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鼎恒年产7.2亿安时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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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鼎恒年产7.2亿安时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年产7.2亿安时(AH)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安鼎恒新能源锂电池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12号协作单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45号2013年5月·成都1目 录1 总则12 工程分析43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24 环保措施185 环境风险196 清洁生产217 总量控制218 公众参与219 评价结论22231 总则 1.1 评价等级、范围、重点及环境重点保护目标1.1.1 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项目所排污染物量、污染物种类等特点,确定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具体如下:(1)大气环境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颗粒物。经过估算模式计算,大气污染因子Pmax小于10%,根据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所在地区地形简单,确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等级为三级。(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渠江。根据最终受纳水体渠江要求执行类水域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3)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属于地下水导则中建设项目分类中的类项目。本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危化品)、固废暂存场所、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均进行地面硬化防渗防腐处理,外排废水均实现达标排放,通过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地属于地下水不敏感区,评价等级定为三级。(4)声学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功能划分为2类区,建设运行后对区域的声环境的改变值可控制在3.0dB(A)以内,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周边无声学敏感目标分布,对外环境影响很小。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的技术要求,确定声学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5)环境风险本项目选址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域,危险化学品年用量和储存量均很小,未超出所规定的临界量,且qi/Qi<1,属非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4.2.3.1的规定,环境风险评价按二级进行。1.1.2 外环境关系和主要保护目标本项目厂址位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工业园区,距离广安市区约2.5km。项目西侧紧邻广前路(宽50m),南面紧邻规划的临港大道(规划),东侧和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目前区域为待开发农村环境,本项目红线内住户均已拆迁完毕,红线周边分布有部分住户,东北面150m270m范围约20户,东面110m200m范围约3户,南面约610m为石桥小学校,项目西面60m100m范围约10户,北面约300m为三桥村,西北面约400m为渠江村。上述住户、学校均属于园区发展用地的搬迁安置对象,目前正在实施拆迁,并将于本项目实施前完成。同时,根据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估算,不涉及环保搬迁事宜。项目南面1.4km为白塔渠江大桥(长327m)、2.5km为广安市城区,西面隔着广前路约770m为新渠江大桥。项目南面和东面规划为工业用地,南面临近企业为广安久惠久印务有限公司(在建),东面为待征空地;北面规划为居住用地;西面隔着50m广前路为广安市市级机关义务植树基地,约120m为正大猪饲料厂(已建,距本项目生产区最近边界415m)。本项目周边较简单,建设与周边企业和环境相容,无明显的制约因素。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保护物种,下游10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因素目标名称规模方位、距离保护级别环境空气住户约20户(待搬迁)NE,150m27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住户约3户(待搬迁)E,110m200m石桥小学校在校师生约70人(待搬迁)S,610m住户约10户,40人W,60m100m三桥村约140人N,300m渠江村约700人W,400m地表水渠江多年平均径流量723m3/s,枯期最小流量12.9m3/sE,800m(最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声学环境厂界外1m至200m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土壤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1.1.3 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以及厂址的地理位置、气象因素,确定重点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使其达标排放。1.2 评价因子(1)现状评价因子地表水:pH、DO、COD、BOD、NH3-N、SS、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总磷、氨氮、铜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氟化物、非甲烷总烃声环境:厂界本底环境噪声Leq(A)土壤:pH、铜(2)预测评价因子地表水:CODcr、NH3-N地下水:本项目不考虑地下水影响预测因子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炭黑尘、其他粉尘)噪声:厂界噪声Leq(A)1.3 评价标准1.3.1质量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4)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2)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不同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 工程分析2.1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7.2亿安时(AH)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工业园区建设单位:广安鼎恒新能源锂电池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与生产规模:总投资14.87亿,用地671.96亩,建设年产3.84亿安时(AH)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12条和1条综合试验生产线,拟建设生产厂房、成品库、原料库房、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包装车间、办公用房、倒班房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447980平方米。