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温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实用文档】doc.doc
浙江金温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实用文档】doc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浙江金温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工电部(以下简称甲方)上海先科桥梁隧道检测加固工程技术(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30令)和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线名里程:金温线7桥132桥2.作业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2009年3月15日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3月15日三、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1、乙方要根据施工方案监理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体系,提高安全意识,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建立内部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日常检查。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安全员、防护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2、乙方施工前要充分准备,经甲方批准后方准开工,在开工前要向甲方的设备管理部门(作业区、工区)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等.3、施工中,乙方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要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要求进行防护。4、对既有设备要加强防护,尤其对责任地段的管、线、电缆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没有经过设备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对既有设备进行改变。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桥涵施工规范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于施工准备不充分、施工中挖断电缆、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机械和料具侵限等到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坚决杜绝,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要派人看守。6、乙方对影响安全度汛的施工地段,要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洪检查,落实各项防洪措施,保持排水系统的畅通,安排好抢险人员、物资、机具和设备,在施工地段发生线路冲毁、路基边坡塌方要立即向甲方调度汇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抢险。7、乙方下属的劳务工必须由正式职工带领,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加强治安管理,先培训后上岗,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劳务工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8、乙方每天派不低于班长级别的人员对线路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9、乙方在就近车站和施工现场各设一名 联络员,负责施工现场和车站的联系及工电部调度的联系工作,每日15日向工电部调度提报次日施工计划,当日施工结束向工电部调度汇报当日施工任务完成和施工安全情况。10、乙方要在施工期间需要封锁线路和限速的,下月施工计划须在本月15日前向甲方提报,经甲方会签后报公司批准。11、乙方要在施工限速地段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和防护人员,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当日施工结束后要派人进行昼夜巡视和检测(要备有道尺),当发生路基、桥梁、线路变化影响行车安全时,要确保及时整修和采取拦停列车等措施,防止发生事故。12、乙方作业人员在线路行走、作业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发生拦停列车等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13、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因施工作业原因造成线路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事故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因保养不及时发生晃车的运输部司机反映的每次罚款1000元,工电部作业区添乘发现的每次罚款1500元,铁路局轨道检查车检查出现三级分每处罚款2000元,四级分每处罚款5000元;工电部作业区、工区检查发现的超保养标准的每处罚款800元,超临时补修标准的每处罚款2000元;工电部检查发现的超保养标准的每处罚款1000元,超临时补修标准的每处罚款3000元;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的每次罚款5000.00元,作业违章未构成事故的由甲方安全监督员根据情节给予每次/处100020000元罚款及停工整顿,对再次违反的没收全部安全押金,终止施工合同.四、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一)双方共同安全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权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二)甲方安全职责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三天之内予以答复(施组、方案审查适当延长).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和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作成书面记录交乙方。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的施工安全监督员(胜任人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4。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6.对达到验收开通标准的工程,甲方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三)乙方安全职责1。乙方在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并按规定提报施工慢行、封锁计划表,经甲方审批后由运输部门纳入下月施工计划3。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4.凡进行影响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 )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构及时反馈。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8。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乙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文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2005259号)文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六、安全抵押金、监督和配合费用根据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200525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乙方安全抵押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若工程竣工后,经双方确认无安全、无损坏铁路设备,则原数归还乙方。收取乙方安全监督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执,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甲方: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乙方:中铁十七局集团包西铁路工程指挥部为确保中铁十七局集团包西铁路工程指挥部在包西线子长,车站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种的责任、全力和义务,按照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安全协议如下;一、施工安全承诺:乙方(局部施工单位承诺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部、局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因施工造成行车事故或干扰运输、按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罚。二、施工内容及影响范围:施工内容:1子长站内:(1)风雨棚维修施工三、施工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四、安全防范内容:1、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铁路人身安全标准规定。2、施工单位在作业是,必须按技规有关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插设防护牌或防护警示标志,认真做好防护工作。3、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会同设备管理单位以及施工监控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人员、机具撤至安全地点,并安排专人看管、线路达到列车方形条件,方准撤离。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铁道部、西安铁路局有关社工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2、施工前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制定施工“两图一表”、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在施工前一天16时前参加由甲乙组织的公式协调会,向甲方车站提供“两图一表"并进行技术交底,双方明确施工期间参加人员的各自职责、分工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所有参与施工人员清楚施工有关要求,安全措施及卡控重点。3、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施工前,乙方必须按设施工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必须清楚施工技术流程、作业标准、安全关键环节、按去那卡控措施、按去那注意事项以及人生安全等有关规定。