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实用文档.doc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烟火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内的所有岗位和员工。 3、职责 3.1安全科是禁火、禁烟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区进行禁火、禁烟监督检查. 3。2 办公室负责依据现场管理规定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情况。4、管理规定 4。1除工作需要经公司安全员允许,进入生产区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 4.2生产区各入口应设立禁火、禁烟标志. 4.3外来人员烟火管理由陪同人员负责。 4.4 在禁烟区内发现吸烟一人次罚款200元,外来人员吸烟处罚陪同人员。 4。5 未经允许在生产区内动火,一次罚款400元。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防火、防爆、防毒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范围内。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制定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3。2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3。3安环部和生产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4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4.1。1动火区等级管理1)在厂区划分为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的三级动火制度.2)固定动火区内允许从事焊割、电热刀、滚、冲切作业外,其他一律不准动用明火。(明火是指电焊、气割、喷灯、取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电火花等产生明火作业)3)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车间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查,报主管或总工程师批准.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1)距易燃液体、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设备30米以上.(2)在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易燃易爆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3)室内固定动火区与危险源应隔开,门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4)要有明显标志,并不准堆放易燃杂物,还应配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5)厂内除固定动火外,其他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根据危险程序分为三级:(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4。1.2动火证的审批1)一级动火:一般不准动火,如确实需要动火时,动火证由动火执行单位和生产车间主任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订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好动火单并签字后,经生产部门、安全部门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2)二级动火:动火证由动火所属车间、部门生产主任审批。在无主区域内动火,动火证由动火者所属车间、部门主任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审批.3)三级动火:不需办理动火手续,由班组长负责管理。如果需要新增加长期固定动火点,事先要征得生产部门、安全部门的同意.由新增加长期固定动火点的车间、部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主管总经理批准。4。1.3动火证的办理1)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必须认真填写动火单,项目齐全,字迹要清楚,按一、二级动火审批签字,送安全管理部门开具动火证。2)动火证由动火者本人保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3)动火证当日有效.如确实工作需要延长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签字同意,否则一律重新办理动火证。4。1.4动火证的使用1)动火者到动火点,要接受或向该地点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检查确认动火点安全措施可靠,落实监护人,方可动火。一级动火批准时间不宜过长。2)外单位在厂区内施工用火,应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会同该项目的人员,按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找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3)动火证只限申请动火地点一次使用,不准异地使用或任意扩大动火范围。4)在同一地点多次动火时,应单独办理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允许一人动火。5)六级风以上,不准在室外动火。6)由于各企业对动火证的管理和动火审批程序不尽相同,但必须强调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无动火证不准动火、无防火措施不动火、动火审批程序不健全或无监护人不动火,防止贸然动火发生事故。4。1.5安全动火1)动火前,车间、部门安全员,必须对所有参加动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动火人必须熟知现有防火知识。2)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容器:设备;管道上动火,首先应切断物料来源,加堵金属盲板,再用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气)进行置换:清洗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2%;3)取样分析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时间应在动火前30分钟内,取样地点不得超过动火点周围一米以外。4)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5)特殊情况下动火,如在开车情况下的易燃、易爆车间,散发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等处动火,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现场有监护人,方可动火。6)电焊时,接地线不得随意乱接、乱扯,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他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7)高空或地面动火,要注意火星飞溅,动火完毕,要待余火熄灭,方可离开现场.4.1。6吸烟管理1)进入厂区(包括外来)人员,一律严禁吸烟。2)吸烟者,必须到厂区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3)吸烟者应将火柴梗、烟蒂头投入制定的铁罐、桶内,不准随便乱丢、乱抛.4)离开吸烟室时,必须认真检查自己丢掉的烟蒂是否熄灭。5)指定吸烟室内严禁携带汽油、油手套、油棉纱、涂料等易燃物品入内。6)凡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一律按行政规定处罚。42日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4。2.1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各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运营.4。2.2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2。3按规定对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和保养。4。2。4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应急演练,提高救火救灾能力。4.2.5生产、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员工,应不断调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4.2.6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设计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4。2.7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各种4。2.8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要加装火星熄灭器.4.2.9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厂。4。2。10发生火灾时,如火灾尚在初期阶段,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材或联系公司消防组织进行扑救.4。2。11若火灾不能控制,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5、防毒安全管理51前期预防5。1.1凡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防毒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1.2应严格将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与一般工作分开设置,将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5。1。3积极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工作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5。1。4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1.5在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安装相应的检测报警设施,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52作业过程安全规定5.2。1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单元,应尽量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5。2.2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单元,要加强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查、保养及检维修.5。2。3定期检测工作场所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并做好记录,如浓度超过允许值,应立即在场员工停止作业,撤离至安全的区域并采取控制措施,降低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5。2。4应加强工作场所的通、排风,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积聚。5。2.5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人员应监督作业人员并正确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2。6加强防毒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报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53职业病防治5.3。1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事故救灾能力。5。3.2在车间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5.3。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6、相关的文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防火防爆防毒各项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灯、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3、建设工程内不准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并由专人保管。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6、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7、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二、有毒物品管理制度1、有毒物品必须设专用通风良好的仓库,远离职工生活区,并由专人保管。2、有毒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防止有毒物品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3、有毒物品的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搬运工人有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搬运或操作时尽量避免与有毒物品的直接接触。4、有毒物品的包装储存应符合有关的防毒法规中的规定.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6、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三、消防管理制度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 “119”.