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会会议流程文件汇编.doc
股东会会议流程文件汇编(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本文档就召开股东会相关资料进行了汇总,包含三个文件:1、 股东大会的法律规定、会议流程及注意事项(比较详细);2、 例子: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准备流程;3、 例子:股东大会会议手册(会议指南).文件一:股东会会议法律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本流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股份可参照执行。一、 股东会召开的条件:u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定期会议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u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时间及次数有特别约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二、会议流程及注意事项股东会提前通知的时间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下表以提前15日通知为例。(T为会议召开日,T-n为会议召开前n日,T+n为会议召开后n日。)时间工作安排注意事项公司法相关规定XX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与公司法强制规定抵触的,应以公司法为准)Tn收集会议议题股东会议题应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部分议董事会议案通过后应还应报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以公司章程为准.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3、以下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就特定事项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作出决议;(9)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4、以下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作出前款所列由特别决议通过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由普通决议通过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T11确定会议议题、制作议案由于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召开之时,公司注册/变更工商登记已经完成,应注意确认办理登记时是否已经提交了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股东会决议,本次召开的股东会议题与已提交工商的决议内容不应有冲突。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T-10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权代表)、列席人员(董事、监事、高管)、召集人、会议议程、注意事项。(具体以公司章程约定为准)可建议股东代表携带本单位的公章,以便会议通过的决议文件签字盖章。普通事项需要超过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殊事项需要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应注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比例. 注意会议通知的发送人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1)次定期会议;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五(15)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预定会议室1、根据可能参加会议的人数,预定合适的会议室。2、会议室应具备投影功能以及便捷的打印条件。T-2参会人员的会前提醒1、 提醒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会议的时间、地点;2、确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提前安排外地股东、董事、高管行程1、给在外地的股东、董事、高管预定机票、酒店、安排接送司机(如需要);2、确定在外地的股东、董事、高管的行程,并提醒做好相关接待及后勤工作;将相关安排通知外地股东、董事、高管。会议资料准备1、 制作会议PPT;2、 准备股东名册(如需);2、准备签字笔、纸、名牌.准备以下会议资料:1、会议通知;2、会议议案、附件资料;3、会议议程、规则;4、签到表;5、表决票;6、会议决议(草稿);7、会议纪要(草稿);8、公告(草稿,如需)。会议准备、会议室提前调试1、通知行政部采购水果、茶点;2、领取瓶装水;3、准备投票箱。调试会议室:调试空调、音响、投影仪、电子牌。T会场布置、会议安排提醒司机接送参会人员(如需要)1、打开空调、音响、投影仪、电子牌;2、摆放好会议资料、茶点、水果、水.3、安排与会人员座次,摆放名牌资料准备会前资料准备:PPT、通知、议程、表决票、决议、纪要的签名页。股东签到1、仔细核对身份证和股东代码卡;2、授权委托的,需核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卡等资料。统计到会股东人数及股份数额会议开始前统计完成股东人数、持股数、持股比例等并提交给主持人宣布分发表决票将表决票发给参会股东纪要纪要股东发言要点收取表决票计票、监票、统计票数注意股东签到人数和表决票数及总股份数是否相符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完成决议、纪要完成会议决议、纪要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主持人宣读决议并询问股东是否有异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决议、纪要上签字仔细检查签字文件,看是否存在漏签对上述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会场清理删除重要电子文件等T会后重要事项1、将会议决议提交工商变更登记(如需)或提交相关部门存档;2、完成公告(如有)。TT+2会议资料整理归档会议资料内容包括:1、会议审批单;通知邮件;非直接送达 确认情况表;2、会议通知; 3、会议议案、附件资料;4、签到表;5、表决票;表决票统计表;6、会议决议;7、会议纪要;8、股东资格的相关资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证明书)9、授权委托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T+决议执行情况跟踪1、制作会议决议事项执行情况记录表;2、将会议决议送达给相关执行部门、执行人,并由其在决议事项执行情况记录表上签收。1、跟踪决议执行进度;2、记录决议执行结果。应急事项的处理:1、 股东委托授权无效、股东临时缺席导致不满足召开董事会条件的,可参考公司章程约定寻找其他会议召开方式( 接入、直接书面决议等);2、 会议过程中发现议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该议案应废止;3、 会议漏签股东签字的,或会议中法人股东代表仅签字未盖公章,应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尽快完成盖章签署。特别注意事项:公司法第22条规定:1.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4.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法第16条规定:1.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2.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3.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文件二: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一、会前1: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即第一次股东大会)2、会务组织(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职或不履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发起人会议由出资最多的发起人或公司设立筹备组召集、组织、主持.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创立大会详细内容见会议纪要)4、准备会议资料二、会前2:会议通知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三、会前3:会前检查1、修正会议议题2、印发会议资料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四、会中:审议及决议1、审议及表决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会议记录及签字3、会议决议及签字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1、补正资料2、发文3、准备及披露(上市公司)4、归档文件三:股 东 会会议指南二一三年 月 日一、参 会 须 知为了确保您及他人在会议期间的健康和安全,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一)会场注意事项提示1、请您按会议安排的位置就座,紧急情况时确保能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2、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通知会务组;3、发生紧急情况时,参会人员请遵照相关人员的安排,有序撤离。请您再次确认安全出口位置和紧急撤离方向.(二)突发事件1、如遇突发事件,请立即与会务组联系,并请说明您的姓名、所处位置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会务组将采取适当措施及时进行处理。2、如需撤离会场,请按安全指示标志撤离。3、如果身体突发病症,请及时告知会务组,便于提供医疗救助。(三)消防安全1、了解所在区域的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情况;2、如遇火险,请沿指示标志撤离或按照相关人员安排有序撤离.二、会议安排(一)报到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二)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 (三)会议要求及注意事项1、请认真阅读参会须知,并遵照执行.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按会议安排座位就坐。3、请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将 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4、参加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务组统一安排,保持会议和谐有序进行。5、需要接送和订票的参会人员请与会务组联系。6、会务组联系人: 联系 :联系人: 联系 :三、会议议程一、股东会议程(一) 主持人致词(二) 总经理作年度工作报告(三) 董事审议表决(四) XXX作预算报告预案(五)董事审议表决(六)XXX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七)董事审议表决(八) XXX宣读董事会、经营班子工作细则(九) 董事审议表决(十) 聘任公司经营班子(十一) 董事表决(十二) 宣读董事会会议决议并履行签字(十三)XXX宣读监事会工作细则(十四)监事对议案审查表决并履行签字会议结束四、参会人员名单序号 姓 名职 务联系 123456789101112股东会议签到表编号: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题会议内容摘要主持人参会人数参会名单:签到人(签名):具体内容: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度1总则为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组织运作程序,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国家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2 组成机构2。