工装验证报告,由总工办负责组织鉴定总结,将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工艺方法成功的,纳入工艺文件。工装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13工艺文件的发放及存档由生产厂资料室负责。 本制度由工艺处提出设备管理制度 Q/SD/GL-103-2010A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11本制度对全厂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作出了规定。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厂、处室所有在用设备的管理过程。2职责21设备处负责全厂生产设备的配置、验收、台帐和报废过程的管理。22各生产厂及处室负责在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23主管厂长负责设备购置、报废的审批。24设备处负责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工作程序31设备的购置、自制与技改。311设备的购置与验收(1)设备更新项目由各生产厂及处室根据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实际和使用部门的意见,提出更新购置方案报设备处。(2)由于工艺流程的变化需新增置的设备,由各生产厂提出新设备购置申请汇总后报设备处。 (3)试验设备和检测仪器等由所属单位提出申请上报设备处。(4)设备购置需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由设备处进行选型,上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购置(5)新设备进厂验收,由设备处负责对设备随机文件,(如安装图样、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和设备进行核实验收。 (6)设备处组织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后由使用单位进行试运行验收,对调试状况进行记录,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312自制设备与设备的技术改造。(1)自制设备:由本单位提出具体方案和图纸资料报设备处,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下计划安排生产自制。(2)因生产工艺上的特殊要求,需要改变设备原设计结构时,本单位提出改造方案和经济效果分析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一般设备经设备处同意,精大稀设备报主管厂长批准后Q/SD/GL-103-2010A方可进行技术改造。(3)改造完成后,由设备处组织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移交使用部门使用。所有技术资料存入设备档案,原有结构的零部件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保管,待留恢复使用。32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321设备投入使用期间,设备使用单位应实行三级保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1)日常保养:操作者开车前按交接班制度的内容,认真检查设备的各系统,按规定加油、试车后,方可干活,班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后认真擦拭,并做好导轨面的维护。(2)一级保养(定期保养):每季操作者按照单台设备一级保养标准,进行一级保养,达到漆见本色、铁见光、内外清洁、油窗亮。(3)二级保养(计划保养):由生产厂设备员拟出年度二级保养计划 ,按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实施二级保养。322设备的项修与大修 (1)各单位设备员每年度末根据本单位设备状况,编制设备项修或大修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设备处备案。需项修或大修的设备,本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可自行安排,无能力承担的将计划报生产部协调解决。 (2)设备项修、大修过程中的零部件质量检验由负责加工的生产厂质检员负责检验。设备项修、大修的验收由使用单位派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设备项修、大修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标准按设备项修或大修计划要求内容进行。33 设备档案管理331设备档案要按各种设备的机型代号进行统一编目,建立设备台帐,做到内容完整、帐物相符、底数清楚。332新进设备开箱验收时,由设备室负责收集设备的随机文件及图样,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并保管存档。333 设备使用过程中大修、二保、事故处理、精调、项修、技术改造的相关技术资料,由设备处收集存档保管。Q/SD/GL-103-2010A34设备封存341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原地封存,并填写封存申请单报设备处。342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中的存油,擦拭干净、涂油防锈、贴纸防尘,保证零部件及随机附件的完好。343封存设备需用时,由使用单位填写启封申请报设备处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35报废设备的审批与处理351凡需报废的设备,由设备所在各单位设备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处组织人员鉴定后由设备所在单位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主管厂长审批。352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四份,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由主管厂长审批。353凡报废的设备统一归口于设备处统一处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转卖、外借、租赁。4.设备事故的处理41事故的定义:凡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而造成停产或降低性能时,均为设备事故。42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421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立即逐级上报。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现场调查分析。重大事故由主管厂长、设备处组织事故单位、保卫、生产、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调查。