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为确保消防设施在出现火险的情况下,有效发挥各种设施的作用,以迅速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按照规定在各个区域设置消防设施。2、定人保管,不得随意挪作他用。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4、各灭火器应成组设置,置于去拿方便的位置。5、泡沐灭火器要求定期做好换药记录。6、设置消防器材布置图与火警119指示牌。7、消防设施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并组织经常性检查以保证使用良好。五、明火作业审批制度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在具有明显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作业,均属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如下:(1)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2)各种受压设备;(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等场所;(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等场所;(4)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5)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凡属下列之一的情况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由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动火。4、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内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安全员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5、动火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一天。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内提出,三级动火应在三天前提出。6、动火人员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7、使用明火现场应指派专人监护,在动用明火部位监护人必须在场。监护人对动用明火部位未采用有效隔离措施时,可履行否决权。六、防火检查制度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1、防火领导小组在上下班前后应对施工现场做一次防火安全检查。2、每日都要有消防员值班,对每处消防场所进行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落实到人,及时整改。3、项目部在定期安全检查的同时应对防火工作做检查,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内容外,还应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仓库、使用明火处等重点防火部位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后复查。4、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决不可掉以轻心马虎从事,对不负责任的职工除教育外,可按施工现场防火制度进行处理。七、施工现场防火制度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布置和施工。2、项目部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3、防火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和消防学习.定期开展消防预案练习.4、在施工现场重点部位:仓库、食堂、职工宿舍、木材堆场、电焊气割、配电箱处等易燃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人保管,不得随便挪用.5、选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应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以保证其性能良好.6、易燃区域严禁吸烟,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牌。7、严格执行气割、气焊”十不烧"规定,动用明火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动用明火。8、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以保证电线电缆与漏电断路器的完好无损。重点防火部位严格执行相关防火规定。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10、对随意挪用消防器材者,可按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的罚款。对损坏消防器材者,可按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11、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可给与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八、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地、职工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安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1、仓库、食堂、宿舍、木工间、使用明火处等为重点防火部位.2、重点防火部位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3、重点防火部位防火管理采用部位负责制。相关部位负责人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4、防火领导小组在每月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记录,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复查.5、仓库防火制度(1)仓库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严禁不懂材料性能的人员随意使用和玩弄.(2)仓库要求做到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3)仓库内严禁住人,严禁吸烟、烤火或做饭。(4)仓库应悬挂“严禁烟火"等警告牌。(5)对易燃易爆物品专地隔离存放,并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6)仓库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防止电气火灾。6、食堂防火制度(1)食堂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2)食堂堆放的柴火或柴油等燃料应专库保存。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火(柴油)等燃料,并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3)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4)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严禁焚烧.(5)食堂应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防火卫生大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6)食堂防火管理采用堂长负责制.堂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7、宿舍防火管理制度(1)生活区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2)宿舍防火管理采用舍长负责制.舍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舍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舍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3)宿舍内严禁私接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安装,违者出现问题,按制度严肃处理。(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5)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项目部同意,严禁使用.(6)严禁在床上吸烟。(7)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 ,并组织力量灭火.(8)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宿舍进行防火检查,各个宿设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8、木工间防火制度(1)木工间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当心火灾”、“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2)木工间防火管理采用木工班组长负责制.班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3)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烧材或用火炉取暖。(4)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刨花、木屑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5)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场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6)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 ,并组织力量灭火。9、电焊气割防火制度(1)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2)焊工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用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3)电气焊的弧活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4)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5)应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涵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6)冬季露天作业,在总软管与回火防业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烧烤.(7)气瓶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及其它易燃物,分类堆放。不得同车运输。(8)作业后,清理场地,清灭火种,消除焊割料余热后方可离开。九、电气防火制度1、使用固定用电设备时,采用敷设电缆的方式来避免架空线的倒杆、断线事故而导致短路产生火花电弧引起的爆炸和燃烧。2、使用移动式或临时用电时,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蕊软电缆。为防止导线机械受损,按JGJ46-2005规范要求采用穿管式或架空固定式。3、导线的相互连接或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要牢固稳定,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拉力。4、室外或特殊场所的照明灯具应有防溅设施,防止水滴溅到高温的灯泡表面使灯泡炸裂而发生事故.5、开关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选用,正确安装。6、电器控制设备必须保证其性能安全可靠,接触良好,防止接触电阻过大,线圈过热而起火。还应定期检查发现零部件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7、用电设施等要认真按照规定选用,并且要经常维修确保灵活好用。定期检测绝缘性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8、材料间、更衣间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高电流电器烧水烹饪。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批准者:项目经理签发,加盖公章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二、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三、责任者各部、各车间四、程序4。1一般要求: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4.1。10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4。1.11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4。1。12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4。1。13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4。1。14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4.1.15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4。1。16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和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