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生产车间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2241人,其中直接生产人员1853人。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7.2亿安时(AH)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能力,为单体电池;容量设计大于120AH的产品,采用多单体并联结构。本项目生产产品规格为5AH600AH,其主产品为25AH、50AH、100AH、150AH;针对提出的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概念,仅仅是相对于5AH以下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的电池而言。产品方案见表2-1-1。表2-1-1 项目产品方案序号规格尺寸(mm)重量(kg)数量(万个)极柱对15AH90×25×900.2042.4M6210AH90×26×1050.436M10320AH100×32×1630.8432M14430AH100×48×1631.224M14550AH120×45×1602144M146100AH180×45×270472M207150AH186×54×2406148M208200AH186×54×34083.6M289300AH234×68×350122.4M2810600AH350×68×480241.2M282.2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产品为大功率锂离子电池,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2011年第4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十九 轻工”中的“16、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其工艺和设备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11年本)目录中的限制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工艺和设备属于允许类。同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3月)提出“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 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 建立动力模块生产体系,形成10亿安时(AH)车用高性能单体动力电池生产能力。”;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4月)提出“充分发挥整机需求的导向作用,围绕国内整机配套调整元器件产品结构,提高片式元器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高频频率器件、半导体照明、新型锂离子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初步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体系。”;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2011年9月)提出“国家将实施新材料重大工程项目,对高强轻型合金材料、高性能钢铁材料、功能膜材料、新型动力电池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6类新材料进行重点支持。”。同时,本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于2011年11月4日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624111104010010号),同意该项目建设。由于备案文件过期,本项目于2012年11月20日在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川投资备511600121120010017号)。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2.3 规划和选址符合性2003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随着广安市良好的发展态势,较快的建设推进速度,为了满足新的城市发展需求,广安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进行了总规修编,编制了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纲要;同时经开区委托中国城市研究院重新编制了奎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年11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召开评审会,对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进行评审,原则同意“纲要”内容;2013年4月,奎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广安市规委会评审。根据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纲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包括主城区渠江以西奎阁片区和临港片区、前锋代市辅城及两者间的连绵区域,面积约103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打造以第二产业为主、以综合生活功能为辅的产业新城。根据广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为立足广安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突出外向型经济特点,做强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三大优势产业,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三大新兴产业,形成支撑开发区发展的六大主导产业。同时,按照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强工业集中区建设,提供工业用地效率,针对广安区的工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广前线一带和城区的奎阁片区,工业以物流、能源为主,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增加相应的建设用地。2012年5月26日,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规划”中确定了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三群二区一基地”的总体目标。“三群”即集中力量培育笔记本电脑、电子电路和锂电新能源三大产业集群;“二区”即积极打造奎阁工业园电子工业专区和新桥工业园电子电路产业区;“一基地”就是要以川渝电子信息产业配套为重要载体,承接沿海产业转移联动枢纽,建设成西南腹地电子信息产业新兴基地。根据经开区产业布局规划,奎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产业。该园区2003年5月启动建设,已引进华通钢缆、先科冰箱、浙江纺织、重庆佰亿、鑫宇电子、静屹光纤、长安跨越等一批重大项目。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于1995年7月,1996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1月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审核保留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下辖新桥工业园区、奎阁工业园区和临港工业园区。