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
-
资源ID:91679201
资源大小:480KB
全文页数:5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
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YZ2011095806152 招标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八月招 标 文 件部门:招标六部项目名称: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编制:张志春校核:郭鹏招标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方华招标编号:YZ2011095806152日期:2011年8月版次:2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价(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YZ2011095806152设计内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浮动幅度值(%)设计总周期(日历日)投标总报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优惠内容小写大写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2011年 月 日注:1、此投标价(唱标)一览表,须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1注意事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随身携带下列证件,以备查验(原件查验后退还):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 云南省省外的投标企业应有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先行投标的有效证明);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目 录投标邀请书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协议书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第六章 评标办法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YZ2011095806152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经云发改基础(2011)4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具有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工程设计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1.2批准单位:云南省改革与发展委员会;1.3建设地点:昆明新机场南工作区B2地块;1.4用地面积: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详见总平面图);1.5项目总投资:约10170万元人民币;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7总建筑面积:约40200平方米;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转包及分包。3招标范围: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服务)。4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5. 本次设计招标方式:实施性方案设计。6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人请于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六部(413室)。10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寄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每套加收邮寄费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付款凭证和详细地址的传真后,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2投标文件递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二楼开标3厅13开标日期及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14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二楼开标3厅1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6. 合同签订后10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规划、报建相关资料;规划、报建审批后45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所有专业的施工图。招标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关南路55号联系人:朱小宸 电 话:028-65392703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大观路164号(邮政编码:650032)电 话:0871-5324338 传 真:0871-5324337 联系人:张志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项目名称: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2建设地点:昆明新机场南工作区B2地块。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51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日历日)。65标前答疑会:详见本须知5.2条。718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92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递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二楼开标3厅1122开标时间:2011年10月 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二楼开标3厅1224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133投标文件内须附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 投标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复印件);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5、 云南省省外的投标企业应有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复印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先行投标的有效证明)14补偿办法:评标结果排名第2名的投标人,给予五万元(人民币)的方案设计补偿费;评标结果排名第3名的投标人,给予四万元(人民币)的方案设计补偿费;1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91. 总则1.1 工程概况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经云发改基础(2011)4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方案及设计人。本项目(一期工程)拟用地24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200平方米,总投资1017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地点为:昆明新机场南工作区B2地块。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服务)。1.3投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深度为实施性方案设计。1.4招标方式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及设计人。2. 设计费支付来源投标人的设计费支付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投资来源中获得,按合同规定支付。3. 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总负责人为壹级注册建筑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其他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建筑师。4. 投标人4.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4.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3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5. 现场考察5.1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进入现场对设计工程场址和环境进行考察,招标人将给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方便,但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2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5.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图纸、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 投标费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 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协议书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第六章 评标办法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落标。8. 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天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函寄或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说明问题来源。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每一个投标人。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与招标文件等效。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信函、电报等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9.3 投标人若自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则被认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9.4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有可能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须使用中文。10.2 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的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组成11.1 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1.1.2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11.1.3 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总平面图、交通组织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综合楼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及鸟瞰图、大堂效果图等资料。11.1.4 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工程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1.1.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完成下列工作内容:1、提供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说明;2、提供总平面图、交通组织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综合楼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及鸟瞰图、大堂效果图。1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部分:11.2.1 投标价(唱标)一览表11.2.2 投标书及附录11.2.3 资格证明文件11.2.4 设计费报价11.2.5 其他商务文件技术部分:11.2.6投标技术文件11.2.7其它投标技术文件及资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11.2.8设计图纸(总平面图、交通组织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综合楼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及鸟瞰图、大堂效果图等)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图册,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写上“正本”和“副本”字样。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13.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14.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交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1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书,须按本须知第12条相关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5.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本次招标不适用)1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其它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17. 设计费的投标报价17.1 设计费的投标报价的格式为“投标价(唱标)一览表”及“设计费报价表”。17.2 投标人应对设计费报价进行计算分析(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17.3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收费报价,应当符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17.4投标报价为含税的价格。17.4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经过昆明机场建设指挥部、昆明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审批内容可能产生的设计调整及工作量的变化。本项目在报批报建过程中,中标方应负责配合提供相关部门需要的有关图纸资料,并不得另行收费,其成本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17.5合同结算价以经过批准的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照投标报价中确定的费率(浮动值)计算。取费费率(浮动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18. 投标保证金18.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8.2 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8.3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支票、汇票。18.4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8.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发出未中标通知的同时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8.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工程设计合同后并按本章26条规定提供了所需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8.7如有下列行为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约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本章第26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提出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相违背的新的附加条款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18.8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9.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日起,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日期内有效。2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含“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致,否则以“正本”为准。20.2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20.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1. 投标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由专人送达。21.2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2. 开标22.1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和第11项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各投标人代表以及招标人邀请的相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出席开标会议的代表和部门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会议在公证人员、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主持进行。22.3 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4 在开标会上将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价(唱标)一览表”内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书,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22.5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23. 评标23.1 评标机构23.1.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23.2 评标监督23.2.1 评标活动应在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23.2.2 前条所述人员无权干预评委的正常工作。23.3 评标保密23.3.1 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取或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 评标办法24.1 本次评标采取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在符合建设地域规划、抗震、防洪、消防、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结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批复文件,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评分评定,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佳设计方案。24.2 评标办法附后,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5. 中标及合同授予25.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当在7天内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5.2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协商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并按要求办妥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担保方式),否则取消中标资格。25.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4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投标人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前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设计补偿事宜。25.5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份。25.6 方案优化25.6.1 本项目设计方案需要上报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昆明市规划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标人应按照审批意见及招标人的意见优化设计,所需费用应包含在设计费内,招标人不为此另外支付费用。25.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25.8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提出更改投标文件承诺,不得要求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已明确部份以外的设备、设施和其它条件。25.9 合同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6. 履约保证金26.1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并交清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止。26.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为现金、支票、汇票或保函中的任一种。履约保证金的汇入银行帐户按合同规定办理。26.3 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26.4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支付担保。27.其它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合同条款 前附表项目内容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内容、份数及地点内 容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昆明新机场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份 数16(方案设计份数应满足相关审查部门要求)地 点四川航空云南分公司第二章 合同条款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发包人:_ 设计人: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div align="center">序号</div><div align="center">分项目名称</div><div align="center">建设规模</div><div align="center">设计阶段及内容</div><div align="center">估算总投资(万元)</div><div align="center">费率%</div><div align="center">估算设计费(元)</div><div align="center">层数</div><div align="center">建筑面积(m2)</div><div align="center">方案</div><div align="center">初步设计</div><div align="center">施工图</div>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div align="center">序号</div><div align="center">资料及文件名称</div><div align="center">份数</div><div align="center">提交日期</div><div align="center">有关事宜</div>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div align="center">序号</div><div align="center">资料及文件名称</div><div align="center">份数</div><div align="center">提交日期</div><div align="center">有关事宜</div>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div align="center">付费次序</div><div align="center">占总设计费%</div><div align="center">付费额(元) </div><div align="center">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div>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商谈合同时确定)。2.合同价以经过批准的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照投标报价中确定的费率(浮动值)计算。取费费率(浮动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设计单位派赴工作人员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费用自理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设计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设计合同委托范围以外的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招标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约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_份,发包人_份,设计人_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盖章) (盖章)备案号: 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