422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在事故发生三日内认真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送设备处签注处理意见。423对事故责任者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责任单位拿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审批,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理。对设备的一般事故,本单位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加强教育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本制度由设备处提出产品质量考核办法 Q/SD/GL-2012010A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对全厂产品质量考核作出规定。12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考核管理。2总则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国家机械类颁发的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实施细则使我厂产品在开发、设计、准备、采购、制造、检验、销售整个产品形成过程中的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根据我厂情况,特制定产品质量考核办法以使全体职工切实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保证产品质量,确保顾客满意,从而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产品质量责任奖罚原则31 对于产品在整个形成过程中,因工作质量问题使产品或零部件,在制件不符合质量特性要求而造成损失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不查出责任者不放过,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制定出改进措施不放过,并对责任者按损失或事故影响程度予以经济处罚。32 凡一次损失价值三千元以下,废品批量较小(一般不超过10件,且总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经采取补救措施后不影响生产计划进度者视为一般质量事故。对一般性质量事故分别按废品率、回用率进行考核,酌情扣罚责任者当月奖金,限额不超30%。(1)废品率每超过规定指标的10%,扣罚单位当月奖金的2%;(2)回用率每超过规定指标的10%,扣罚单位当月奖金的1%;备注:该质量罚则同时适用于全厂各部门与个人。 33计算公式(1)产品质量损失价值=该件累计加工成本+原才料(毛坯件)成本费-残值(残值按原材料或毛坯价值的10%计) 实际数-计划指标(2)废品率(回用率)考核数=×100% 计划指标34 凡一次质量损失在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者;在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批以上废品质量事故者;严重影响生产或施工进度者;在用户中造成不良影响者;皆视为重大质量事故。Q/SD/GL-2012010A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扣罚其当月奖金的50%至全部,并扣罚责任单位当月奖金的5%15%。 35凡一次质量事故损失价值大于五千元,影响商品合同交货期并造成罚款者;影响优质产品称号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者;造成用户索赔达一万元以上者或因质量问题造成国家财产与人身生命受到重大损失者;皆为特别重大事故。对特别重大质量事故责任者扣罚其全部奖金直至20%工资,并免除责任部门50%100%奖金,免除有关领导50%100%奖金,直至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罚。36凡由设计、工艺等技术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废品损失,其质量问题发生件属产品鉴定后,工厂正常生产达一年以上的产品时,每月不得超过三次,且限于一般质量事故内。每超一次,扣罚责任部门当月奖金的2%。37 对重大质量事故以上损失的处罚,其扣罚工资部分由质量事故裁决部门或主管厂长按质量事故分级标准进行裁决后,出具证明或报告,由财务处进行扣罚。4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分41 因图纸与技术数据错误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属设计部门。42因工艺文件或方法错误造成的问题责任属生产厂技术科,因操作者不执行正确的工艺纪律造成的问题归操作者。43因错料、混料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属管库者或检验人员。44因未进行首件检查而继续生产出现的成批废品责任属操作者,对未进行巡检而造成的废品,专检人员承担50%责任,对因检查人员的原因而未做首件检查造成的批废责任属专检人员。45对上工序转来的工件,本工序操作者应进行检查(互检),检出的质量问题属上工序操作者与检查人员,对未进行检查而加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属该工序操作者。46符合图纸,但无法装配责任属设计人员。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责任属主要工艺人员。4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磕、碰、划、伤、脏等表面质量缺陷,责任为被发现工序的操作者。零件在转序时和入库前发现的表面质量缺陷,责任属搬运工。装配后发现的缺陷责任属装配工,外协件质量问题,责任属外协件主管协作部门。Q/SD/GL-2012010A 48对使用经检定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在检测产品时数值误差,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属计量工。对于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又不及时进行检定、修理,由于测量误差而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属操作者或计量器具持有者。49对在库存产品出库(或出厂)前经检验发现的缺损、丢失等问题,责任归保管人员。未经检验或无出厂合格证而擅自将产品发运出厂,出现的质量问题属生产厂。经检验合格允许出厂的产品,其间发现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质检科负责。产品发运前,发运人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销售处。产品发运到用户出现的缺、损、丢失等问题,经销售处与总工办分析裁决后,由被确定的责任单位负责。410检验人员对所检验过的产品质量负责,对检验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5产品质量争议的裁决51因管理工作影响产品质量,其责任归属有争议时,可参照工厂有关制度和职责范围确定,仍不能解决时,总工办与质管处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裁决。