广安经开区奎阁工业园区前身为广安市思源工业园区,2003年4月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思源工业园区近期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安府复200334号),同时广安市环保局批准广安市思源工业园区选址方案(广市环200359号)。2004年2月委托四川省环科院完成广安市思源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4月取得广安市环保局审查批准(广市环200486号)。2010年6月广安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重新设置新桥、奎阁及临港3个工业园区,其中奎阁工业园区即为原广安市思源工业园区。根据原思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内容及审查意见,该园区用地性质以一类、二类工业用地为主,允许通过治理能够全面稳定达标的二类企业入园,优先发展项目包括食品工业、医药制造业(不含大规模提取、合成)、纺织服装及其它纤维制品制造、金属加工、器械制造及工艺品制造(不含表面处理)、电子及仪表。本项目位于经开区奎阁片区,建设用地符合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纲要和修订后的奎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土地性质要求。同时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3月20日出具了关于广安鼎恒年产7.2亿安时(AH)大功率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第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广市国土资发201290号)和土地出让合同明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见附件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和分类代码(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电子新能源类,符合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满足经开区工业空间布局规划和奎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功能定位要求。本项目地处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工业园区,距市中心约2.5km,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范围规划的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周围外环境对本项目无明显制约因素。该地块地势较平坦,是较好的建设场地。根据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临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周边均规划的商住用地,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有效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同时对产污单元进行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减少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3年1月18日出具了本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复,明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要求,同意项目选址,具体见附件4。因此,本项目基本选址合理。2.4 污染物排放与治理2.4.1 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粉尘、有机废气、焊烟以及食堂油烟废气。(1)粉尘项目生产中正负极原辅料投加采用真空负压吸料方式并实现混合搅拌,气体出口抽出尾气中含有颗粒物,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和其他粉尘。投料制浆车间为全封闭式,设置为百万级净化空间;干燥后的滚压、冲片工序在极板整型机上进行,设置为十万级净化空间。各生产设备自带连接布袋除尘器,捕集效率100%,除尘效率99.9%,每套除尘器排气量600m3/h,除尘后的尾气通过管道由厂房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产生量按使用量0.5%计,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共12个生产厂房,每个厂房1条生产线(共计12条生产线),每个生产厂房在生产线正、负极原料投加混料过程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滚压、冲片工序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同时,1条综合试制线原料投加混合及滚压、冲片均各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2)有机废气项目使用NMP溶剂将产生有机废气,生产中主要在正极材料涂布和干燥过程有机废气挥发出来,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涂布和干燥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整个车间亦全封闭式,产生的有机废气配置NMP回收装置回收再利用,未回收的尾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厂房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干燥温度在150200,根据NMP理化性质,大部分在过程中均挥发,本次NMP挥发量按使用量95%计,NMP回收装置回收率90%,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90%,每套系统风量2500m3/h,经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共12个生产厂房,每个厂房1条生产线(共计12条生产线),1条生产线正极涂布和干燥工序有机废气挥发经过收集后进入配置的1套NMP回收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1条综合试制线正极涂布和干燥工序有机废气挥发配置1套NMP回收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由于生产过程NMP主要挥发区域在涂布和干燥工序,且操作在单独空间和密闭设备进行,挥发废气经过抽风收集后进入回收和吸附装置处理;原料库危化品储存区域的NMP外购均采用铁通密闭包装储存,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车间NMP的少量挥发,按总储量的0.05%计,经过生产车间的净化系统、通风除湿设施换风排入大气。根据大气估算工具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焊烟本项目在单体电池的极耳焊接、入壳焊接和电池组组装焊烟过程会产生焊烟。由于采用超声波焊接方式,产生焊烟量较少,通过各车间净化系统和通风设施换风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焊烟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4)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就餐人数按2241人/d,每天供应三餐,备餐时间约5h,按照每人每天产生油烟0.1g计,食堂油烟产生量为67.23kg/a(44.82g/h),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排放烟道,总抽风量不低于6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75%,则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低于1.87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的要求。