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修订记录优质资料.doc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修订记录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和修订记录2014年2月5日一、目的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三、职责 安全部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车间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各相关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副总审批,公司副总裁批准。四、评审和修订方法1、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部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3、安全部、生产、技术部应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工作。五、评审组人员组长: 副组长:成员:六、评审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制度名称评审修订内容修订方式评审结果1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符合适用3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修改符合适用5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6运行中心安全工作考核标准修改符合适用7安全奖管理规定修改符合适用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9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0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1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修改符合适用12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3变更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4供应商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5承包商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7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8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19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0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1特种作业管理考核标准修改符合适用22未置换管道拆除及检维修管理规定修改符合适用23设备清洗置换及试压试漏流程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4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管理规定修改符合适用25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6事故管理办法修改符合适用2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8消防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29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0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4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改符合适用35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6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7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3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0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2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3工艺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4建构筑物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5开停车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6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47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修改符合适用评审修改原因:根据上年度我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出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14年2月5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五、对安全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六、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八、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十、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十一、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十二、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十五、安全检测与测量装置管理制度十六、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八、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一)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费来源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函2006366号)的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安全检查费按工程造价的2%提取。安全费用由企业按工程造价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三)安全生产设备支出1、改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支出。3、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四) 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1、公司在编制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保证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整治的资金投入。2、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违者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3、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4、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终结算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支出成本费用列支。5、企业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同意会计制度的规定。6、公司财务部对项目部费用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安全费用的有效落实。7、对不按本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新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由综合科负责,由安全科负责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车间、部门。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三)新来人员的安全教育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来职工。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综合科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四)日常教育1、安全科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2、各部门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3、安全科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部署本月安全教育计划,各部门组织落实。 4、安全科、综合部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5、转岗和脱岗半年以上恢复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8、教育必须留有记录。(五)特殊教育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综合科和安全科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六)考核方法及内容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2、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3、作业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4、作业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措施。(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掌握情况。(4)本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等。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总则1.1 为了及早识别、寻找、消除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作业区)、承包挂靠单位。2安全检查内容2.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2.2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等。2.3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2.4查生产工艺和员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2.5查设备:仓库、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员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3安全检查形式3.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室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安全管理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3.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长负责,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安全员。3.3部门专项检查,由部门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交责任班组整改。3.4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安全管理室负责组织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交责任部门整改。3.5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结合自已的职责,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4 隐患整改4.1 事故隐患原则上由隐患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4.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如该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经安全员签署意见后转交有关部门协助整改。4.3 事故隐患整改率,要求达到100%。5 检查考核5.1 对于各类事故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安全员下达整改、违章奖惩单,强行限期整改。5.2 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安全员下达的整改、违章奖惩单后,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应按违章处理,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要严肃追究其责任。5.3对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和制定防护措施,应由事故隐患登记所在部门进行定期检查。5.4事故隐患管理考核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各类安全评比考核标准相挂钩。6 附则本制度白发布之日起执行。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除立即向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报告外,还应该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监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好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如实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一项”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省、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相同。五、对安全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单位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为我单位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第二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第三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第四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O-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第六条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第七条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第八条本决定从2021年8月10日起执行。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要求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六、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进行监督检查。录用分包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由公司统一录用,并制定考核标准,录用的分包队伍要具各相应的资质等级,纳入公司管理。总、分包单位间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责任指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现场防护要求,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在建工程,分包单位为完成各项施工任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分包单位的素质参差不一,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差,从事高风险的隧道施工,极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控制分包单位的事故上升率,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一)分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的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等。由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盖章后方可生效。(二)根据平等、协商、同步的原则,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和安全部门与分包单位必须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提出的各项条款,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三)在签订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书的同时,根据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必须签订工程管理抵押金,根据所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分包单位必须缴纳20%的抵押金,否则,不得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将根据平时对分包单位的考核评分,决定抵押金的反馈或者扣除。这项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和财务经营科实施执行。