52对产品技术数据或标准发生争议时,由总工办进行裁决。53对检验方法或检验数据的处理发生争议时,由质管处会同总工办进行裁决。 本制度由质检处提出本制度由总工办批准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Q/SD/GL-202-2010A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制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了规定。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检验。2 .采购物资检验21 采购物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必须由生产厂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和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律不得投料入库。22 材料需要进行复验或试验的,生产厂应协助做好采样或安排试验。23 检验人员或库管人员要对采购物资作好标记,同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3 产品零部件检验31 加工操作者要按照“三按”进行加工,并按照“三检制”原则作好自检、互检和专检。32 每道工序加工完,要送专职检查员检查,经检查不合格,一律不得转序或入库。33 检查员要按“三员”要求,在班前、班中和班后作好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技术人员进行处理。34 对于每班各工序、机台生产的第一个零件,或由于调整设备、工装、更换操作者、改变工艺及更换产品的第一个零件,必须进行首件检查,首件检查合格、并作好首件检验合格标记后,方可进行加工。35 对主要件和关键件,检查员要重点跟踪检验,及时填写质量检验记录。4. 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加工(组装)完,具备入库或出厂,检验人员要根据相关的标准、图样、验收技术要求及合同要求,进行产品最终检验或试验。经检验合格,或授权同意让步放行接收,由生产厂专职检查员填写最终检验记录并开具“合格证”,按要求备齐有关原始资料到质管处办理产品出厂手续。4不合格品的处理41采购物资进厂检验不合格,检验人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办理退货,同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42 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检查人员要及时通知生产厂技术人员,由责任者进行返修。Q/SD/GL-202-2010A不能返修的要办理报废手续,将废品件作出明显的标记,并进行隔离。经研究认为可以回用的,要经技术主管部门和质管处办理回用审批手续,并对该件作出标记,按回用品进行流转。43 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要及时通知质管处,不准大事化小或隐瞒不报。由质管处及有关人员召开质量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方案。5 检查与考核51 质管处为质量检验的主管部门,负责工厂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工作。质管处要定期对生产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质量检验人员的职责是否落实、质量检验规程是否按要求执行、质量考核是否实施、质量记录填写是否及时、正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能力是否满足等。52 每次抽查的结果由质管处书面上报总工办,并以质量通报的形式在全厂进行通报。本制度由质管处提出本制度由总工办批准试验室操作规程 Q/SD/GL 203-2010A1机械性能试验11拉压(万能)材料试验机111试验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和检查试验设备是否正常。112根据试验的试样性质,先估计所用的负荷范围,选择适当的砝码和刻度盘,(ZDM-30试验机要调节缓冲调节阀与负荷相应的位置)。113根据试样尺寸和试验的性质,选择并装上适当的夹具或附件。114试验前,首先将油缸升起20-30厘米,在机器开动中,将指针对准零点,将平衡锤刻线对准机器上的刻线。115做有危险的试验时(如钢丝绳、链条、弹簧等),试验样品四周必须装好防护挡板。116做有氧化铁皮的试样时(如钢板、螺纹钢等)下夹头必须用遮板遮住。117在试验机上做脉动试验时,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进行。118试验完毕后,必需将油缸中的油放回储油箱并取下荷重。2冲击试验机21把升降机升起用爪子卡住棘轮,将锤升起时,应注意不能用手拉摆架,必须将保险装置上好,以免发生事故。22试验前要将绳闸锤托起,用另一手将绳闸下拉一些,使绳闸在冲击时,不是拉紧状态。23试验前应全部检查一下各机构是否正常,摆锤运动范围不得有障碍,以免发生事故。24在做高速钢以及类似此种性能的钢材冲击试验时,必须备有安全防护罩。3金相实验 31酸蚀31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312酸蚀前必须打开通风设备,用具要良好。313酸蚀前要仔细检查电源、开关、电路是否良好,如发现有损坏不正常处,应找修理人员修理。314配酸时只能将酸慢慢地倒入水中,不得将水倒入酸中。315试样应轻轻放入酸槽中,避免酸液溅出灼伤。316工作完毕必须把一切试验用具用水冲洗干净,擦净工作地面的酸液,关好通风设备。Q/SD/GL 203-2010A32微观检验321进入显微镜室,必须在门外换上拖鞋才能进入。322在工作前要详细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仪器、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安全可靠。323操作显微镜时,手和试样必须清洁,调节焦距时,禁止试样和镜头相碰。324调换镜头或工作完毕,应将镜头放入盒内。325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本制度由质管处起草本制度由总工办批准化验室操作规程 Q/SD/GL 204-2010A1 使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则1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并有良好的接地。12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13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14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15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16严禁湿手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2使用毒品操作规则2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2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23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做一定安全处置符合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池,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2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操作。 