2.4.2 水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水污染物主要有制浆混合器罐体清洗废水、车间地坪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空调净化系统排水、冷却塔排水、科研试制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1)制浆混合器罐体清洗废水生产线制浆混合器罐体需定期清洗,采用NMP和纯水分别进行清洗,NMP清洗产生残液作为危废处置,纯水清洗产生废水。由于原辅料均不溶于水,则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无氟化物等,收集至废水处理池经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2)车间地坪清洗废水生产线车间地坪采用拖布清洁方式,无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等,收集至废水处理池经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3)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RO浓缩水和EDI脱盐浓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SS,为清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系统由园区雨水管网排放。(4)空调净化系统排水项目生产厂房需空调净化系统保持空间温度、湿度和洁净度,办公生活区采用单体空调。空调净化系统用水经多次循环使用后,需要定期排放,废水中主要成分为SS,为清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系统由园区雨水管网排放。(5)冷却系统排水冷却系统包括常温冷却系统(冷却塔)、干燥箱冷却、有机废气回收装置冷却,间接冷却循环水经多次重复使用后,需要定期排放,排水中主要成分为盐类。为清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系统由园区雨水管网排放。(6)科研试制线清洗废水项目科研试制线清洗废水主要是综合试制线的原辅料配比试验生产的设备罐体清洗废水、地坪清洗废水,该废水与生产线清洗废水类似,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等,收集至废水处理池经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7)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来自厂区人员办公及生活,本项目设有食堂、倒班宿舍,劳动定员2241人,按用水量0.10m3/人·d计,项目生活用水量约224.1m3/d,污水排放量取用水量的0.85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0.49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SS、动植物油等,经过隔油等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相应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渠江。2.4.3 环境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厂房生产设备噪声和生产辅助设施噪声。根据本项目产噪特点,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主要设备防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泵类设备安装在泵房内,基础减震处理,必要时再加装隔声罩;冷却塔为机械通风冷却塔,为其风机加装消声器,电动机加隔声罩,接水盘上部设消声垫;管线与噪声设备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2)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震、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场状况,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3)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水泵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4)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它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通过上述措施后,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2.4.4 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塑料隔膜、废塑壳、废胶带、废包装材料及标签、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抹布、废涂膏、废极片边料、各检验工序和试制的不合格品、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和空气净化系统)、废机油及擦拭棉纱、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见下表2-2。表2-2 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一览表序号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产生源类别处理方法1废塑膜1.5叠片工序一般固废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2废塑壳0.7入壳工序3废胶带0.01电池组组装4废包装材料12产品包装5生活垃圾336.15办公生活、清洗定期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6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泥607废抹布0.5涂布设备擦拭HW42委外处置8废涂膏0.75滚压、冲片工序9清洗废液38.28罐体、部件清洗10废活性炭420有机废气吸附11120空气净化系统12NMP包装容器3.75NMP包装厂家回收13废极片边料0.003冲片工序HW49委外处置14废极片0.03极片检验15不合格品22.35半产品和成品检测和测试16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泥0.3生产废水处理17危化品包装材料3.0电解液等包装厂家回收18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9.51投料工序收尘回用于生产19废机油及擦拭棉纱1.0设备及检修HW08委外处置3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3.1.1大气污染物源强特征本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主要有生产厂房颗粒物(炭黑尘、其他粉尘)和有机废气,按照排气筒等效原则计算出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污染物具体的排放特征见表3-1。表3-1 主要污染物排放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质量标准(mg/m3)源类出口内径(m)He(m)颗粒物炭黑尘0.16560.001020.45点源0.1015其他粉尘0.16560.00102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96.40 2.45 4.00.10153.1.2正常工况下预测结果根据大气污染物性质和排放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估算模型SCREEN3,预测污染物分别形成的最大落地浓度及离排放源的距离。