1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2。2 董事会2。2。1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2。2。2 董事会由七人董事组成(其中一至二人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2.3董事、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董事长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董事会提出.2。3 董秘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秘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2.4 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2.5 监事公司设监事一人。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并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 股东会的职权3。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3.4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3。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3。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3.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3。10 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3。11 修改公司章程;注1:对前款所列事项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4董事会的职权4.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4。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4.3 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4 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5 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4。6 审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4。7 审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4。8 审议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4.9审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4。10 审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4.11 审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职能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4.12 提议董事候选人名单;4。13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5董秘的职权5。1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筹备;5.2 负责管理公司股权证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有文件关资料档案;5.3 负责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5。4 负责组织人员承办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6总经理的职权6。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6.2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6。3 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6。4 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管理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6。5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职能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6。6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6.7 组织制订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6。8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协调各部门关系,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6.9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素质;6.10 主持召开公司经营活动分析会等重要会议,并监督、检查会议决议事项执行和落实情况;6。11签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标准体系文件及有关文件;6.12 董事长授权,可以代表公司对外交往,做出相关决定或签署文件;6.1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7 监事的职权7。1 检查公司财务; 7.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7.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7。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7.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7。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7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8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8.1投资决策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对需提交股东大会的重大经营事项,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组织实施。8.2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8.3人事任免程序: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提出的人事任免提名,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意见,报董事会审批。8.4 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减少决策失误。8。5 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8。6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原则上应针对具体事件或有具体金额限制,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8。7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9 股东会的会议9.1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当在提议提出的2个月内召开。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会议。9.2。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9。2.3监事提议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按照前款规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秘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提议人的姓名或名称;B。提议理由或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C。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时限、地点和方式;D。明确具体的提案;E。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F。与提议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9.2.6 董事会在收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9。3 股东会会议的议题9.3。1 定期会议的议题A.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准备议题;B。董秘收集议题;C.董事会确定议题;D.议题在会议通知中明确;E.议题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9。3.2 临时会议的议题A.根据前款9。2规定提出;B。 董事会确定;C. 议题在会议通知中明确;D.议题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9。4股东会会议的通知9。4。1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分别提前十五日或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及其他参加人.9。4。2 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会议日期和地点;B。会议期限;C.会议议题;D。发出通知的日期等。9。5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与主持人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与主持。9。6 股东会会议的参加人9.6。1 全体股东应当出席股东会会议。9.6。2董事、监事、董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列席股东会会议。9。6。3 列席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注2: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9.7 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地点9。7.1 股东会定期会议,现场召开。 股东会临时会议,可以现场召开,也可以通过视频、 或者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9。8股东会会议的议程9.8.1 会议主持人说明会议的议题、议程、议程中应注意事项和会议纪律;临时会议还应当说明议题提议人。9.8.2与会人员就议题,进行报告、讨论、质询、审议。9.8.3 股东就议题进行表决。9。8.4 宣布表决结果9.9 股东会会议的决议表决9。9.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9。9。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9。9.3股东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股东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9。