2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时,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扇动嗅之。26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强烈的液体在取样吸取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3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操作规程3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穿胶鞋。32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液倾出。33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34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一面搅拌冷水,一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35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摄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36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容器内。容器应放在安全地方。37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水大量冲洗。4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41不许将易燃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Q/SD/GL204-2010A42使用蒸馏或升华时,对易燃的物质应注意:(1)不许用明火加热,如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2)试验仪器应严密不漏气;(3)在蒸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试盘;(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43当加热、蒸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44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45易燃的物质有:(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酚(6)汽油(7)二硫化碳(8)磷(9)碳化钙。5使用易燃品安全规程51使用氧气时应注意511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512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强烈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抽烟。513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514氧气瓶、氧气表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52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化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53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54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55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56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列方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与试管中,加入新配制的10%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本制度由质管处提出本制度由总工办批准检验文件管理制度 Q/SD/GL-205-2010A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对产品检验文件的编制、复制、发放及使用保管等管理进行了规定。1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正式产品与各生产厂零活所使用的检验文件管理.。2检验文件的编制21我厂正式产品的检验文件,根据图样、工艺方案、试验大纲、主要件清单及合同、技术协议书等技术性文件,由质管处技术室统一编制。22 检验文件包括:“进货检验记录”、“主要件检验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23 检验文件编制后要严格遵守“编制、审核、批准”的签字规定。24 检验文件由描图室复制后,质管处资料室领取、保管及发放。25 生产厂专职检查员在投产前到质管处领取检验文件,要妥善保存,避免丢失或污损。26 对生产厂自揽零活,上述检验文件由生产厂自行编制,质管处审核后,按本厂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3、 检验文件的填写记录31 检验文件必须由生产厂专职检验人员填写和记录32 检验记录的填写要求准确、清晰、规范、真实、可靠、完整、齐全。33 记录要求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许涂改,必须要涂改时,对涂改处加盖自己的检查章。34 检验记录要妥善保存,避免丢失或污损。4 回收与归档41 产品最终检验合格,由检验人员收集齐全各种检验记录、试验记录及报告、其它原始资料和记录(包括供方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交送质管处技术室。 42 质管处技术室对生产厂送交的记录、报告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记录,办理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备件清单及图样等出厂技术文件。43 归档的检验文件和原始记录,原则上不能借阅,必须借阅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现场翻阅,不得带出。44 任何人不得对各种检验原始记录或原始报告进行修改。本制度由质管处提出本制度由总工办批准计量管理制度 Q/SD/GL206-2010A1、总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