(四)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各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生产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五)分包单位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进行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每道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六)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全面接受项目经理部和施工作业队对所有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七)分包单位必须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并要及时向他们传达和贯彻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分包单位安全主管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会议,布置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 (八)分包单位的安全主管及专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要经常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经理部将定期按照市政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分包单位对项目经理部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拖延整改。(九)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同样适用于分包单位及其职工,分包单位必须经常宣传条例,让职工了解、熟悉条例,并能够在施工中遵章守纪。对违章作业者项目经理部进行的处罚,在当事者签字认可后,将在工程结算中扣除。对能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避免重太事故发生和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分包队伍及其职工,项目经理部将按照规定,同样给予奖励。(十)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施工现场同意,不得动用现场的机械设备。由于施工需要新增加特种作业人员,可向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申请代培。(十一)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必须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以节省开支为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特别是风险性较大的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其安全围护设施及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否则,除进行教育处罚外,则指令使用项目经理部的防护用品,所用款项将在工程结算费用中扣除。(十二)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完成施工作业队交给的各项文明施工任务,接受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的评分考核,对文明施工搞得好的分包单位及其职工,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否则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经济处罚。(十三)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对事故不得隐瞒和虚报。接受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四不放过”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十四)根据施工特点。分包单位职工的增减情况必须按时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不准招收童工、盲流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提高人员的素质,确保施工安全。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目的1、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做到心中有数。其中安全技术交底是为了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通过交底使施工人员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明确工程工艺、安全要求及所有安全规范规程等,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施工。(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应分级管理进行,包括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安全人员进行交底,安全主管人员对架子队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架子队安全负责人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点安全人员、架子队队长的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部门对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点安全人员向架子队的安全技术交底。(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1、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不能流于形式,要交到基层施工班组。2、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3、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部的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工班(队)长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禁止违章作业现象,并做好记录。4、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逐级呈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做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安全隐患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做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各工作的一部分。(五)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主要涵盖施工中能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应注意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3、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4、重点单位工程在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5、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8、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六)架子队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施工图纸。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大样图、标高和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4、各工程结构物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6、重要部位,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7、保证安全的措施。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结构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9、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10、预制、现浇构件配筋规格、品种、数量和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11、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12、砼、砂浆配合比及试件、试块的取样、养护方法等。13、焊接程序和工艺。八、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公司(项目部)在编制整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视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执行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情况及施工地点,作业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及施工期间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考查,从而编制全面、具体、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临时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顶管、沉井工程、石方爆破工程、模板工程等,均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实施的检查制度等。(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技术、安全、质量、设备等部门联合会审,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若因某种情况要改变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原审批人批准同意,并办理有关书面手续。(7)对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组织设计或方案,根据工程结构的特点确定施工方法。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是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在项目开工前,根据其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等必须编制好。(2)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案,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完整的,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3)项目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项目经理、班组长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以及不同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4)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深基础工程、高支模工程等。(5)所有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定期验收。(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公司各级安全部门在对各工地安全规章制度中,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进行监督指导和具体落实。(7)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8)公司各级安全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应认真监督检查,对不执行班组采取罚款500元,擅自改变技术措施的责任人罚款300元,不执行技术交底罚款100元,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较好的班组或个人,且施工过程无事故发生,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9)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10)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必须按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改资金两项的10%提取,并且做到资金有计划,专款专用。十、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为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加强职工安全的意识,使全体职工关心安全工作,主动积极搞好安全施工,特制订本制度。(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订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技术交底。(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针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问题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交底讨论。其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设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程、季节性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签字和交底日期。(3)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变更手续,并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的交底与讨论,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4)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5)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作较全面、具体、有针对性、有书面安全的技术交底,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艰险,可单独进行工程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6)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具体问题,进行各工种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安全的“警钟长鸣”。(7)安全技术交底任务不明确,班组可拒绝接受项目的施工,必须彻底弄清后方可作业。(8)对特殊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如大跨度的现浇梁、板作业等),应由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小组,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与书面记录,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后,应严格要求各工种施工人员,遵章守法,在施工过程中努力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9)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应认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十一、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1)施工机具维修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根据现场机具的实际情况,认真安全地进行维修。(2)维修人员要熟悉各种机械的基本常识,懂得各种机具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了解各种机具的维修方法,严禁带电操作。(3)各种施工机具进场或安装后,必须经公司维修队组织有关人员对其结构、性能、特点、功率大小等进行仔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4)由公司维修队督促并协助项日部有关人员执行施工机具大、中修理和保养。机具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等须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和中修、大修。各级保养、维修必须严格按照各类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间隔期规定及设备运转台帐记录进行。由承修单位提出修理工艺卡或修理记录,由接受人签证后存档。(5)施工现场的维修人员应做到每天打扫、保洁、上油保养,并做好防雨、防雷工作,班后做到拉闸、上锁。十二、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一)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必须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必须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二)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交接班内容。1)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2)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各情况。3)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4)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5)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6)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7)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三)机械设备使用“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