9.4 决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现场召开会议的,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以 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会议的,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之前,由董事会公告表决结果。9.9。6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名.9。10股东会会议决议的落实9.10。1 董事会检查会议决议的实施落实情况;9。10。2 检查中发现有违决议的情况时,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9。11股东会会议的记录9.11。1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秘负责,可以录音、录像.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A.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议题;B.会议的主持人,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C。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D。对每一议题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E。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F.计票人、监票人的姓名;G.其他比较重要的内容。10 董事会的会议10.1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7月、1月各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应当在提议提出的1个月内召开.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提议时。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按照前款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秘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提议人的姓名或名称;B.提议理由或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C。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时限、地点和方式;D。明确具体的提案;E.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F。与提议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10。2.5 董秘在收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同意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董事长不同意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10.3 董事会会议的议题10。3.1 定期会议的议题A.董事和有关人员准备议题;B.董秘收集议题;C.董事长确定议题;D.议题在会议通知中明确;E。议题应当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10.3。2 临时会议的议题A.根据前款10.2规定提出;B. 董事长确定;C。 议题在会议通知中明确;D.议题应当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10。4董事会会议的通知10。4。1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由董秘分别提前十日或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其他参加人.10.4。2 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会议日期和地点;B.会议期限;C。会议议题;D。发出通知的日期等。10.5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与主持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与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与主持。10.6 董事会会议的参加人10。6。1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秘、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召集人与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注3: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发言和表决。10.6。3。1委托书应当载明:A.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B.委托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 C.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如有);D.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E.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5。6.3。2 受委托董事应当向会议召集人与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10。6.3。3 委托和受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A。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发言和表决;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关联董事的委托;B.在审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时,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C。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D.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E.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披露.10.7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地点10。7.1 董事会定期会议,现场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现场召开,也可以通过视频、 或者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10.8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10。8.1 会议召集人与主持人说明会议的议题、议程、议程中应注意事项和会议纪律;临时会议还应当说明议题提议人。10.8.2与会人员就议题,进行报告、讨论、质询、审议。10.8.3 董事就议题进行表决.10。8。4 宣布表决结果10.9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表决10。9.1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必须经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10.9。2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 决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10。9.4现场召开会议的,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以 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会议的,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之前,由董秘公告表决结果.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名。10.9。6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A。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情形;B.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10。9。7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同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会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作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会计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10。9.9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可以提请会议召集人暂缓表决;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10.10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落实10。10。1董事长(或委托董秘或委托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会议决议的实施落实情况;10。10。2 检查中发现有违决议的情况时,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10。11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秘负责,可以录音、录像.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A。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议题;B。会议的召集人与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列席会议的董秘、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C。出席会议的董事和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D。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E。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F.计票人、监票人的姓名;G。其他比较重要的内容。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11 附则11.1本标准未尽事宜,按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11。2本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或修订,解释.11。3 本标准年月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附件:绿建联创(贵州)科技股东会议签到表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范围股东会参会人员签名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方式附录1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独立董事)。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经理职权监事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1.检查公司财务;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