通过预测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有组织排放见表3-2。表3-2 污染物预测结果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浓度标准(mg/m3)离源最大落地浓度的距离(m)颗粒物炭黑尘0.000040.0080.45109其他粉尘0.000040.0080.45109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0.03120.784.0103敏感点预测为了解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对周边主要敏感点的影响,将上述预测的最大落地浓度叠加敏感点的本底值计算出最大预测浓度,具体计算结果见下表。表3-3 主要敏感点预测结果主要敏感点落地浓度(mg/m3)占标率(%)本底最大值(mg/m3)叠加预测浓度(mg/m3)叠加后占标率(%)石桥小学校非甲烷总烃0.025570.6391.551.5755739.389 炭黑尘0.0000180.00420.0680.06801815.115 其他粉尘0.0000180.00420.0680.06801815.115 东北20户住户非甲烷总烃0.024060.6021.551.5740639.352 炭黑尘0.0000270.00600.0680.06801815.115 其他粉尘0.0000270.00600.0680.06801815.115 东面3户住户非甲烷总烃0.028500.7131.551.578539.463 炭黑尘0.0000340.00760.0680.06801815.115 其他粉尘0.0000340.00760.0680.06801815.115 西面10户住户非甲烷总烃0.0285000.7131.551.57850039.463炭黑尘0.0000370.00830.0680.06803715.119其他粉尘0.0000370.00830.0680.06803715.119渠江村非甲烷总烃0.0203200.5081.551.57032039.258炭黑尘0.0000210.00470.0680.06802115.116其他粉尘0.0000210.00470.0680.06802115.116三桥村非甲烷总烃0.0240600.6021.551.57406039.352炭黑尘0.0000270.00600.0680.06802715.117其他粉尘0.0000270.00600.0680.06802715.117由上表可知,炭黑尘和其他粉尘、非甲烷总烃在各敏感点排放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11号)中的二级标准,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较本底浓度而言,本项目污染物浓度贡献很小,故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主要由本底值决定。根据大气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因此,本项目全部建成后,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拟建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3.1.3大气防护距离根据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采用该导则中推荐的根据A.1估算模式开发的计算模式,对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计算。根据工程分析,由于生产过程NMP主要挥发区域在涂布和干燥工序,且操作在单独空间和密闭设备进行,挥发废气经过抽风收集后进入回收和吸附装置处理;原料库危化品储存区域的NMP外购均采用铁通密闭包装储存,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车间NMP的少量挥发。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1.4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以生产区为单元的边界50m范围划定为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总图布置和周边调查,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东南面超出红线约12m、东面超出红线约45m、西南面超出红线约10m,目前范围内无住户等敏感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永久性居住及对大气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筑;从本项目挥发有机废气方面考虑,不得建设食品、农副产品种植和生产等企业。3.1.5 非正常工况大气预测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工艺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造成非正常排放。本工程排风系统均设有安全保护电源和报警系统,设备每年检修一次,基本上能保证无故障运行。日常运行中,若出现故障,检修人员可立即到现场进行维修,一般操作在30min内基本上可以完成,预计最长不会超过120min。本次非正常工况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未经相应环保设施处理直接排放,持续时间为120min计,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特征见表3-4。表3-4 非正常工况大气污染物源强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质量标准(mg/m3)源类出口内径(m)He(m)颗粒物炭黑尘0.33121.9520.9点源0.1015其他粉尘0.33122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192.8494.00.1015通过预测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有组织排放见表3-5。表3-5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预测结果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浓度标准(mg/m3)离源最大落地浓度的距离(m)颗粒物炭黑尘0.044.470.9435其他粉尘0.044.580.9435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0.4410.914.0689由上表可见,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11号)中的二级标准。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敏感点的影响预测见表3-6。表3-6 非正常工况下主要敏感点预测结果主要敏感点落地浓度(mg/m3)占标率(%)本底最大值(mg/m3)叠加预测浓度(mg/m3)叠加后占标率(%)石桥小学校非甲烷总烃0.434 10.845 1.551.984 49.595炭黑尘0.037 4.103 0.0680.105 11.659其他粉尘0.037 4.103 0.0680.105 11.659东北面20户住户非甲烷总烃0.178 4.455 1.551.728 43.205炭黑尘0.178 4.455 0.0680.246 27.356其他粉尘0.178 4.455 0.0680.246 27.356东面3户住户非甲烷总烃0.194 4.853 1.551.744 43.603炭黑尘0.194 4.853 0.0680.262 29.122其他粉尘0.194 4.853 0.0680.262 29.122西面10户住户非甲烷总烃0.087 2.168 1.551.6370.409炭黑尘0.024 2.628 0.0680.0920.102其他粉尘0.024 2.692 0.0680.0920.102渠江村非甲烷总烃0.136 3.403 1.551.6860.422炭黑尘0.040 4.420 0.0680.1080.120其他粉尘0.041 4.529 0.0680.1090.121三桥村非甲烷总烃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