乙方按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车站战区安全、治安各种规定、所有施工人员佩戴明显标志,出入战区按指定通道.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身安全有关规定,严禁抢越路线,在钢轨上坐卧、行走、列车接近时提前撤离到安全地点.施工人员、工具、路料、机械及车辆严禁侵入限界(接触网带电),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5、乙方车站值班员应做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即使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车站值班员接到施工调度命令后,应向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交递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六、其他事项:1、乙方人员进入战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穿着防护服。乙方驻站联络员进入甲方行车室时必须执行登记制度,咋行车室不得大声喧哗、接打 、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一、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4、作业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二、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2、施工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三、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2、行车组织规则(2007年4月1日版);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 699;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7、哈铁总2021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1】190号。9、信号维护规则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1、 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2、 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3、 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甲方:1、 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2、 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特殊问题指导;3、 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4、 室内设电务联络员;5、 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乙方:1、 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2、 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3、 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4、 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5、 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7、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8、 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9、 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10、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乙方:1、 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2、 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3、 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甲方: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乙方:1、 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2、 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3、 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4、 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5、 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2、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文件办理。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措施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要经电务段审核、批准后生效。此页无正文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施工专用章)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施 工 单 位(甲方)长春房产生活段铁建公司联系人张殿友工程名称吉林省双辽市郑家屯粮库战略装车点新建工程电 话13624305998设备管理单位(乙方)四平工务段联系人工程期限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30日电 话安全协议主要内容: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吉林省双辽市郑家屯粮库战略装车点新建工程2、作业内容:利用封锁时间拆除郑家屯站80、70号道岔(利用封锁外时间拆除78、72、76、62号道岔)、新插入80号道岔、无缝线路应力放散.3、地点和时间:郑家屯站及平齐线,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30日4、影响范围:对应平齐线里程原80号道岔:92km645m92km795m;70号道岔:92km880m-92km974m;新80号道岔:92km525m-92km+675m;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大郑线364km656m-366km318m,胶结绝缘接头:大郑线365Km631m-365Km831m、364Km111m364Km331m。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郑家屯站及大郑线, 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30日.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办发200718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沈铁总发202130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吉林省双辽市郑家屯粮库战略装车点新建工程设计文件、轨道工程施工规范、轨道工程施工验收标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1、乙方对甲方施工计划严格审核,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会签手续.2、甲方负责设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按规定设置施工防护标志。乙方负责确定设置地点。3、施工期间,乙方应派出一名安全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及设备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处理.4、甲方在施工前,提前72小时通知乙方安全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乙方安全检查人员未到现场监控,甲方不准作业。5、施工中各种机械料具要摆放整齐,不得侵入限界.不准使用大型机械。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双方责任:共同设驻站联络员,共同检查施工质量,履行登销记手续。甲方责任:1、施工前,甲方应提前72小时将作业地点、时间、内容、作业方法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派人监督检查。如甲方施工时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通知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2、甲方施工要严把作业质量关,保证线路几何尺寸达到规定标准,施工后达到放行列车条件.3、甲方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乙方设备,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或赔偿。4、甲方必须服从乙方现场安全检查人员的指导,否则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5、甲方负责施工地段验交前的养护维修。负责将拆除的旧轨料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责任: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并向甲方说明由于施工可能给所属设备带来的危害,以便甲方做好预防。因甲方施工而发生行车设备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2、乙方派出的安全检查人员应熟悉规章制度并掌握所属设备情况,对甲方的施工和行车安全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行使监督检查权利,若发现有危及行车及设备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有权向甲方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处理。3、乙方负责有关道岔钉固。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未造成后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局安全监察室裁定. 2、对造成后果的由局安全监察室按事规裁定. 七、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安全监督检查费用、配合费用、安全抵押金)由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研究处理。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路局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路局设备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